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介: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作者:行政审批科发布日期0127游览【97】建设单位:宁海县人民法院建设地点:宁东新城商务中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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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宁海县人民法院 浙 江 瑞 阳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编制日期: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监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

2、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环评文件审批申请表建设单位宁海县人民法院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项目地址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宁海县环保局: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为行政办公建筑项目,位于

3、宁海县力洋镇三门湾新区,东至内环路,西至东港南路,南侧为其它地块(商务设施用地),北侧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地块相邻,西侧与宁海县交警大队力洋中队服务用房地块相邻,景观资源优越,交通便利。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888.9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含1层的架空停车库及5层的多层建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审判用房、附属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现该项目委托我公司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认真审查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属实,并承诺落实如下环保措施:

4、营运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a、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东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b、固体废物(1) 配置相应的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c、噪声(1)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出入口交通管理,设限速、禁鸣标识等;(2)注重前期设计,闹静分开,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办公区域设置,尽量不在办公区域配套设备噪声干扰;(3)设备选型时(如水泵、电梯等),选用低设备噪声,如变配电设

5、备选用箱式变电箱;(4)高噪声设备至于单独设备间内,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5)对配电房、水泵房做好减震措施,主要管道管线用吸声聚氨酯膜包裹,减少固定设备通过结构室传播噪声及振动;(6)加强项目区域配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尽量避免其偶发噪声产生。(7)吸声处理:为了降低封闭空间内的混响声能,以提高隔声罩的隔声功能,建议在隔声罩的PC板内侧设置一定厚度的PC微孔板;(8)为了减轻周边噪声对办公区域的不良影响,要采取周边噪声减缓措施。沿路建筑安装隔声窗;同时周围多种植一些乔木和灌木,加大植树密度,形成绿化自然隔声屏障,办公区域内车辆应禁鸣、限速,减小周边噪声对办公人员的

6、影响。现将本项目环评报告文件报呈贵局,请出具有关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目 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6 -3环境质量状况- 14 -4评价适用标准- 16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4 -7环境影响分析- 25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3 -9结论与建议- 34 -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 建设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用地红线图附图3:宁海县水功能区划图附图4: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2:机关法人身份证

7、复印件附件3: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服务联系单附件4:噪声检测报告附件5:技术咨询合同书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宁海县人民法院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5600建设地点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项目备案部门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号2014(9)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K7090其他房地产业,S9131人民法院占地面积 (平方米)2888.9建筑面积 (平方米)3390.0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1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运营日期1.1、项目由来随着宁海县经济的发展,县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呈现激增态势,而宁海县人民法院现有的审判条件已远远不能满足正常审判工作需要,一方面,为解决宁海县力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不足,无法满足现有案件审判的局面,另一方面为了改善宁海县人民法院工作环境,为现代办公提供物质基础,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工作,亟待进行人民法庭审判用房的建设。 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为行政办公建筑项目,位于宁海县力洋镇三门湾新区,东至内环路,西至东港南路,南侧为其它地块(商务设施用地),北侧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地块相邻

9、,西侧与宁海县交警大队力洋中队服务用房地块相邻,景观资源优越,交通便利。项目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一级标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888.9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含1层的架空停车库及5层的多层建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审判用房、附属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我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对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及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编制了本项目环

10、境影响报告表。1.2项目项目工程概况1.2.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1.2.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888.9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3390.0平方米,含1层的架空停车库及5层的多层建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会议室、审判用房、附属用房、设备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1。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数量备注总用地面积2888.9m2总建筑面积3390m2计容建筑面积3060.1m2其中

11、办公3060.1m2(计容)架空车库478.3m2(不计容)占地面积1110.4m2容积率1.06建筑密度20.60%绿化率10.30%机动车停车应配29实配21地面13架空车库8非机动车停车应配58实配341.2.3总平面布局本项目地块与西侧宁海县交警大队力洋中队业务用房地块及北侧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地块统筹考虑规划设计。办公建筑共五层,位于地块中部,与西侧力洋交警中队服务用房地块及北侧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地块围合形成露天内院,四个单体均呈L型,围合而成景观中庭,成为办公区露天绿化休闲场所。二层设置通向内院的出入口。因场地地质条件所限,本项目不做下挖的地下车库场地。底层为整体式架空车

12、库(含各地块门厅,附属用房及设备用房等),架空层之上四栋五层办公建筑呈对称布置,分属三个项目,在架空层配建监控、消控、通信、物业管理用房等。本项目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挖掘地块本身的潜力,打造优质的生态景观、优良的配套设施,营造一个和谐、温馨、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生态办公区。1.2.4交通组织及停车布置交通组织及竖向设计:按规划要求,地块主入口分别位于东侧内环路(黄海标高约1.9)及西侧东港南路(标高约1.8),沿建筑设置环形道路,满足日常行车及消防车行车要求,道路标高为2.1;架空车库底标高定为2.2。非机动车停车位于北侧场地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布置:本工程停车位共21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3个,

