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条件与合同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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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条件与合同管理刘 艺二九年九月第 1 章 FIDIC条件概述1.1 FIDIC简介一、FIDIC产生的历史背景1、“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语缩写,即“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s”。读“菲迪克”。2、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13年由欧洲4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在英国创立,至今,FIDIC的成员已发展到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FIDIC代表了世界上大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了全球范围内高质量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3、FIDIC总部在瑞士洛桑。

2、4、FIDIC下属有两个地区成员协会,即FIDIC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ASPAC)和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5、FIDIC下设许多专业委员会:(1)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2)合同委员会;(3)执行委员会;(4)风险管理委员会;(5)仲裁/裁决/调解审查委员会;(6)环境委员会;(7)质量管理委员会;(8)21世纪工作组。6、我国于1994年10月加入FIDIC组织二、FIDIC 组织的作用1、FIDIC 成立80多年来,对国际上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该会编制的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3、红皮书)、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桔黄皮书)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区域发展援助金融机构作为实施项目的合同和协议范本。这些合同和协议文本,条款内容严密,对履约各方和实施人员的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也都有较合理规定,以利遵循解决。这些协议性文件为实施项目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成本,使业主、承包人以及咨询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此外,FIDIC还编辑出版了一些供业主和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业务参考书籍和工作指南,以帮助业主更好地选择咨询工程师,使咨询工程师更全面地了解业务工作范围和根据

4、指南进行工作。该会制订的承包商标准资格预审表、招标程序、咨询项目分包协议等都有很实用参考价值,在国际上受到普遍欢迎,得到了广泛承认和应用,FIDIC的名声也显著提高。2、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非官方组织,FIDIC的宗旨是要将各个国家独立的咨询工程师行业组织联合成一个国际性的行业组织;促进还没有建立起这个行业组织的国家也能够建立起这样的组织;鼓励制订咨询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行为准则,以提高为业主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研究和增进会员的利益,促进会员之间的关系,增强本行业的活力;提供和交流会员感兴趣和有益的信息,增强行业凝聚力。3、FIDIC规定,要想成为它的正式会员,须由该国的一家全国性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以

5、下简称全国性协会)提出申请,全国性协会应当达到以下要求:应为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努力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应保护和促进咨询工程师和私人业务方面的利益和提高本行业的声誉;应促使会员之间在职业、经营方面的经验和信息交流。FIDIC还对全国性协会的主要任务提出建议:要使社会公众和业主了解本行业的重要性和它的服务内容,以及作为一个独立咨询工程师团体和个人的职能;要制订出严格的规则和措施,促使会员保证遵守职业道德标准,维护本行业的声誉;致力于开展国际交流,并为会员开展业务,获取先进技能,提供国际接触通道;了解和发挥本国工程咨询的某些优势和特点;广泛地建立会员与其他工程组织机构和教学单位的联系,充实咨询

6、内容和明确新的方向;促进使用标准程序、制度和合约(如以上所说的有白皮书、红皮书、黄皮书等);向政府报告本行业的共同性问题并提出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传递FIDIC提供的各种信息和其他国家同行业协会的经验;研究会员收取咨询服务合理报酬的办法;提倡按能力择优选取咨询专家,避免单纯价格竞争,导致降低工程咨询标准和服务质量。三、FIDIC条件1、FIDIC合同条件有如下几类:一是雇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缔约,即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因其封皮呈红色而取名“红皮书”,有1957、1969、1977、1987、1999五个版本,1999新版“红皮书”与前几个版本在结构、内容方面有较大的不同;二是雇主与咨询

7、工程师之间的缔约,即FIDIC/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书标准条款,因其封面呈银白色而被称为“白皮书”,最近版本是1990年版,它将此前三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的范本IGRA-1979-D&S、IGRA-1979-PI、IGRA-1980-PM合而为一;三是雇主与电气/机械承包商之间的缔约,即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因其封面呈黄色而得名“黄皮书”,1963年出了第一版“黄皮书”,1977年、1987年出两个新版本,最新的“黄皮书”版本是1999年版;四是其他合同,如为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缔约提供的范本,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为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雇主与承包商提供的简明合同格

8、式,为“交钥匙”项目而提供的EPC合同条件。上述合同条件中,“红皮书”的影响尤甚,素有“土木工程合同的圣经”之誉。(1)框架:合同条件分为20个标题,便于使用和理解。(2)业主方面:新红皮书对业主的职责、权力、义务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如对业主资金安排、支付时间和补偿、业主违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细化。(3)承包商方面:对承包商的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承包商应将质量保证体系和月进度报告的所有细节都提供给工程师、在何种条件下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工程检验维修的期限等。(4)索赔、仲载方面:增加了与索赔有关的条款并丰富了细节,加入了争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由3个委员会负责处理那些工程师的裁决不被双方

