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劳资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信用社劳资管理暂行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信用社劳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略)第二章 基本工资第一条:基本工资的定义(略)第二条:基本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由固定工资、岗位职务补贴、工龄补贴、学历补贴、技术职称补贴组成第三条:固定工资统一确定为400元.第四条:岗位职务补贴以固定工资为基数按不同的岗位确定。第五条:岗位职务补贴按以下标准确定:1、联社主任、党组书记(主持)1.02、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0.83、联社总稽核、主任助理 0.74、正科级(主持)、信用社主任(主持)党组成员0.65、副科级、副主任、分社主任、主办会计、信用社主任助理、信用社副主任稽核员0.46、一级科员(工龄25年上)0.27、二级科员(10-24年)
2、 0.158、三级科员(5-9年) 0.19、四级科员(4年以下) 0.0第六条:员工的工龄每年3元。第七条:学历补贴:1、本科以上0.152、大专:0.103、中专:(高中)0.054、年龄在45周岁以上未取得中专的0.055、中专以下:0.00第八条:职称系数:1、高师:0.52、中师:(技师)0.33、助师(高级技工)0.24、员:(中级技工)0.15、无职称:0.00第三章:效益工资第一条:效益工资概念(略)第二条:效益工资组成:由月度效益工资和年度效益工资(年终奖)组成。第三条:效益工资计算依据:各联社应将任务按月量化,下达各社作为效益工资的依据。月度效益工资=员工档案工资总额-员工
3、固定工资总额。第四条:年度效益工资与年度经营管理绩效直接挂钩,按当年核定的效益工资系数结合工作绩效进行分配。第五条:联社机关科室的效益工资以全县员工的平均效益工资为基数,按当年的效益工资系数结合岗位工作绩效进行分配。第六条:效益工资系数:1、联社主任、党组书记(主持)3.02、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53、联社总稽核、主任助理 2.24、正科级(主持)、信用社主任(主持)、党组成员2.05、副科级、副主任、分社主任、主办会计、信用社主任助理、信用社副主任稽核员1.76、一级科员(工龄25年上)1.47、二级科员(10-24年) 1.38、三级科员(5-9年) 1.29、四级科员(4年以下) 1
4、.0.第7-10条(略)第十一条:特殊人员的晋升、人员考核规定(略)第十二条:下列情况之一不计发效益工资:1、落岗待聘;2、受处分正计发生活费期间;3、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4、开除留用期间;5、当月出勤不足15天(除法定假日);6、其他情况。第四章:加班工资(略)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第五章:档案工资第一条:档案工资是指农村信用社为适应改革需要,沿用员工改革前工资制度,为员工建立的档案工资。.第四条:员工的档案工资、其他各项津贴改革后按规定正常调整和晋升全部进入档案。第五条:员工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计算以员工的档案工资为依据。第六章:附则(略)效益工资考核办法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