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04728 上传时间:2023-03-16 格式:DOC 页数:60 大小:2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管理办法汇编(一).doc(6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加强油田建筑市场管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要求(基建管理中心)一、拖欠原因1、建设单位原因:比如由于种种原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导致总承包企业资金压力大,不能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2、总承包企业原因:个别总承包企业管理力量薄弱,盲目扩张,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起到监管作用,甚至承揽的工程全部分包或直接转包,难免出现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同时存在个别企业及下属项目部不诚信,发生一些合同欺诈或恶意拖欠行为。3、分包企业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自身管理不善,导致承包的工程亏损,打着拖欠民工工资的旗号,四处上访。二是分包企业对劳务承包人选用审查把关不严,一旦失踪引发农民工上访。三是劳务分包

2、合同签订不严密,导致理解和实际操作的差异,协商不成,引发合同纠纷和上访风波。4、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一些农民工误读国家相关政策,一天不给开支,不管分包协议怎么签定,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也一概不管,更不服从施工项目部管理,就地罢工,群体上访。5、管理上的原因:比如有的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还不够到位,不能清楚掌握分包队伍实际进场施工人数,不到现场监督分包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个别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印鉴管理不严,随意对外出具欠条、证明等等。二、解决办法1、抓好普法培训教育:组织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开展学习贯彻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建设局文件,庆劳社联发20088号等文件

3、精神的普法培训教育活动,对入厂农民工组织学习好“农民工须知”内容,明确其享有的权利,学会利用法律手段自觉维权。2、监督签定劳动合同:监督用人单位与每名进场农民工平等自愿签定劳动合同,进行动态监控,随来随签,不漏一人,健全农民工档案。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使用国家、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规范文本,也可以自行翻印,还可以自行制定,只要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符合相关要求,并且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制定即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至少要包含以下内容:1)要写清工程名称(以便与总承包合同中工程名称对应);2)要有劳动合同期限;3)明确乙方农民工岗位(工种);4)日工资(或月工资)标准;5)每月支付期限(日期);

4、6)双方约定事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双方利益,空白处划掉;7)粘贴新版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8)甲方单位加盖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并签署合同签订日期。以上八条,最为关键的是写清工程名称、粘贴农民工新版身份证和甲、乙双方签字(附日期)这三项,因为一旦劳务承包人,即包工头失踪,农民工可以凭借这份劳动合同上访到总承包或建设单位,证明其身份,便于解决拖欠问题了。3、现场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项目部或委托总承包单位项目部,除经常对分包队伍进行动态监管,不漏一人签定劳动合同外,在对农民工发放工资时,要做到不将农民工工资交给劳务承包人(包工头),而是直接发放到每一位

5、农民工手中,由本人签字领取,并按指印,他人不得代领,这是整个农民工管理工作,甚至是稳定工作中,最至关重要的一环;本人来不了的,由本人提供书面委托书,经项目经理见证后,被委托人代签代领。也可以按农民工身份证地址汇至家中,工资发放时,现场拍照或摄像存档。工资表按月送到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备案一份,保存二年。4、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制度:依据庆劳社联发20088号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之第二条“建设单位职责”中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也就是建立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制度,用于发生拖欠农

6、民工工资时,拖欠人无力支付或拖欠支付,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方面采油三厂和工程建设公司都先行了一步,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检查考核1、检查:公司基建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年度总目标要求,不定期深入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检查组织学习贯彻庆劳社联发20088号文件记录;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竖立了“农民工须知”公示牌,内容是否规范,并组织所有入厂农民工进行学习讲解,并有组织学习记录;劳动合同是否人人签定,条款齐全、规范,粘贴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签字;建设单位项目部是否按月派人到现场,按照劳动合同上粘贴的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7、照片,对照农民工本人,逐一监督签字领取足额工资,本人领取不了的,要写书面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字代领,书面委托书粘贴到当月工资表上,工资表和劳动合同在建设单位项目部备案;对发生的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问题是否存在失察之责等等。对检查出的问题,开具“建设工程抽查记录”,限期整改,严重违规问题还要在公司基建管理中心网站上曝光。2、考核打分:根据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以及农民工越级到公司上访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对出现上访反弹的,按照公司企管法规部年终考核要求,对相关建设单位进行扣分,对施工企业缓发或不再发放新年度入网证书。施工单位进场审核规定为加强施工单位入场条件审核,做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

