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公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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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第一章 前 言 上海曹安国际位于上海市曹安路1833号。于2007年6月正式开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曹安国际商城”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制订上海曹安国际商城物业管理和经营管理公约细则(以下简称本公约细则) 本公约细则由上海曹安国际商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制定。 本公约细则权责范围的界定:规范上海曹安国际商城及其管理者在权限区域内的统一有效管理;确保曹安国际商城附着、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并建立曹安国际商城安全稳定的经营秩序和公开、公

2、正、公平竞争的行为规范准则。 制订本公约的目的在于保障兴旺市场所有业主、租户有效处置其购置或租赁之经营房的权利;约定各业主、租户遵守曹安国际的统一管理规则,并承担公共开支所须负责的适当比例。 兴旺市场的所有业主、租户及管理者均受本公约条文的约束,本公约细则由当事人书面确认后即生效。 第二章 定 义 2、管理公司指“上海曹安国际商城市场经营管理公司”; 3、发展商一指“上海腾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业 主一指购置上海曹安国际内部分经营房所有权的购买者; 5、租 户一指向发展商或业主租用上海曹安国际商城内部分经营房使 用权的经营者; 6、管理者一指管理曹安国际商城的管理机构即上海曹安国际商城市

3、场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参与运行的管理人员; 7、经营房一指曹安国际商城业主或租户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物业单位; 8、公共部位一指曹安国际内及曹安国际所坐落的土地区域内,任何业主无独立使用权、允许所有人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开放与非开放部位; 公共部位开放区域:各类通道、进出口、大堂、运行电梯及门厅、楼梯间、卫生间、行人、行车道、绿化区域、车库、空地等; 公共部位非开放区域:各类设施、设备用房,包括强弱电间、电梯机房、水泵房、冷冻机房、排烟机房、新风机房、监、消控中心、冷却塔及周边屋顶、管理者其他管理用房和区域。 9、公共设施、设备一指为兴旺市场有效运行而购置、安装并为曹安国际商城范围内备业主和租户的

4、经营活动服务的设施、设备,包括机械、器具、装备、管道、线缆、树木、花草及各类用房; 10、管理规则一指管理者为使兴旺市场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曹安国际商城的人员及其行为作出的规定,包括本公约细则所有条款及与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11、管理费一指管理者在实施曹安国际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2、维修基金一指依照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并用于兴旺市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的基金。 第三章 违约责任 各业主、租户必须遵守和履行本公约所含载之承诺规定及限制,并受其约束(该约束附带于曹安国际商城所属区域),如有违反或致使他人权益受损时,业主或租户须赔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在收到管理者书面通知十

5、五天内,必须按通知要求执行本公约的义务或停止违反本公约细则规定的行为,未执行者,管理者有权代违约者执行义务,相应费用由违约者承担。 第四章 补 救 本公约细则中关于管理者的权利和补救方面的规定并不意味着代替或排除任何法律规定的补救手段;在发生业主违约事件时,管理者可以单独或部分或全部采用本公约细则规定的法律规定的补救手段直至其权益或损失得到充分保障或补偿为止。 第五章 不可抗力 中于发生地兼 台风、水灾、人无 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公约细则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责,但应在情况容许范

6、围内尽快将事故或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或事件的详情及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公约细则的理由。 第六章 权利放弃和部分有效 本公约细则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公约细则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意味着放弃该权利;部分行使该项权利,亦不应排除行使任何进一步的或其他部分的权利。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公约细则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方面要依据适用法律时或成为违法、无效或不能执行,这将不影响或损害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该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将不影响或损害根据适用法律的本公约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七章 通 知 本公约细则规定之任何发给曹安国际商城各业主或租户的通

7、知,如送至有关业主经营房的,以在业主、租户或其委托人签收为准。如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投送的则以邮局挂号收据为准,所有不以其经营房为通讯地址之业主或租户应将其选择之通讯地址事先书面通知管理者,反之亦然。 第八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一、本公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上海巾地方法规的约束; 二、凡因执行本公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公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受本公约约束各方协商银决,协商解决不成,可提请有关部门裁决或向兴旺市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三、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公约其他条文和内容的效力、解释、h引了及依法参订不受影响;四、为执行本公约所引起的任何涉

