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大话饭店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幢一二层号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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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表(适用于第三产业建设项目)项 目 名 称大话饭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闽清县梅城大话饭店法 人 代 表黄煜(盖章或签字)联 系 人黄煜联 系 电 话18695709977邮 政 编 码350800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 号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制填 表 说 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第三产业建设项目。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2 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

2、地形地貌等。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本表一式四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大话饭店项目建设单位闽清县梅城大话饭店建设地点(海域)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12幢一、二层21号、

3、22号店铺建设依据主管部门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H6210正餐服务工程规模总租赁面积91.06m2总规模总营业面积91.06m2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主 要 能 源 及 水 资 源 消 耗名称现状用量新增用量预计总用量水(吨/年)10441044电(kwh/年)31043104煤(吨/年)燃油(吨/年)煤气(万立方米/年)1080010800其它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简述2.1地理位置大话饭店项目(简称“本项目”,下同)位于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12幢一、二层22号店铺,地理坐标为北纬261323.19,东经1185119.71。闽清县位于福建省东部、福州市西北部、闽江下游。东邻闽侯

4、县,西毗尤溪县,南接永泰县,北与古田县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25552632,东经1183011900。梅城镇为闽清县县城所在地,位于县境中部,三面与梅溪镇为界,南邻云龙乡。见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a)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b)闽清县梅城大话饭店,租赁位于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12幢一、二层21号、22号店铺,该项目所在裙楼(两层)介于恒晟晶都小区住宅楼12号楼(位于南侧)和10号楼(位于北侧)之间,由南至北的平面布置情况:茅台酒庄、新闽都餐馆、面包店、晶都龙餐厅、本项目餐厅、香格里拉酒庄、海尔专卖店。据踏勘,项目东面隔人行道即为天行大街,西面为恒晟晶

5、都小区内的院子(主要是小区道路、绿化与坪地),距北面居住楼层约9m,距南面居住楼层约22m(北侧10号楼与南侧12号楼的一二层均为商业店面,三层以上为民宅)。周边环境现状见图1-2和附图2。临街一侧人行道(东侧)晶都龙餐馆(南侧)12#楼(排烟竖井)南侧12#楼小区内部(西侧道路、绿化)裙楼10#楼北侧10#楼香格里拉酒庄(北侧)图1-2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2.2 自然环境概况2.2.1 地形地貌闽清县四周群山环抱,峰峦叠嶂,坡陡谷深,全县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向山地腹部的闽江倾斜。闽江自西而东深切戴云鹫峰山带,将县境分成南北两部分。北部系鹫峰山脉南麓,地势急剧上升,山岭陡峭。北部多山地,南部多丘

6、陵,山脉纵横交错,丘陵起伏,山间盆谷错落其间。地形复杂多变、区域差异较大。全县最高峰须弥山海拔1369m。项目位于闽清县梅城镇,属城区范围。城区地貌是以马蹄形的绕城梅溪为主线,形成相对低平的河谷阶地,河谷两侧为低山丘陵,城市处在二、三级阶地之上,同时向两侧的低山丘陵发展。河谷区河床海拔高程1213m,阶地海拔高程1640m,40m以上均为河谷侵蚀山地。2.2.2 气候气象闽清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9.75;全年风向以静风67%为主,盛行风向为东风,风向频率1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42mm,无霜期291天,全年平均雾日10.6天。由于地形地貌错综复杂,生态环境不同,一年四季差异

7、明显。春季,气温回升快,34月上旬气候多变,冷热无常,春播常遇低温阴雨,春末多阴雨,时有冰雹和洪涝灾害出现,个别年头遇春旱。夏季,初夏处于梅雨高峰期,多发生洪涝灾害,梅雨结束后天气晴热,午后时有大风、雷阵雨和冰雹。台风在沿海登陆时多带来暴雨,少台风年份多出现干旱。秋季,一般天气晴好少雨,气候干燥,秋温高于春温,常发生干旱。高山地区10月末,平原11月中旬后出现初霜。冬季,天气寒冷,多刮西北风,晴天夜间常有霜冻出现,山区冬末春初时有降雪,千米以上山峰则有积雪。2.2.3土壤、植被闽清地貌的垂直差异导致了多样的土壤类型,自然土壤的垂直带谱从低海拔到高海拔的变化是:红壤-黄红壤-黄壤。红壤分布较广,

