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树上鲜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水电、消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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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树上鲜(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水电、消防专业分包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2年4月2日第一章竞选人须知1 .工程概况2 .比选范围3 .竞选人资格条件4 .工期要求5 .质量和技术要求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7 .现场踏勘及答疑8 .报价要求9 .竞选文件递交10 .竞选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11 .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12 .联系方式第二章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第四章图纸第五章竞选文件格式第一章竞选人须知1 .工程概况重庆市树上鲜(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一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本工程主要为工业厂房,建设

2、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园,总建筑面积约21905.55m2o各单体工程概况如下:1号楼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7m,建筑面积4967.69而,屋面为钢结构屋面。2号楼地上一层,建筑高度9.7m,建筑面积4967.69肝,屋面为钢结构屋面。3号楼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m,建筑面积1785.96Itf,屋面为钢结构屋面C4号楼地上5层,建筑高度19.35m,建筑面积7974.62f,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号楼附属用房,建筑高度5.1m,建筑面积957.08nf。6号楼设备基础,地下一层831.87f.7号楼及8号楼分别为消防控制室及门卫室,建筑面积分别是42.51m2,建筑高度4.8m。2 .

3、比选范围主要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应急照明、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通风、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室外管网及配套土建(不含高压电力系统)等(材料由项目业主提供)的耗材、安装、施工作业、资料整理、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等。3 .竞选人资格条件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仅限于专业承包资质)。3.2 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3.3 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3.

4、4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3.5 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3.6 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附现场照片两张。3.7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

5、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4 .工期要求4.1 按土建工期要求。4.2 工程开工后,比选人有权与中选人另行对工期制定细部节点计划,中选人未按节点计划完成,则比选人有权处每次500-50000元罚款。5 .质量和技术要求5.1 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佥螯。5.2 技术要求:按设计图纸以及现场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指令等施工。5.3 中选人负责编制专业分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比选人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签。5.4 施工过程中应

6、该遵循以下规范要求: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卫生洁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规范。5.5 工程资料随工程进度编

7、制并审签完成,竣工验收后45日历天内交付审签完成的竣工资料。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时资料必须由公司资料室负责人审核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签字认可方能支付。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6.1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万元,中选人必须服从比选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安排,中选人在施工之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方案报比选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审批,送比选人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备案。具体详见合同附件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O7 .现场踏勘及答疑7.1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选人自行参与踏勘现场。并进行详细了解该项目的各项不利因素,将协调周边关系与运输线路充分、全面的理解。竞选人应将不利因素

8、的保护措施和协调解决措施纳入施工方案,所有消除不利因素的相关费用应含于报价中。7.2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2022年4月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要求或口头形式当面现场与比选人进行答疑。现场不能作答疑的相关问题,比选人于20不年4月7日18:00时前将答疑发布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及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由竞选人自行下载。无论竞选人是否下载,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答疑内容,并全面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内容。8 .报价要求8.1 总造价:比选范围内工程总价暂定.4元。8.2 竞选报价要求:按建筑面积报价(室外管网及配套土建不另行计算建筑面积),建

9、筑面积暂定21905.55f(建筑面积按定额计算方式计算),限价68元/m2。8.2.1 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竞选人报价高于68元/m2和总价高于.4元的为无效报价。8.2.2 竞选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风险,竞选人报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投标时竞选人应自行考虑清楚。8.3 各分项限价见下表:序号分项或子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单位数量价价单限合价备注1水电、消防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应急照明、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通风、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室外管网及配套土建(不含高压电力系统)等。m221905.5568.4材料全部由项目业主提供,竞选人提供耗材。项目业主提供的用水接口安装至每栋建筑物

10、处,用电接口安装至二级配电箱,电缆、配电箱由比选人提供2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材料二次转运、协调费等全部费用项12000020000竞选人需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布置方案”报比选人项目部、公司安环部审批,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安排布置,审批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实计取。合计.48.4 竞选人报价中包含清单计价合计、资料费(一式六份)、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和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比选人承担,生活区域水电费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8.5 竞选人必须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禁止进场施工。8.6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11、中选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4号令)等文件要求及比选人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8.8 工程量计算:结算建筑面积按现行定额规定计算,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签字的竣工图相应工程量。8.9 按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平面图要求进行现场临时水电安装、施工期间临时水电维护。项目业主提供的用水接口安装至每栋建筑物处,用电接口安装至二级配电箱,电缆、配电箱由比选人提供。8.10 材料

