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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劳人200812号关于印发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联席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并经公司二届四次职代会于2008年1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员管理暂行办法二八年二月一日附件: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录用第三章 员工职业行为规范 第四章 员工日常管理第五章 员工请假与休假第六章 员工调配与关系变动第七章 奖励与惩戒第八章 工资
2、管理第九章 员工考核第十章 员工培训第十一章 劳务使用和管理第十二章 息工待岗与内部退养第十三章 社会与劳动保险第十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五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公司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建立激励、竞争的用人机制,科学地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构建和谐企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员工管理,以有利于生产经营和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发展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奖罚分明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条
3、 公司员工是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管理权限以内的所有员工。第四条 公司的员工管理机构为公司劳动人事部。第五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执行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员工的招聘录用第六条 公司员工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充实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强企目标。第七条 公司招聘员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甄别、测试程序由公司统一负责确定。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统一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及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的招聘录用、接收安置工作,由公司研究决定,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八条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
4、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吃苦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九条 公司新引进的本、专科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新进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第十条 公司新引进的本、专科毕业生本人应在见习期满前十五天提出转正申请,并写好工作总结,填写转正定职表,经考核后,由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签署评语并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后,报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劳动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按期转正或不予转正等意见后,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批执行。第三章 员工职业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5、,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公司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避免有损企业形象或名誉的行为发生。3、工作之间要互相信任、友好协作、坦诚平等、尊重共事。4、每位员工都应在工作中积极进取,按章办事,严于自律,尽职尽责,不断提升个人工作技能。5、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有益的(文体、社会)活动。6、应遵守企业管理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的;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的;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的;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的。
6、 第十三条 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的;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公司或公司的商业竞争对手的; 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的;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的。 第十四条 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职务之便投资购买机械设备等为本单位提供服务,获取个人利益的;5、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投资行为的。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1 、公司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公司员工未经授
7、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和发布公司密级文件、技术方案、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工作期间应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穿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工作时间不准穿有明显标识、标志、图案的运动装,尤其是不能穿其他公司的宣传衫、文化衫、广告衫。男士不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2、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卧床、睡觉、赤背、穿拖鞋、干私活、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严禁带小孩上班。3、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4、禁止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随时保持办公区整
8、洁。5、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6、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7、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严禁在会场吸烟。8、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严禁将任何办公用品用具带回家私用。 9、节约用水、用电,下班后务必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禁止开长明灯。10、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11、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12、对到单位办事的人员态度要和蔼诚恳、服务要周到热
9、情,不扯皮、不推诿,不得借故向他人提出不正当的要求或谋取私利。13、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第四章 员工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做到衣冠整洁,举止行为端正大方,待人接物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保密、保卫、环境卫生、交通、物业等各项管理规定,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单位因工作或其他社会活动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时,员工必须自觉服从。第十八 条 工作时间与劳动纪律:、公司机关每周工作五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 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依照国
10、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轮班工作、轮班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工作方式,灵活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做与生产或工作无关的事情。业余活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串岗聊天,妨碍他人工作或生产。合理利用工时,充分发挥工时效率,按时完成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第十九条 考勤制度:、公司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指派思想好、作风正、负责心强的同志担任考勤员,考勤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
11、。否则将追究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2、公司机关实行上下班刷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出勤必须亲自刷卡,不得委托或代人刷卡。 因特殊情况不能刷卡时,应提前向值班人员说明原因。 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将按下列条款处理:(1)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岗的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半天岗位工资;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的为早退,早退一次扣除半天岗位工资; (2)公司员工上下班忘记刷卡或签到,应由本单位主管给值班人员出具证明,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3、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实行签到、点名的考勤制度,每月公布考勤情况;4、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连续旷工超过10天不满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不满30天的,予
12、以辞退;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除名。 第二十条 加班加点:1、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安排加班加点;、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实行计件、承包的员工,不执行有关加班加点的工资制度;3、公司员工确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加班加点的,原则上安排调休或补休。如不能调休或补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二十一条 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管理部门需将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汇总公布,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员工请假与休假第二十二
