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购房借款基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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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岗位员工购房借款基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优秀青年人才激励机制,根据2011年职代会通过的关于设立“关键岗位员工购房借款基金”的暂行规定决议精神,公司筹集住房基金,以定额借款的方式解决青年员工购买住房资金困难。为了规范有关手续,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公司购房借款基金的对象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40周岁以内;2、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的前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下同),且具备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资格;或在本公司工作满3周年的前学历本科毕业生,责任检修技术岗位及以上岗位;或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认定,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和有特殊贡献的大专毕业生;3、在城区及周边有固定居住条件或具备

2、置业条件的,不享受购房借款基金补助,具体是指:(1)离公司最短车程距离在10公里之内,本人拥有住房;(2)与父母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3)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4)父母及本人年人均收入超过10万元(每年视物价、房价增长情况进行调整);(5)双方父母及配偶中有经商者。以上条款所指住房包括:自有住房、通过商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第二条 借款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额度20万元的购房借款。 第三条 借款用途公司提供的购房借款只限于符合借款资格的在职员工本人,购买市内住房使用,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移用,借款人应当立即无条件归还借款及其利息。 第四条

3、 借款手续1、借款人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借款人所在工作部门审核后,依次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根据各部门审批情况,将借款人名单在公司网站及公共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借款人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居住等情况,参照经济适用房条款操作;2、借款人凭购房凭证(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住房认购书、支付购房定金收据、住房交易中心购买住房协议等原件),或者直系亲属的未设定抵押担保房产证原件(必须房屋所有者愿意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视情况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到公司后勤保障部提交借款申请,由交公司人力资源管

4、理委员会审批;3、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员工购房借款基金的发放和期限的审批,对借款人提交的由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信用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审核台账,开具借款通知单,收取借款员工有效购房证明,委托和监督银行办理员工购房借款相关工作;4、借款人应与公司财务、人力资源部签订借款方面的协议。财务与人力资源部按协议支付借款,由借款人出具借条。第五条 还款方式从借款人办理借款后的第3年起,参照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逐月偿还本金及利息,每月偿还不少于3000元。在借款人工资中代扣。夫妻双方工资较高者还款额度应适当提高。每年偿还额度按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调整一次。第六条 其他规定1

5、、借款人从借款的当日算起必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2、借款人在公司工作满5年期后,公司按借款员工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扣除借款人应付而尚未支付的利息,奖励给该员工;3、如借款人在公司连续工作未满5年就离开公司,借款人所借款的借期提前终止,借款人必须于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前20天内还清本金及利息,否则,借款人应当承担逾期归还本息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欠款及应付利息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4、如发现借款被移用,公司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本息。并作为借款人诚信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晋升职级。 第七条 借款工作的实施1、公司由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后勤保障部、职工代表组成审批小组,负责借款协议的制定、借款人资格的确认和借款额的审批;2、后勤保障部负责接受员工借款申请材料,财务部负责接收还款,并提交审批小组审批,建立个人借款档案; 3、公司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小组的意见,负责签订借款协议,办理借款、扣还借款等手续,并负责向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报告借、还款的情况;4、本办法作为借款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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