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东莞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87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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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建手册2007年7月2009年房地产营销策划大全移动硬盘版!策划人士必备资料库!货到验货后付款房策网 海量房地产资料免费下载 0755-83513598 QQ:69031789目 录第一部分 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1第二部分 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 7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 7第三部分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10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 10二、办理项目立项 12三、规划局 13(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15(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15(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16(六)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

2、6(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7(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18(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 18(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 18(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9(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 20(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 21四、市建设局 22(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22(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 25(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保函备案指南 29(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指南 15(五)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 32(六)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

3、、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 34(七)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 39(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南 43(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49(十)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申请指南 52(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指南 53(十二)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指南 54(十三)商品房预售楼款用款申请指南 56(十四)商住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说明 58(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指南 59(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延期指南 61五、城市管理局 63六、人防办 76七、消防局 79八、房管局 82第一部分 项目开发报建流程附

4、表1:项目报批报建序号报批报建事项所需资料资料来源部门资料提交时机使用部门1建设项目投资立项项目建设指标和规划方案及设计说明设计部完成投资计划立项10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设计部土地中标通知书开发部2规划方案专家评审规划方案总平面、单体立面效果图设计部召集会议前3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3规划方案总平面审查意见书规划方案总平面蓝图两张、经济技术指标设计部办理审批需15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4交管消防人防意见征求交通流线图、地下车库平面、停车方案、坡道、出入口设计部办理各项审批前须征询各部门意见开发部项目部5放大样、日照分析总平面标注单体尺寸,与周边道路关系,与周边建筑关系设计部放大样7个工作日;日照分

5、析审核15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6建筑扩初设计意见书报批图(平、立、剖及基础图)各五套A4图纸、设计部上报政府窗口需15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7建筑消防、交管、人防、环保审批、人防工程施工图消防工程施工图交管方案确定、机械设备中标书设计部在建人防审批前25个工作日确定人防方案设计开发部项目部8办理正式开工批复立项批复,规划批复意见,土地证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建筑图三套(A4)设计部完成规划许可证前15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营销管理部10交纳规费、办理冲抵手续相关台帐开发部冲抵需30个工作日交费需15个工作日开发部银行资金财务部11领取规划许可证、公示牌、现场放线开工施工现场平整 工程部配合项目部

6、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开发部项目部附表2:配套工程报批报建:序号工作内容所需资料及工作支持资料来源部门资料提交时机使用部门1委托项目综合管网设计各种管网的技术条件,确定水泵房、调压站、箱变、高压环网柜、开闭所、变电所、配电间、各种管道井等的具体位置项目部设计中设计部确认管网及各种配套设施总体规划是否合理设计部、征求各个职能部门2综合管网设计报批管网综合图各管线主管部门意见设计部2各配套专业施工图设计小区规划平面图、园林平面图、各种安装工程专业施工图设计部设计前一周项目部3各专业施工图的审查各专业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单位天完成项目部4组织审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纸会审、确认施工图纸进行会审、确认

7、确认设计概算项目部7天完成项目部5确定各个施工队伍;审核预算施工预算审核、确认成本部天项目部6洽谈、签订施工合同对合同条款确认成本部天项目部7组织施工单位进场、交接支付预付款成本部项目部各管线验收单项现场施工完成项目部项目部8开通水、电、煤气、小区路灯等;电信、宽带、有线电视具备开户条件技术参数、专业表格填写进行竣工测量验收项目部设计部9设备移交专业公司设备商的配合;材料部项目部物业公司相关部门附表3:项目验收阶段报批报建报批报建事项所需材料资料提交部门提交时机使用部门人防工程验收人防竣工图纸相关批文项目部验收前10日项目部防疫验收防疫竣工图纸相关批文项目部验收前10日项目部环保验收环保竣工图

8、纸相关批文项目部验收前10日项目部消防验收消防技术检测报告竣工图纸项目部验收前10日开发部规划验收单体工程竣工图纸项目部验收前10日开发部项目综合验收(房产局、街道、小区办、绿化办、通邮办、建委、公安局、环卫)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备案项目部项目部第二部 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一)适用范围 1、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3、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原经批准划拨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后

