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员必备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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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 量 体 系 文 件实 验 室 手 册CO-SQ-01L-2007A版2007-7-1发布 2007-7-1实施目 录 1 实 验 室 方 针22 概 述33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53.1 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53.2 检定、检测、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53.3 产品试验技术员主要职责53.4.测量人员岗位职责63.5检定(校准)人员岗位职责63.6 试验人员岗位职责64 测 试74.1 产品精密测量74.2 产品及材料试验质量控制85 测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管理95.1测量器具的购置、入库、发放、流转及台帐管理95.2 测量器具标识管理105.3测量器具质量控制125.4 测量器具故障和事故分析、报

2、告165.5测试设备控制176 环境控制196.1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196.2实验室安全保密197 测量系统分析218 统计技术应用269 培 训2710 质量记录28 1 实 验 室 方 针真实客观 公正有效 顾客满意2 概 述本实验室隶属于中远(江门)铝业有限公司安质部。是为满足公司从原材料采购验收、产品开发及批量生产直至最终产品的各项检测及试验需求而设立的。能满足ISO/IEC17025中内部实验室的要求。实验室包括化验室和物理室。包括长度、力学、化学、产品综合性能等专业检测、试验工作。同时开展检测、试验设备(含非标准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等工作。有完善的ISO9001、QS9000/V

3、DA6.1、ISO/TS16949体系,较为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和专业技术检测人员,检测、试验手段齐全,其测试结果真实可靠。检 测 机 构 图经 理 层安 质 部化验室物理室拉力实验室光谱化验室事三坐标测量室盐雾腐蚀实验室3 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3.1 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3.1.1贯彻国际、国内有关质量、标准、测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法令。3.1.2保证实验室设备仪器的配备,人员素质,各实验室环境条件等。负责组织检测试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3.1.3组织设计公司测量标准传递关系图、量传(检测)管理系统图,测量检定系统表等;组织建立公司各项最高测量检定系统表等;组织建立公司各项最高测量标

4、准和相应的量值传递系统,组织开展好量值传递工作,确保各种测量器具、测试设备等的量值传递准确一致。3.1.4对实验室检测试验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负全面的责任。3.1.5负责编制实验室中、长期计划。3.1.6负责审阅测试规范、操作规程等内部文件。3.1.7负责审核产品试验报告。3.1.8对实验室内部的劳动保护及人员安全负责。3.1.9协调实验室各项工作及确保检测质量。3.2 检定、检测、测量技术员岗位职责3.2.1根据专业分工负责本专业测量技术工作。承担产品的精密测量/测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检定或校准、调修工作。3.2.2认真钻研本专业测量技术,执行本专业新的检定规程和接受公司自编检定或校准规程

5、的编制工作,撰写建标技术报告等。3.2.3负责研究、推广新的检测/修技术和新的测试设备。3.2.4参与本专业检定、测试技术仲裁工作;对本专业测试方法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3.2.5承担对本专业测量器具、仪器仪表的降级、报废作出技术鉴定和签署处理意见。3.3 产品试验技术员主要职责3.3.1编制有关试验规范、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等技术资料。对试验工进行操作指导。3.3.2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对日常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试验中出现的产品问题。参与对有关问题的分析。3.3.3对试验设备的运行进行监督,参与测试设备的鉴定或校准工作。提出非标准测试设备的订货及编制主要技

6、术要求并协调有关的技术问题。3.3.4编制试验报告,客观反映试验情况,供有关人员分析使用。3.4.测量人员岗位职责3.4.1遵守公司有关制度,承担产品的精密测量任务。3.4.2对测量仪器、工具、量具等的完好性负责;并做好测量仪器、工具、量具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3.4.3对测量件进行标识,认真做好检测记录并开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的正确性负责。3.5检定(校准)人员岗位职责3.5.1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3.5.2根据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严格按照计量器具(含专用量具)周期检定计划进行周期检定或校准工作并及时对计量器具进行调修,对并对检定结论的正确性负责。3.5.3

7、正确维护、使用计量器具。定期检查计量标准的技术状况。按要求建立计量标准器具和精密仪器设备的设备档案。3.5.4负责计量器具入库检定。对本专业计量器具的当降级、报废作出技术性鉴定,必要时可签署处理意见。3.5.5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和收发记录并合理利用和妥善保管修理配件。3.6 试验人员岗位职责3.10.1所有试验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工艺规程或根据技术通知要求进行试验;对试验过程进行监控。3.6.2按要求作好试验记录,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客观。3.6.3及时向试验技术人员或负责人报告试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3.6.4定期或不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4 测 试4.1 产品精密测量4.1.1 委托测量检测