8、大致分布在海拔750m以下的低山、丘陵地区,其土层较厚,属于草木层植被,多为粮果生产用地;黄红壤主要分布在海拔为750-1050m,其有机质含量和自然肥力较高,是林业主要生产基地;海拔千米以上的半山为黄壤区,分布面积仅次于红壤、黄红壤,由于气候冷,土层薄,只适应发展耐寒树种。闽清城区土壤多为红壤,土层较厚,多为林果生产用地。闽清已鉴定的森林植被有131科,371属,767种,尚有微生物、野生木本淀粉、油料、牧草等20余种,其中稀有珍贵的植被资源有成片的黄楮林、小面积的闽楠和黄莲等。长期以来,由于过量采伐,使全县山区林木减少林相破碎,中幼林、新造林面积大,近成林、成熟林面积小。梅溪两岸以及部分干

9、道等局部区域绿化程度均较低。2.2.4 水文状况闽清县水力资源丰富,闽江斜贯县境,境内有梅溪、芝溪、金沙溪、安仁溪、古田溪等五大溪和34条支流,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上的有16条。城区附近河流水系主要是闽江梅城段和梅溪梅城段。闽清县内闽江流经雄江、东桥、梅城、梅溪等乡镇,长30km,年径流量达519.1亿m。梅溪是闽江支流之一,是闽清县最长的河流,发源于南部省璜乡莲花山,向北流经省璜、塔庄、坂东、白中、白樟、梅溪、梅城等7个乡镇的56个村,沿途纳岭寨溪、濂溪、文定溪、金砂溪、下泸溪、昙溪等支流,绕县城出溪口汇入闽江,全长78.6km,流域面积956km2,根据潭口水文站资料,2010年梅溪河口

10、水位为18.97m,年径流量为7.87亿m,最大流量为2930m/s,平均流量为257m/h,平均流速0.8m/s。项目所在地属于闽清县主城区。城区生活污水一般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国家一级B标准后排入闽江。2.3社会环境概况2.3.1 闽清县、梅城镇概况闽清县人民政府驻梅城镇,全县辖11个镇、5个乡:梅城镇、梅溪镇、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池园镇、坂东镇、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东桥镇、云龙乡、上莲乡、三溪乡、桔林乡、下祝乡。根据相关资料,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5286元,

11、增长12.1%。全县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32.85亿元,工业总产值138.5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6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4亿元。梅城镇(俗称城关镇)位于闽清县中部闽江下游,距省城福州50km,离水口电站14km,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境面积11.8平方公里,现辖城关村、大路村2个行政村,梅城、城北、台山、溪口、 城西、桂园、西门街、洋桃、梅西新村等10个社区居委会,全镇人口3.9万。2011年,全镇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82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57622万元;农业总产值485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85元。 2.3.2 闽清县污水处理厂简介2010年

12、12月闽清县首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工程耗时6个月,总投资4929万元。污水厂位于梅城镇城关村台山路六斤园地块,厂区地处梅溪边和闽江口,占地面积约25亩,投资1622万元,采用BOT建设模式,规模为日处理量1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排入闽江。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总长度为24.7km,已于2011年10月峻工,目前日处理污水量达到0.94万m3/d。2.4环境功能区划(1)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04年1月)、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6年2月)及闽清城市环境规划(修编)(2001年12月),梅溪从潭口至梅溪入闽江口河段水体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执行

13、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水质标准。结合县城所处地理特征,城区附近梅溪属IV类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水质标准。(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处闽清县城区。根据闽清城市环境规划(修编)(2001年12月)中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闽清县城区环境空气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地处主城区,所在的恒晟晶都为商住区,该小区内声环境属2类区;东侧临着天行大街(属城市III级主干道),属4a类功能区。相应的声环境质量分别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4a类标准,见表2-4-1。表2-