12、及辅材用量按比选人与项目业主结算工程量计量,超过用量部分从中选人工程款中扣除。9 .竞选文件递交9.1 竞选人应于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在比选会议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和竞选保证金,并于比选会议召开前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见本章“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条款。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9.2 竞选文件密封:竞选文件应装入牛皮纸文件袋(规格240335mm),并进行密封。文件袋正面加贴竞选文件标识(标识格式同竞选文件封面),加盖竞选人公章。骑缝处加盖竞选人公章。9.3 竞选人在报名递交竞选文件时,应另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13、;在财务部门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应另行递交退还竞选保证金函原件一份。10 .竞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0.1 竞选人应向比选人缴纳竞选保证金3万元。竞选保证金在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竞选人在现场报名后通过POS机刷卡缴纳竞选人应将比选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或PoS机刷卡凭证)带至比选会议现场,供比选人查验。10.2 竞选人中选,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竞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0.3 以下情况,比选人将向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1)竞选人竞选文件作废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竞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而未中选的;(3)比选结果公示期内,因排名在前的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该中选候选人报价

14、向排名在后的其他候选人发盘,其他候选人未接盘的。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比选人自动向满足以上条件的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至竞选人竞选文件指定账户O10.4 出现以下情况,比选人将不予退还竞选人缴纳的竞选保证金:(1)自比选人中标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之内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2)竞选报价文件开启后,竞选人不是因为竞选文件作废而主动放弃竞选的,或者被评为中选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中选或候选资格的。10.5 中选人支付中选合同价款的也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前一次性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按形象进度无息退

15、付履约保证金给中选人。11 .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11.1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7日。11.2 比选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6:00。11.3 报名时间: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11.4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会议召开时间。11.5 比选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10:00。11.6 比选会议召开地点:万州区高峰园经开大道科创中心3号楼4楼。12.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万州区高峰园经开大道科创中心3号楼4楼邮编:404000传真:一联系人:赵小川联系电话:联系人:王玉秋联系电话:第二章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1 .

16、比选会议召开1.1 比选会议开始时已报名并签到的竞选人达到或超过三家,召开比选会议。比选会议由比选人设立的比选小组组长主持。1.2 本项目邀请比选人经理班子2人,公司监事会_人到场监督。1.3 参加比选会议的已报名竞选人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两次流标后,不再进行竞争性比选。由比选小组召集第二次报名的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对竞选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中选候选人。2 .竞选文件评审办法2.1 竞选文件评审由比选小组负责。比选小组根据竞选人提交的竞选文件,对照比选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及技术方案评审等。2.2 竞选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作废标处理:(1)竞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

17、求填报和密封的;(2)法人竞选人竞选文件载明的竞选人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3)竞选函、竞选报价清单签字、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失效,或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的专业、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5)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6)未响应工期或质量要求的;(7)单价超过单价限价、总价超过总价限价;(8)更改报价范围(含改变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或者增、减报价项目的;(9)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填报税率,未勾选发票类型的;(10)比选小组认为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要求该竞选人做出说明,竞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比选小

18、组认定其竞选文件作废标处理;(11)比选时,出现串通参与竞选、不均衡报价、未形成充分竞争、未充分保证比选人商务利益及其他异常等情况,经比选小组认定,比选人有权宣布本次比选流标,并进行重新比选。2.3 竞选文件报价出现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等情形,按以下办法处理:(1)报价清单中,分项报价计算分项合价时错误,以分项报价单价为准,调整合价;(2)报价清单中,分项合价计算正确,各分项合价合计计算总价时错误,以分项合价为准,调整总价;(3)大小写不一致时,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大写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则以报价清单分项单价为准核实总价;(4)竞选人竞

19、选函和报价清单总价不一致的,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竞选函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以报价清单为准调整竞选函的报价。以上错误的调整,除非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整后的结果对竞选人有约束力;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的,该竞选人的竞选文件作废。2.4 在比选会议结束后发现报价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的,按照“最不利于竞选人的原贝进行调整。3 .确定中选人的办法3.1 本次比选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报价最低的竞选人为中标候选人(计算公式:不含税报价二含税价(1+竞选人所报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比选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选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

20、顺序排名,向比选人推荐排名前三名的竞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审核通过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候选人为中选人。通过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并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3.2 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报价法的,最低不含税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竞选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并将该竞选人第二次报价与其他竞选人第一次报价一并进行排名。若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抽签决定第二次报价的竞选人排名顺序。3.3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在万州经开区公示栏、万州经开区网站和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公示栏和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3.4 在公

