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贷款营销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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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贷款营销管理办法为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工作,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在努力培植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同时,做到依法依规管好贷款,实现信贷资金良性循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联社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一、营销贷款的原则1、合规经营原则:贷款营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政策。2、“三农”优先原则:坚持以农为本,农业优先,社员优先;3、择优扶持原则: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4、自主经营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令信用社人员发放贷款;5、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6、“三性”统一原则:贷款营销要充分体现安全性、流

2、动性、效益性的统一。二、营销贷款的组织1、建立贷款营销的组织体系。县联社业务科要加强对基层社贷款营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信用社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或信贷主管负责抓好日常职工营销贷款的管理工作。2、建立贷款营销管理台账。各社要为每个职工建立贷款营销台账,真实记录贷款营销的投放、收回、创利等基本情况,为业绩计酬、考核、奖惩提供准确依据。涉及人员调动的,应作为档案移交。3、建立贷款营销预警机制。信用社、县联社均应对大额贷款实行严密的跟踪监测制度,并形成预警网络,实行信息共享。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由相关单位示警,并尽快采取有效防险措施:(1)借款人在多家金融机构借款的;(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

3、按规定结清利息的;(3)借款人经营项目面临重大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有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4)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5)抵押物标的被恶意转移、变卖,或其他原因有可能灭失的;(6)借款人家庭发生婚变、重大疾病等情况的;(7)贷款责任人不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或与借款人恶意串通的。三、营销贷款的对象及范围1、贷款营销的对象:贷款的营销对象必须是具备贷款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主要对象为:农户、种养殖业大户、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及自有资金充足的经商从业者。2、贷款营销的方式及范围:营销贷款的方式包括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贷款营销实行属地管理,各信用社的贷款营销原则上应

4、坚持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各信用社及网点之间不得交叉营销贷款。营销贷户首笔贷款的营销人员拥有该客户的贷款营销权,对该客户信贷业务往来实行专责服务和跟踪管理。借款人经营场所变更的,也可在征求客户意见基础上,经上级信贷主管部门协调调整贷款管理责任人。四、营销贷款的利率管理各信用社营销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上浮幅度为22.3倍。上浮幅度低于2倍的须报县联社批准。五、营销贷款的额度管理1、各信用社营销的贷款单户累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县联社确定的最高贷款授信额度,超审批权限的,必须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收到上级通知后方可办理,不得逆程序发放贷款。2、3万元

5、以上贷款实行事先报备制度。各信用社营销的贷款3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办理借款手续前,将贷户的姓名、职业、本次借款金额、用途、连前累计贷额等基本情况报县联社业务科。业务科及时查对,有无交叉贷款情况,确定能贷与否、能受理与否,并迅速通知相关信用社。六、营销贷款的程序管理营销贷款的基本操作程序是:建立信贷关系贷户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款审批超限额报业务科备案签订借款合同签订责任人“五包”承诺书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催收贷款本息收回贷款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在坚持基本操作程序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选准贷款对象。各营销人员要从贷款需求的客户中挑选优良客户作为营销的对象,并对拟定的贷款对象的基本

6、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清贷户的底细,确保贷款的安全性。2、严格报批程序。营销人员要准备一套完整的贷款客户资料,按权限管理,逐级提交信用社、联社贷款管理委员会审查或审批。3、落实贷款责任。贷款营销实行“五包”,信用社员工营销的每笔贷款都必须签订“五包”承诺责任书,贷款发放时由营销责任人在贷前调查报告和借据联上签字,以示负责,贷款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4、加强贷后管理。营销责任人为贷后管理员,对每笔贷款均实行按期收息,到期收本的制度。1万元以上的实行按月收息,1万元以内的按季收息,贷款到期必须按时收回,有正当理由提出展期的,须经贷款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可展期一次,但不能超过原有期限。展期贷款利率上浮一个

7、档次,贷款到期未办理展期手续,或经贷款管理委员会审查不予延期的贷款,或是延期后又逾期的贷款严格实行加罚息制度。5、规范档案管理。信贷档案必须落实专人专柜管理,已还清销户的档案按年装订成册单独保管五年;未还清的贷款档案永久保管,并实行严格的交接登记制度。七、创收目标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县联社确定不同的贷款营销创收任务。1、联社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职务高低确定目标。其中:班子成员每年创收2万元,科长、副科长(正科级、副科级)1.5万元,科员1万元。2、各信用社创收目标由各信用社根据联社下达的财务计划,匡算贷款营销创收目标(总收入计划减去存量贷款收息,即为营销创收目标),并结合信用社员工的岗位、职责的不同

8、,分解到每个职工。八、奖惩1、对营销创收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1)各乡镇信用社营销创利2万元以上,且收息面达到95%以上的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2)全县信用社营销创利5万元以上,且收息面达到95%以上的前五名的分别给予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以上两项可以重复计奖。2、营销贷款到期未收回,利息未结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按贷款本金的2对贷款营销人员逐月收取贷款风险保证金,由各信用社专户存储,支取时须主任、主管会计共同签字。3、营销贷款单户万元以上未能按月结息达到营销总额10%以上的,连续三个月的限制营销,超过半年以上的取消贷款营销资格。4、经检查发现营销贷款存在较大风险,或存在营私舞弊行为等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相关信用社应及时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县联社业务科,提交县联社贷款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各社如知情不报或报告不及时的,在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主任和分管信贷副主任、信贷组长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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