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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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为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要求,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围绕饲料安全监管重点,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本监督抽查计划。一、工作内容(一)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 .监测数量2023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总数为200批,具体监测对象、监测产品种类和数量、监测项目(详见附件1)。2 .重点监测范围(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证企业。(2) 2021、2022年度抽检结果质量不合格企业的产品。(3)不正常生产或有违规行为企业的产品。3 .组织与分工(1)各区农业农村委要高度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履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可根据本辖区实际,在我委监督抽查计划的基础上制定辖区饲料监督抽查计划,并加强对饲料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及本计划的要求,及时核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信息管理和查询系统”和“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的相关信息,通过监管系统随机确定被监督抽查企业,具体部署抽样工作,组织并指导各区完成各项监督抽样任务,并将所抽样品送至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应及时依法查处。(3)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按照本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要及时通过监管系统上传抽样信息、检验结果和不合格检

3、验结果报告,实现监督抽查数据可追溯。并将检测结果按季度报送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和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对检测不合格的,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有关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判定原则,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23)1号文附件3)执行。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加强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重点开展饲料中禁用物质、违规违禁药物和消毒防腐剂等隐患排查(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12号饲料中风险物质的筛查与确认导则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LCT1RMS)以及重金属污染风险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反馈至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和市农业农村委执法

4、总队。(4)各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应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等单位的监督抽样和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工作。4 .抽样与检测抽样与检测工作分季度实施。抽检样品具体送达时间:第一季度为4月20日以前,第二季度为6月20日以前,第三季度为8月20日以前,第四季度为10月20日以前。完成检测时间:第一季度为5月20口以前,第二季度为7月20日以前,第三季度为9月20日以前,第四季度为11月20日以前。(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1 .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要组织开展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可采取分级负责等方式,确保所有生产企业

5、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参见农办牧(20226号文附件5)所列内容,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检查,全市现场检查工作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同时,要配合好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范围内随机抽取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条件、安全生产、原料管理、生产线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销售等方面。3 .检查工作要求要对受检企业生产现场、制度文件、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进行检查,问询受检企业相关人员。现场检查结束后,向受检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并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表”(参见农办牧(2022)6号文附件5)

6、,由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当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应通过照相、录像、复印等方式留存相关证据和材料,发现生产现场存放或使用违禁物质的,应及时依法组织查处。(三)饲料标签专项检查由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全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同步开展。全面强化对饲料产品标签标示内容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饲料标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标示相关内容,杜绝扰乱市场的不规范标示行为。1 .加强饲料标签法规制度宣贯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要系统学习饲料标签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监管执法能力。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饲料标签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帮助使用者提高鉴别不规范

7、饲料标签标识的能力。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有关人员守法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2 .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各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辖区饲料生产企业对照饲料标签有关法规标准,对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等产品标签进行对照自查,及时修改纠正标签中的不规范标示情况,如发现饲料产品中含有在商品饲料中允许添加的抗球虫类药物和中药类药物的,要指导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依据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进行修改。3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可饲用天然植物原料、植物提取物类饲料添加剂等,检查内容(详见附件2)。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理。二、有关要求(一

8、)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兽药饲料检测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二)强化检打联动。各区、各单位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或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查。(三)及时报送总结。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于11月20日前,将全市2023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总结与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报送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应包括:监督抽查工作总体情况、结果分析(包括各类型产品合格率、不同检测指标合格情况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在

9、经营环节发现不合格样品的溯源情况、问题成因分析、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有关建议。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应包括: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个数、出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发现问题数量、行政执法案件个数和处罚的货值金额、罚款金额、销毁问题产品吨数、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数、责令停产停业数量、吊销许可证件数量、移送公安机关案件个数。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农业农村部全国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查处或整改情况以及全市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送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附件:L2023年上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表2.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内容附件12023年上

10、海市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表1监测对象监测产品种类和数量监测项目备;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猪、反刍配合、浓缩饲料20批粗蛋白、水分、铜、锌、铅、碑、镉、沙门氏菌、瞳乙醇、瞳烯酮、金霉素、土霉素、氟苯尼考、可乐定、赛庚咤、巴氯芬、兴奋剂类等按季度我委席医管J猪、反刍预混合饲料30批铜、锌、铅、碑、镉、瞳乙醇、口奎烯酮、可乐定、赛庚咤、巴氯芬、兴奋剂类等,维生素预混料加测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B6等禽配合、浓缩饲料20批粗蛋白、水分、铜、锌、铅、神、镉、沙门氏菌、喳乙醇、金霉素、土霉素、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碉霉素、硝基吠喃类、莫能菌素、二硝托胺等水产饲料15批粗蛋白、水分、铜、锌、铅、

11、碑、镉、沙门氏菌、金霉素、土霉素、氟苯尼考、氯霉素、甲碉霉素等禽预混合饲料10批铜、锌、铅、碎、镉、硝基味喃类、莫能菌素、二硝托胺等,维生素预混料加测维生素Bl、维生素B2、维生素B6等饲料原料20批粗蛋白、水分、沙门氏菌等,鱼粉加测牛源性成分、羊源性成分,植物性饲料原料加测黄曲霉毒素Bl等饲料添加剂5批铅、神、主成分(产品标准方法适用时)等宠物饲料80批粗蛋白、水分、铅、碑、镉、沙门氏菌、瞳诺酮类等合计200批附件2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内容序号重点检查内容1标签标示内容是否使用虚假、夸大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表述,是否以欺骗性表述误导消费者2标签是否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含有允许在商品饲料中添加的抗球虫类药物和中药类药物的情形除外)3产品名称是否采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否规范4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是否符合产品所执行标准的要求5使用说明是否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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