21、示期间,比选人将按相关规定对第一中选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有无犯罪记录查询。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则公示期满后确定其为中选人;如有犯罪记录,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人再依次对排名第二、第三的中选候选人进行查询,无犯罪记录的为中选人。4 .合同签订4.1 中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2 自比选人中标之日起,中选人凭中选通知书在工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竞选文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4.3 中选人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4.4 若中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

22、中选人报价依次向排名第二、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发盘,首先接盘的竞选人为中选人。第三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专业作业发包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专业作业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对上工程名称:重庆市树上鲜(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2)对下工程名称:重庆市树上鲜(集团)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调味品项目水电、消防专业分包1.2 工程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园。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2.1

23、 承包范围:甲方发出的施工图及甲方指令中所包含的主要工程范围为电气、给排水、应急照明、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通风、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室外管网及配套土建(不含高压电力系统)等(材料由项目业主提供)的耗材、安装、施工作业、资料整理、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等。2.2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应急照明、消火栓、喷淋、自动报警、通风、现场临时水电安装、室外管网及配套土建(不含高压电力系统)等(材料由项目业主提供)的耗材、安装、施工作业、资料整理、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等。第三条工程工期3.1 按土建工期要求。3.2 工程开工后,比选人有权与中选人另行对工期制定细部节点计划,中选人未按节点计划完成,

24、则比选人有权处每次500-50000元罚款。第四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4.1 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合格。4.2 技术要求:按设计图纸以及现场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指令等施工。4.3 乙方负责编制专业承包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配合甲方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签。4.4 施工过程中应该遵循以下规范要求: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

25、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卫生洁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规范。4.5 工程资料随工程进度编制并审签完成,竣工验收后45日历天内交付审签完成的竣工资料。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时资料必须由公司资料室负责人审核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签字认可方能支付。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1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2万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安排,乙方在施工之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

26、方案报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审批,送甲方工程部、安全管理部备案。具体详见合同附件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支付6.1 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兀,大写:J6.2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各分项工程固定单价以本合同附件单价表为准;若有新增工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单价。6.3 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的清单计价合计、资料费(一式六份)、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和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比选人承担,生活区域水电费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6.4 工程量计量方式:结算建筑面积按现行定额规定计算,最终结算工程量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签字的竣工图相应工程量。6.5

27、 材料及辅材用量按比选人与项目业主结算工程量计量,超过用量部分从中选人工程款中扣除。6.6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根据建设单位审核支付甲方当月工程价款支付进度款;(2)工程竣工并通过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85%;(3)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签字完善后付至95%,待质量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6.7 乙方应按发票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办理付款,本合同约定乙方开具9%(国家税法规定除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则扣除相应金额工程款。6.8 履约保证金:(1)乙方按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

28、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按形象进度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6.9 若乙方中途退场,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合同对应单价的50%进行结算。第七条安全责任7.1 环境保护和安全作业(1)安全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标语、标志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用具;(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依法为所属人员办理包括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安全作业,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乙方所属人员发生一切工伤事故或其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9、如发生的经济赔偿,一般事故以下(不含一般事故),乙方全权负责赔偿,一般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经济责任的95%,甲方承担5%。(3)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城管、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作业,现场整洁有序。7.2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按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现场扬尘控制,并为上岗工人办理人身意外工伤保险,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施工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30、协议明确责任,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后。7.3 加强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管理。危大工程必须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交甲方项目经理、监理、建设单位审签;超危大工程乙方按甲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第八条工程质量保证责任8.1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工程最终结算价款5%扣留。8.2 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的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时,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第九条甲方责任和义务9

31、.1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9.2 负责与业主、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9.3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机械、人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乙方必须服从安排。9.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9.5 甲方提供水电接口,并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第十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0.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10.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

32、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0.3 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O10.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

3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若不服从上述管理,经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不予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管理人员,并处以乙方200-5000元/次的罚款。10.5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规、规范和标准,违反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要求,造成安全或质量隐患、安全或质量事故,出现质量不合格、施工期间人员设备等组织不力、拖延工期等情形,甲方有权处以乙方1000-20000元/次的罚款,由甲方项目部或公司发出违约处罚通知书。乙方收到违约金处罚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违约金。乙方如未按期缴纳违