9、认可的争端。2、FIDIC条件是国际上公认的土木工程执行法,这些规范性文件包括:(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通用)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2)招投标程序 Tendering Procedure,First edition.(3)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Conditions of The clien/Consultant Model Services Agreement.(4)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5)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6)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10、7)施工、保险和法律 Construction,Insurance and Law.等等。3、这些文件不仅FIDIC成员采用,而且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的招标样本也常常采用。4、交通部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通部工程管理司委托云南、四川两省交通厅编写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作为公路工程项目国内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范本。5、1994年我国在加入FIDIC后通用FIDIC条件。1.2 FIDIC条件的组成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简称为FIDIC“红皮书”,于1984年第四版出版,1988年进行了17处修改,1992年再次进行了28处修改。是进行土木建筑类工程项目建设,由业主通过竞

11、争性招标选择承包商承包,并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监督管理的标准化合同文件范本。主要内容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协议书等。一、通用条件1、“通用”只要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土木工程类的施工,则不论是工业与民用建筑,还是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港航工程等都可使用。2、是FIDIC条件第一部分,可直接放入招标文件中,不需从头编写合同条件,且印刷格式相一致。3、通用条件一共25节72条194款。(1)定义与解释:1条5款;(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1条6款;(3)转让与分包:2条3款;(4)合同文件:3条10款;(5)一般义务:26条54款;(6)劳务:2条2款;(7)材料

12、、设备和工艺:4条15款;(8)暂时停工:1条3款;(9)开工和延误8条16款;(10)缺陷责任:2条5款;(11)变更、增添与省略:2条6款;(12)索赔程序:1条5款;(13)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1条8款;(14)计量:3条4款;(15)暂定金额:1条3款;(16)指定分包商:1条5款;(17)证书与支付:3条13款;(18)补救措施:2条5款;(19)特殊风险:1条8款;(20)解除履约:1条1款;(21)争端的解决:1条4款;(22)通知:1条3款;(23)业主的违约:1条5款;(24)费用与法规的变更:1条2款;(25)货币和汇率:2条4款。4、通用条件概括了工程项目施工阶

13、段业主、承包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利,各种可能预见事件发生的责任界限,正常履行合同过程中各方应遵守的工作程序以及因意外事件而使合同被迫终止时各方应遵守的工作准则。5、通用条件内相关条款之间,既相互联系起到补充作用,又相互制约起到保证作用。二、专用条件1、“专用”相对于通用而言。就具体的合同项目而言。尽管大量的条款是通用的,但有些条款必须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区给以必要的变动。据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或项目自身的特点,对照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件具体编写,特别是对通用条件中某些条款不适合的,就可在专用条件中指出予以删去或修改,换上本项目适合的内容,还可对通用条件中写的不

14、具体细致的,可在专用条件的对应条款中加以详细阐述或补充。2、内容(1)疏浚与填筑具体工程的有关条款;(2)对通用条件的修改、补充和代替;(3)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的标准格式。三、合同的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二者的关系1、一般来说,合同专用条件的法律地位比通用条件高;2、专用条件是结合具体某个国家的某一工程项目编制的,它的针对性较强;通用条件是国际性承包工程项目均可使用的,其应用的广泛性较强;3、专用条件中条款可以否定通用条件中条款,反之则不行。四、FIDIC条件的组成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标准的投标书;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其他有关文件:(1)图纸;(2)规范;

15、(3)标准;(4)工程量清单。注:这六部分文件单独存在时不具有法律效率,只有它们共同存在时才具有完整的法律效率。1.3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一、一般性条款:1、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投标者须知、评标、授予合同、合同协议、程序流程图、合同各方、监理工程师等;2、合同文件中的名词定义及解释;3、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和他们各自的职责与权力;4、合同文件的组成、优先顺序和有关图纸的规定;5、招投标及履约期间的通知形式与发往地址;6、有关证书的要求;7、合同使用语言;8、合同协议书。二、法律条款法律条款主要涉及:合同适用法律;劳务人员及职员的聘用、工资标

