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费用包干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交通费用包干管理暂行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司交通费用包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统一公司各单位交通费用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和压缩交通费用,根据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交通费用包干遵循 “工作用车市场化,交通费用货币化”的基本原则, 以达到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管理、保证生产经营需要、节约费用、降低 成本、相互监督的目的。第三条参加交通费用包干的范围包括XX公司总部机关、二级次模拟法人单位机关、二级单位机关。第二章交通费用包干第四条交通费用是指因工作需要(含上下班)围绕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 租赁车、自备车)所发生的一切开支。第五条交通费包干标准:(一) 公司总部机关 公司领导的月交通费包干标准为:每人
2、 1500 元。 总部职能部门月交通费包干标准为:序号职位交通费包干标准1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10002部门经理8003部门副经理6004其他管理人员4005机关操作层人员200(二)二级次模拟法人单位机关 领导交通费包干标准:每人 1200 元 机关职能部门交通费包干标准:序号职位交通费包干标准1经理助理、副三总师9002部门经理7003部门副经理5004其他管理人员3505机关操作层人员150(三)二级单位机关领导交通费包干标准:每人 1000 元 机关职能部门交通费包干标准:序号职位交通费包干标准1经理助理、副三总师8002部门经理6003部门副经理5004其他管理人员3505机关操作层
3、人员150(四)各单位市场部工作人员,交通费包干标准上调一档。(五)交通费包干的核定:(1)公司各级机关领导、部门的包干费,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和实有 人数核实。(2)由于外围项目分布地域跨度大,交通费暂不实行包干。 第六条交通费包干标准根据公司效益情况予以调整。 第七条 公车使用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用车需要,保证办理业务的及时性及安全性,提供公车。 用车范围:上级和地方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业主和用户到公司考察和参观;友邻单位领导来公司考察;项目开工和竣工仪式需公司领导和部门参加的用车; 每年公司组织的年度管理工作检查和政工系统考核检查用车;财务部门提取现金、大 型会议及重要活动、
4、突发紧急情况等需要公务用车。第八条本暂行办法实施后,任何领导、部门和项目部,均不得租用、借用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分包商、材料商、以及下属单位的交通车辆。如有违反,除通报批评、 责令退还外,对用车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0 元。任何人不得变相违规报销用车费用,否则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处以双倍于违规 报销额的罚款,对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时处以一倍于违规报销额的罚款。第九条 任何领导、部门和项目部不得借故减少或中断市内正常外出业务,由此 对工作造成损失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将严肃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直至 降职、免职、撤职。第十条 个别部门和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超标准发生交通费的,本着一事一议的精 神,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特批后给予补发。第三章附 则第十一条 公司纪委、审计、纪检监察部负责本暂行办法的监督检查,有权对违 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二条企管部负责对本暂行办法进行解释。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