8、及兴旺市场管理的法律及诉讼程序,若管理者败诉,则由全体所有权拥有者共同承担后果; 五、本公约的解释权属管理者。 物业管理篇 第九章 管理范围 一、兴旺市场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常规管理: 二、兴旺市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社会治安、环境秩序、消防安全等各项内容; 三、兴旺市场内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及土地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四、兴旺市场范围内产权经营房的有偿服务工作。 第十章 业主权利 一、兴旺市场物业除发展商己出售或转让予他人的部分外,均为发展商所有。发展商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 二、业主经营房归业主所有。业主在不违反本公约规定的前提下有独家排他

9、权利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包括出售、抵押、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毋须征得其他业主同意。但该处置必须受本公约限制和保障。任何业主出租其经营房给任何租户,须就该租户履行及遵守本公约的条款向其他业主负责。同时,该租户根据双方租约中所规定己转移的享有的部分权利和承担的部分义务,履行及遵守本公约的条款,继续向其他业主负责; 三、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经营房与公共场所非开放区域,未征得业主、租户或管理者同意,其他人士不能使用。公共场所开放区域是为业主利益而设置的,可 由每一位业主及其租户、雇员、访客或其他使用者在不违反各类法规的前提下直接或间接使用,但不得妨碍或容许他人妨碍其他业主对公共场所和

10、公共设施的正当使 用。 四、业主享有水、电等通行于其经营房内部、上下、周围己设或将设的管线。 渠道的通行权。同时,为兴旺市场公共利益或经管理者许可并实施的通过该经营房 的管线、渠道敷设工程,管理者应事先通知该业主,而业主不得予以拒绝或不予配 五、业主享有其经营房受到底部及侧面支撑并与其他经营房相互作用力的权利 六、业主享有对兴旺市场管理工作评议的权利,为公共利益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和意见,管理者应予重视。业主若对管理员工不满,应向管理者提出有效证据,由管理者合理解决,业主无权直接惩戒管理员工;七、发展商作为兴旺市场业主之一,享有以下不妨碍其他业主的权利: 1、在土地规划范围内按原规划和政府批文完

11、成项目建设及安装工程;。 2、发展商或其指定人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享有在兴旺市场外墙、房顶、公共场所张贴、悬挂、设置、安装招牌或广告宣传物和其他物件,以及将之拆卸的权利; 3、对兴旺市场内尚未售出的任何部位在任何时候进行修改、变更而无需得到任何业主或使用人的事先同意; 4、聘任或指定兴旺市场的管理者,按本公约所赋予的权利执行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聘任条件由发展商与被聘任者商议酌定,业主承诺认可和具体配合; 5、将其由本公约授予之管理权利。责任、义务转让于其聘任或指定的管理转让条件由让受双方商议酌定,业主承诺认可和具体配合。 6、为妥善管理兴旺市场,开发商有权提出并要求全体业主就本公约规定条文

12、之不完善处或其他相关事项签订补充约定或补充管理规定,补充约定与本公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业主义务 一、业主欲将其经营房出售、转让或出租他人,该业主须按兴旺市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合同或协议中须要求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接受本公约规定的业主义务。业主需履行本公约规定的业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有关的管理费用和其他 任何应付款项。如因业主违约而导致管理者根据本公约行使有关权利,使购买方、受让方或承租方遭受任何损失,管理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由该业主负责赔偿: 二、业主须向管理者按期交纳应承担的管理费、广告费、自用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可委托或约定租户或其他使用人支付上述费用,但被委托人未按期交

13、纳时, 该业主应补交相关费用及逾期费用; 三、业主应按期支付与其经营房产权有关的一切税费:四、业主可自行维护及修理其经营房,以保持应有的可用状态,若委托管理者维护、修理,则由业主支付维修费用; 五、发展商与业主除按本公约规定享有权利以外,业主不得: 1、更改、改变经营房的用途和结构,或在行使权利时与经营房的使用性质相柿 (预先征得发展商书面同意者除外); 2、在公共场所范围内增建或搭盖任何建筑物; 3、进行任何致使或可能致使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或其他业主之经营房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及致使保险费增加的行为,因此而对管理者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或损害,该业主须负责赔偿; 4、在其经营房内外存放任何有公害