9、再转让。(二)所需资料1、转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报告(1份); (2)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审批表(1份); (3)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 (4)主管部门、董事会同意转让文件; (5)土地使用证; (6)土地补偿费的证明材料; (7)地价评估报告书; (8)地理位置图(1:1万)(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9)数字化地籍图(5份)、宗地图和上述图件的软盘。 (10)市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 2、补办出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出让(补办出让)申请审批表 (2)原土地使用者申请补办出让后转让报告 (3)竞买人申请竞买报告、申购

10、登记表 (4)原批准用地文件 (5)原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6)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 (7)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村委会交齐地价款证明 (9)估价报告 (10)磁盘(三)办理程序 1、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并进行初审; 2、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3、 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设定二种交易方式:一是挂牌交易,二是交易鉴证。属于挂牌交易范畴的主要有: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原经行政划拨批准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

11、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要求用挂牌交易方式交易的。属于交易鉴证范畴的主要有:已办理有偿使用的民营、个体和外资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别墅地转让;因房产转让而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挂牌交易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勘察、拍摄,将资料输入电脑,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地价评估与委托人申请的交易单价来设定交易底价,在交易大厅大展示彩屏和市国土信息网站上公布挂牌交易的信息。彩屏上详细标明交易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年期、规划要点、交易底价等,并设定交易期

12、限。期限内申购者自由竞价申购,期限界满时,电脑根据申购者的报价,撮合交易,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交易期限内,允许最先交齐地价款者为竞得人的交易方式; b、如果挂牌交易期限内没有申购者申购,期满后经委托人同意,继续挂牌,但不设定交易期限,有申购者申购,即可成交; c、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土地交易中心通知竞得人,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主持转让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交易鉴证的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申请材料后,对转让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b、交易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成交确

13、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向交易双方颁发用地批准文件; c、竞得人按转让合同规定付清地价款及政府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d、市土地交易中心从地价款中扣除应缴的款项后,余数付给原土地使用者。(四)批转文件、 附件用地批准文件。(五)收费项目二、土地使用权出租:(一)适用范围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二)所需资料1、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 3、双方租约; 4、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三)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填写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市土地

14、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后,符合出租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意后,市土地交易中心主持租赁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3、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用地批文; 4、租赁双方付清政府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手续;(四)批转文件、 附件 租赁合同(五)收费项目交易手续费(六)审批期限第三部分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办理依据:1.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8611号,1986年1月23日2.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民政部民行发199617号,1996年6月18日3.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6号

15、,1999年12月24日4.关于商住大楼和住宅区名称标准化的通知,粤国地(测地)字199669号5.东莞市地名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2003年6月9日发布,2003年8月1日起实施收件资料:(一)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1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3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证明书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6经规划部门批准

16、的四至图或总平面图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二)申报住宅小区(楼群或片区)命名须提交的材料: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1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3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地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证明书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2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平面图2复印件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三)申报道路(街巷)命名须提交的材料: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1道路命名、更名申报表

17、3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地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证明书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委托1-2名代理人,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3规划道路网络图、地形图或平面图2复印件所提供图纸必须与实地情况相符并能清楚显示拟命名道路走向、相连路街位置,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4征询拟命名道路两旁单位意见的材料1原件拟命名道路两旁单位必须清晰表明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办理部门:市地名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代收公告费办事流程: 二、办理项目立项 三、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土地预审(国土局)立项(计划局、建设局外经留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设工

18、程规划验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文(国土局)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方案审查人防报建(人防办)消防建(消防局)商品房准建证(建设局)办理选址意见书(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2份;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4、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上报市府项目)

19、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 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提交材料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4、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

20、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8、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或国土局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9、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10、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1份;11、已批规划方案1份。(因情况而提交)12、方案册2本(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PDF)13、电子报批文件。(经营性项目)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

21、市政府论证)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提交材料1、 规划方案送审表1份;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1份;3、 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1份,比例1:500或1:1000或1:5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4、 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5、 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6、 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7、 规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8、 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9、 规划建筑设计要

