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高校合作培训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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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培训框架协议甲方名称:通讯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名称:ITAT集团(ITAT GROUP LIMITED)深圳市摩根国际品牌服装会员店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写字楼第33层法定代表:赖美金集团电话:075588284288集团传真:075588284333培训基地:075583145907(Fax)075583130461经友好协商,从根本上提高在校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将按照乙方提供的“ITAT培养模式”在甲方本校内对在校的学生进行教学或招收新生并提供就业机会。甲、乙双方合作举办ITAT教育项目,达成如下协议:项目包括:1、职业资格证书培训2、非

2、学历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3、大学、中专后继续教育4、其它中、高层次人才培训第一章总则1.1、合作宗旨以“和谐、互助、创新、共赢”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继续教育和终生就业教育市场而努力。1.2、合作范围双方同意共同成立“ITAT集团教育培训基地”,以联合宣传、分工合作走产学一体化道路,共同举办ITAT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就业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商贸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1.3、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协议到期前三个

3、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1.4、办公地点“ITAT集团教育培训基地”设在校内。1.5、合作费用本项目的前期招生(就业)宣传推广、招生(就业)咨询、为乙方提供间办公室或张办公桌、提供培训期间设施完善的教学、机房、教务设备和设施(教室、军训操场、办公场所及食堂等)等各项均由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本项目前期筹备、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教师费用)等由乙方提供;并对应(历)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如下培训安排:1.5.1、近壹个月的ITAT就业培训;1.5.2、按ITAT集团标准免费提供吃、住费用(外地生源到深圳培训);1.5.3、免费提供学员到培训基地的往返路程费用(只限长途汽车、火车

4、费用);1.5.4、免费提供教材、学习资料;1.5.5、免费提供ITAT服装、帽子;1.5.6、对店长、主管等中高级职员培训免费提供ITAT公文包。1.6、费用支付1.6.1、甲方所输送的就业学员按每位¥元(人民币大写:佰拾元)提取;1.6.2、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元(人民币大写:仟元)年度奖学金,对优秀或贫困学生提供学习帮助,并对所录取专业、班级给予“冠名权”;(具体措施与方案另行协商决定)1.6.3支付方式:每期结束每年(自然年度,12月底前)1.7定义与解释:ITAT培养模式:乙方依法享有“ITAT培养模式”所有权和解释权,其具体定义如下:订单式培养、模块式教学、教学过程改革、注重技能、以

5、就业为导向;即:学习实习培训高素质就业。第二章项目实施2.1、项目实施2.1.1、本合作办学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在15天内成立“ITAT集团教育培训基地”并在校内挂牌。2.1.2、年月开始,(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在国内主要媒体展开宣传推广,同时进行项目介绍,项目咨询等活动,时间约为1个月。上述活动将由乙方牵头,甲乙双方共同完成。2.1.3、全部教学工作将于年月日正式开始。第三章 双方职责与义务3.1、甲方责任与义务3.1.1、负责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资料有效法律证件的复印件(如:国家许可的办学资格),以便乙方能顺利进行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等有关手续。3.1.2、根据

6、乙方的人才需求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生源应以院校本地区域为主)。3.1.3自招生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所有报名学生的详细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给乙方以备案。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名日期、专业、健康情况、以往学习成绩及表现,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3.1.4严格按照乙方的培训要求(授课内容、方式、教材、师资力量等)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受训学生在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达到乙方的用人标准,且对所有的培训课程组织学生全面考核。3.1.5负责草拟全部项目策划、推广、招生咨询、招生简章的内容和文字。3.1.6教育培训地点设在院校内,由甲方协助管理学生

7、的日常生活与教育工作,并使学生在人格、道德、技能上全面发展,若发现学生在培训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共商处理办法,对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参加教育培训。3.1.7为乙方赴甲方参加教育培训、辅导的培训讲师及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教学与生活保障。3.1.8做好培训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保卫和教育工作。3.2、乙方责任与义务3.2.1、根据甲方所处的地理位置、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等情况,结合ITAT人才年度需求计划,将人才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地分配与下达给甲方。 3.2.2、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定教材和辅导资料,并对教学计划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3.2.3、向

8、甲方提供所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统一制订的培训教材及教学辅导资料,由甲方按乙方人才需求定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培训教学。 3.2.4、对甲方的教材使用、培训效果、课程安排等系列培训流程进行跟踪、指导、监督,并定期对甲方的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定、抽样检察。3.2.5、对甲方授课教师的资格与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并对教师的教学进行业务指导。3.2.6、根据培训计划委派专业培训讲师赴甲方院校,对学生进行授课、辅导。3.2.7、负责各项培训课程的考试命题、拟订考试计划,委派专人赴甲方协助、指导培训考试,查阅试卷。3.2.8、负责统一管理考学的学习成绩及档案,在审查学员学习达标后,颁发ITAT写实性毕业证明

9、书或ITAT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并对学生安排就业上岗。3.3、保密与不竞争3.3.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洽淡的情况以及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教学计划、教学体系、教学方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3.3.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信息,不管这些信息是口头的或是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等形式存在的;3.3.3、当乙方提出收回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3.3.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签订可能与本业务产生的直接或间接

10、竞争的业务协议。第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中止、终止及不可抗力4.1、协议的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协议的中止4.2.1、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背协议约定,在对方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提出中止本协议。4.2.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完成未完成的培训。4.2.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培训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学员的合法权益。

11、4.3、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4.3.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4.3.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年。4.3.3、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4.3.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4.3.5、因不可抗力

12、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5.1、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5.1.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5.1.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1.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4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

13、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2.1、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学生,未能达到约定就业率的。5.2.2、未提供院校相关法律有效证件的。5.2.3、乙方未对甲方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过指导,未协助甲方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的。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5.3.1、组织的生源质量或经教育培训后的综合素质达不到乙方用人要求的。5.3.2、未正确宣传乙方企业,歪曲乙方企业或乙方关联公司,损害乙方商誉、信誉的。5.3.3、师资力量与教学水平无法达到乙方标准的。5.3.4、未按

14、照培训计划开展教学工作,对教学培训工作弄虚作假的。5.3.5、经考核评定,30%(含)以上学生未能达到乙方用人要求的。5.3.6、未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派驻甲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的。5.3.7、泄露乙方商业机密的。5.3.8、未及时处理及报告与培训学生产生的各种矛盾,导致事件进一步扩大的。5.4、争议的解决5.4.1、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之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5.4.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4.3、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选择设在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解决。第六章其它6.1、如学员提出质疑、投诉或诉讼,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签约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6.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具有法人授权书)签字盖章成立,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6.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政府法令、法规规定,本协议在签署完成后正式生效。6.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ITAT集团(ITAT GROUP LIMITED)深圳市摩根国际品牌服装会员店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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