8、规定一、工作程序:施工单位进场需到工程管理部办理进场通知书,填写进场审核记录,经分公司审核备案。施工单位进场审核单见附表1。二、人员备案要求:1、监理单位人员签字,名章备案管理见附表2。2、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名章备案管理见附表3。3、施工过程中各项报表及签署的文件均与备案表一致。三、现场施工管理要求:1、认真组织学习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2、必须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建设工程管理文件、规范、图集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认真会审图纸,二者紧密结合,样板示范起步,建设安全文明、质量优良的标准化工程。3、建设单位将在施工过程中,以巡检、联检的方式对施工全过

9、程进行管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按文件中的奖罚办法进行通报或奖罚,望积极给予配合。4、说明:2011年已进场的施工单位,由工程管理部将中标单位进场名录印发给各分公司及创业城项目经理部。附表1 施工单位进场审核记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部位合同性质进场审核: 进场通知书(中标单位进场名录)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组织机构 特殊工种人员及证件 (管理人员100%,施工五大班组人员70%为施工单位注册所在地当地人) 施工机具、设备配备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生产许可证 检查工具及设 劳务分包合同及农民工劳动用工合同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执行文件: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标准(DB23)。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标准规范实用手册。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及补充修订。4、国家、省、市相关建设工程管理文件、规范及图集。施工内容:施工单位: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项目分部: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附表2:监理单位人员签章备案表监理单位:(公章)项目总监:签字:名章:总监代表:签字:名章:安全总监:签字:名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名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名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名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名章:监理工程师:签字:

11、名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名章:资料员:签字:名章:见证员:签字:名章:安全员:签字:名章:附表3:施工单位人员签章备案表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名章:工长:签字:名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名章:质检员:签字:名章:质检员:签字:名章:质检员:签字:名章:质检员:签字:名章:取样员:签字:名章:资料员:签字:名章:材料员:签字:名章:安全员:签字:名章:会计:签字:名章:开(复)工审批规定一、各施工单位2012年度开(复)工项目在开(复)工前,必须先在分公司办理进场审核手续并持进场单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开(复)工报告。二、每栋楼均需办理开(复)工报告(见附表1)。三、办理流程:1、施工企业

12、持进场审核记录真实填写开(复)工报告,到工程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2、工程管理部对现场实际进度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情况属实后留存进场审核记录备案。3、施工单位持该报告到质量监督中心和安全环保部申请批准。质量监督中心和安全环保部相关要求见附表2、附表3。4、开(复)工报告一式四份,工程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备案。5、工程管理部将已办理开(复)工报告的单位按栋号汇总明细送交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和财务资产部,两部门依据此明细办理工程款,否则不予办理。6、未经开(复)工报告审批,严禁开(复)工。7、办理开(复)工报告地址公司南办公区主楼四楼,联系人如下:工程管理部 王庆文

13、电话:13304598521质量监督中心 孙显庆 电话:13644590455安全环保部 王国清 电话:13734553294附表1:开(复)工报告工程名称层数结构形式面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建设单位负责人当前进度、质量及安全相关要求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 公章:监理单位负责人: 公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工程管理部(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质量监督中心(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附表2:开工(复工)质量审核评价表栋号:10-1#楼 施工单位:江苏三兴 监理单位:百信监理 申请开工(复工)日期:2012年3月5日序号审核内容

14、评价标准分公司(项目部)意见审核人员签字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中标主体质量负责人、质检员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专职质检员不得少于3人。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情况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3整改通知单回复及落实情况审核整改报告书并现场核查4开工(复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核查,整改资料备案开发分公司(项目部): (签字、盖章) 监理公司: (签字、盖章)质量监督中心: (签字、盖章) 注:此表以栋号为单位填写。分公司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质量监督中心,质量监督中心验收。附表3:开工(复工)安全审核评价表栋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申请

15、开工(复工)日期:序号审核内容评价标准分公司(项目部)意见审核人员签字1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每个中标主体必须配备安全总监1名,各栋号专职安全员1名2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情况标的金额累计5千万以上交50万,5千万以下按标的金额的1%交纳。已缴纳3标准化工地准备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标准化图册以完善4安全协议签定情况必须签定安全HSE合同已签订5塔吊、脚手架检查验收情况检查塔吊检测合格证或大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核验表暂无6开工(复工)前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查现场暂无开发分公司(项目部): (签字、盖章) 监理公司: (签字、盖章)安全环保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注:此表以