16、准、食宿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合同的争议、仲裁和工程师的裁决;解除履约;保密要求;防止行贿;设备进口及再出口;强制保险;专利权及特许权;合同的转让与工程分包;税收;提前竣工与延误工期;施工用材料的采购地等内容。三、商务条款商务条款系指与承包工程的一切财务、财产所有权密切相关的条款,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归属,重新归属及撤离;设备材料的保管及损坏或损失责任;设备的租用条件;暂定金额;支付条款;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合同终止时的工程及材料估价;解除履约时的付款;合同终止时的付款;提前竣工奖金的计算;误期罚款的计算;费用的增减条款;价

17、格调整条款;支付的货币种类及比例;汇率及保值条款。四、技术条款技术条款是针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材料检验及施工监督、检验测量及验收等环节而设立的条款,包括:对承包商的设施要求;施工应遵循的规范;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现场视察;资料的查阅;投标书的完备性;施工制约;工程进度;放线要求;钻孔与勘探开挖;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工地的照管;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保持现场的整洁;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检查及检验的日期与检验费用的负担;工程覆盖前的检查;工程覆盖后的检查;进度控制;缺陷维修;工程量的计量和测量方法;紧急补救工作。五、权利与义务条款1、承包商的权利:1)有权得到提前竣工奖金;2)收款

18、权;3)索赔权;4)因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限值而亨有补偿权;5)暂停施工或延缓工程进度速度;6)停工或终止受雇;7)不承担业主的风险;8)反对或拒不接受指定的分包商;9)特定情况下的合同转让与工程分包;10)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延长工期;11)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补偿损失;12)有权要求进行合同价格调整;13)有权要求工程师书面确认口头指示;14)有权反对业主随意更换监理工程师。2、承包商的义务:1)遵守合同文件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并负责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2)提交各种要求的担保;3)遵守各项投标规定;4)提交工程进度计划;5)提交现金流量估算;6)负责工地的安全和材料的看管;7)

19、对其由承包商负责完成的设计图纸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负责;8)遵守有关法规;9)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和方便;10)保持现场整洁;11)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12)执行工程师的指令;13)向业主偿付应付款项(包括归还预付款);14)承担第三国的风险;15)为业主保守机密;16)按时缴纳税金;17)按时投保各种强制险;18)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3、业主的权利:1)业主有权不接受最低标。2)有权指定分包商;3)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付款给指定的分包商;4)有权决定工程暂停或复工;5)在承包商违约时,业主有权接管工程或没收各种保函或保证金;6)有权决定在一定的幅度内增减工程量;7)不承担承包商因发生在

20、工程所在国以外的任何地方的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损失(因炮弹、导弹等所造成的损失例外)。8)有权拒绝承包商分包或转让工程(应有充足理由)。4、业主的义务:1)向承包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料和图纸,并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负完全的责任;2)承担由业主风险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坏;3)确保承包商免于承担属于承包商义务以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4)在多家独立的承包商受雇于同一工程或属于分阶段移交的工程情况下,业主负责办理保险;5)按时支付承包商应得的款项,包括预付款;6)为承包商办理各种许可,如现场占用许可,道路通行许可,材料设备进口许可,劳务进口许可等;7)承担疏

21、浚工程竣工移交后的任何调查费用;8)支付超过一定限度的工程变更所导致的费用增加部份;9)承担在工程所在国发生的特殊风险以及任何其他地区因炮弹、导弹对承包商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和补偿;10)承担因后继法规所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额。5、监理工程师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或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主要有:1)有权拒绝承包商的代表;2)有权要求承包商撤走不称职人员;3)有权决定工程量的增减及相关费用;有权决定增加工程成本或延长工期;有权确定费率;4)有权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因业主违约而导致承包商停工情况除外);5)有权对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检查,包括已掩埋覆盖的隐蔽工程;6)如果发现施工不合

22、格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如期修复缺陷或拒绝验收工程;7)承包商的设备、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和设备;8)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采取紧急措施;9)审核批准承包商的工程报表的权力属于监理工程师,付款证书由监理工程师开出;10)当业主与承包商发生争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裁决,虽然其决定不是最终的。6、监理工程师的义务监理工程师作为业主聘用的工程技术负责人,除了必须履行其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外,还必须履行其作为承包商的工程监理人而尽的职责,FIDIC条款针对监理工程师在建筑与安装施工合同中的职责规定了以下义务:1)必须根