14、4-1 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区域类别执行标准GB3096-2008区域范围昼(dB)夜(dB)1类功能区5545北至梅溪路、南临梅溪、东至闽江路边界以内的区域,包括台山公园、体育中心、水口水电厂生活区、城关中学等2类功能区6050建成区除1类区、3类区、4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包括主城区、大路村、城关村、榕院村、榕星村、溪口商业区3类功能区6555梅埔区、王大河开发区、渡口开发区4a类功能区7055城区交通干道两侧(临街面向交通干道第一排建筑物)区域,包括解放大街、南北大街、进城路、南山路、西大路、梅溪路、梅城大街、闽江路、台山路等316国道、201省道、203省道红线外35m距离内2.5环

15、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闽清县图2-1 闽江流域福州段相关水质断面闽清县城附近主要河流水系为梅溪梅城段和闽江梅城段。本报告引用2015年5月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中闽江流域相关河流断面(含梅溪口)的水质统计结果,详见图2-1和图2-2。图2-2 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由图可知,闽清梅溪口断面水质可达IV类标准。结合县城地理位置,梅溪梅城段水质达到IV类标准,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地处闽清县城区。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2013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

16、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大气污染以尘类为主,酸雨污染普遍存在。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莆田、长乐、永安、龙海、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和福鼎等9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由此可知,2013年第二季度闽清县空气质量为良,可以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本评价单位工作人员于2015年8月3日在项目区域进行噪声现状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项目各边界、敏感目标处及交通噪声,监测结果如表2-5-3。表2-5-3 噪声背景监测结果 单位: (dB)编号名称昼间声级(

17、dB)夜间声级(dB)1#项目西侧边界55.145.52#项目东侧边界临天行大街一侧65.452.93#南侧12#楼57.748.44#北侧10#楼57.148.8项目东侧边界面向天行大街,该侧执行4a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东侧边界昼、夜间噪声分别为65.4dB、52.9dB,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要求;西侧边界昼、夜间噪声分别为55.1dB、45.5dB,昼夜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声保护目标恒晟晶都10#、12#楼监测点位处环境现状噪声昼间值为57.1dB57.7dB,夜间值为48.4dB48.8dB,可达GB3096-2008

1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混杂区”标准。因此,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6执行排放标准本项目应执行的排放标准列于表2-6-1中。表2-6-1 项目应执行的排放标准一览表污染源名称执行的排放标准废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即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废气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的中型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噪声东边界噪声沿街一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中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

19、B),其余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中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地处闽清县城关,周边环境情况见图1-2和附图2。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运营期间抽油烟机设备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等对边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油烟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闽清县城附近水域为梅溪梅城段和闽江梅城段,该水域作为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西侧恒晟晶都小区为本项目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与保护目标的方位、距离、功能区划见表3-1-1。表3-1-1 本项目的主要

20、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方位、距离性质、功能区划环境空气、声环境恒晟晶都小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居住、商业混合:环境空气二类区;临天行大街一侧属声环境4a类区,小区内其余侧属声环境2类区地表水梅溪梅城段北侧,0.4km小河,地表水类闽江梅城段东南,2.4km大河,地表水类四、项目概况、建设内容4.1项目由来项目位于闽清县恒晟晶都沿天行大街一侧的裙楼内,由闽清大话饭店建设,租用位于该群楼内的21号、22号店面作为项目用地(详见附件,共有两层。项目租赁场地面积合计91.06m2,总投资30万元,日接待客流量约100人/d。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

21、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本项目需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完善环保手续。本项目为新建性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单位接受委托后,派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4.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话饭店项目建设单位:闽清县梅城大话饭店建设地点: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12幢一、二层21号、22号店铺建设性质:新建生产规模:租赁场地面积91.06m2,日接待客流量100人次生产定员:员工12人,不住宿工作制度:年运营360日,每日营业时间为9:3024:00经营方