34、约金的,视为拒缴,违约金按调增100%收取,由甲方直接从其当月工程款中扣除。10.6 乙方负责采取保护措施使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免受因本工程施工可能导致的损坏。相关费用含于合同价内,若造成损坏,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7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10.8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配备符合所从事工种所需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

35、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0.9 土石方运输时,乙方必须报城管局、环保局要求办理“两证”,车辆车况良好,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与所驾车辆相符且在有效期内。道路使用由乙方自行协调,且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10 乙方保证工程零伤亡,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均不能向甲方索赔。10.11 劳务工人工资每月应发放到人头,不能把甲方拨付的工资款额,挪作他用,而工人拿不到工资,引起上访或闹事。否则,甲方先垫付后,在工程款中扣除。10.12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乙方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36、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关于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7)13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4号令)等文件要求设立农民工专户并配备劳资专员,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10.13 乙方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禁止进场施工。10.14 乙方负责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制工作,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4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六套审签完成的竣工资料,资料必须符合重庆市建设

37、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的相关规定。10.15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经两次书面告知,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接受,且无条件退场。10.16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现场临时水电的安装、维护,项目业主提供的用水接口安装至每栋建筑物处,用电接口安装至二级配电箱,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10.17 乙方负责生活区域水电费用。第十一条税务约定11.1 乙方开发票时,应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2016)13-193号公告中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违反税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虚开发票、不得开具假发票。由此

38、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采购方的一切损失。11.2 乙方向甲方办结算支付时,应同时提供发票及其税票复印件。11.3 乙方未按以上税法规定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支付乙方款项时予以扣除。11.4 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受到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罚均与甲方无关。11.5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税务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廉政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接受经开区中心检察室廉政约谈的义务。12.2 市政管理约定:乙方应遵守万州区市政管理相关规定,并为

39、其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市政道路、桥涵、公共照明、绿化、综合管网等各种设施的损坏以及在施工中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车辆带泥上路等承担修复、清扫及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2021年月S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总承包方:分包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

40、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分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主要内容: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1、无重伤和一般及以上事故;2、无重大机械事故;3、工伤频率控制:年度轻伤率在3%o以下(工期6个月以内轻伤率1.5%o以下,工期3个月以内轻伤不超过1人)。第三条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1、总承包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文件对分包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2、总承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定期

41、安全教育。3、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对分包方进行一次施工前总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涉及高危作业需开据安全作业票,并办理双方签字手续。4、总承包方对分包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5、总承包方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分包方的违章行为,总承包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对于分包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人员,总承包方可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6、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的分包方限期退场并终止合同

42、,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7、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包方拒不执行的,处罚款项从工程计量款中直接扣除(处罚标准附件2,如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行为,处罚标准附件2内所设定处罚金额为下限)。第四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1、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款、规定。2、分包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及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分包方要严格服从总承包方关于安

43、全生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总承包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总承包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做好相关整改及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对总承包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分包方有权拒绝。4、分包方施工前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花名册及人员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排查不法分子,施工过程中若有作业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当天及时上报总承包方项目部;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作业人员名单报总承包方安全员备案;分包方进场人员未报总承包方备案并未进行培训上岗,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5、分包方应保证上报给总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安全

44、生产许可证及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合格证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报验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因分包方伪造资料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分包方的机械设备维保应聘用有资质的机修单位,维保机械设备应在施工现场外进行,维保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6、分包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班组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应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按总承包方要求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设置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7、分包方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字确认,并保存记录,分包方负责对施工班组的过程管理,督促班

45、组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8、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或总承包方检查发现分包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分包方必须立即整改;分包方对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或总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接受相应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9、分包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有效操作证复印件上交总承包方,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分包方应组织班组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周安全活动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劳动保护技

46、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随进度报送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核对、存档。10、分包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18岁以下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重体力劳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作业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等重大疾病的作业人员。11分包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佩戴、使用;为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架子工)岗前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存档。12、分包方负责搭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

47、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做好警示标志,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13、分包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要求及总承包方方相关规定,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设备,经总承包方专职电工或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不符合规范的配电提出整改要求。14、分包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撤离相关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上报项目部,严禁继续施工作业。15、在涉及管道、道路、爆破等具体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所需安全警示标牌,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16、分包方应对总承包方搭设及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行保护,若因分包方施工原因造成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损坏,应由分包方进行修复及赔偿,若分包方拒不进行修复及赔偿,总承包方可安排其它作业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分包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第五条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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