8、的范围4.1.1.1 产品加工工艺规程规定送检测或测量而该单位检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产品产品。4.1.1.2 仲裁检测的产品和产品故障分析中需进行测量检测的产品。4.1.1.3 新产品研制设计与产品测绘中复杂产品的测绘检测。4.1.1.4 外协产品入厂验收检验中需要委托测量检测的项目。4.1.1.5 其他需要委托的测量检测项目。4.1.2 产品送检手续和会签要求4.1.2.1 送检产品应由加工单位检验室或仲裁、 故障分析、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的有关人员逐项填写测量检测委托单并负责送检。4.1.2.2 各单位检验室在会签加工工艺规程时,对本检验室无条件进行检测需送测量室测量组检测的,应转测量室进行

9、技术性会签。加工工艺规程指定首件送测量的,也应送测量室进行会签。4.1.2.3 外协产品入厂验收检验中需要委托测量检测的项目应由测量室在外协件入厂检验计划中进行会签。4.1.2.4 仲裁、产品故障分析、产品测绘和其他需要委托测量检测的项目以及大批量委托测量检测的产品的送检,应经安质部领导同意并在委托单上签署意见方可委托送测量检测。4.1.3 对委托测量检测产品的要求4.1.3.1 凡委托测量检测的产品送检时,应带产品图纸、加工工艺规程和测量检测委托单。4.1.3.2 送检的产品必须清洁、去磁、无毛刺和无其他影响测量检测的外观缺陷。检测所需辅助测量二级工具由委托单位按要求提供或配制。4.1.4

10、产品经测量检测后,测量检测人员应填发测量检测报告单,并将委托单联同时填好作为存根按质量原始记录与归档办法归档保存。测量检测报告单只给出所委托项目的测量检测结果,测量检测人员应对所出具的测量检测数据准确性负责。测量检测报告单应有检测、校对人员签章。4.1.5 测量检测人员在进行产品测量检测时,应认真消化图纸资料,正确选择和使用测量器具,所使用的测量器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4.1.6 进行产品测量检测时,应根据被测产品的公差等级、形状、大小和材料等情况,将被测产品放在测量检测仪器间或平台测量间与检测仪器设备等温,其等温时间不少于小时。4.1.7 进行产品检测的场所使用的测量器具应有适

11、宜的环境条件,应满足6.1条要求。4.1.8 检测场所应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区域。4.2 产品及材料试验质量控制4.2.1 各项产品及材料试验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条件(技术规范)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设备和程序进行试验。4.2.2测试产品及材料在试验前应进行产品标识,如:编号、涂色等,以防不同试验条件下的产品及材料混淆,试验结束后的产品及材料应及时归档或放置在规定的标识区域内。4.2.3测试产品及材料在试验设备中的安装必须符合产品及材料技术条件(技术规范)要求。4.2.4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必须消化资料,熟悉内容和操作要求,试验所用的操作规程、技术资料应现行有效。被测试产品及材料安装、放置完毕后,必须进行

12、工作性检查,不能发生因安装不当而造成的故障。4.2.5 试验过程中不允许随意中断试验,如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并通知维修人员或检测技术人员处理;如发生重大故障,应做好原始记录,保护现场,立即通知报告安质部领导。4.2.6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要随时观察和记录各类仪器仪表、试验设备和产品及材料的工作状态。4.2.7试验过程中,应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并对数据的正确性、公证性负责,操作人员在试验记录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保证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如有改动,必须是杠改,并由更改人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4.2.8试验结束后,应及时对试验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由产

13、品及材料试验技术员出具“试验报告”和产品及材料归档工作。4.2.9 产品定期试验4.2.9.1 根据产品定期试验计划,按进度要求完成定期试验任务。4.2.9.2 定期试验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试验,并请主管技术员立即着手分析,必要时,请技术中心、安质部、三厂等相关技术员一同参与故障分析。4.2.9.3定期试验出现故障,不再加倍重抽产品进行验证.除特殊情况(上层决策等)外。4.2.9.4定期试验无论成败,都必须出具正式试验报告。待产品改进后,重新抽取产品做定期试验。4.2.9.5定期试验产品,由提交单位负责在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4.2.10产品分析试验4.2.10.1产品试验技术员根据设计通知单,