16、栋号为单位填写。分公司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验收。土方工程施工管理规定为了杜绝土方工程施工时因不明地下情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优化工程成本,保证土方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性、经济性及结算时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管理要求:1、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需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施工范围进行勘察,确认地上地下有无危险源及障碍,察明具体情况并制定合理方案后,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交底签认并设置明显危险源标识后方可动工。2、施工前需确认土场并制定合理运输路线,明确运距。3、现场自然地面标高抄侧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17、现场共同抄测绘签形成原始文件。4、须有现场竖向技术交底记录。5、施工前制定完备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安全防范措施用料全部进场。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需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7、施工前全部资料必须存档备案,以便落实责任并为工程结算提供依据。8、如现场施工给油田或现场相关设施造成破坏,将以本规定做为追责依据。附表1: 土方工程施工审批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安全工程师施工内容及交底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 公章:监理单位:负责人: 公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专业部门:经办人: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 经办人:建设单位:

18、负责人: 公章: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运费结算及路单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在生产建设方面对车辆及特种设备的使用需求,加强车辆使用的监管,明确付款的流程,结合房地产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雇用车辆及特种设备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以及各业务环节的审批和监管等。第二章 设备管理第三条 分公司现场需用设备,统一由公司调度室调配,分公司使用设备需提前一周向调度室提出使用设备计划,由调度室调配满足要求的保障设备。每日上报车辆使用台班,在调度室登记备案,设备进入现场后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具体管理

19、使用。第三章 运费结算管理第四条 分公司使用保障运行设备,须记录好设备工作时间,核定成台班后,经分公司签章确认,报调度室记录、核对、审批签字,报工程造价管理中心结算,设备台班按月上报核对审批。第五条 公司将对运输合同中对外付款的凭据、工作量、拉运量等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付费不合理、运费挪用及挂靠等问题,将终止该项合同终款的付款审批。 第六条 用车单位必须使用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雇车辆记录本,用于记录日常外雇车辆的有关信息。第七条 各运输企业必须使用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车结算凭证,该凭证是运输费用结算的基础文本。填写要求如下;1、“工作内容”应填写“运土”、“平整场地”、

20、“吊装塔吊”等字样;2、“报到地点”填写甲方用车单位要求集结的地点,可与工作地点不同;3、“车牌号”必须写全,“车型”填写“吊车”、“卡车”、“推土机”等,“规格”则填写与车型对应的吨位、立方等;4、“驾驶员姓名”、“联系人姓名”及 “电话”必须填写,联系人可为带车人或现场协调人员;5、“报到时间”为车辆到达“报到地点”的时间,“收车时间”为完成工作后离开的时间;6、“折合台班数”为甲方单位考虑乙方单位出车地点和报到地点的距离,再结合报到时间和收车时间,进行合理折算的数量,在按照工作里程计算工作量时,不必填写;7、“工作里程”为车辆载重即执行运输任务期间的公里数,在按照工作时间计算工作量时,不

21、必填写;8、路单必须每天一签,填写台班数量必须大写,加班必须由签字人注明加班事由,写清起止时间,路单数字不能有涂改,涂改无效。9、以下填写的内容为甲方单位的三个级别负责人认证内容,要求所有路单必须经过其中两个级别负责人的签字认证,分为以下情况:1)由(公司)级单位结算的,必须有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再加上(分公司)级主管生产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级车辆管理公章;2)由(分公司)级单位结算的,必须有小队级现场负责人签字,再加上(分公司)级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分公司)级车辆管理公章;3)该凭证中,阴影部分由出车单位打印,否则无效;4)“用车单位”工作内容由工程部派车人填写;5)其余部分由分公司、

22、项目经理部填写;6)结算凭证分正副两联,正联由运输企业留存,副联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签认盖章后,一周内上报工程管理部汇总。第八条 车辆使用计划应在用车前一天下午两点之前上报给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统一安排第二天的车辆使用。严禁各部门自己直接调用车辆。否则,不予签认结算。第四章 附 则第九条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签订审批单的批准人、审核人分别为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副主任;公司运费付款为公司工程管理部调度室负责。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

23、在建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及管理行为,提高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在建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施工阶段建单位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二章 程序及规定第三条 各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均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依据此办法进行奖罚。第四条 各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奖罚须按业务分别报送公司对口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进行收支管理。奖罚实行现金兑现

