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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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

2、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校预算是指本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八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

3、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第九条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第十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

4、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十五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第十七条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

5、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九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第二十

6、三条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第二十四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凡是需要购置物资必须经校长审批方可购置。第二十五条严禁使用“白条”列支,严禁使用虚假票据,严禁虚列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套取公用经费。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六条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第二十八条学校要指定专人负

7、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的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采购总发票复印件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明细表入账,其他部门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发票金额入账。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学年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第三十条建立资产报损和赔偿制度。凡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资产,确因技术落后、严重损坏不可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的资产均可申请报废,凡是需要报废的资产,使用单位应提出报废申请,报镇

8、政府批准,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人为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被盗、被毁或人为流失,除追回损失金外,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三十一条建立财产移交制度。学校物资保管人员,校长工作岗位变动,需及时办理资产移接交手续,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第七章食堂财务管理第三十二第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贝L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严格收支管理,控制物资出入,定期公示监督,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师生权益。第三十三条加强食堂伙食收支管理。学校财务部门对食堂收支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全面、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项目,杜绝虚报收入或

9、虚列成本。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伙食费期末累计结余或亏损应控制在年度收支总额的3%以内,确有少量结余的,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第三十四条学校食堂物资和有价证券实行专人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台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双人采购,人员定期轮换,大米、面粉、油、肉类等大宗物品采购与出入库方式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第三十五条建立学校食堂财务公开制度,将食堂财务收支、物资采购、饭菜价格等情况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八章财务监督第三十六条学校财务监督的

10、主要内容包括:(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S)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十七条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实行财务监督与公开。对学校财务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对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资产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学期末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民主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张贴于

11、学校财务公示栏,公示内容必须与账表一致,主动接受教职工的监督。第九章财会人员职责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第三十九条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

12、。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确保资金安全。第四十条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第四十一条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帐簿作无痕修改。第四十二条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第四十三条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与上级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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