13、架空车库停车位8个;架空停车库有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车库东西两侧。1.2.5景观设计场地周边自然条件优越。东侧为城市道路景观带,西临毛屿港,南北侧为绿地。三个项目建筑布置于整个地块正中,沿环形道路均可布置景观绿化;架空层顶由四个办公建筑围合而成景观中庭,可作为办公人员露天绿化休闲场所,有效提升了工作空间的景观品质。1.2.6项目配套工程建设(1) 给水:本工程水源为城市自来水,拟从周边市政给水管引一根DN200给管供消防、生活用水,并设总表计量。市政压力暂按0.25mpa考虑。给水系统: 13层的由市政水直供。 4至5层采用水箱+变频供水设备加压供水。设备用房设置生活不锈钢水箱一座,变频加压设

14、备一套。(2)排水:室外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室内采用污、废水合流伸顶通气排水系统;底层部分污、废水单独排出;生活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室外污、废水合流管后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室内污废水排水管均采用UPVC塑料管,粘接。(4)供电: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动力、防雷及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变配电系统:本地块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由市电引入一路10KV电源,根据负荷量和负荷性质,需设置1处10KV环网站,1处专用变配电房。另自备柴油发电机作为二级负荷第二电源。本工程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消防等重要用电为二级负荷,其它为三级负荷。根据使用性质,设置

15、一处专用变配电房(供电区域为:交警大队力洋中队业务用房、力洋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用电估算;车库: 按30VA/m2估算,地上办公: 按80VA/ m2估算,其它: 按50KW估算,专用变用电计算负荷约1136KVA ,选用2台630KVA干式变压器。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景观照明等。正常照明根据各种场所的功能满足规范照度要求;应急照明主要为重要场所的备用照明和公共走廊、楼梯间,主要出入口的疏散照明。 室外设置景观照明。防雷接地系统:本工程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保护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本工程设置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控制室设于一层,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控

16、制,地块内所有报警及联动总线均由消防控制室引出。(5)空调:本工程空调考虑采用分体空调,能效等级不低于国家标准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中2级的要求。(6) 通风:地上公共卫生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量按照不小于10次/小时设计,卫生间采用排气扇,通过竖井排至屋面,屋顶统一设置排风机。无窗房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按照3次/小时设计。(7) 智能化系统本工程的建设采用国内先进的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建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能化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安保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一卡通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会议系统;数字庭审系统;(8)消防:本地块按多层办公建筑(高度

17、大于15米)进行消防设计,设置消火栓系统,架空层车库设置喷林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集中设在架空层设 备用房。水池有效容积440吨。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管网和生活管网分开独立设置,在充分利用市政道路上消火栓的条件下在小区室外给水环上设置室外消火栓。架空层车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级。喷淋泵由湿式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启动。火灾延续时间为1h。泵房设置喷淋泵两台,一用一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喷淋水泵及水池,消防水池容量为440m。灭火器:按规范要求配置。(9)暖通节能仅供平时通风的普通机械通风系统风机的单位耗功率WS不大于0.32W/(m3/h)。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及主要

18、环境问题该项目地位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拟建地目前为建设空地,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概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2.1地理、地形、地貌2.1.1地理位置宁海县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宁波市南端,属宁波市管辖,介于北纬29052932,东经1210912149之间,南北宽49.4 km,东西长64.4 km,县域土地总面积1843 km2。宁海县东邻象山县,南接三门县,西界天台、新昌,北毗奉化,地理位置优越。象山港横贯

19、东北,三门湾瀛环于东南,海岸线长达176 km2,港区开阔,水深浪静,不淤不冻。象山港插入县域内,全县拥有沿海码头4座,航运通达国内各沿海港口及长江中下游城市。34省道(甬临线)、38省道(象西线)和74省道(盛宁线)贯穿境内,甬台温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铁路由北向南穿过宁海县,交通便利。离杭州261 km,南距临海76 km,温州282 km。宁海县力洋人民法庭审判用房工程项目位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北侧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4#附楼地块相邻,西侧与宁海县交警大队力洋中队服务用房地块相邻,项目北侧220m处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东南侧280m处为

