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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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M116-3016招 标 人: 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二一六年十二月 29 目 录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5投标须知前附表51 总则72 招标文件83 投标文件的编制94 投标115 开标和评标126 授标157 合同的授予15第三章 评标方法17第四章 租赁合同19第五章 投标书格式25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272、投标函283、经营范围承诺书294、诚信投标承诺书29第六章附件31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31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明光市祁

2、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招标公告项目编号M116-3016项目名称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招租地点明光市祁仓路与柳弯路交叉口东南面招标人明光同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3、未成年人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规模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投资概算9万元/年。招标范围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房屋总出租面积约625(一层至二层),租赁期限为3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日。信 息 内 容开标时间:

3、2016年12月22日15时00分。项目概况: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房屋总出租面积约625(一层至二层),租赁期限为3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人为自然人从自然人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银行账号:1313082138000093407交纳时间:2016年12月21日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时间。招标文件

4、获取方式:2016年12月1日起在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凡明 联系电话:1479009300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8949787485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6年12月5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448256698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6年12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

5、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2016年12月1日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说 明 和 要 求1招标项目名称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2招标文件编号M116-3016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最高评标价法6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无。现场查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疑问可向招标人联系。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

6、2016年12月5日17时前提出质疑。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2日15时00分。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祁仓路98号)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2租赁期限三年,租期从合同签定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伍千元整。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人为自然人从自然人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收款单位:明光市公

7、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银行账号:1313082138000093407交纳时间:2016年12月21日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时间。1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款的10%(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退回时间:租赁期满双方无异议且承租方在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及设施无损坏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15最低投标限价9万元/年。16付款方式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将第一年全年承租费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承租费实行一年一付,每次需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下一年房租,方可承租。水电费用根据实际按月交纳。17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自行勘

8、察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风险综合报价。1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0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1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2投标文件(正、副本)外层密封袋的标注均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明2016年12月22日15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签字或盖章)。23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4服务质量相关

9、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5招标代理费、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交纳;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2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 总则1.1招标(采购)项目内容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房屋总出租面积约625(一层至二层),租赁期限为3年。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1.5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6投标费用1.6.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1.7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1.7.1、符合中华人民共

10、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7.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1.7.3、未成年人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1.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投标人应注意的其它事项1.8.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封装在标函袋内。1.8.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手持或密封放在文件袋中均为有效)。1.8.3、当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11、的报价、租赁期限、服务等有关承诺出现正、副本之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8.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予以拒绝。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内容:2.2.1、招标(采购)公告2.2.2、投标须知2.2.3、评标办法2.2.4、租赁合同2.2.5、投标书格式2.2.6、附件根据相关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12、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2.3.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6年12月5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448256698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6年12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任何单位对有关问

13、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2.3.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文字,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文。3.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材料组成,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经

14、营者)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3)投标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签字或盖章)。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3.3.2、在承租区域内产生的垃圾以及该区域的卫生保洁由承包方自行解决,物业费按照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自行交纳;承租期内一切运行费用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3.3、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

15、权人签署,投标人若为自然人由本人签署。3.3.4、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本次招标的最低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5、投标报价文件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3.6、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项目一年的租金,每年租金不变。在运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按照明光市商业用水、用电标准收取)、垃圾清运、房屋维修、更换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投入的设备、设施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3.4投标有效期3.4.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

16、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5投标文件的签署3.5.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投标人

17、若为自然人由本人签署。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若为自然人由本人签署。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人为自然人从自然人账户)打入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3.6.2、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因投标保证金到账问题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3、未按上述3.6.1和3.6.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18、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3.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满(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4 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书须密封,投标书正本和副本须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明2016年12月22日15

19、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签字或盖章)。4.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3、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当面原封退回投标人。4.1.4、如果因投标文件迟到或提交前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

20、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和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人;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4.3.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和评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投标人若为自然人,自然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接受开标时监督人员和审查人的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5.1.2、投标人的法定代

21、表人(经营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5.2开标5.2.1、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开标会议开始,工作人员停止接收投标文件;(2)介绍参加会议单位、人员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3)监管人员宣布开标会场纪律;(4)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进行验证确认;(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

22、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代理人、自然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所有投标资料送交专家评委进行评审;(10)评审结束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5.2.2、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2.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自然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5.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自然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5.2.5、在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1)投

23、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密封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散失的投标文件;(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3评标委员会5.3.1、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5.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5.3.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是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2)在该项目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

24、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3.4、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5.3.5、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最低限价的

25、投标,将被拒绝。5.4评标过程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5评标5.5.1、评标准备工作(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5.5.2、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6对投标文件初审5.6.1、初审内容为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5.6.2、评标委