23、据服务协议书委托的权力进行工作;2)行为必须公正,处事公平合理,不能偏听偏信;3)应虚心听取业主和承包商两方面的意见,基干事实作出决定;4)发出的指示应该是书面的,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时,可以发出口头指示,但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5)应认真履行职责,应根据承包商的要求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或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报表及时进行审核;6)应及时审核承包商在履约期间所做的各种记录,特别是承包商提交的作为索赔依据的各种材料;7)应实事求是地确定工程费用的增减与工期的延长或压缩;8)如因技术问题需同分包商打交道时,须征得总承包商同意,并将处理结果告之总承包商。六、违约惩罚与索赔条款。1、违约惩罚

24、与索赔是FIDIC条款盼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承包工程得以圆满实施的有效手段。采用工程承发包制实施工程的效果之所以明显优于其他方法,根本原因就在于按照这种制度,当事人各方责任明确,赏罚分明。FIDIC条款中的违约条款包括两部份,即业主对承包商的惩罚措施和承包商对业主拥有的索赔权。2、惩罚措施因承包商违约或履约不力,业主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没收有关保函或保证金;(2)误期罚款;(3)由业主接管工程并终止对承包商的雇用。3、索赔条款:索赔条款是根据关于承包商享有的因业主履约不力或违约,或因意外因素(包括不可抗力情况)蒙受损失(时间和款项)而向业主要求赔偿或补偿权利的契约性条款。这方面的条款包

25、括:(1)索赔的前提条件或索赔动因;(2)索赔程序、索赔通知、同期记录、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时效和索赔款项的支付等。七、附件和补充条款FIDIC条款还规定了作为招标文件的文件内容和格式,以及在各种具体合同中可能出现的补充条款。1.4 FIDIC条件的应用一、FIDIC条件的应用1、FIDIC条件的特点:(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2)合理公正、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2、适用范围:(1)国际承包工程的施工项目(同等采用);(2)国内大型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同等采用);(3)国内一般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等效采用)。3、应用前提:(1)通过竞争性招

26、标确定承包商;(2)委托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进行监理;(3)按单价合同制定招投标文件。二、FIDIC条件在我国的应用1、使用FIDIC合同条件的优缺点。(1)优点:有利于采用竞争性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优胜劣汰,促进工程施工和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有利于实行业主、承包商、工程师的共同管理和建设好土木工程项目、职责分明、权利对等;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明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有章可循;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合同,按用工程进度付款,从进度上保障合同各方利益的实现;有利于合同各方准确的履行已订立的合同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使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达到;有利于

27、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国际工程监理,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实行完善严格控制的工程师制度。(2)缺点:工程前期准备时间长,有其繁琐的一面;工程建设成本是全由市场价格决定,与现行的概预算相矛盾;在建设与大修工程项目上和紧急抢险工程中使用困难。2、财政部合同条件版本:改革开放后,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多,且国际上合同文本不尽适用,财政部于1989年同世行一起商讨组编一套结合中国国情的合同条件,在FIDIC条件基础上修订,于1990.4在美国华盛顿用英文编写,10.8得到FIDIC董事会的确认,书名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分上、中、下三册,中英文并行。如:世行贷款

28、项目“浙江省杭甬高速公路”、“河南省开洛高速公路”、“广东省深汕高速公路”、“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等都采用此范本。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合同范本:1991.3,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我国国内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使用,主要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方面。4、交通部的公路工程国际招标文件范本:交通部工程管理司委托陕西省交通厅编写的公路工程国际招标文件范本,作为公路工程项目国际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范本。三、FIDIC条件管理施工项目的基本程序 选择建设工程监理,签定监理委托合同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并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承包商办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保险等事项,

29、并得到业主的批准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现金流量估算表工程师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业主移交现场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工程师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合同进行日常监理工作竣工验收承包商申请移交工程工程师签发移交证书承包商提交竣工报表,工程师签发付款证书缺陷责任期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业主归还履约担保金和保留金承包商提出最终报表工程师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业主与承包商结清余额。1.5 定义及解释部分一、定义(一)合同主体1、定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2、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

30、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种类:雇主:建设单位、业主、甲方、发包方;承包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测单位等)、承包商、乙方;分包商;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当事人、合法继承人、受让人;其他: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二)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是一个专用名词,有其特定的内容。是指包括合同条件(第一、二部分,即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及附件、以及补遗书、来往信函、备忘录、会议纪要。一经列入合同文件的都具有法律效力。2、合同协议书指业主和承包商就某一土木建筑工程的施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3、技术规范是业主要