20、上渡头村居民点。所在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见下图,项目具体地理位置附图1。2.1.2地质地貌地形属沿海丘陵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山地丘陵区,中部和东部有面积大小不等的海滨冲击平原。区域构造属华南台块浙闽隆起带东南沿海断裂褶皱区,新华夏系一级第二隆起带东北端。地质简单,断裂发育,属滨海丘陵地带。天台山脉中段横亘全境,西北部、西部和东部多低山,最高峰蟹背尖海拔954 m。全县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北部、东南部和南部各有小块平原。全县总面积1843 km2,全县山地丘陵面积占74,内陆低山面积167.25 km2;丘陵面积986.75 km2;平原面积480.6 km2。有14条河流独立入海。沿海有

21、岛屿44个,礁55个。大陆海岸线长166.48 km,滩涂宽广,约191.758 km2,水道纵横,其中三门湾内水道3条,象山港内水道4条。2.1.3气候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日照丰富。据坎门气象站多年资料统计,主要特征为:1)气温年平均气温 16.1最热月平均气温 27.5最冷月平均气温 4.62)降雨年平均降雨量 1662.7 mm年最大降雨量 2181.3 mm年最小降雨量 785.1 mm四季有雨,56月为梅雨季节,雨量较多;盛夏7、8月是干旱季;710月台风出现频繁;相对湿度在80%以上,年均总辐射量108 kCa/cm2,平均日照数为1950.1

22、h,多年平均蒸发量10001600 mm。3)风况年主导风向 南(S)年平均风速 2.44 m/s最大风速 2.56 m/s4)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 83%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 87%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 77%2.1.4水文特征宁海县河流依山势东流入海,主要有白溪、大溪、凫溪、清溪、中堡溪等。白溪源出天台县华顶山,主流经宁海县西南干山与南部干山之间地区,东出水车入白峤港,县内流长54.9公里,为宁海县最大溪流。大溪系白溪支流,源出深甽镇马岙第一尖南麓,流域夹于中部干山与西南干山之间,于水车马婆园汇入白溪。凫溪源出第一尖北麓,流经西北干山与中部干山之间地区,东出紫溪如铁江。清溪源出天台县苍山北麓,入

23、宁海县桑洲镇,处于南部干山之南,出三门县、沙柳镇入旗门港。中堡溪源于宁、象交界之茅芦岗,流经中部干山东端之西南,南流入胡陈港水库。均系山溪,流短水急,无结冰期,有灌溉之利,但不通航运。此外,较大的独立河流有颜公河、石门溪、汶溪、西仓溪、力洋溪、茶院溪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2社会经济概况宁海县位于宁波市境南部沿海,介于北纬29052932,东经1210912149之间,南北宽49.4 km,东西长64.4 km。面积1843平方公里,人口61.93万,辖4个街道、14个乡镇、28个实有社区、12个空挂社区、363个行政村。同三线高速公路和省道甬临线纵贯县境。

24、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全国三大著名温泉之一的南溪温泉和白溪天河等景区,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工业有模具制造、汽车配件、文具灯具、机械电子等;海水养殖居全省第一,望海茶为国内优质名茶。曾涌现出胡三省、方孝孺、柔石、潘天寿等名人志士,是徐霞客游记开篇地。2013年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84.4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33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208.43亿元,增长8.8%(其中工业增加值187.39亿元,增长8.5%,建筑业增加值21.04亿元,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136.72亿元,增长11.6%。三次

25、产业的比重为10.2:54.2:35.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62262元,按年平均汇率(1美元=6.1927元人民币)折算为10054美元,增长8.7%。经济主体总量保持稳定增加。2013年度新增个体户6002户,总数达到28689户,资金数额22.07亿元;新增内资企业1923户,总数达到10708户,注册资本(金)272.6亿元;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83户,总数达到1421户,出资额14.4亿元,新增外资企业32户,总数达到347户,注册资本83139万美元。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867户,注册资本累计1.9亿元,一年完成了三年任务,其中转型为个人

26、独资企业799户,转型为有限公司59户,转型为合伙企业9户。财政收支稳定增长。2013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41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27.27亿元,增长7.7%;地方级财政收入33.14亿元,增长11.0%。在地方税收中,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7.2%、9.7%和15.2%。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71亿元,增长12.0%,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其中教育支出9.24亿元,增长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亿元,增长13.6%;医疗卫生支出4.53亿元,增长14.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公共服

27、务支出增长4.8%,增速比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项目所处三门湾新区包括宁海东部长街、胡陈、力洋、茶院、越溪、一市等6个乡镇,区域面积721.58平方公里,总人口19.5万人,是宁波南部区域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也是宁波市与温台产业带紧密连接的一个节点,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在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土地资源丰富。沿湾滩涂及海涂平原面积约350平方公里,预计近期可利用净空间达到150多平方公里。港口资源优越。区域内的田湾岛与下洋涂直线距离约4公里,可开发3.55万吨级散杂货泊位8个,规划年吞吐量1000万吨以上。附近象山石浦港口资源优越,可建深水岸线10.6公里、码头40

