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经营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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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煤矿经营管理制度汇编1.物资出门管理制度2.材料计划申报、质量验收制度3.材料审批、发放制度4.支护(建工)材料审批、发放制度5.材料跟踪管理制度6.物资交旧领新及废料处理制度7.区队仓库管理制度8.材料员管理制度9.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0.部门经费指标及管理办法11.维简、大修专项及矿自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12.非生产性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13.材料管理评比办法14.统计管理制度15.财务处理程序制度16.财务内部牵制制度17.财务稽核制度18.财务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9.财产清查制度20.成本核算制度21.财务会计分析制度22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3.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24.财务基础规范管

2、理细则25.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26.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7.劳动力管理制度28.工资管理制度29.职工工资指标分配办法30.下井人员考勤管理制度31.煤炭储装管理办法物资出门管理制度 一、矿内物资出门时,应由经办人员写出书面请示,注明出门原因、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状态等,经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矿长签字批准后,到计划经营部办理出门证。节假日原则上所有物资不准出门。若特殊情况确须出门的,必须经调度中心及值班领导签字批准。二、后勤部(保卫)要对照出门证上注明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状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收缴出门证放行。三、不办理出门证(或实际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状态等超

3、出出门证所写标准的)擅自携运物资出门的,一经查出,按盗窃论处;若后勤部(保卫)没有查出已经出门,对后勤部(保卫)按物资原值的50%进行处罚(与出门证不符的,按超出部分价值核算),并由后勤部(保卫)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后勤部(保卫)全额赔偿。同时对责任部门按物资原值进行处罚,并对当班门卫、责任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200元。四、后勤部(保卫)门卫应对出门所有车辆进行详细检查(被查车辆必须停放在探视器可视位置),否则,每放行一辆车,对当班门卫罚款50元,对后勤部(保卫)负责人罚款20元。不履行检查私自放行,造成矿内物资流失的,除按第3条处罚外,当班门卫调离工作岗位。五、出门车辆及行人,应积极配合门卫

4、履行检查,不配合的对责任人或司机罚款100元,并扣留车辆。六、所有车辆(为矿运送物资的除外)禁止进入二道门(南井食堂)及调度楼以东。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若发现车上装有矿内物资,按盗窃论处。后勤部(保卫)要在两地制作禁入标志。七、下井人员私自携带生产物资升井,一经查出按盗窃论处。后勤部(保卫)每班安排一名保卫在井口负责验身。发现一次没人验身,罚后勤部(保卫)负责人20元。不配合检查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八、凡在作衣柜、工具柜等个人器具内存放矿有物资(工具、劳保除外),一经查出,按盗窃论处。九、凡属盗窃行为的,按被盗物资价值的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每月月底,后勤

5、部(保卫)须将上月所收出门证全部交计划经营部核对,每少一份罚责任部门50元,发现数据不一致,按差额罚责任部门。十一、因矿生产生活等需要,矿外物资确需在矿内停留的,必须写出证明,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核实,并经调度中心及主管领导签字,出矿时出示证明,方可放行。否则,按以上规定处理。十二、按本制度执行的各项罚款必须交财务科。材料计划申报、质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 计划申报一、全矿需用材料按“XX矿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分系统分部门申报计划。申报程序为: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系统主管领导计划经营部常务副矿长供应站即:每月26日前各单位根据下月生产作业计划和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本单位库存情况,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按

6、分管范围报相应的分管系统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28日前将本系统分管的材料需用计划审查汇总后(因供应站有库存而没报计划的要注明),经本系统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报计划经营部,计划经营部于月底前将全矿材料需用计划审查汇总,经常务副矿长签字批准后,交供应站采购。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二、各单位编制计划,必须注明材料名称、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按集团公司制定的计划价)等,对非常用件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要注明厂家,联系方式等。否则,每次对编制单位责任人罚款50元。三、各系统的材料需用计划总额不得超过本系统计划指标的10%,否则,计划经营部不予接收,并对系统主管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若因特殊

7、原因确需超出吨煤控制指标的大额材料费用(10%以上),须经矿长签字批准申报。维简、大修及其它非正常消耗,应列专项计划经主管矿长、副总经济师、常务副矿长签字后,另行上报。四、各单位编制计划要结合实际,种类和数量准确率(使用和计划的比率)要达到90%以上。临时计划每月不能超过三份,每超过1份罚主管部门负责人50元,罚计划编制人员20元;无计划或超计划领用材料每次对领用人和计划编制人罚款10元。五、严禁无计划购买材料,否则每次对计划经营部罚款100元。第二章 质量验收1、供应站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矿后,要进行验收。矿成立物资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工作:组 长:主管领导副组长:相关矿领导成 员:相关部门负