22、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10、消防分析图配电子文件11、修建性详规(商住区)电子报批文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提交材料1、 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2、 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3、 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提交材

23、料1、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2、 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4、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5、 透视图1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6、 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7、 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8、经当地公安分局确认的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1份。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六)办理建设工

24、程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提交材料1、 报建表1份;2、 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分别适用于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3、 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用于核对)5、 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6、 建筑施工图纸2套(包括总平面图2份)、结构施工图纸1套。申报建筑方案须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的项目,须提供灯光夜景的施工图1套;建筑施工图及效果图配电子文件7、另提供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各1份(放线用)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

25、核意见书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或东莞市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9、(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立项文件、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各1份;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提交材料1、 东莞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3、 申请书1份; 4、 临时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5、 效果图1份。(配电子文件)6、 申请经审核

26、同意后,补临时建筑项目施工图1份(补图期间不计入承诺时间内)。(配电子文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提交材料1、 东莞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2、 书面申请书1份(居委会加盖公章及证明);3、 房产证复印件1份,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1件份;4、 建筑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立面图纸1套(须符合房产证要求,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

27、计方案报批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提交材料1、 东莞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2、 产权证明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3、 设计单位对装饰建筑物进行安全复核证明文件1份;4、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5、 效果图1份;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提交材料1、 许可证遗失补发申请审批表1份;2、 公证书(注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遗失证号、发证日期)1份;(遗失补发需要提供)3、 登有遗失声明的东莞日报(注明建设单位、项

28、目名称和遗失证号、发证日期)1份;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提交材料(一)规划局收1、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2、 跟踪表1份;3、 建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5、 现状实测图1份(配电子文件);6、 已办报建的施工图纸1份(验收后退回);(二)城建档案馆收1、立项报批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2、征地文件(国土证);3、选址意见书;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5、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现状实测图;6、建

29、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合同(协议)、监理委托合同;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0、竣工图纸(含图纸目录):(1 ) 单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人防、电力、电讯、电视、照明、燃气;(2) 小区工程:室外给排水、电力、电讯、电视、照明、燃气、消防、道路、室外管网综合图;11、小区和大型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16层以上的建筑)须提交400万以上像素的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的4R规格照片(过塑)和光盘。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备注1、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2、 工程规划验

30、收后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向城建档案馆提交以下资料:(1) 工程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资料;(2) 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过程资料;(3) 建筑土建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4)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记录资料;(5) 设备安装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4、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时须提交用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制作的以上档案的目录及其电子文件。(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提交材料1.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东莞市房屋拆迁公告申请表1份;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

31、份;4.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1份;6.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1份。7、产权自存,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房证明。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批复提交材料1、经批准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及收费许可证;3、技术力量证明资料和驻本市的技术力量证明资料;4、以往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的介绍资料。5、境外单位还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许可证。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32、四、建设局(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1.事项名称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证件有效期: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管理。4.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第二条、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或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一般指国家、省重点投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市建设局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审查及备案。5.审批条件6.申请资料一、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

33、师签字提交建设单位。 )。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交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按东建200660

34、号东莞市建设局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规定,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

35、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下列专项工程需递交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专家应当不少于5名,并经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或东莞市建设局认可的)进行论证、审查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36、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应提交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和文字资料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包括人工挖孔桩)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

37、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8、工程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要求详见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预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三、人工挖孔桩工程(东建函20046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前

38、,将下列资料送市建设局办理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由市建设局签发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后,设计单位方可按人工挖孔桩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1、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的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表;2、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可行性报告; 3、地质勘察报告原件;4、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环境示意图。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受理机构:市建设局;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路段市建设局大楼。受理机构: 市建设局一楼大厅办事窗口(一)8.审批决定机关9.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纳入施工许可一并审查

39、; 二、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可先行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市建设局一号办事窗口收验材料; 对资料不齐全项目,即时作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查; 2、自收到之日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凭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设计单位可按人工挖孔桩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10.审批时限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自收到齐全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1.审批收费无12.审批表格有。(可在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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