14、、污染环境之嫌的易燃易爆等违禁品; 5、占用、损坏、污染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或在公共场所堆放物件,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其他业主对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6、在其经营房内外自行或许可他人喧哗、发出噪声或过量声浪,导致四邻经营者有所不便或受到干扰,或以任何方式滋事骚扰其他经营房或骚扰之嫌; 7、在指定地点外停放任何车辆(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等)或拒绝按规定停放和交纳费用; 8损坏、干扰、改变、截断或阻塞公共设施及任何通过、跨过、邻接其他经营房的通道、管线、沟渠等:以及大意使用供排水管、渠道等导致损坏、堵塞、漏水而不及时修理。 9、超额或大意使用电力,导致线缆超负荷、失火、短路或停电; 10、未经管理

15、者书面许可安装空调机、抽风机、电扇等; 11、利用、容许或默许他人利用经营房从事非法和不道德的活动: 12、在经营房内外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乱弃废物或向外抛掷垃圾及其他物品或在公共场所洗晾衣物; 13、将猫、狗、雀乌或其它宠物带入兴旺市场; 14、在经营房外或其它公共场所自行或许可他人安装、张贴、展示、陈列任何名字、字画、招牌、广告及其他类似物品,但事先经管理者书面许可的除外; 15、在经营房外及公共场所随意增建、安装、更改、加设围栏、花架、檐蓬。防盗网、门、旗杆、灯饰、广告灯箱等任何物品或结构,但经管理者书面许可的除外; 16、在公共供电线路、供水管道上私自接装、敷设线管,盗用公共电、水等;

16、17、在地坪上放置重量超过设计负荷的物品,如机器、设备、保险箱等; 六、业主应根据管理者规定的时民 地点和处理方式倒放垃圾及食物渣滓; 七、业主应遵守并履行本公约及管理者颁布的有关使用、管理和维修公约条例等规章制度; 八、业主可自费雇川装修公司进行其经营房的二次装修: (1)须遵守管理者的有关二次装修规章制度,办理审批手续; (2)经管理者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接受管理者监管; 九、业主应承诺经其直接或间接许可进入、使用其经营房的人履行遵守和承担本公约中规定的业主义务和责任。因该业主或使用者故意或过失使管理者或其它业主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或应装修施工及其它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均由该业主负责

17、赔偿; 十、业主或租户应向管理者提供必需的个人资料和联络方式,以配合兴旺市场的管理; 十一、除现有设施外,经营房的相关设备概由业主自行负责添置,可委托管理者代办,由业主承担相应费川。 十二、个别业主或使用人如要求管理者及其下属职员为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本公约规定之外的服务,在提出前请考虑其合理性,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章 管理者的权利和职责 一、依照本公约规定,管理者有充分的权利行使对兴旺市场的管理,并享有排他性: 二、管理者依照有关法规及本公约的规定而作出的有关行为、措施、事项无需对任何索偿负责。如出现管理者人力不能及或不可抗拒的情况而使兴旺市场范围内任何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断或水、电、煤气的正

18、常供应中断时,管理者不承担任何可能由此引起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本公约的规定以及业主或租户缴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责任亦不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三、维持兴旺市场的公众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水、电、环保、绿化、照明和其他关系兴旺市场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事情; 四、负责拟定兴旺市场管理费用的全年预算及合理估定; 五、兴旺市场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向保险公司适当投保,所得的任何保险赔偿金将用于修复或补偿受保险事故损害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管理者有权要求业主分摊支付; 六、打扫兴旺市场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安排清除污水、污物及垃圾,保持清洁卫生; 七、维护、修理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为保持公共