8、责人2、材料验收分工:材料主管部门对分管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资料负责验收;计划经营部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解决验收中出现的问题。3、无计划购进的物资,不予验收。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发放。否则,罚计划经营部200元。4、每批材料到矿后,由供应站通知,计划经营部牵头,按照材料分管范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验收。不及时参加验收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并视为“默认”合格,若出现质量问题,对其罚款200元。5、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各类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被列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还必须具备有效的“煤安标志”,防爆产品

9、要有“防爆合格证”等,否则不予验收。6、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由验收小组写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交供应站,供应站不得入库、发放,否则不于结算费用,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7、沙子、石子、氧气、乙炔的验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8、材料领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若属肉眼看不出的隐性问题,供应站必须组织退货并停止发放,若供应站继续发放,赔偿损失,造成事故的,供应站承担责任。属显性质量问题影响生产的,质量验收部门承担验收责任,具体处罚意见,以调度室分析的结果而定,供应站负责退货。造成事故的,供应站和质量验收部门共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对于数量大有合格率要求标准的材料如椽子、竹芭、网等材料,

10、按照抽查合格率,结算费用。9、确因生产急需不能按正常程序验收的物资(如井下设备急用配件、临时拉回的物资直接下井等),供应站必须在16小时内将物资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金额等相关资料报给物资验收小组。10、材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等问题,使用单位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计划经营部,计划经营部应立即联系供应站解决。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11、非生产用物资的计划、采购和验收按“非生产性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材料审批、发放制度一、审批程序按计划先办理交旧手续微机室打印料单主管部门审批计划经营部审批供应站仓库领取。即:各领用单位应根据上报计划和实际需要,先交旧料,办理交旧手续(在料单上加盖交

11、旧章),再到计划经营部微机室打印料单(为提高料单审批的有效性,避免无效程序,可先以便条形式征得审批人员同意再打料单),经相应系统主管部门审批,计划经营部核查(加盖物资审批专用章),凭料单到供应站仓库领取材料。属专控物资的还要到计划经营部审核登记。二、领料单上经领、主管、审批以及交旧等印戳必须齐全、清晰,单据整洁,否则每次对材料员罚款20元,并不予审批。三、材料分管系统主管部门审批时要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严格把关。若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材料流失浪费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对主管部门材料审批员每次罚款100元。四、严格执行“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不交旧、不审批、不发放。没有交旧盖“交旧章”或审批的

12、,对责任人罚款200元。五、计划经营部材料审批人员应对照计划,认真核查领用及单据、印戳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审批。否则每次对审批员罚款50元。六、审批后的物资领料单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各留1联,登记、记帐、核对、备查,报供应站仓库4联,仓库自留1联,报局财务、矿财务、计划经营部各1联,计划经营部与审批联、财务联核对无误后,分系统核算考核。七、领料时,领料员必须认真细致地检验、过磅、点数,不能以少顶多,以多顶少,以次充好。若因领料员失职造成材料浪费流失的,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并立即追回,否则按以下第12条处理。八、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正规手续的,应写出借据,经主管部门、调度中心、值班领导签

13、字,计划经营部值班人员登记备案,仓库方可发放。借据一式二份,仓库、门卫各一份。并在三天内办理正规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九、所有出库物资必须到仓库、门岗进行登记、核对,做到票、物相符,否则不予放行,并上报计划经营部对不符的部分按原值罚款。十、对仓库院内所有进出车辆,门卫要做好验收登记,并由司机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放行。所有外单位或与仓库无关的车辆,禁止进入仓库院内,否则对门卫罚款100元。十一、不按规定私自放行进出车辆按照“物资出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十二、在材料审批发放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私自篡改帐目,开假单据,做假帐的,一经查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十三、支护(建

14、工)材料的审批、发放同时执行“支护(建工)材料审批发放制度”。支护(建工)材料审批、发放制度一、机构及职责计划经营部成立支护(建工)材料管理小组,负责支护(建工)材料的审批、验收、质检(监尺测量)、发放、检验出门等工作;生产技术科做为支护(建工)材料使用主管部门须派专人参加对支护(建工)材料的验收、质检、发放等环节的监督;各材料使用区队在领取支护(建工)材料时须派本队材料员跟踪落实材料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使用标准要求。二、计划及审批材料使用区队每天10点以前根据第二天生产需要开具“计划领料单”,经本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后到计划经营部审批登记。计划经营部审批人员按照各队的“计划领料单”,统一造出全矿