13、条 公司员工因公(私)外出或休假,必须按规定请假,按时归队销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各种假期的登记工作。各种假期满两天内必须到准假单位向领导销假,经批准续假的按事假处理,超假的和不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第二十三条 假期种类与休假时间 : 一、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春节、“十一”国庆节各3天。二、探亲假: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
14、期为20天。其配偶和父母居住一地的员工不享受探望父母假;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增加往返路程所需天数;5、家居公司所在地的本公司双员工探亲假由在基层工作的一方使用;6、女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已和配偶聚满3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假。三、婚假:员工双方在同一工作地的,享受3天假期,异地的享受7天假期。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12天。一方晚婚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四、产假:女员工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女24岁)并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90天。五、 男员工护理假:正常男员工护理假为15 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六、节育手术假:放置宫内
15、节育器,假期3天;取宫内节育器,假期1天;输卵管结扎,假期21天;输精管结扎,假期7天;早期人工流产假期14天,引产后结扎的增加13天;中期引产假期30天,引产后结扎的增加10天。七、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死亡的,需要本人办理丧事的,给予假期3天, 另外根据实际增加往返路程所需天数。八、伤病假:1、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按照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和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16、月;2、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标准为:(1)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必须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病愈回单位销假时必须向单位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的出院证和病历复印件。九、公假:公司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
17、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单位及批准的,可按出勤计发工资。上述的各种假期均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十、年休假:1、年休假假期(1)累计工作已满年不满年的,假期为5天;(2)累计工作已满年不满年的,假期为10天;(3)累计工作已满年的,假期为15天;(4)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调入人员已在原单位享受过当年年休假的;(5)员工脱
18、产在校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3、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不增加路程天数,可以在工作地休假,也可以同探亲假和调休补休的时间一并使用。十一、事假。一般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要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请假、出差程序和审批权限:一、员工因病请假须于上班前 30 分钟内,告知单位负责人;如特殊情况,也应于入院或治疗后及时告知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向考勤管理部门交验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二、紧急突发事件请事假,应可由员工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单位领导
19、批准,报考勤管理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三、出差 1、 公司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报告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审批报告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四、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1、公司机关员工正常休假,部、科、室副职及以下人员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公司副职领导、董事会秘书长、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部(科、室)正职请假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事假按以上程序办理;2、公司机关员工因公出差,部、科、室副职及以下人员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
20、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公司副职领导、董事会秘书长、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部(科、室)正职出差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3、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党政主管领导请假、出差,分别经公司党政主管领导批准;4、工程队等建制单位的领导请假、出差由上一级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员工请假、出差由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5、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等基层单位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员工假期。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员工请假休假,在施工生产紧张时,一般不安排员工请假。遇有特殊情况时,由单位领导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二十五条 假期工资待遇:员工请事假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其他的正常假期为有薪假期,假期
21、工资计发标准按公司工资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章所列假期不适用于本办法第十一章所涉及的用工。第六章 员工调配与关系变动第二十六条 调配:1、公司员工的调配,应坚持统筹安排、调剂余缺、保证重点、合理流动的原则;2、公司以外的员工调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办理调入手续;3、因个人原因要求调出公司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4、公司内部员工调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员工调出单位负责人和调入单位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呈公司主管领导
22、批准,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5、公司范围内出国劳务人员,由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审查、组织和落实;6、公司范围内成建制、成批次员工的调整,由公司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劳动人事部门统一办理;7、公司各单位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调动程序,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的按旷工处理;私自接收员工或不按程序接收员工视为违纪行为,劳动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公司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接收单位领导的责任。第二十七条 助勤:1、公司员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到公司以外单位助勤,确需在外助勤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助勤的视同旷工。2、经批准的助勤人员应持助勤单位通知,及时到
23、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手续。第二十八条 辞职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日向所在单位提交辞职申请,送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呈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劳动人事部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辞职离岗前,必须办理移交工作,清还财产。否则,不予发放工资,不予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辞退:1、连续旷工超过10天不满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0天不满30天的;2、侵占企业利益或收受他人好处、盗窃、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理的;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生产及社会
24、秩序的;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七章 奖励与惩戒第三十条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功:1、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的;3、利用废物料有较大成果的;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的;5、对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和舞弊行为,事迹突出的;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7、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二条 公司员