19、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有权酌情决定替换零部件、添置必要物品,或对公共设施进行增建、增购、大修; 八、聘请、雇用律师、审计师、建筑师等专业顾问、承包商及管理所需的人员; 九、建立帐目,合理调度并使用资金,保存收支凭证; 十、防止和排除任何阻碍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一、对违反本公约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兴旺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十二、按照恢复原状的要求拆除或搬迁任何业主或使用人违反法律或本公约规定在经营房内外未经允许的物件,相关支出和费用概由该业主或使用人承担; 十三、维护通道、停车场秩序,制止违章停车的行为; 十四、制订、修改、废除使用、管理和维修兴旺市场所必需的条例、公约等规章制

20、度,并提醒、督促(需要时通过采取法律行动)业主或租户予以遵守; 十五、管理者有权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和依据本公约所制定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十六、在合理和不蓄意造成对业主或租户不必要干扰的情况下进入及逗留在兴旺市场任何部位(包括业主经营房)进行检查及维修;若发生紧急情况时,管理者有权在未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进入经营房内部。该行为若造成损失的,由险情发生人承担,如是自然因素引起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如由于管理者疏忽或错误行为造成业主经济损夫,由管理者安排合理的赔偿; 十七、与政府各部门或其他有关方面就兴旺市场整体或公共设施相关的事项进行洽商、交涉

21、或提出法律诉讼、签订和履行合约。可酌情聘请律师或其他经营管理顾问共同商讨、议定相关问题; 十八、建立兴旺市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与帐务处理,以备支付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增购、大修或增建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该增购、大修或增建相关的保险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 十九、管理者有权对违约业主或租户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坏由业主或租户承担一切责任; 二十、按本公约规定向业主或粗户收取管理费、广告费、自用电费及其他费用; 二十一、支付一切为实施执行本公约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二十二、任何业主或租户若未按本公约的规定向管理者支付管理费、广告费、自用电费或其他任何应付款项,或者任何业主发生违约,经

22、管理者通知后3天内仍未有令管理者及其他业主或租户满意的纠正,管理者除根据法律和本公约的规定行使有关权利以外,还可以(但非必须)禁止违约业主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更可(但非必须)暂停向该经营房供电,或暂停该经营房营业直至该业主付清应付的相关费用连同逾期费用并且将违约事件予以令管理者或其他业主和租户满意的纠正为止,为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该经营房业主承担; 二十三、办理与兴旺市场物业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管理者在行使卜述权利、职责及本公约所赋予的其他管理权时,可另行聘请承包者代其完成其中任何工作,但责任不容转移; 二十五、负责解释本公约各条款的内容和应用。 第十三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业主

23、或租户须就兴沂巾场的管理向管理者缴付管理费,管理费标准由管理者按照兴旺巾场的整体管理作出全年合理核定,应足以支付各项管理的公共开支及管理者酬金; 二、业主或租户应按时Ihj管理者缴付管理费,并于起始日的第一个月内缴清; 三、业主或租户应按月向管理者缴付自用电费,并按规定时间缴清: 四、业主或租户应按年度向管理者缴付广告费,并按规定时间缴清; ”五、业主或租户须向管理者支付下述不限于费用: 1、首期维修基金2、管理费 3、广古费4、自用电费 六、业主除须支付上述费用以外,还须按管理者的通知分摊支付: 1、0期巾场维修基金支付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增购、大修或增建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与该增购、大修或增

24、建相关的保险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达到50以下后补充 至100; 2、按本公约规定的由业主分摊支付的其他费用。 9 七、业主或租户根据本公约应付的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应汇入管理者的银行帐户或按管理者通知的支付方法支付; 八、业主或租户如未能按规定的期限支付管理费、广告费、自用电费或其他应付款项,则业主或租户应支付款项及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值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费用偿付给管理者,以支持兴旺市场的正常运营。 第十四章 损害赔偿 因任何方当事人未按本公约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发生任何其他违约事项,被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方予以纠正或根据本公约规定采取必要的行动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救,由此发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均由