15、次日“支护(建工)材料需用计划总表”, 一式四份,自存一份,报供应站、带锯房及运输单位各一份,供应站、带锯房按“计划总表”准备和加工次日需用材料,运输单位于次日早晨按计划表安排装运。使用区队于次日早晨到供应站材料发放场所监督领取材料。三、验收与发放1、装运时,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主管部门、领用区队、运输单位、供应站必须到装运现场按“计划表”清点、测量、检验、监督。坑木必须一根一测量。其它材料必须达到使用标准,否则,不准装运。建工材料(沙子、水泥、砖等)须对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进行抽查,并按抽查的超欠比例,多退少补。2、材料装车后,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主管部门、领用区

16、队、运输单位、供应站根据清点、测量的实际装车数量,填写“支护(建工)材料发放验收单”,木材必须当场核算出总方数。“发放验收单”一式六份,必须经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主管部门、领用区队、运输单位、供应站签字,各持一份,另一份交门岗放行。3、签字后的“支护(建工)材料发放验收单”做为核算依据,由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组织五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统计核算,安排打印正规料单,支付材料费用。4、材料出库以后,运输单位应保质保量地将材料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与使用单位填写“支护(建工)材料运输交接单”,报主管部门核对。若发现材料丢失损坏,材料费由运输单位承担。5、需要加工的坑木碎料(方木

17、、道木、水槽、肩口垫等),带锯房应根据“计划总表”开具需要原材“计划领用料单”,经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审批后报送供应站,领取原材。领取时,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带锯房、供应站现场清点,测量,并按照领取的实际数量(每根一测量),填写“支护(建工)材料发放验收单”,三方签字后,做为核算依据,按以上“3”条执行。加工后成品的发放,按以上“1、2、3”条执行。但供应站不需参加,带锯房参加,该项支出不打正规料单,根据“支护(建工)材料发放验收单”对使用单位考核。带锯房收支平衡由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负责监督考核。5、支护(建工)材料发放后,由主管部门建立管理制度对

18、材料的运输、使用、建帐、摆放、回收复用等全过程实施跟踪管理。四、处 罚1、凡现场发现支护(建工)材料质量、数量、技术参数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按“材料质量验收制度”处理。2、参加验收、发放的单位要在计划经营部支护(建工)材料验收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随叫、随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对其负责人罚款20元。材料跟踪管理办法一、职 责计划经营部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材料领取后的管理工作,按制度对材料全过程管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奖罚。二、计 划1、各单位在编制下月材料需用计划时,要结合当月库存量和生产实际。对于不结合实际虚报计划或库存有两个月以上的消耗量,仍报计划的,一经查出每

19、项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2、对于上月已报计划但没到货的材料,本月仍需要的,需再次报计划,并注明“催要上月计划”,金额记入本月计划指标考核。三、领 用1、材料到货后两个月内不领用,每次对主管部门罚款2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出票后3天内不领取,每次对出票单位罚款200元,对材料员罚款50元,每超一天加罚50元。2、材料领取后两个月内不投入使用(特殊储备除外),对领用单位罚款200元,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并对使用单位按材料价值的30%重新计费考核,直至投用或上交为止(上交按材料价值的50%减费考核)。井下各队料场储备材料,不能超过3天的需用量,否则对责任队罚款100元

20、,对该队材料员罚款20元。特殊原因必须经主管领导、副总经济师和常务副矿长批准。3、计划经营部及材料主管部门负责不定时对已领材料的领取、使用、库存(或闲置)数量进行抽查核对,若有误差按材料原值进行处罚。4、人为破坏偷取材料的(如剥电缆、拆配件等),一经查出按偷盗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没找到责任人,则对附近作业区域的单位按材料原值分别进行处罚。并对材料主管部门罚款200元,及时举报、报案的除外。5、领取非本单位使用的材料,按材料价值的两倍处罚。特殊情况应列专项计划经副总经济师、常务副矿长批准。四、存 放1、各单位领取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在仓库或料场集中、分类、整齐、妥善存放。地面不能入库

