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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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单位试行版)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三、承租人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具备上海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须按规定将户籍迁出。四、本合同租赁期限

2、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入住人员仍需租赁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市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出租宿舍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建设部发布、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居室使用的要求。六、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期限租赁。合同期满需腾退住房的,承租人应做好入住人员工作,负责腾退住房。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公共租赁住

3、房出租情况和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合同编号:)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版)甲方(出租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以下简称“居住使用人”):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区】【县】_路

4、_【弄】【新村】_【号】【幢】_室(部位)_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编号: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1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

5、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2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元违约金。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币,下同)_元(大写:_)。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33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_】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3

6、4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项方式支付租金:(一)现金支付;(二)委托_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_;扣款账号:_);_银行_支行,帐号:_银行_支行,帐号:_);(四)_。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个月的租金,即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中应由【】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

7、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承担。4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的实际使用量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51租赁期间,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的,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2租赁期间,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8、、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3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日通知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检查养护时,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该房屋的影响。5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

9、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第六条续租6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6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63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期届满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机构对居住使用人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双方应重

10、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续租,但居住使用人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约定返还该房屋的,经乙方同意,并由相关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不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七条房屋返还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7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

11、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4居住使用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将户籍迁入该房屋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内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日内】负责将居住使用人户籍迁出公共集体户口。逾期未迁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四)_。8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8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日内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三)_。8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一)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租该房屋的;(二)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三)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变更、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

13、均居住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个月的;(五)【乙方】【居住使用人】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_元的;(六)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七)因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该房屋结构损坏的;(八)居住使用人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实际居住的;(九)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十)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拒不整改的;(十一)_。第九条合同登记备案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当由【甲乙双方】【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委托甲方】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4、92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93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10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10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15、,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居住使用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105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一

16、条解决争议的方式111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1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2甲方联系地址:_,邮编:_;乙方联系地址:_,邮编: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12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7、。甲方(名称):乙方(名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于:签于:补充条款(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合同附件(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单位试行版)和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个人试行版)的通知沪房管保201235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各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等有关规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单位试行版)和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

18、文本(个人试行版)(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单位版和个人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印发起,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工作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选用合同示范文本单位版和个人版,也可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单位版和个人版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二、合同示范文本单位版和个人版需在试行中不断完善,各公共租赁住房经租单位和承租人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向我局反映。三、合同示范文本单位版和个人版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附件:1、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单位试行版)2、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示范文本(个人试行版)上海市住房保障

19、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单位试行版)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三、承租人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具备上海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

20、须按规定将户籍迁出。四、本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入住人员仍需租赁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市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出租宿舍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建设部发布、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居室使用的要求。六、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期限租赁。合同期满需腾退住房的,承租人应做好入住人员工作,负责腾退住房。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向业

21、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情况和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合同编号: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单位版)甲方(出租人):【营业执照】【 】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营业执照】【 】号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以下简称“居住使用人”):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

22、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区】【县】_路_【弄】【新村】_【号】【幢】_室(部位)_的公共租赁住房(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编号: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12 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

23、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元违约金。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币,下同)_元(大写:_)。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33 乙方应于【每月_日前】【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

24、】【下个月】【_】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34 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项方式支付租金:(一)现金支付;(二)委托_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_;扣款账号:_);_银行_支行,帐号:_银行_支行,帐号:_);(四)_。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个月的租金,即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

25、、_费用由【甲方】【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_承担。4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的实际使用量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标准计价。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51 租赁期间,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通知后的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进行维修的,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2 租赁期间,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

26、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日通知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检查养护时,乙方及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该房屋的影响。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

27、【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第六条 续租6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6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63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租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期届满前_个月,向甲方

28、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机构对居住使用人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续租,但居住使用人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约定返还该房屋的,经乙方同意,并由相关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不超过六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七条 房屋返还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日内返还该房屋。7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29、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74 居住使用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将户籍迁入该房屋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内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日内】负责将居住使用人户籍迁出公共集体户口。逾期未迁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30、(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四) _。8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8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日内仍未交付的;(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三)_。8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一)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

31、式骗租该房屋的;(二)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三)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变更、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个月的;(五)【乙方】【居住使用人】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_元的;(六)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七)因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该房屋结构损坏的;(八)居住使用人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实际居住的;(九)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十)乙方或居住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拒不整改的;(十一) _。第九条 合同登记备案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日

32、】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应当由【甲乙双方】【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委托甲方】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9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9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

33、款和附件内容。10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居住使用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10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

34、屋。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11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1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2 甲方联系地址:_,邮编:_;乙方联系地址:_,邮编:_。

35、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12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签署: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签于: 签于:补 充 条 款(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合 同 附 件(粘贴处) (骑缝章加盖处)附件一: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及费用结算协议乙方:居住使用人:【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经协商,乙方与居住使用人就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及费用结算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

36、承租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单位】 【号】【幢】 室(部位) 的公共租赁住房,现同意居住使用人入住。2、居住使用人已认真阅读乙方与 签订的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确认该合同记录的居住使用人信息,同意遵守该合同关于住房使用和返还的相关约定。3、居住使用人应于【每月 日前】【 】,向乙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居住使用人需支付 元违约金。居住使用人按以下第 项方式支付租金:(一)委托 银行代扣款(扣款户名:_;扣款帐号:_);(二)现金支付;(三)银行汇款或转帐(收款人: ;开户行: 银行 支行;帐号: );(四) 。4、双方约定,居住使用人入住住房前,应向乙方支付

37、住房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 元。5、租赁期间,居住使用人使用该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 、 费用,由【乙方】【居住使用人】直接交纳。逾期未支付的,应承担违约金。6、租赁期间,由于居住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家具、家用电器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居住使用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该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养护,并提前通知居住使用人的,检查养护时,居住使用人应予以配合。7、由于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乙方违约或产生住房占用期间租金和费用的,相应违约金、赔偿金、住房租金和费用由居住使用人承担。8、上述37项涉及的费用,居住使用人均应按

38、时支付,若居住使用人逾期未支付,乙方可从其工资中扣取。9、居住使用人具备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并将户籍迁入该住房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内的,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日内】将户籍迁出公共集体户口。10、居住使用人不得擅自出借或转租该住房或与他人交换各自居住的住房,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居住使用人应向乙方按月租金的_倍支付违约金。乙方: (签章)日期:居住使用人: (签章)日期:附件二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个人试行版)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本市发展公共

39、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行为。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要求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三、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具备上海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须按规定将户籍迁出。四、本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市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

40、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出租宿舍类型的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建设部发布、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居室使用的要求。六、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期限租赁。对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应腾退住房而拒不腾退的,本市住房保障等有关部门可采取在适当范围公告通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情况和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合同编号: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个人版)甲方(出租人):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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