25、损害方负责支付或补偿被损害方。但损害情况和结果处理都不能作为拒付管理费、广告费、自用电费之理由。 第十五章 消防、治安管理 一、消防管理 1、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消火栓取水或动用其它消防器材,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2、禁止在消防栓箱内存放杂物和在消防栓箱附近及消防通道内堆放任何物品,违者,没收所有物品,并收取违约金50元; 3、不得在自动消防喷淋头附近设置热源,若碰坏自动消防喷淋头,应立即向工程部保修,并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4、未经批准,任何经营者不得启动防火分区消防卷问,不得在消防卷闸前堆。挂物品,违者,收取违约金100

26、500元; 5、严禁经营者乱拉、乱接电线,禁用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热得快、电饭锅。熨烫设备等电热器具,整烫必须在指定的熨衣室内进行。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 6、兴旺市场内严禁吸烟,经营者有义务制止消费者在场内吸烟,违者,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13天; 7、经营者不得将带有火星的烟头投入垃圾桶内,违者,收取违约金100500元,造成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S、经营者严禁动用明火,如遇特殊需要使用明火,必须到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明 10人手续后,方可使用。违者,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兴旺市场,违者,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并处停业

27、整顿510天; 10、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铺位,电源线必须穿管保护,违者,收取违约金100元,并立即拆除,重新装修; 11、经营者一旦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铺位内有火灾隐患,应即时整改,逾期,收取违约金5002000元,并停业整顿至整改通过; 12、经营者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收取违约金 5001000元; 二、治安管理 1、经营者如在营业前进入兴旺市场,须接受执勤保安的检查: 2、开启门锁,应用原配钥匙,若用其他非正常办法开启门锁,须事先向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盗窃嫌疑,送公安部门处理; 3、严禁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顾客之间谩骂、

28、侮辱、殴打,违者,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并停业整顿3天,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4、在兴旺市场范围内从事偷窃或其他非法活动(赌博。吸毒、贩毒等)送公安部I处理; 5、经营者不得在铺位内收藏凶器,违者,没收凶器,并收取违约金100500元: 6、对侮辱、谩骂、殴打管理者属下执勤员工的经营者,除赔偿一切费用外,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并停业整顿3一5天,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 场后,不得在铺位内存放现金、首饰和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8、经营者不得在铺位内留宿,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 9、严防外来人员混入经营场所发生暴力案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采

29、取果断措施,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10、请场后,禁止任何货物出场,确需出货和进货的,必须事先到管理部门办理出门证和夜间进货手续,凭出门证并验看经营者身份证、做好出门登记后才能放行; 11、经营者应主动交还消费者遗忘在经营场所的物品及金钱,隐藏不交者,一经查实,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并停业整顿13天,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2 经营者接受顾客代管财物的,一旦遗失,经营者应照价赔偿。 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 一、不准使用客梯自动扶梯、观光电梯运载货物(随手携带的小件物品除外),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使用货梯载货时,进出要注意安全,使用不当造成货梯损坏者,按维修费2倍赔偿; 二、使用自动

30、扶梯、观光电梯时,不得稽戏跳跃,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 三、不准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倒水、丢果皮杂物和乱涂乱画,违者,收取违约金 50200元; 四、不准用硬物撞击电梯按钮,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按动电话按钮和警铃按钮,违者,收取违约金50元; 五、不准用身体或其他物件长时间顶住电梯门,违者,收取违约金n元; 六、空调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向工程部报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拆卸,违者,按修复费2倍赔偿: 七、不得擅自摆动摄像监控头或用任何物件遮盖摄像机和切断广播喇叭线,违者,收取违约金 100500元; 八、铺位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向工程部报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拆卸修理,违者,除赔偿修复费用外,收取

31、违约金100元,由此而造成后果,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灯具更换应由工程部统一代为更换,经营者不得自行更换,造成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需增装电器设施,应经管理部门批准,工程部统一安装,经营者不得擅自安装和乱接电源,违者,收取违约金200500元; 十一、空调开放期间,经营者应自觉关闭门窗。由于气候特殊变化需提前开空 调,管理者有权征收合理费用。 第十七章 卫生、绿化管理一、 根据政府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随地吐痰者,收取清洁费50200元;二、 经营者不得随地乱倒垃圾、污水,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和包装袋,违者,收取清洁费20元;三、 经营者把剩饭、茶叶倒入洗手盆或便池内,造成管道堵塞者,收取疏