22、式:以经营中餐、晚餐为主,提供中式炒菜和主食餐饮服务平面布置情况:本项目餐馆内共有2层,主体部分为饮食包间:1层设8个卡座、1个厨房、收银台、卫生间;2层设3个包间、3个卡座、一个雅致包厢、备餐区及卫生间。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4.3 能源消耗定额本项目提供中式炒菜和主食餐饮服务,主要能源消耗见“一、项目基本情况表”。4.4污染源分析4.4.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厨房洗涤废水。项目日用水量约2.9t,日产生废水量约2.52t。(1)生活污水项目员工12人,均无住宿,根据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不住宿员工用水量以0.075t/d人计,则该项目餐厅员工用水量为324t/a(按年工作360

23、天计),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污水总排放量约为259.2t/a。日接待客流量约10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客人的生活用水为10L/d人,则客人总用水量约360t/a(年营业时间360天计),生活用水排放系数取0.8,则污水总排放量约为288t/a。则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约为619.2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400mg/L、BOD5:250mg/L、SS:220mg/L、NH3-N:35mg/L,计算得各污染物源强为CODcr:0.248t/a,BOD5:0.155t/a,SS:0.136t/a,NH3-N: 0.022t/a。(2)厨房废水根据业主资料提供,

24、项目日客流量约为100人/d,每人餐饮用水量以10L/次人计,则厨房年用水量为360t,排水系数按0.8计,则污水排放量为288t/a。此类污水中含有油脂和食物残渣等,其有机物、油脂、悬浮物等污染物浓度都比较高。根据类比调查,厨房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600mg/L、BOD5:350mg/L、SS:300mg/L、NH3-N:60mg/L、动植物油:120mg/L,计算得各污染物源强为CODcr:0.173t/a,BOD5:0.101t/a,SS:0.086t/a,NH3-N: 0.017t/a,动植物油:0.035t/a。(3)总废水本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

25、小区内化粪池。项目总废水排放量见表4-4-1。表4-4-1 项目总废水排放一览表 单位:t/a污染源排放量CODBOD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619.20.2480.1550.1360.022-厨房废水2880.1730.1010.0860.0170.035总废水907.20.4210.2560.2220.0390.0354.4.2废气本项目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厨房共有3个基准灶头,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液化气为清洁能源,所排放的燃料废气污染物(SO2、NO2及烟尘)量很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环境空气污染更多地来自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为食用油及

26、食品在高温下的挥发物及其冷凝物气溶胶、水气,其所含成份相当复杂,有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加上氧化裂解后的多种短链醛、酮、酸、醇等有刺激性味道产物和水汽等。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该项目经营中餐,食用油用量平均按0.10kg/人d计,日耗油量为10kg/d(日均顾客100人计),年耗油为3.6t/a(年工作日为360天)。据类比调查,不同的烧炸工况,油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83%,经估算,本项目食堂厨房年产生油烟量为101.88kg/a,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为2000m3/h,按日高峰期6小时计,则油烟产生浓度约为7.86mg/m3。4.4.3噪声本项目

27、附近区域内的噪声源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抽油烟机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商业噪声。根据资料类比,抽油烟机排气噪声约为75 dB80dB,商业噪声为顾客餐饮的活动噪声,噪声值约为65 dB75dB。4.4.4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餐饮生活垃圾,厨房余物及烹炸废油等。(1)生活垃圾运营期间,生活垃圾主要有饮料纸杯、塑料杯、易拉罐、食物残渣、茶渣、废纸、水果皮屑、烟蒂等。项目有员工12人,均无住宿,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d,年产生量约2.16t/a。日平均接待顾客100名,每位顾客排放生活垃圾以0.4kg/d计,年产生量约14.4t/a。项目生活

28、垃圾产生量合计约16.56t/a。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2)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包括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年产生量约7.5t。 食物残余食物残余主要是厨余垃圾和各种残羹剩菜。厨余(烹饪材料前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物)和各种残羹剩菜(饮食环节产生的废物),日产生量约20kg/d,年产生量约7.2t/a。本项目产生的食物残余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外卖给养猪场作为饲料。 废食用油项目厨房在烹炸过程中产生的废油0.3t/a。本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食用油经专用废油桶收集后妥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入环境中,禁止将废食用油收集后再次作为食用油流入市场中。4.5产业政策适宜性分析