24、。第五条 联合检查时,奖罚按联合检查通报附明细办理。日常奖罚需依据奖罚单在当月由执行奖罚单位或部门统一起草奖罚通报,经主管领导审批下发。第六条 同一行为主体在同一个区块同时受奖罚时,在财务部门自动对冲。奖罚对冲部分办事处必须依据通报对受奖罚单位在内部进行兑现。第七条 对被罚单位拒绝签认的,事实充分、证据有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认执行。第八条 严禁各单位超越权限、超越规定额度进行奖罚,否则后果自负。第九条 奖罚按项目单独列项核算,待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节余部分依据综合评定全部奖还。 第三章 工程质量的奖惩规定第十条 对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的奖罚,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第十一条 对监理

25、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监理资料管理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监理部500-1000元/项的奖励:1)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制和审批及时、规范,内容符合工程实际,对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和操作性的。2)检查发现监理资料填写规范、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性较好,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齐全,整理及时、分类有序,且保管良好,没有丢失损毁的。3)现场监理部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配备齐全、有效、充分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现场监理人员对技术标准较为熟悉的。2、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视情节给予监理部2000-4000元/次的奖励。连续三次获得通报表扬的额外奖励2000-500

26、0元。3、检查中发现,监理部负责监理的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质量评比第一,对其他工程起到样板作用的,视情节给予该监理部1000-2000元/次的奖励。4、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监理部,给予1000-2000元/次的奖励。5、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通过的,给予监理部2000-5000元/次的奖励。6、在国家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通过的,给予监理部5000-10000元/次的奖励。7、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集团公司、省级优质工程的监理部,给予5000-1000元的奖励。8、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监

27、理部,给予10000-20000元的奖励。9、对于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连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或所辖项目有获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公司在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监理招标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和优先录用。(二)处罚规定1、监理单位未按省、市有关规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和配置监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次的罚款。2、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或未按投标备案文件配置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次的罚款。3、进驻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出现兼岗或变动未按省、市规定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或未履行变更、兼任备案手续

28、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次的罚款。4、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没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如佩戴统一的安全帽和执业卡等,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500-1000元/次的罚款。5、若检查中发现配备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或与投标备案文件不相符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按1000-2000元罚款。6、在监理资料管理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尚应视情节给予监理部500-1000元/项的罚款:1)现场监理机构未按要求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或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不规范,不符合工程实际,对监理工作没有指导和操作性的;2)监理单位没有

29、配备专职资料管理人员的;3)检查发现监理资料与工程不及时,记录不真实、准确,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或管理混乱,不能及时整理、有序分类,丢失损毁较多的;4)现场监理部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配备不齐全、失效、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5)现场监理人员对标准法规不熟悉、不了解的。7、检查发现现场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未按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罚款。8、未按建设部有关旁站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罚款。9、检查发现现场监理人员未对施工单位质量整改过程进行检查验收的,视情节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罚款,清退相关责任监

30、理。10、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给予监理部1000-2000元罚款,连续三次通报批评的给予监理部追加2000元罚款。11、现场监理部在省、市、油田公司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罚,视情节给予监理部5000-10000元/次。12、负责监理的项目发生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严重程度给予监理部1000-5000元罚款。13、若发生其他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的,责令监理部限期整改。14、对于在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整体质量下降或未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公司经营法规部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其

31、承担赔偿责任。15、对于违反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其它条款的,视情节给予监理部5000-20000元/次。第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1、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表扬的,一次给予施工单位2000-5000元/次的奖励。连续三次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施工单位额外奖励5000元。2、承揽5个以上单体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表扬单体超过50%(含50%)且其他单体均为合格的,给予该施工单位5000元的奖励。3、对于在检查中,各单体工程项目在土建、水、暖、电等单项突出,对其他工程起到样板作用的,给予该施工单位1000-2000元的奖励。4、对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齐

32、全,人员配备满足要求,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且经核定分部、分项和检验批工程质量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给予该施工单位一次20000元的奖励。5、在工程管理有先进的技术措施,在保证质量合格和工期的前提下,能够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次的奖励。6、在施工资料管理方面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项的奖励: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时、符合规定,内容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2)技术交底开展及时,内容能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填写规范,签认手续完备的;3)现