25、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大功: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的;3、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人民、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公司和员工安全,确有功绩的;5、具有其他重大功绩的。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晋级: 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贡献突出的;2、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实有重大成效的;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的;4、研究发明、技术革新,对公司有突出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明显增加的;5、一年内
26、记大功2次的。第三十四条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摸范按年度评选,具体评选程序和实施奖励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对员工的记功、记大功、晋级、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奖励的实施,由各分公司、指挥(项目)部呈报,公司研究决定。奖励呈报表存入本人档案。第三十六条 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三十七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自离开岗位、怠忽工作的;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
27、5、在工作时间内不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标志的;6、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玩游戏、消极怠工的;7、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1、对有限期的命令,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利益的;2、攻击、诬陷、谩骂同事、领导,制造事端的;3、工作中酗酒致使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的;4、因疏忽致使机械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的;5、未经许可带领外人到施工现场参观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报告的;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工作任务的8、累计受警告处分两次的。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大过或降职
28、、撤职:1、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不听劝告,严重影响生产、业务等团体秩序的;3、损毁财物、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流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擅自篡改记录涂改重要资料或伪造各类报表的;7、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的;8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7天的;9、累计受记过处分两次的;9、发生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第四十条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的;3、侵占企业利益、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5000元以上的;4、泄漏科研、生产、
29、经营、业务机密或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5、恶意攻击、威胁、恐吓、诬陷、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的 ;6、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酗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情节严重的;7、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8、累计受记大过或降职撤职处分2次的;9、违法犯罪,触犯刑律的;10、参加非法组织、煽动怠工或罢工的;11、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擅离岗位,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1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第四十一条 对员工的处分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员工的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数额由各分公司、指挥(项目)
30、部呈报本单位意见,公司调查并研究决定。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第四十二条 对员工实施奖惩,应按照相关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征求同级工会意见。第八章 工资管理第四十三条 公司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工资的规定,保证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时足额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第四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和上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公司工资发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监督用人单位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工资分配制度。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保证基本生活的前提下,
31、合理拉开员工工资收入档次。把工资分配与企业收益分配有机地联系起来,实行员工的收入与工作岗位、责任大小、工作成绩直接挂钩,按员工的职责和实际付出的劳动及取得的绩效进行分配。第四十六条建立工资能升能降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在坚持“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适度增长”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工资标准,提高员工工资收入水平。公司也可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在工资支付有困难时降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七条 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九章 员工考核第四十八条 考评目的: 1、通过考核,对员工能力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把握员工工作执行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及教育培训方
32、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员工工作的导向。 2、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和民主管理作用,切实解决员工队伍中精神不振,工作浮漂,纪律涣散,人浮于事,不思进取的问题,旨在形成精干高效,团结向上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把员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四十九条 考评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3、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原则。 4、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条 考评内容:1、员工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晋升、淘汰、评聘以及实施奖励的依据,公司所有员工均参加考评。员工考评一般为一年一次,
33、特殊情况下可两年进行一次。2、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是指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劳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对其工作适用性、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对新员工是否适合公司岗位,做出按期定岗定职,延期定岗定职,不予定岗定职。3、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是对第一次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评,通过考核,得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的结论,公司作出任免决定。第五十一条 考核方法:采取述职、民主评议、员工座谈、个别谈话、数据取证、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第五十二条 考评结果分级:1、考核等次分为四级,分别是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劳动人事部门
34、根据参加考核人数综合考虑并汇总考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2、结果分级定义:优秀:综合评定得分90分以上。称职:综合评定得分7590(不含)分。基本称职:综合评定得分6075(不含)分。不称职:综合评定得分60(不含)分。第五十三条 考评结果的运用:1、新员工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称职的新员工,不予录用;对基本称职以上的新员工,办理录用手续。2、职务晋升。管理岗位员工和生产岗位员工考评为优秀的,优先列为职务晋升对象和招聘对象。3、职务降级。管理岗位员工一次考评基本称职的给予戒勉,连续两次考评基本称职的给予职务降级使用。4、职务解聘。管理岗位员工和工人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为不称职的给予解聘。 5、员工
35、连续两次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四条 申诉及处理。被考评者对考评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申诉。劳动人事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一月内必须对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者。 第十章 员工培训第五十五条 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培训制度。根据企业实施人才战略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员工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效率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重点搞好项目经理、基层管理人员以及高难新技术的培训工作。第五十六条 公司坚持内培与外培、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训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岗前培训。为了使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环境,尽快进入角色,