21、的要求在库棚内存放,小型材料必须上台上架;井下料场有水应垫高底层,避免浸水。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因存放不善造成材料丢失、损坏或性能下降的按材料原值处罚。并对责任人(材料员、库工或看料人员)罚款50元。2、材料乱扔乱放的按后附表1标准对区域管理队进行处罚。同时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管理区域按安全质量监察科规定划分(一般为:地面谁的区域谁负责管理;井下从副井口到各采区料场轨道运输线由运输队负责,井下皮带运输线由机电二队管辖范围;从料场至工作地点由施工单位负责;风门前后5米由通风队负责)。3、矿车卸料必须卸干净,不能留厚底,否则对运输单位罚款50元/车。五、

22、使用及回收1、材料的使用必须坚持需要多少,投入多少。严禁随意投入,浪费材料和挪作它用。如:掘进面和扩修点用管子、道轨、皮带架、钎子、破槽子等非支护材料打邦顶,及私自破坏材料加工生活用品等。否则按照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2、材料领取后必须合理使用,能循环复用的,要循环复用,因使用不合理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的,按材料费分解分管办法按处罚。3、采掘队料场转移时,所有材料全部搬家。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4、回采工作面结束及安装工程竣工后,所有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运完。否则,按乱扔乱放对责任单位处罚。5、巷道回收前,主管部门通知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通风科及有关科队检查验收材料

23、回收情况,不经验收进行回收的对回收单位罚款200元。6、回收期间不准埋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经发现,均按原价罚款。7、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8、维修队扩修、维护、支木垛、绞架结束后,剩余材料两天内清净,旧材料应放置闲巷码放整齐。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9、工程结束后,材料及设备必须在5天内回收干净,回收不及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天。10、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设施剩余材料(如水泥、沙子、木板、砖、风筒等)必须在两天内运走。否则,按剩余材料的原价罚款。11、密闭、栅栏、木垛内不得封闭成

24、品或能修复使用的半成品材料。否则,按材料价值的100%罚款。1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进行回收,达不到,差额部分按原值罚款。13、回收的材料能够复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存放,维修复用,以减少重新投入。不能复用的按规定交旧。对积极收集回收不属于本单位回收范围内材料的,按规定奖励。14、对于现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下次检查中仍没有处理的,加倍处罚。15、每月5日由计划经营部负责对上月材料跟踪检查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否则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六、大型材料及专控物资管理大型材料指:钢丝绳、道轨、钢铁管、皮带、电缆、矿车、设备大宗配件、铁水槽,工字钢、U型钢、卡缆、拉杆、十头连锁装置,型钢、

25、小梁、铁鞋、单体柱、风筒、抽放管路、防尘管、压风自救管路。专控物资指:2.5mm2及以下小电缆、电话线、电话、焊条、并胶线、胶质线、铜铝线、地埋线、闸刀、灯炮、电棒(管)、手电筒、水笼头、接头、三通等水暖配件、仪器仪表、油漆、各类胶管、白铁皮、6分以下钢管、50*50mm以下角铁、铁丝、各种工具等。对这些材料除按照以上规定管理外,补充规定如下: 1、大型材料实行动态台帐管理,每月月底前材料分管部门把井下、平地大型材料分布、使用、存放记录台帐报计划经营部,到期不报罚部门负责人50元。数据不准确罚部门负责人20元。2、每月由计划经营部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井下使用、分布、存放的大型材料普查一次,超过

26、附表2规定的丢失率的,按原值罚分管部门。3、大型材料报废、损坏及由于地质因素不能回收必须由分管部门牵头,计划经营部、审计、财务等现场核定,报副总经济师、常务副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论处。4、非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使用大型材料,必须先写申请,经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按原值的50%处罚。5、对专控物资的管理,每月由计划经营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专控物资使用情况跟踪抽查,发现有料单没实物的,由领用科(队)照价赔偿。若属材料员监守自盗,对材料员开除矿籍。附表1:材料乱扔乱放处罚标准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处罚金额(元)1椽子根1102竹笆个1203椽杆鞋个1504石子m31100

27、5沙子m311506水泥(速凝剂)袋1507金属网卷12008塑料网卷11009坑木(或道木、木板)根15010单体柱根15011U型钢根15012矿工钢根15013型梁根15014小梁根15015铁鞋个12016卡缆个12017液压材料件15018炸药支110019雷管支15020皮带米15021电缆米15022道轨根15023钢管根150242寸以上阀门及管件个1100252寸以下阀门及管件元13026铁水槽节15027木水槽节13028风筒节15029溜槽节15030刮板块12031链条根13032皮带托辊节13033皮带架子个15034钻杆根13035挡煤板块15036集流器个1200