31、求承包商在履行施工合同中应遵守的质量、安全、工艺、操作、程序等规定。4、图纸施工图。5、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是与技术规范相对应的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详细说明了技术规范中各工程细目的数量,是获得合同中关于工程量信息和有效而精确地编制投标书的依据。6、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1)投标书是由投标单位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对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合同的重要部分的投标文件。(2)投标书附件是对合同条件规定的重要要求的具体化文件。7、中标通知书由业主向中标人发出中标的通知书。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任何文件。9、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交往文件:“通知”、“同意”、“批准”、“证明”。(三)工期与缺陷责任期1、合同工

32、期(1)定义指完成所签合同内约定的全部工程或分部分项移交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因素及非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可以延长的时间。(2)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2、缺陷责任期:工程维修期,一般情况为1年。(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 (1)定义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的为了实现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2)影响因素:合同类型特点;可调价格;业主责任;承包商行为;暂定金额。 2、支付:业主按工程进度给付工程进度款项的行为。(五)主导语言与法律1、通用条件中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规定合同的主导语言。2、法律:

33、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适用法律。(六)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合同的转让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接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法律行为。2、分包是指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七)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指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挑选或指定的进行与工程实施、货物采购等工作有关的分包单位。(八)保险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经济制度。(九)其它定义 见以后各章。二、 解释原则(一)主导语言原则。(二)适用法律原则:1、以“意思自治”为原则;2当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适用法律,一般以合同签定地和履

34、行地的法律为适用法律。(三)要约与承诺原则。(四)整体解释原则:1、专用合同条件优先于通用合同条件;2、具体规定优先于笼统规定;3、书写条文优先于打字条文,打字条文优先于印刷条文;4、单价优先于总价;5、技术规范优先于图纸。(五)反义居先原则反义居先原则当合同文件中有矛盾和含糊不清时,引起对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解释时,应该以与合同起草一方相反的意图优先解释合同条款,而不是以合同起草一方的意图为准。六、定量优先原则。七、诚实信用原则。习题一1、FIDIC条件的特点有哪些?2、简述整体解释原则。3、使用FIDIC合同条件的优缺点有哪些?4、简述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的关系。第 2 章 业主

35、、监理、承包商三方责权利与相互关系2-1业主的责权利一、业主1、定义:是指既具有某项工程建设要求、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设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的法人和个人。2、条件:(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购买某件建筑商品的要求;(3)具有购买某件建筑商品的资金;(4)具有购买某件建筑商品的各种准建手续:工程报建批准通知书、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等。(5)具有购买某件建筑商品的勘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工程概预算书等。(6)已经委托了建设监理单位;(7)已经通过竞争性招投标选择好了工程施工承包商,(8)该

36、件准备购买的建筑商品的工地已经完成了坼迁和“三通一平”。二、业主的职责1、提供建设用地、按期移交施工现场(1) 工程报建;(2)工程招投标(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四个方面:注册资金数目、工程技术人员的资格与数目、技术装备数目、业绩与信誉);(3)委托工程建设监理;(4)工地坼迁;(5)提供“三通一平”;(6)及时移交工地。2、按合同提供正式图纸、工程必需的水文、地质及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1)工程勘测:包括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测绘(2)工程设计: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与施工图设计);(3)确定规范与标准;(4)确定工程用主要建材。3、协助签证、办

37、手续 (1)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居留证、劳动证、物质进出口许可证;(2)协助租用土地房屋;(3)协助建立电话、电传和邮政信箱;(4)为外国公司在本国担保;(5)商定贷款支付方式;(6)协助雇佣劳动力;(7)提供安全保卫;4、派驻地工程师(1)检查工程进度;(2)支付工程进度款项;(3)及时验收。5、承担业主风险损失及违约索赔 (1)业主严重拖欠承包商应得工程款;(2)无理干涉、阻扰或推迟各项证书所需要的批准;(3)业主不可抗拒的原因;(4)所在国政治、经济、军事严重混乱。三、业主的权力1、工程检查权(1)对材料的检查;(2)对工序的检查;(3)对隐蔽物的检查。2、用人选择权(1)选择分包商;(2

38、)选择监理工程师;(3)选择材料供应商。3、财务支付和控制权(1)合同价格的确定: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价格;(2)工程预付款;(3)工程款的结算(按月、分段、竣工);(4)确定支付程序。四、业主的利益1、最大利益:得到合格工程,投入使用2、拖延罚款:赚取或少支付利息3、扣、罚款2-2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范围一、建设工程监理1、定义: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商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2、性质:(1)服务性;(2)独立性;(3)公