36、劳动人事部门和用工单位要组织进行新员工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性质、企业文化、经营方针、组织构架、规章制度、安全、环保知识、劳动工资、行为规范等。2、“导师带徒”式的在职培训。主要是搞好新老技术人员之间技术上的传帮带,便于公司的施工生产技术传承。3、脱产培训。主要包括岗位专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公司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及人才现状,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员工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4、员工业余自学教育。为提高公司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的,经公司或所在单位批准,获准后按公假处理。第五十
37、七条 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由劳动人事部根据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初提出的培训需求拟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分级实施。公司培训分为一级培训、二级培训。1、一级培训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主办,业务相关部门实施,负责公司组织的集中培训工作和外派培训工作。 2、二级培训由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第五十八条培训经费与费用报销: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公司按员工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2、公司年度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门核准列支。 3、公司员工外出培训时,在培训前需持培训通知,填写外出培训
38、审批报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持有关培训成果或证书原件在劳动人事部门备案,按有关程序报销费用。 4、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和职业技能(如学历提升培训等),公司提供了3000 元及以上专项培训费用,自学取得专科学历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不得低于3年的服务期限;取得本科学历的,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不得低于5年的服务期限;取得研究生学位的,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不得低于7年的服务期限;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培训协议约定年限,公司有权按协议追究违约责任。第十一章 劳务使用与管理第五十九条 劳务定义:1、公司使用的劳务包括临时性用工和劳务队
39、伍(公司)的使用。劳务的使用形式主要有零散和成建制的使用。2、临时性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两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的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3、 劳务队伍(公司)是指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协议使用的劳务工和具备法人资质的成建制分包队伍到用工单位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不再与劳务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使用成建制分包队伍的单位与成建制分包队伍是经济契约关系,不必与劳务者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十条 劳务使用的原则和条件:1、各单位在组
40、织施工生产中,应尽可能依靠公司现有员工力量完成生产任务。当公司内部劳动力有缺口时,须按照“先调剂,后招用”的原则,在内部先行调剂。确需使用劳务时,应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2、公司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和劳务合作关系,按照“定点、定向、双向选择、专业配套、长期合作”的原则,在劳务基地招用劳务工。3、当所承担的施工生产任务需要分包时,须严格选择具有相应证照、资质、合法的劳务队伍(公司)。4、为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商业机密,对施工生产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难度大以及其他一些特殊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分包。如劳动力确实不足,在公司范围内调剂不了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规定程序批准后,以工序分包的形式对
41、外承包。5、应坚持成建制使用劳务队伍(公司)和零散性使用临时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雇用技术水平高、身体素质好的劳务工,并编入生产班组,纳入员工管理范围。第六十一条 劳务使用的审批规定:1、零散的临时性用工、季节性的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由用工单位自行招用,报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办理。2、成建制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分包必须在公司公布的合格的劳务队伍(含专业劳务承包队伍)或劳务公司中选择,经公开招标后,报公司批准使用。第六十二条 劳务的选择: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以联营、分包、合作、劳务派遣等方式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含专业劳务承包队伍)或劳务公司的,必须具备合法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安全、劳务派遣资质,并
42、在公司备案 。2、公司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劳务。公司范围内各单位使用零散的劳务,必须从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劳务公司聘用。不是劳务公司聘用的劳务,也必须要求其找一个合法的劳务公司挂靠,否则不予使用。3、确须直接使用的零散劳务,要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一年左右的固定期限合同为主,劳动合同期满不再使用。第六十三条 劳务的资格审查 。使用合法的劳务队伍(含专业劳务承包队伍)或劳务公司,必须在公司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取得合格的资格后,才能在公司内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同时,公司每年对各单位使用的劳务队伍(公司)或劳务人员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并公布合格与不合格劳务队伍(公司)或劳务人员名单。凡年审
43、不合格的劳务队伍,或不参加年审的劳务队伍,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任务。第六十四条 公司使用劳务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务合同内容应包括:使用人数、用工条件、合同期限、施工生产任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就业准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奖惩、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第六十五条 公司各级劳务使用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要对使用 劳务队伍(公司)或劳务人员负全责,并确保劳务的合法使用。第六十六条劳务使用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不规范和非法使用劳务行为。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劳务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
44、的,将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对用工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成建制的劳务队伍的使用和管理由公司经济管理部门负责。2、劳务使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劳务使用情况;(2)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和管理情况;(3)劳务数量统计和质量评估情况;(4)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劳务使用办法情况;(5)劳务劳动保护情况;(6)其他有关劳务使用的相关情况。3、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使用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具体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检查单位确定:(1)证件不齐、手续不全,未经审批使用劳务的;(2)未在公司公布的合格劳务队伍范围内选择的;(3)未按规定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同的
45、;(4)有内部员工息工、停工、待工的单位,使用劳务的;(5)未为劳务提供相应劳动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6)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使用劳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第十二章 息工待岗与内部退养 第六十七条 员工息工待岗: 1、因施工任务不饱满或任务衔接不及时等单位原因导致员工息工待岗的,公司应按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不包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2、因公司原因出现息工待岗的员工需要外出劳务时,员工需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与公司签订外出劳务协议后,方可外出劳务。外出劳务协议应明确外出时间、劳务时限、劳务地点、工作内容、联系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员工自身原因要
46、求息工待岗的,本人需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息工待岗期间不予发给生活费,公司不负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4、公司员工未向公司书面申请或未经公司同意脱离岗位工作私自外出劳务的,一律按矿工处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实行员工内部退养制度,内部退养的年龄、审批、待遇、管理等其他问题按公司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三章 社会与劳动保险第六十九条为确保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经济补偿,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司和员工个人应自觉履行法定的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缴费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七十条 员工符合条件之一的,应报经参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办理退休手续: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女管理人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七十一条 员工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