29、本项目为第三产业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4.6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4.6.1选址可行性闽清县梅城大话饭店租赁闽清县天行大街恒晟晶都12幢一、二层21号、22号店铺,作为本项目用地。根据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恒晟晶都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办公,符合当地土地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关于天行新区餐饮业准入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128号),项目所在的商业楼南侧12号楼预留有排烟竖井、预设隔油池,具备开设餐饮服务行业的条件。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果,本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符

30、合水、大气、声环境功能区划。同时,项目属于一般性餐饮服务行业,经营的规模小,产生的污染物少,经由预设的排烟竖井、隔油池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4.6.2平面布局合理性本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做到了厨房、餐饮区、洗手间相对分隔、物流流畅。营业过程产生的油烟,通过预设的排烟竖井引入高空排放,避免油烟废气对小区内居民住宅产生影响。总体而言,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可行。五、施工期环境影响虽然装修对周围的影响是短暂的,但在装修阶段仍应注意以下几方面:5.1水环境影响分析装修过程员工均不住场、食宿依托周边餐馆,装修人员上厕所依托周边餐馆的卫生间,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仅有部分施工废水

31、产生。主要含SS等,悬浮物浓度约为1500-2000mg/L。若不注意搞好施工场地的污水系统,这些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可能会引起项目场地附近的水体污染。因此,施工期的生产废水必须妥善处置,通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用水,剩余的集中有序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5.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限速行驶,并做到净车上路,减少扬尘量。施工期间喷漆过程会有有机挥发气体(含苯、甲苯、二甲苯)产生,应注意保持空气的流通并注意选择低含量有机溶剂的合格建筑油漆材料,对产生的漆雾要采取布袋收集后外排。同时应注意装修使用剩余油漆不要随意倒入水体,应将剩余油漆及油漆桶统一收

32、集处理。5.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在噪声方面,装修阶段所用的设备产生的噪声一般为7580dB,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要避开中午、晚上休息时间装修,以免噪声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5.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在固废方面,装修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塑料、废电线金属、木屑等边角余料能回收利用的加以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六、 运营期环境影响6.1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分析,该项目排放的总污水量约为907.2t/a。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619.2t/a,厨房废水产生量为288t/a。根据城市排污规划,生活废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

33、纳入地区污水管网,然后统一进入污水厂处理。本项目地处闽清县主城区,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天行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因此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即pH 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处理后的废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隔油池的去除率为25%,普通化粪池对污染物去除率分别如下:CODcr:25%,BOD5:20%,SS:25%,NH3-N几乎无去除率,由此预测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见表6-1-1。表

34、6-1-1 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序号污染物名称废水排放量t/a污染物浓度mg/L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1厨房废水288600350300601202经隔油池排水28845026022045903生活污水619.2400250220354化粪池进口废水907.241625322038.228.65化粪池出口废水907.231220216538.228.6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即pH 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本项目处于

35、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服务范围内,污水性质为一般的城市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6.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1层所设的厨房采用液化气作为燃料,液化气为清洁能源,所排放的燃料废气污染物(SO2、NO2及烟尘)量很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污染源于主要为厨房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本项目厨房仅设3个灶头,属于中型规模,产生的油烟污染物相对较少。油烟废气通过油烟管道、排烟竖井引至南侧12#楼顶层高空排放。油烟的排放须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详见表6-2-1。 表6-2-1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规模小 型中 型大 型基

36、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食堂厨房油烟产生量约为101.88kg/a,油烟产生浓度约为7.86mg/m3,本项目厨房的抽油烟机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为75%)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97mg/m3,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以及最低净化效率:75%