33、场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配备齐全、有效、充分满足施工管理工作需要的,且现场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技术标准较为熟悉的;4)工程技术资料填写及时、规范,内容真实、准确、齐全,签认手续齐全,能够与工程进度完全同步的。7、在全年施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并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为建设单位争得荣誉的奖励该施工单位5000元。8、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通过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0-20000元/次的奖励。9、在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通过的,给予施工单位20000-50000元/次的奖励。10、所负责的项目若有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对承建的施工单位奖励50000-100000元。(二)处

34、罚规定1、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依据条例有关条款执行,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未按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职质检员等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罚款2000元。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通病或一般质量缺陷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2000-5000元的罚款。4、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未对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实施见证取样送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5、施工作业期间,搅拌站无配合比牌、不按规定计量、无计量器具或计量设备不符合要求,责令限

35、期整改,并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6、工程物资未履行进场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及使用部位给予2000-5000元/次,不能整改的采取补救措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视情节加重处罚。7、隐蔽工程不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检查同意,私自进行隐蔽的,视情节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且必须返工重新隐蔽。8、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成品保护措施落实不好,或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2000-5000元/次的罚款。9、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整改,并视

36、情节给予总包单位5000-20000元的罚款。10、在施工资料管理方面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1000-2000元/项的罚款: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不及时、不符合规定,内容不科学、不合理,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2)技术交底开展不及时,内容不能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针对性差,填写不规范,签认手续不完备的;3)现场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配备不齐全、存在无效文本、不能满足施工管理工作需要的,现场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对技术标准不熟悉的;4)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签认手续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11、施工单位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工程档案

37、移交的,每拖延一周,给予1000元的罚款。12、因施工单位原因而导致工程出现严重质量缺陷,或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规定,造成大面积返工的,责令其限期按有关处理意见进行处置,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并依法承担赔偿业主或建设单位的损失,视情节给予5000-20000元的罚款。13、在公司联合检查或质量专项检查中通报批评的,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2000-200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被通报批评的给予施工单位追加罚款5000元。14、承揽5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单位,其所管辖的施工单位在一次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超过50%(含50%)的,视情节给予施工单位2000-5000元的罚款。15、检查中,土建、

38、水、暖、电等单项通报批评的,根据以下情况给予施工单位惩罚:1)分项工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2)分项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或停工整改,视情况给予施工单位2000-5000元/次罚款;3)质量问题整改不认真或未按期完成的,视情况给予2000-5000元罚款;4)质量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擅自进行隐蔽的,视情况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次罚款,并责令进行拆除返工处理;5)质量问题整改后重复出现类似问题的,视情况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次罚款;16、在省、市、油田公司联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

39、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并对其给予10000-20000元的罚款。17、实行工程质量否决制度,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全部合格标准的,对负责承建的施工单位缓拨工程进度款;单位工程不合格的不予竣工验收,工程不予结算。第四章 工程进度的奖惩规定第十三条 对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的奖惩,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单体工程各关键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落后于公司控制进度计划5%的,责令其采取措施纠正,并给予警告。第十五条 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单体工程各关键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落后于控制进度计划超过5%的,可给予10000-30000元的处罚。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50000-100000元的处罚。第十六条 因

40、设计或物资供应方导致工程未按控制进度计划进行的,视情节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进行不良记录,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惩规定第十七条 对分公司(创业城项目经理部)的奖惩,执行大庆油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层单位月度奖金(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对监理单位的奖惩(一)奖励规定对受到公司或其他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监理单位,每次奖励2000-5000元。(二)处罚规定1、未按省、市有关规定数量设置安全监理的,或监理人员不具备上岗资格证的,每人次罚款2000元。2、检查发现安全监理未按照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视情节罚款2000-10000元。3、在公司联合

41、检查中通报批评一次的,对监理单位罚款1000元,连续二次通报批评的额外罚款2000元。4、在省、市、油田公司检查中,所管工程被通报批评的,对监理单位罚款30005000元/次。5、对所管工程发生火灾事故的监理单位,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发生亡人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单位罚款30000-50000元。第十九条 对施工单位的奖惩1、执行公司制定的开发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细则(见附件)2、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处以2倍罚款。同一隐患连续二次不整改的处以5-10倍罚款。第六章 其他奖惩规定第二十条 各参建主体无故不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次罚款500元,迟到、早退的每次罚款500元,扰乱会议秩序的罚款500元。第二十一条 对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经公司专门会议研究可给予10000-50000元奖励。对表现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可给予10000-50000元处罚。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5000-10000元罚款。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方、物资供应单位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向住户移交的,建设单位将延缓拨付工程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 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