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738487 上传时间:2023-03-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用社(银行)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社业务经营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就加强我县农村信用社联络员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联络员是指按省联社有关农村信用社业务联络员管理规定聘用管理的不纳入农村信用社正式编制的,实行不颁印章、不接触现金、不设帐簿、不使用正式业务凭证,只负责介绍存款、协助收贷收息等工作的代办人员,联络员视同季节性临时工管理。 第三条联络员聘用基本条件: (1)高中以上文化; (2)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岁以下;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懂合作金融基础知识,银行会计、信贷、储蓄知识,书写字迹工整规范; (5)热爱合作金融事业,专职从

2、事信用社存、贷款业务代理工作; (6)具备相应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能独立处理与农户和当地乡、村党政及客户的关系; (7)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和接受信用社的管理和制度约束; (8)担任联络员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聘为联络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以前担任代办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业务居于本社后进水平的、信贷管理与帐务混乱的、本人负有大额债务的、兼有占用时间较多的其他职业的、其他不宜担任联络员行为的。 第四条联络员聘用工作程序:(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信用社主任、专管员、记帐员对村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明确的书面意

3、见,经信用社集体研究,书面报联社稽核部;上报资料包括:登记表、考察材料、会议记录和拟聘对象身份证、学历证、技术等级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荣誉证等。考察内容包括:征求当地村党支部、村委会意见,登记登记表并由书记、村主任签名盖章;听取当地群众意见。(3)联社稽核监察部对信用社上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意见转联社人事教育部;(4)联社人事教育部接稽核监察部转来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将有关资料复印留存,在相应工作日内,对拟聘对象进行文化业务法制考试,当面进行谈话,此环节信用社和联社稽核监察部给予协助。(5)人事教育部考察后,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并登记登记表,报联社联络员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小组由联社

4、主任、监事长、分管人事的联社副主任、稽核监察部主任与专管员、人教部主任与劳资员组成);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6)对批准聘用的,由联社人教部或委托信用社重回实地做好以下工作: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与家属签订连保协议;与信用社工作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将有关资料原件退回本人;收取10000元风险保证金专户存储(每年获得的利息由人教部下划联络员本人享受);与联络员订立中介服务合同书,合同书1年一签,正常情况续签合同委托信用社进行考察后与之签订,所签合同报联社人教部,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有举报、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必须由人教部进行考察,再确定是否与之续签合同;将拟聘联络员在信用社、

5、联络员住所和所服务的各村委会(或墟场要道)进行公示。(7)公示期满后,由联社人事教育部牵头、稽核监察等部门协助对聘用联络员进行为期不少于一个星期的法制、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聘用中,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明责任,严密程序、严格条件、严肃操作,对工作不深入、不按程序或有意隐瞒编造情况者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联络员业务操作程序: (1)联络员介绍存款股金、协助收贷收息等业务工作由信用社核发“业务介绍卡”,联络员每介绍一笔业务,由联络员在介绍卡上登记并留下存根,由存贷款人持介绍卡到信用社办理业务,信用社收妥现金或转帐款项后,向存贷款人出具正式存、贷、息等凭证,并根据介绍卡登记台帐。(2

6、)小额农贷管理,联络员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小组,负责管辖区域农户基本情况调查,贷款由信用社本部柜台发放,由管片外勤审批,联络员成为小额农贷包收责任人。(3)信用社事后监督员每月应对“业务介绍卡”、“联络员中介服务劳动手册”、“联络员中介服务台帐”进行核对,每月5日前向联社人教部上报“联络员业务月报表”。 第六条 联络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 1、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信用社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加强珠算、点钞和电脑等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 2、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实事求是。 3、严守保密原则,对涉及存贷款等事项不得泄密

7、。 4、必须足踏实地、勤勉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5、应定期(及时)向信用社社请示汇报工作,向有关业务部门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向信用社社书面汇报一次工作。 6、应妥善理顺好与当地党政、客户及信用社的关系,团结一心、爱社如家。 7、不得接受客户馈赠的礼品和礼金及以权牟取其他私利。 第七条联络员管理:(1)联络员必须纳入联社统一管理,各社不得私招乱雇。(2)联络员年度考核参照一般员工进行,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者及时解聘(对有违法行为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基本称职者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奖励。(3)联络员考勤由信用社负责,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缺勤1天扣15元。(4)各

8、社要制定联络员管理细则,明确奖惩。 第八条联络员报酬:(1)报酬由各社根据联社核定工资总量自行确定。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以绩计酬、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各社必须明确分配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计酬标准,进行严格考核。 (2)联社的指导意见是:一般发给基础工资300元/月,其余实行绩效挂钩,项目一般包括:介绍存款、收回贷款利息、收回不良贷款和会议及其他误工补贴。(3)信用社根据“农户联络员中介服务劳动手册”记载联络员中介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和结果,并按月与信用社“农户联络员中介服务台帐”核对,按约定的报酬标准领取手续费。信用社按约定的报酬标准按月计提、按年兑现。(4)联络员不享受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

9、金、失业救济金、医疗保险金和其他一切福利,只计提离职补偿金,计提标准为年度工资总额6%,其中个人和集体各负担3%;此外,信用社为其购买一份保额为1万元的人身伤害综合保险。 第九条联络员解聘: 联络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1)年龄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2)身体原因不宜担任联络员的;(3)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罚或治安处罚的;(4)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给信用社造成资金信誉等损失的;(5)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或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不服从信用社安排的;(6)因上级政策变动、体制改革等需要解聘的;(7)其他不宜担任联络员事宜的。 第十条联络员离职管理:(1)信用社应对其业务情况及使用的有

10、关物品进行稽核;(2)对联络员使用的有关表格、授信资料、聘用证、聘用合同及其他标志性物品要全部收回,并按规定入档保管,防止流入社会使信用社权益受损;(3)经信用社审查没有问题的,原来交纳的保证金由信用社出具书明确的面意见,经联社人教部审查后退还本人;(4)因违法违规或经稽核审查确认有违规行为的,不得享受集体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其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在扣除罚金或赔偿损失后,剩余部分退还本人;(5)联络员因违法违规给信用社造成资金信誉损失本人缺乏经济补偿能力的,应追究连保人和担保人的连带责任;(6)联络员本人要求离职的,提前一个月向信用社提出申请,经信用社稽核确定没有问题后,报联社人教部解除合同,享受离职补助金,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或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县联社负责解释,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