28、多个,货物吞吐能力可达4000万吨。如实现宁海的土地资源与沿湾的港口资源有效衔接,三门湾区域的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区位(交通)优势明显。随着象山港大桥的建成,甬台温高速复线的布局以及沿海南线等级提升、38省道改造、74省道北延伸段、盛宁线力洋至城区段改建工程、甬台温铁路支线等重大交通设施的逐渐完成,该区域的区位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鉴于该区域的重要战略地位,县委、县政府从2008年开始为该区域开发做了扎实有效的基础性工作和铺垫,积极打造环三门湾次经济圈。2010年4月2日,三门湾新区开发建设前期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规划新区分为宁东新城、长街综合配套服务区、下洋涂临港产业集聚区、双盘三山生态农业区

29、、胡陈港休闲度假区、三门湾西岸特色农业区等六个组团。计划经过2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努力,把三门湾区域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具有现代都市气息与浓郁田园风光的现代化滨海新区,最终形成“北有杭州湾、南有三门湾”的市域经济发展格局。宁东新城是宁海三门湾区域前期开发建设的启动区块,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9.3平方公里。宁东新城按“一核两轴三片六园”的框架进行产业布局。“一核”: 即综合配套核心,是全区生产、生活服务核心区。“两轴”: 即腾飞路和创新东路一横一纵两条轴线,是宁海三门湾经济开发区的两条空间发展轴。“三片”: 即北部生活配套区、东部产业集聚区和西部产业集聚区。“六

30、园”:即新能源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模具产业园、电子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和新材料产业园,涉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装备、电子电器、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综合配套核心。东至力洋溪,南至毛屿港水库,西至茶院溪,北至下徐溪,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重点承担教育研发、行政办公、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功能。新能源产业园。东至腾飞路,南至茶院溪,西至科技路,北至新风路,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重点依托东方日升、河南讯天宇有限公司、TaiWan Wewill Inc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设备生产及零部件生产,主要关注电动汽车、光伏发电、原料提炼、电池片生产等。生物医药产业园。东至力

31、胡线,南至新风路,西至东港路,北至梅茶线,规划面积0.67平方公里,重点借助美籍华人袁崇生博士的技术,依托上海复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生北控生物有限公司和拟建的国际生物医药检验中心,生产生物医药研发试剂,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研发试剂的生产基地和国家级的生物医药生产基地。模具产业园。东至科技路,南至沿海南线,西至盛宁线,北至金海西路,规划面积1.75平方公里,重点依托商会、宁海同乡会等平台,吸引在外创业宁海人入区投资,并同步承接城区模具城模具企业和模具产业,以汽车覆盖件模具制造中心、家电塑料模具中心、精密冲压模具制造中心等模具产业为核心,五金、机电、家电等相关产业为支撑,打造集生产加工、产品展

32、示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集群。电子产业园。东至腾飞路,南至沿海南线,西至科技路,北至金海西路,规划面积1.01平方公里,重点引进国内外电子行业领军企业,逐步整合县域电子电器生产企业,主要发展电子原配件及环保节能照明技术的应用开发、笔记本电脑研发及制造、广传输接入设备、背光模组、无线高清多媒体芯片等。此外,拟在该产业园内设立国家级出口加工区(或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通过发展保税物流、出口加工等业务,加速开发区发展,进而带动整个三门湾区域开发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东至力胡线,南至沿海南线,西至力洋溪,北至云峤路 ,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重点依托永信汽车部件等龙头企业,发展汽车同步带、密封件、汽车空调

33、热力膨胀阀、汽车灯具等,涉足发动机、集成电路等高端领域,逐步打造成为国内尖端、国际一流的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东至科技路,南至茶院溪,西至盛宁线,北至茶院溪,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重点依托嘉辰(亚洲)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新型高分子材料、高品位新兴建材、高档室内外装饰材料等。2.3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概况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宁海县划分为28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6个,限制准入区11个,重点准入区3个,优化准入区8个。其面积分别为300.64平方公里、1147.89平方公里、158.56平方公里、56.97平方公里,占总陆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18.07、

