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698674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租房管理承诺书.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公租房管理承诺书 本人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服从房管人员的管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违反自愿在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罚款,承租期间,本人及家庭成员,发生因非房屋质量问题的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承

2、诺因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有关约定,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在房屋内的物品,未能按期搬离的,自愿放弃物品所有权,并同意房屋管理单位单方自行收回房屋。 承诺人签名: 2015年 1月 1 日 七星关区公租房项目施工质量 承 诺 书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根据2012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贵州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我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单位承诺: 1、我单位承诺,将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时补齐办理质量监督

3、手续时所欠缺资料; 2、我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签订并兑现该承诺书; 3、我单位承诺将工程发包给具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的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二、监理单位承诺: 1、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不进行竣工验收。 3、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等形式,

4、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承诺: 1、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关建设程序手续;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在建

5、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未尽事宜,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建设单位: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租住学校公租房承诺书 为明确学校公共租赁住房租的作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租住学校公租房作出如下承诺: 1、房屋仅限学校在职教师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2、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租房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

6、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不得转租、转借公租房,违者按双倍租金收取,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租房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学校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租房人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6、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卫生。 7、租赁期间,租房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提前向学校申请终止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8、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时交纳住房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学校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9、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租房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

7、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学校书面同意,投资由租房人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学校有权要求租房人按原状恢复或向学校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以上九条本人自愿遵守。 租房人: 2015年 月 日 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协助管理承诺书 区房管部门: 申请人已与我单位签 年,从 年 月日至月 日,同意该同志申请武汉市公共租 申请人 系我单位在编人员,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工作,同意该同志申请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负责人: 承诺单位: 二一 年 月 日 1 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协助管理承诺书 房管部门: 申请人 系我单位工作人员, 年 月 日已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申请人 系我单位在编人员, 年 月 日进入我单位工作,同意该同志申请十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我单位承诺按照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对其租赁行为进行协助管理。 负 责 人: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