32、通管道费 150元;四、 口香糖、油炸食物等污染地面者,收取清洁费20元;五、 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乱涂乱画污染环境者,收取赔偿费50元;六、 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物品,违者,收取违约金50100元,如损坏绿化,按价值的2倍赔偿; 七、破坏绿化、移花接木者,收取100元以上赔偿费; 八、携带儿童的经营者要照顾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小孩随地大小便,违者,收取保洁费3050元;经营者在市场内随地大小便,收取违约金500元; 九、经营者不得在开水间洗衣、洗头、洗澡、洗菜,违者,收取赔偿费20元。 经营管理篇 第十八章 经营秩序管理 一、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入市场准入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做到证照

33、齐全、亮证经营、人证相符、明码标价。文明经营。对无照无证经营的,管理者可依据国务院370号令,有权对其作停业整顿处理 二、经营者进入兴旺市场经营,必须向管理者交纳“经营保证金”,根据不同楼层,经营保证金为:200010000元。经营保证金将作为市场“先行赔偿专项基金”,经营者退场时予以退还;三、从业人员泡开水、上厕所须出示兴旺市场统一制作的兴旺卡人由经营者到兴旺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违反使用规则者,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收取违约金100元;四、经营者必须依法纳税、缴纳工商管理费、自用电费。广告费,逾期10天(含10天)缴付上述费用,管理者有权按规许天收取滞纳金:超过10天,管理者有权视情节轻重给

34、予停业整顿1一5天的处罚: 五、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兴旺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进场和退场。违者,收取违 约金50元,连续迟到、早退3次或累计5次,管理者有权给予停业整顿15天的处罚,并收取违约金200500元;六、商品出样要美观、整齐,严禁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宣传画、广告幅。公共通道严禁摆放货物或道具,违者,收取违约金100300元,或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13天的处罚; 七、营业时间内,经营者应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着装要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不准赤膊露胸,不得在铺位内躺卧或在公共通道上聚众聊天,违者或不听规劝者,收取违约金50元,连续三次者,责成停业整顿1天;八、严禁在兴旺市场内叫卖、大声喧哗、大

35、音量开放音响,违者或不听劝阻者,收取违约金50100元,情节严重者,管理者有权给于15天停业整顿的处罚;九、兴旺市场内严禁经营者聚众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摆摊喝酒等影响他人经营及市场形象的行为发生。违者,收取违约金200元,累计三次,处停业整顿5 天;十、对扰乱兴旺市场经营秩序和办公秩序的经营者,停业整顿5天,严重者, 送公安部门处理;十一、携带儿童进入兴旺市场的经营者,必须看管好,不要让儿童在经营场所 乱跑、乱叫。乱涂、乱画,违者,向家长收取违约金50元。儿童玩弄电器设备造成 后果的,由家长负责赔偿;十二、经营者不得在楼梯、电梯间、通道口打包、收货,违者,收取违约金D0 兀;十三、兴旺市场公

36、共通道、公共墙面、立柱或其他醒目处,严禁张贴广告宣传 品,违者,收取违约金100一300元,并立即拆除。经营者发布广告,必须经管理 者同意并通过管理者发布;十四、擅自破坏兴旺市场内外广告牌、灯箱、条幅、吊旗、三角旗等广告制作 物及装饰者,管理者有权向其收取违约金200元,并照价赔偿;十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兴旺市场推销商品、兜售饮料食品、派发 广告传单等,违者,除没收外,收取赔偿费200元;十六、禁止任何人擅自进入兴旺市场捡拾、收购废品,违者,收取赔偿金100 元,对个别顺手牵羊者,将加重处罚或送警方处理;十七、未经管理者同意,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对货物、设施、装饰等进行拍照或摄像,违者,