37、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项目油烟产生量较少,且经由12#楼专用管道、排烟竖井高空排放,避免了对人居环境造成直接的影响。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6.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附近区域内的噪声源主要以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为主。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厨房油烟机组噪声及各空调室外挂机噪声。其中厨房油烟机组的噪声影响值最大,据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可达80dB。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半自由式声场点源噪声预测模式:Lq=Lo20lgr式中:Lq距点声源r米处的噪声级(dB) Lo距点声源1米处的噪

38、声声级(dB)由阻隔、屏障等引起的综合衰减量噪声值叠加计算公式本评价针对主要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结果列表6-2-2。表6-2-2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噪声源名称噪声级墙体隔声量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1m4m10m15m20m油烟风机噪声801565534542398015东边界(4m)南边界(7m)西边界(6m)北边界(9m)-贡献值/6863.164.460.9表6-2-3 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敏感目标敏感点距离(m)南侧厂界贡献值敏感点处贡献值敏感点背景值敏感点预测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南侧12#楼2263.136.357.748.457.748.7北侧1

39、0#楼1760.936.257.148.857.149.0由预测可知,项目东边界(天行大街一侧)噪声值为68dB(A),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的昼间70dB(A),但超过4类标准的夜间55dB(A);南、西、北边界均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运营期油烟风机噪声衰减到敏感目标南侧12#楼和北侧10#楼的贡献值与其背景值叠加后预测值,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6.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职工生

40、活垃圾产生量约16.56t/a,顾客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4.4t/a,经营过程中共产生生活垃圾2.16t/a。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年产生餐厨垃圾量约7.5t。根据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345 号),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分类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混合;设置专用的密闭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垃圾不得出售、倒运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或个人。在妥善处理处

41、置上述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污染治理措施综述7.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年产生废水量约907.2t/a。项目地处闽清县主城区,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可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pH 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出水水质在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的水质范围内;项目废水产生量2.52t/d,占闽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0.94万m3/d)的0.027%,产生量很小,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容纳的能力范围内。总体而言,治理措

42、施可行。7.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油烟污染物较少,采用抽油烟机集气后进入专用管道、排烟竖井高空排放。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型规模饮食单位油烟排放限值为2.0mg/m3、净化设施效率限值为75%。本项目经抽油烟机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约1.97mg/m3,能够达到标准。项目油烟产生量较少,且经由12#楼专用管道、排烟竖井高空排放,避免了对人居环境造成直接的影响。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7.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抽油烟机设备产生的噪声及商业噪声,其中抽油烟机排气噪声约75dB80dB,商业噪声约65d

43、B75dB。项目噪声衰减措施主要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根据预测结果,噪声经衰减后,项目东边界(天行大街一侧)噪声值为68dB(A),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的昼间70dB(A),但超过4类标准的夜间55dB(A);南、西、北边界均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运营期油烟风机噪声衰减到敏感目标南侧12#楼和北侧10#楼的贡献值与其背景值叠加后预测值,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为确保项目运营期间各侧边界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对油烟风机采

44、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性降噪措施。项目在营业期间应加强噪声设备维护和噪声管理工作,杜绝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7.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措施可行。本项目产生的食物残余由专用容器收集后出售给养猪场作为饲料,措施存在不足。根据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因此,建设单位应规范食物残余、废弃食用油的收集与处置措施。本环评要求,项目餐厨垃圾在单独收集、分类存放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禁止出售、倒运给未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或个人。在妥善处理处置后,确保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45、、无害化,本项目的运营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措施方可行。八、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8.1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估算见表8-1-1。表8-1-1 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序号项目主要措施环保投资(万元)备注1废水隔油池+化粪池0.5自建隔油池,依托小区化粪池2油烟废气采取抽油烟机、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经由专用管道、所在楼房排烟竖井高空排放1.53固废垃圾投放桶、废物专用容器、废油桶等环卫设施0.54噪声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性措施0.55合计38.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本次环保工程投资估算约为3万元,约占总投资额30万元的10%。该项目为恒晟晶都小区和附近商住区提供了便捷的饮食服务,并可解决一定劳动就业问题,增加了地方税收,为该区域的地方繁荣带来了一定的贡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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