39、开性;(4)科学性3、原则:(1)FIDIC的监理思想与方法;(2)符合现实:业主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的原则;科学性与公正性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监理的原则。 4、依据: (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合同(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 (3)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已批准的施工图纸、已批准的工程概预算); (4)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则等); (5)有关标准、规范。 5、范围: (1)工程:所有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港航工程等); (2)活

40、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其中施工监理是我国主要的监理活动。 6、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与基本方法: (1)任务:三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与建设工程有关各方的关系。 (2)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二、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监理企业 (1)定义指具有法人资格和一定的监理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工程建设监理的经济组织。 (2)条件: 取得了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人员素质、资金数目、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信誉)。2、监理工程师FIDIC条件中将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人员分为三个层次: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

41、师助理。(1)监理工程师指现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政府建设主管单位注册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2)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知识;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良好的健康体魄和充沛旺盛的精力。(3)工作准则FIDIC准则: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对他人的公正。三、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一)职责:1、三控;2、两管;3、一协调(二)责任限制1、非他设计的质量不负责;2、由他监理但非他签证认可不负责;3、虽经他签证批准,但并不解除承包人义务;4、乙方设计、材料、设备、工艺不合理,虽经验收甚至已经“计量支付”,但出现质量问题(包括缺陷责任期

42、内),仍由乙方负责四、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一)权利:1、批准权:(1)分包;(2)乙方进度、计划及修订;(3)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4)竣工时间表;(5)“缺陷责任书”与“移交证书”2、决定权:(1)计日工;(2)索赔;(3)工程延期;(4)工程变更指令和工程变更单价;(5)暂定金额使用权(6)紧急抢险工程;(7)暂停工与复工3、处分权(处理权):(1)对不可抗逆事件;(2)指定分包;(3)乙方违约;(4)特殊风险;(5)合同争议;(6)甲方违约;(7)合同价格变化;(8)币值变化;(9)非主体双方责任事故;(10)地下以外发现4、撤换权(否定权):(1)撤换乙方的不负责任者;(2)拆除

43、不合格工程,将拆除的材料运出现场;(3)撤销缺陷责任期5、解释权:(1)解释合同文件、(2)解释技术规范6、检查权:(1)随时进入现场对操作检查;(2)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7、监督权:(1)甲方交出施工现场;(2)工程进度;(3)支付8、奖惩权:(1)提前竣工奖;(2)违约惩罚(二)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制约制1、合同文件;2、业主;3、仲裁;4、职业道德;5、国家监督(外部监督);6、内部监督(监理制度)七、监理工程师利益1、按合同获取应得的服务报酬。2、赢得三度:知名度、信誉度、美誉度。2-3承包商的责权利一、承包商1、定义:是指拥有一定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资质

44、证书、营业执照,能按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获得相应工程价款的施工企业。2、条件:(1)法人;(2)相应的资质等级;(3)一定数目的专业技术人员;(4)一定数目的技术装备。3、承包商的实力:承包商的实力体现在内在因素:(1)技术方面的实力;(2)经济方面的实力;(3)管理方面的实力;(4)信誉方面的实力。 承包商的实力体现在外在表现:竞争能力、应变能力、盈利能力、技术开发能力、扩大再生产能力上。 4、承包商的资质: (1)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工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

45、等级证书后,方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专业人士的资格。二、承包商的职责1、提交履约担保;2、按合同合理组织施工、工作;3、提供工程必要监督(内部监督);4、遵从监理工程师指示;5、办理保险;6、遵纪守法;7、为工程检查提供方便;8、执行变更三、承包商的权力1、基本权力:生产决策权;对外经营权;联营兼并权;投资决策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资产处置权;采购权;定价权;销售权;资金使用权;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2、合同权力:索赔与废约权;价格贴现与调值权;物资采购和人员选派;争议诉讼权四、承包商的利益1、经济方面:利润2、非经济方面:取得“三度”。2-4项目经理一、项

46、目经理1、定义项目经理是由承包人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派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代表。2、项目经理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责任心;事业心。(2)能力素质:基本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整体能力、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筹划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灵活应变能力、改革创新能力)。(3)知识素质:学历、资历、资格。(4)身体素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二、项目经理的责、权、利1、职责:执行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执行合同;控制项目。2、权力:组织项目经理部;处理各种关系;选择施工队伍;调配并管理人、财、物、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合理进行经济分配。3、利益:承包利润;获得信誉。4、项目经理的日常工作:(1)代表承包人向业主提出要求和通知;(2)组织施工2-5 三方的相互关系一、宏观管理关系:1、管理关系图: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监督 业主 监督 / |投资 监督 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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