28、37压风自救装置个110038钢丝绳米120注: 其它材料按大小分别罚款20100元/件。 附表2:大型材料丢失率材料名称型号丢失率1、工字钢(以可变巷道支架数为准)12、型钢及小梁03、U型钢04、铁 鞋55、单体柱06、钢丝绳主付井0其它10%7、电 缆35mm2以上3%35-4mm25%4mm2以下10%8、道 轨19、钢 管010、皮 带10%11、风 筒20%12、矿 车013、机头、机尾、减速机、联轴节、滚筒、溜子槽、铁水槽等014、抽放管015、卡缆、拉杆016、十头联锁装置017、其它大宗配件018、有消耗因素的可根据实际考核0物资交旧领新及废料处理制度一、所有废旧材料必须按规

29、定交旧率(见后附表)统一交到计划经营部废料回收库。私自存放废料不交者,每次罚款200元。二、领用新材料时必须办理交旧领新手续。不交旧或交不够的按材料原值处罚。三、确因生产急需,不能先交旧领新的物资,可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写出欠条,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计划经营部负责人签字同意交废料回收库,加盖交旧章,办理领新手续,可领用新物资。但旧物必须在限期内交回,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四、交旧物资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所缺零件原值进行处罚。五、新增物资,必须经主管部门记帐,系统领导、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办理领新手续。六、废料回收库由计划经营部负责管理,建立旧物回收台帐,要求帐物对

30、照,否则按缺少物资原值罚保管员。七、能够再修理复用和再利用的旧料,经主管部门、计划经营部鉴定、核实,副总经济师、常务副矿长签字同意,可重新领取。但领取后不进行修理复用和再利用,按材料原价值进行处罚。八、对于不能再修理复用和再利用的废料,经计划经营部组织财务、审计及材料主管部门共同鉴定后可安排处理,并共同参与划价、点数、过秤,财务科按价收款后,办理出门手续。私自处理废料按偷盗论处。附:XX矿交旧领新物资明细表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1水闸阀个100%1各种板牙个80%2闸门、水嘴个100%2板牙架个100%3各种仪表块100%3卡盘个100%4各种电器配件件100%4钻卡头个

31、100%5电工钳个100%5钢锯把100%6改锥个100%6圆锯片个100%7扳手个100%7带锯条条100%8电工刀个100%8机锯条根100%9电笔个100%9坡度规个100%10手锤把100%10皮尺个100%11合尺个100%11水平尺个100%12各种木工工具件100%12钢卷尺个100%13管子割刀把100%13钢板尺个100%14各种单双滑轮个100%14铁板尺个100%15 各种千斤顶个100%15铁拐尺个100%16各种倒链台100%16游标卡尺个100%17各种灯泡个80%17汽车内外胎只100%18各种日光灯管个80%18平车内外胎只100%19各种手电灯个100%19拉

32、车圈个100%20洋镐把80%20拉车轴根100%21洋镐锤把80%21打气筒个100%22方锨把80%22大小铁锁把100%23尖锨把80%23油桶个100%24电磁线千克85%24高压胶管米100%25矿斧把80%25各种轴承套100%26剁斧把80%26弯道器个100%27大锤把80%27矿灯盏100%28钉道锤把80%28各种蓄电池块100%29管子牙钳把100%29各种运输带米95%30断线钳把100%30梅花扳手套100%31台虎钳台100%31套筒扳手套100%32电焊把钳把100%32钢丝绳吨85%33割枪把100%33电烙铁支100%34割枪嘴个100%34油枪个100%35

33、氧气表块100%35内外角扳手套100%36乙炔表块100%36连接环个100%37电焊条头个90%37各种塑料桶个100%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38电煤钻台100%38各种塑料盆个100%39风钻台100%39各种电话机个100%40风镐台100%40瓦斯检测器个100%41风泵台100%41自救器个100%42风钻头个80%42移溜器台100%43煤钻头个80%43发爆器台100%44风镐尖个80%44防爆小型电器件100%45煤钻杆根80%45防突钻头个80%46风钻杆根60%46防倒器套100%47麻花钻杆把80%47刮板件100%48各种潜水泵台100%48电缆

