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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分行年度人员和管理职数编制原则一、 编制总则分行制定编制总则是按照市场要求,按照各单位业务量大小和人力资源战略进行配置。同时遵循以责定岗、以岗定人,人尽其才,合理配置,考核使用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二、 分行年人员编制总规划1、 全行年人员总数控制580人以内(含新增设支行5个的新增人员数,其中正式员工年末人数控制在500人以内。人员统计口径为分行所有用工形式人员)。2、 各主线人员年末控制数:公司业务人员100人(含分行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要求人均产能达1.25亿),净增15人,增幅18%;零售负债人员90人(含负债、发卡销售人员,人均每年新增管理资产150
2、0万元,其中储蓄存款新增800万元并要求逐年提高产能,全面完成分行下达的计划任务),净增12人,增幅25%;零售资产人员12人(含资产团队负责人,要求人均月产能达500万元),净增0人;会计人员(含营业经理、帐务中心、后督中心人员)180人(含储备人员5人,要求人均业务量达250笔天,并逐年上升,差错率下降),净增22人,增幅14%;管理人员(含支行长、票据投行人员)110人,净增13人,增幅13%;业务支撑人员(含分行部门操作岗人员、综合、后勤人员、临时人员)88人,净减10人,增幅-10%。合计580人。三、 分行年管理干部职数编制总规划1、 全行年末各单位一把手职数按分行所设机构数确定;
3、2、 全行年各单位副总(或副行长)及助理职务数量控制在70人以内(含新设支行);3、 全行年各单位经理、副经理职务数量控制在80人以内。四、 人员编制基本原则1、 由分行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各单位编制数包含各单位的基本人数和基本职数。2、各分支机构主线人员基本编制标准: (1)公司客户经理:各业务机构的客户经理基本配置人数与存款规模和业务量挂钩。业务量的核算主要参考有效客户数和相关业务产品,凡业务量超过分行平均水平的,可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支行公司银行部基本配置为3人,分行公司营销部门基本配置为1人,其人员配置具体标准如下:日均存款规模(A)客户经理基本配置(人)A2亿元12亿元A3亿元23亿元A4
4、亿元34亿元A5亿元45亿元A6亿元56亿元A7亿元6A7亿元6-8(2)零售负债客户经理:各机构储蓄存款加上销售的理财产品7折后总余额1个亿及以下,基本编制4人(含分管行领导),同口径每增1个亿,或新增达7000万元且有效贵宾数新增达1500户以上可增配1人,以此类推。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3)零售资产客户经理:分行设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全行资产业务,基本配置15人,专职资产客户经理数量按每人每月发放量500万元,全年新增9亿元核算,并根据业务总量进行总人数核算。(4)柜员:柜台人员(含营业部经理)主城支行按9人/各支行配备,并根据业务量的变化适当调整人员配备。异地支行中万州支行按14人、涪陵
5、支行按12人配备柜员。新设支行(含会计经理)基本配置7人、新设二级支行(含会计经理)基本配置5人3、 支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基本配置原则是:支行班子成员3-4人,综合部人员各支行配置1人。4、 对分行管理部门的编制是严格按照各部门业务量大小、工作性质、风险控制等原则由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其编制数。5、 万州、涪陵支行属异地支行管理,基于风险控制和服务支持考虑可适当多配人员。6、 分行营业部、分行零售市场部资产团队、发卡团队服务全行,其编制由分行编制委员会根据其职责及业务量确定。五、 管理职务数量配备基本原则1、 分行管理部门管理职数设置是:(1) 各单位设负责人1名,其职级可为总经理助理及以上。(2
6、) 其余管理职数按二级部门设置和内部职责分工而定。2、 支行管理职数设置为:(1) 支行负责人1名,其职级必须是支行副行长及以上。副行长或行长助理2-3名(其中异地支行、日均业务规模超过10亿的支行可增至3名,其余为2名);(2) 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其职级是经理或副经理)1名。支行公司业务日均存款规模超过10亿元可增设1名副职人员。(3) 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其职级是经理或副经理)1名。支行零售业务日均规模超过4亿元的可各增设1名副职人员。(4) 营业部负责人(其职级可是副经理及以上)1名.(5) 综合部负责人(其职级可是主办及以上)1名。3、 分行营销部门管理职数设置为:(1) 各营销部门或团
7、队设负责人1名。(2) 各营销团队上年对公日均存款规模达到4亿元的,可增设1名总助。零售存款达到1.5亿元的,可设1名零售管理人员。(3) 各营销团队上年对公日均存款规模达到7个亿的, 可设1名副总或总助,1名经理或副经理人员。零售日均存款达到3亿元的,可申请增设1名总助级管理人员。(4) 各营销团队上年对公日均存款规模达到10个亿及以上的, 可设2名副总或总助,2名经理或副经理人员。零售日均存款达到4亿元的, 可申请增设1名副总级管理人员。六、 超编惩罚及要求1、 增加经营计划任务。各机构要严格按照编制数进行人员配置,凡超额1名对公客户经理,则增加该机构3500万元日均存款计划,但最多不超过
8、8人。原则上各支行不允许超编零售客户经理、柜员和综合人员。2、 经济处罚。对各单位出现超编人员情况的,除增加经营计划任务外,分行将按每超编1人相应扣减营销费用10万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各单位客户经理人均产能低于全行平均产能水平的机构,按其人均产能与全行平均产能的差额比率相应扣其负责人的年终奖金。同时,分行将在等级行考核中增加各机构人均产出指标,奖高罚低。但分行由于培养干部因素安排临时超编情况的除外。3、 编制增减程序。凡需增加人员编制和职数的单位,由各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有关部门核实后报分行编制委员会确定。4、 各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员工的使用专业岗位,如确需变动,应办理员工内部岗位变动的有关手续,经分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并报行长审批后实施。七、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合规审计部定期稽核。 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