37、没收底片、像带;十八、严禁经营者占用公共场所违章经营,严禁跨门经营,违者,除没收货物外,收取违约金10005000元,并处以停业整顿直至管理者满意为止; 十九、经营者拒付违约金或赔偿费,管理者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l5天。 第十九章 商品质量及服务管理 一、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树立质量意识,承担质量责任,维护兴旺市场形象:二、经营者应如实介绍商品或服务,不得误导消费,杜绝坑蒙拐骗行为,若因虚假宣传引起质量纠纷,应作退货、退款处理。经营者拒不退货、退款,管理者有权按兴旺市场先行赔偿制度办理; 三、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被工商、技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立案查处,管理者有权依据市府

38、127号令责令经营者立即停业整顿,并视情节收取违约金 500020000元; 四、经营者销售商品,不论批发、零售,必须发放信誉卡或开具销售凭证,并应在信誉卡或销售凭证上清楚填写购物日期、商铺号、商品价格,因未开具或填写不完整造成投诉纠纷,责任由经营者自负; 五、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受理时间为1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六、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型号等方面不符或商品制作不当,以及其他合情合理原因要求退换商品时,只要商品不脏、不残、不损,经营者应满足消费者的退换要求;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七、退换商品时,经营者必须按信誉卡或销售凭证的价格退款;八、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规格、标识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

39、经营者自负;九、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因投诉而被媒体曝光,影响兴旺市场形象,管理者有权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并收取违约金 10000一30000元。 第二十章 业主出租、转让,租户转租、歇业及退场管理业主出租1、业主出租铺位,必须到管理者方办理出租备案登记手续; 2、业主、承租人未办理出租备案登记手续,管理者有权给予出租铺位停业整顿直至办理好登记手续; 3、业主办理出租手续须出具: 门)出租铺位产权凭证或业主身份证明(正本); (2)出租日前一日的费用付清收据; (3)业主、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4)己交付经营保证金凭证; (5)承租人信息资料(经营能力、经营品牌); (6)其他业主

40、应出具的有关资料。 二、业主转让 1、业主因故将铺位转让,须到管理者处办理转让更名登记手续,被转让人须办理新的营业证照及其他一应入场手续; 2、业主办理转让登记手续须出具: (1)业主产权凭证(正本); (2)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正本); (3)转让日前一日的费用付清单据。 三、租户转租: 1、租户因故转租铺位,必须得到业主和管理者同意,并向兴旺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转租登记手续; 2、租户、被转租人未办理转租登记手续,管理者有权给予转租铺位停业整顿至办理好登记手续; 3、租户在转租铺位时须出具: (1)业主书面同意的证明,并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被转租人信息资料(经营能力、经营品牌

41、(3)与被转租人签订的转租协议; (4)转租前一日的费用付清收据; (5)己交付经营保证金凭证; 四、歇业及退场: 工、经营者应合理配备营业员,保持正常开门营业。因故临时歇业,须提前一周向兴旺市场管理部门申请临时歇业,经批准后,方可临时歇业。除特殊情况外,临时歇业不得超过5天。销假时须到管理部l”办理销假手续; 2、经营者不履行歇业手续,擅自歇业2天内含2天),按每天100元收取违约金,超过2天,则每天收取违约金如o元:3、经营者办理退场手续须出具:(1)经营者和业主或租尸签订的租赁协议或转租协议(正本);(2)经营证照(正本)(3)至租赁期满日的费用结清凭证(正本);4)工程部对商铺内设施验

42、收单;(5)经营者应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章 装修管理一、经营者不得改变铺位结构、格局、功能和设施,确需对铺位进行装修,须向兴旺市场管理者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图纸一份,装修工须持有上岗证,待工程部审核后才能施工。根据装修工程量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2000元,未作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擅自装修者,收取违约金2000元; 二、未按审批图纸中的项目、范围及要求施工,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责成其按审批方案施工,直至验收通过; 三、需要对铺位进行间隔者,经经营者同意后,只能使用消防部门允许使用的防火材料,违者,必须拆除; 四、未经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拆卸或破坏铺位原装修结构及设施,违者,按修复费用的2ti赔偿:五、装修时,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动工具,不准在兴旺市场内进行电焊作业,违者,收取违约金500一1000元。装修时引起跳闸者,收取违约金2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如经消防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装修,存在火灾隐患的,一经发现,必须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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