26、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5.7投标的澄清5.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认可,投标人若为自然人由本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其他实质性内容。5.7.3、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5.8评标报告的签署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

27、。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5.8.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5.8.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5.8.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8.4、被拒标书、无效标书情况说明;5.8.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8.6、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5.8.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5.8.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5.8.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6 授标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6.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

28、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6.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指定媒体上公示3日。6.2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此类推。6.3中标通知书6.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监管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6.4中标

29、价6.4.1、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7 合同的授予7.1合同授予标准7.1.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7.2合同的签订7.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2.2、招标人如不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招标人强迫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

30、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7.2.5、在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作出特别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7.3履约保证金7.3.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款的10%(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7.3.1、若中标人不按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三章 评标方法1、最高评

31、标价法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选出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2、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3)投标函;(4)诚信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1)-(2)原件须在工作人员宣布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时一次性完整提供给工作人员,投标人所提交的资

32、格文件不完整的,按不合格处理。3、本项目设置的最低投标限价:9万元/年。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在有效投标报价限制范围内按投标人报价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形成评审结论。4、初审内容为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合价或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或总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总价报价主动让利的,以让利后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人不同意

33、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将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署、盖章和装订的;(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负偏离的;(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7)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的;(8)投标文件有粘贴页或者撕页的;(9)投标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0)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的投标; (11)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12)评标委员会认为是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1)评标委员会应当

34、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2)招标采购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重新评标。(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中标,依此类推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第四章 租赁合同 明光市祁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招租租赁合同招标人(出租方):

35、 (甲方)中标人(承租方): (乙方)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合同协议书(格式)招标人(出租方): (甲方)中标人(承租方): (乙方) 甲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招标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合同文件内容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一 租赁门面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明光市祁仓路与柳弯路交叉口东南面祁

36、仓路小区1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门面房的建筑面积约为 625(一层至二层)。二 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门面房的期间为叁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进场准备运营相关事宜。 第五条 租赁期满, 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按甲方提出的租赁条件续租,或参与甲方组织的下一轮招租活动。在与其他求租人租赁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第六条 该门面房经营范围为: 。三 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第七条 乙方承租该门面房的租

37、金每年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每年租金不递增)第八条 经营承包期间,第一年租金于 年 月 日(签合同日)支付,以后租金在每年签订合同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处理,甲方将另行出租。对乙方投入装修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租金中不包括水、电、燃气、卫生等费用。 第九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 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及设施无损坏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第十条 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纳与

38、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四 物业管理第十一条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负责房屋的保洁、保安工作并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且每月按时缴纳房屋所用的水、电费用等相关费用(以甲方确认的水、电表数为准)。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期内不得有对周边居民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五 装修 第十二条 乙方可自行装修。 第十三条 乙方所有装修及其他投入属乙方为经营而增加的自行投入,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对可移动资产进行处置,装潢后不可移动资产不予变动,乙方不得就其任何投入要求甲方承担或返还。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拥有门面房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门面房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门面房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门面房

39、所有者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门面房而丧失、缩小或分享。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进入门面房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条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门面房给乙方使用。严禁在公共场地私搭乱建,严禁向公共场地清扫垃圾、泼洒污水及破坏公共场地绿化。若乙方违章私搭乱建,甲方有权停售水电,直至恢复。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其承租的门面房,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在每年签订合同时缴纳租金,逾期每日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门面房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

40、交予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10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已交的租金作为赔偿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得将承租门面房作为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以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 第二十六条 在租赁期内若该门面房出现任何破坏,无论其原因如何,乙方概须自费更换,恢复原状,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甲方有权从乙方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恢复金额。 第二十七条 该门面房出租为现状租赁,不承担任何维修义务。如有损坏的设施,由乙方自行修复。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不

41、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门面房作任何违法用途。否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 第二十九条 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其经营行为与甲方无关。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消防规定等。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任何治安、民事、刑事案件均与甲方无关。第三十三条 本条款中所有对乙方的处罚,应在乙方接到处罚通知后10日内向甲方缴纳处罚款,如逾期未交,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八 甲方的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 概不

42、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 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需按合同要求每年按时缴交租金,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连续2个月未能缴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门面房租赁权,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三十七条 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 如乙方不

43、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 在租赁期内由于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因乙方的故意、疏忽或过失除外 )引致该门面房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经双方协商后,可按照该门面房所受损坏程度,视情节轻重减免租金直至该门面房经修复而适合使用时止。但合同终止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后推。 第四十一条 如出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引致该门面房被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六个月内将该损毁修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本合同。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 合同的

44、终止第四十二条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房屋无损坏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门面房全部空出,第四十四条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十二 法律适用第四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三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明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 其他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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