34、68.96、9.55和3.42,其中,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面积占12.97%。本项目位于宁东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20226C03),属重点准入区。面积约89.21平方公里,包括长街镇中西部、茶院乡南部、力洋镇中南部,为长街、力洋、茶院三乡镇中心建成区及其周边配套地区,一市镇东部沿海,越溪乡东部沿海及北部入海口,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产业发展,生态人居建设,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质量目标:近期车岙港、毛屿港水质应达到类,胡陈港为类,近海水域、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远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2)生态保护目标:近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远期人均

35、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3)污染控制目标: 近期,公共设施完善、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工业污染源排放稳定达标率100%。远期,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4)总量控制目标:远期工业COD、氨氮点源允许排放量为105.66t和6.16t。(二)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1)严格执行产业导向政策,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无污染或低污染的一二类企业(如通信器材、机械加工、光通信等),禁止和限制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宁波市产业发展导向

36、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积极发展本地特色的模具、文具以及与模具业密切相关的汽配、五金工业等产业,打造宁东工贸新城。(2)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或替代削减1.5倍以上的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三)污染控制措施(1)以宁东工贸新城建设为龙头,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2)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做好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工作,按照清洁生产要求,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清洁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污染等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的排放。(3)加强对陆源型污染源和海洋

37、型污染源的管理,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量;禁止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海域;对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等工农业生产项目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审批制度。 (4)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并建立生活垃圾中转站,解决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四)生态保护与建设(1)建设、居住等用地布局进行详细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和城镇的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抓住宁东工业新城建设机遇,促进仓储、物流、包装、金融、保险、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城镇品位。(2)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创出绿色农产品品牌。在长街、力洋、越溪等乡镇试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以三门湾为依托,建设以“港

38、湾牧场”为中心的“海上宁海”工程。(3)发挥景观资源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尽快融入全县旅游网络。建设滨海生态休闲渔业、长街观光休闲生态旅游。本项目为行政办公建筑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宁波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的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经过处理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控,满足相应的准入区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4宁东污水处理厂概况宁海县宁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宁海县宁东园区(力洋镇),沿海南线西侧,总投资13542.

39、9万元,总占地约180亩。设计总规模为12万吨/日,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3万吨/日,占地面积约90亩,工程主体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污泥送宁海县污泥处理处置厂处理。根据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的出路以及受纳水体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期建设年限:2012年至2014年。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随着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的实施,对于河道和海域会带来非常有利的影响,改善了水体的水质、保护了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沿海港湾的环境,为宁海县创造清洁、优美、舒适的环境,促进宁海县的经济建设建起到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

40、分显著的。3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为了解项目所在址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价采用2013年宁海县环保大楼常规监测站对该区域的监测。监测结果和按年均浓度计算得到的SO2、NO2、PM10各单项指数见表3-1。表3-1 2013年环保大楼SO2、NO2、PM10监测结果统计评价表污染物项目SO2NO2PM10监测值(mg/m3)0.0180.0340.070二级标准(mg/m3)(年平均)0.0600.0400.070比标值0.30.851从表3-1可以看出,监测点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能够达到环境

41、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2 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该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力洋溪水系。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附近水体目标水质为类,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本环评根据宁海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第一季度对力洋溪水质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2014年第一季度对力洋溪水质监测数据统计表见表3-2。表3-2 2014年第一季度对力洋溪水质监测分析力洋溪断面项目pHDO(mg/L)CODMn(mg /L)TP(mg /L)NH3-N(mg /L)平均值 699.10 6.40 0

42、.132 1.460 类标准值 69560.21.0比标值0.204 1.067 0.661.46由表3-2可知,该项目建设地附近力洋溪地表水,污染因子CODMn、NH3-N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建设地附近地表水水质较差,力洋溪由于周边生活污水的排入水质较差。3.3、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本项目位于宁东新城商务中心区块西北角,金海路以南,创业路以西,沿海南路以北,东港路以东,四周区域执行声环境2类标准。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业主委托宁波远大检测有限公司在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外4个连续等效A声级噪声监测点。监测频次为昼间,监测周

43、围状况正常,监测结果见表3-3。表3-3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测点编号测点名称Leq(dB)/A标准评价结果1#项目北侧51.560达标2#项目西侧47.860达标3#项目南侧51.360达标4#项目东侧49.160达标由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四周监测点的声环境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生产工艺特点及区域现状初步踏勘,确定以下为环境保护对象:(1)空气环境保护对象:项目周围区域达到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保护重点对象: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

44、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执行;(3)声环境保护对象:本项目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表3-4 建设项目主要保护目标分布序号保护目标方位距项目距离(m)保护级别1宁海县交警大队力洋中队服务用房(拟建)W西侧相邻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2上渡头村居民点SE280*3力洋溪E5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注:“*”数据为最近厂界距离4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4.1、环境质量标准4.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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