34、米85%49手电钻把100%49信号线米50%50各种丝锥支80%50联轴节件100%51防爆接线盒件100%51各种油泵件100%52防爆按钮个100%52液压联轴节套100%53溜子槽节100%53各种水箱部100%54机头、机尾部100%54各种油箱部100%55矿车轴根100%55拔链器个100%56矿车 头个100%56拔链器架付80%57矿车架套100%57压链块个80%58皮带架架100%58滑轮个80%59各种滚筒套100%59倒链台100%60各种对轮套100%60防爆插座个100%61电钻台100%61安全仪器个100%62起道器台100%62各种齿轮个100%63扳道器台

35、100%63制动闸瓦个100%64电铃个100%64钢板簧个90%65蜂鸣器个100%65各种铜制品件80%66电机车台100%66链条条80%67矿车轮个100%67胶管根80%68矿车插销个70%68各种丝锥个80%69各种液压件件90%69各种焊炬付100%70圆环链条80%70各种割嘴个100%71各种地滚个100%71注水钻杆根100%72矿车碰头件90%72钢锯工个100%73电机车配件件80%73气割焊眼镜付100%74水泵配件件80%74安全带根90%75空压机配件件80%75铁屑kg50%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序号物资名称单位交旧率76倒卸装岩配件件80%76铜屑kg50%7

36、7液压钻车配件件80%77金属边角废料kg70%78水环个80%78边头板块80%79伐柜个80%79皮带辊个100%80伐件80%80各种触头个80%81钎卡件80%81日光灯架个100%82各种传感器个100%82电煤钻配件件100%83耙斗装岩机配件件80%83塑料电缆米90%84乳化液泵配件件80%84橡套电缆米90%85铝滚个90%8516以上螺栓 个50%86电器喇叭个70%86发爆器及配件件100%87低压开关配件件70%87连击电铃个100%88各种电器小配件件50%88单击电铃个100%89各种轴瓦个100%89空气开关个100%90千斤顶个100%90信号继电器个100%9

37、1凿岩机台100%91各种托辊个95%92各种绞刀把100%92各种连轴节个100%93各种滚刀把100%93启动器个100%94司机控制器个100%94截止阀个95%95各种剪刀把100%95截齿个95%96启动电钮个100%96电机风叶个100%97主动齿轮个100%97安全阀个100%98从动齿轮个100%98三用阀个100%99自动开关个100%99变速箱个100%100打点器个100%100各种电机个100%101硬质合金个70%101轮胎钢圈个100%102钢轨米90%102齿轮联轴节个100%103钢管kg90%103各种轴承座个95%104有色金属形材料个70%104各种底座个

38、100%105防爆三、四、六合金个100%105砂轮对100%106防爆简陋继电器个100%106手电钻只100%107电话接线盒个90%107电机接线盒个100%108磁力电缆米90%108液压枪个90%109各种铣刀把100%109各种衬板付100%110各种油嘴个100%110旋转体个100%111雨衣件100%111封孔器根100%112工具包个100%112各种面罩只100%113各种轴套100%区队仓库管理制度一、各单位材料员对本单位小仓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二、各单位小仓库的设立必须到计划经营部备案,其它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矿用物资。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

39、元,对材料员罚款50元。三、各区队小仓库和修理房要进行区分,小仓库存放未投入使用的备用材料,修理房存放待修和回收的材料。新旧材料混放,每次对队罚款100元,对材料员罚款20元。四、小仓库内任何一种物资库存量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对材料员罚款50元/项。五、小仓库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修旧利废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否则对单位罚款100元,对材料员罚款50元。六、小仓库必须建立物资流动台帐,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库存数、入库数、发出数、时间、领用人员签名等,并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否则罚材料员20元/项。七、小仓库必须按标准

40、实行动态达标,所有能上架的必须上架,码放整齐,新旧物资、报废物资分开存放,卫生整洁。否则,对责任单位50元/项,对材料员10元/项。八、各队小仓库或修理房严禁干私活,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次,并按原值对所属单位进行罚款。做到专物专用,私自改用者按原值对所属单位进行罚款。九、每月月底前各队必须把当月库存物资的种类、数量、金额以及本月本单位物资交旧领新情况以报表形式报计划经营部及主管部门备查。不报罚材料员200元,迟报罚材料员100元,上报数据不准,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项,对材料员罚款20元。十、小仓库内超过两个月不用的积压材料和废旧材料必须上报或交旧,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十一、小仓库因管理不善出现失盗现象,对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材料员罚款200元。十二、各单位小仓库库存物资计划经营部及系统主管部门有权统一调配使用,相关手续由计划经营部或系统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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