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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办公邮件系统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省联社办公邮件系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该系统的运行效率,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马鞍山农村合作银行,省联社各部 门、各办事处、直属二级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不得随意乱 发无用信件占用系统资源。第三条 为提高系统使用效率,各单位应定时做邮件收发,收发时间需尽量 避开业务高峰期时段,一般在9:3011:00、14:3016:00,如因紧急情况可随时发 送。每个办公邮箱每日不得少于四次接收邮件,分别为上午上班后、下班前,下午 上班后、下班前。第四条 在附件中一般不宜一次加入过大文件,以免造成通讯故障。根据目前
2、 使用需求,系统限制附件大小为2M。为保证邮件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系统 管理员将每半年对邮件进行清除,请各单位注意保留备份,防止数据丢失。第五条 信用社(银行)系统内公文、数据等办公资料的传输均可通过该办 公邮件系统进行。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邮件系统维护工作,具体负责邮件系统的 安装、配置及日常管理等事项。第六条 严禁利用办公邮件系统传播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 得利用办公邮件系统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传播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 的言论、文字或图片,扰乱社会秩序。第七条 严禁利用办公邮件系统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封建迷信等内容。第八条 各部门使用邮件系统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邮件系统进行邮件收发,造成不良后果由该邮箱使用者负责。对违反上述规定,造 成严重后果,经确认将给予相应经济或行政处罚。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条 本规定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