14、下发分析试验通知单,并及时协调试验产品的到位。4.2.10.2试验室根据分析试验通知单,严格按试验工艺规程进行各项分析试验。4.2.10.3如果出现问题,按委托单位的要求处理并做记录或由委托单位自行处理。5 测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管理5.1测量器具的购置、入库、发放、流转及台帐管理5.1.1测量器具的购置5.1.1.1 物理室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结合公司量具的使用情况统筹规划后,提交购置计划报供应部进行采购。5.1.1.2 对于精密贵重的测量仪器、测试设备按技措计划采购。5.1.2 测量器具的验收入库5.1.2.1 新购测量器具入库前应由采购部门指定人员通知计量管理员验收,经检定合格的测量器具由计

15、量管理员签发“测量器具入库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入库,“测量器具入库合格证”应与测量器具一同存放。5.1.2.2 检定不合格的测量器具开具“测量器具入厂检定报告”,由供应部门负责处理。5.1.2.3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箱安装使用时,应通知安质部测量人员一同开箱验收,并将仪器附件和所带技术文件登记在“检测设备开箱检查表”上,发现损坏和缺项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其使用说明书、原理图等有关资料由测量人员收回建档保存,使用单位可借阅或发给复印件。5.1.2.4 供应部门每半年盘点后,向安质部物理室报一份测量器具盘点表,以便了解测量器具的发放情况。5.1.3 测量器具的发放5.1.3.1 物理室根据综合平衡后

16、采购的测量器具,按各使用单位上报的计划发放测量器具。5.1.3.2 各使用单位开出本单位领导签字的领料单,安质部物理室审校后,到供应部领取。5.1.4 测量器具的流转5.1.4.1 员工在公司内调动时,属个人使用、保管的测量器具应留在原部门,确需带到新部门时,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安质部提出申请,经安质部批准,并入“厂内量具领用记录卡”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5.1.5测量器具的台帐管理5.1.5.1 各使用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各类“测量器具管理台帐”,各部门应分类建立公司本专业“测量器具管理台帐”,物理室应建立公司各类测量器具总台帐。5.1.5.2 公司各类测量标准器具应由测量室建立管理台帐,由测量室

17、建立和保存仪器设备档案。测量标准器具的设备档案应包括:仪器设备的制造厂、型号、规格或测量范围、出厂编号、附件清单、存放地点及其变动情况、生产日期、领用日期等的记录,检定或校对、调整或修理、损坏与丢失情况、封存与禁用、降级与报废等的记录,检定或校准证书、使用说明书。5.1.5.3 使用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的单位应按5.1.5.2条要求建立设备档案,仪器所带的说明书、原理图以及各种技术文件、资料应由测量室建立资料档案,使用单位可借阅或发给复印件。5.1.5.4 测量器具台帐内容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帐物相符。5.1.6测量器具的降级、报废5.1.6.1一般工作用测量器具经调修后不能恢复原准确度,但还能

18、作低级准确度使用的测量器具,由测量室作降级处理准予使用,但其技术指标应符合降级级别的要求。作降级使用的测量器具,测量室应对其技术指标加强考核,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5.1.6.2精密贵重测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降级原因,经专业技术人员检定作出技术鉴定,测量室确认批准后作降级使用5.1.6.3公司最高测量标准器具在不满足量值传递的要求时,凭检定机构的结果通知书,由物理室出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降为工作测量器具使用。5.1.75.1.7.1一般工作用测量器具由于长期使用或正常使用磨损,经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含国家宣布淘汰的测量器具),由计

19、量管理员申请“测量器具报废审批单”,经审批后作报废处理,并注销各级台帐及帐卡5.1.85.1.8.1精密贵重测量器具的报废,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报废原因,专业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安质部领导确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报废手续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单”一式三联(使用部门、测量室和综合管理部各一份)。5.1.8.2测量器具丢失和因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应作报废处理,由安质部计量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并明确作出报废结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注销各级台帐和帐卡。 5.1.8.3凡批准作报废处理的测量器具,应严格隔离,防止混入生产现场,并应由物理室计量管理员负责收回.与五金仓办理

20、签字手续。可利用的零备件由计量器具维修员予以利用. 5.2 测量器具标识管理5.2.1测量器具分类管理与标志管理5.2.1.1 分类 类测量器具a. 公司的最高测量标准、一般标准和用于量值传递的测量器具及其主要配套测量器具。b. 公司用于工艺、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测量数据要求高的关键测量器具。c. 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d. 准确度要求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强的测量器具。 类测量器具a. 公司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数据要求的测量器具。b. 公司经营管理使用的测量器具。c. 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测量数据要求较高的。 d. 平时不允许拆装,实际检定周期必须和设备检修同步的测量器具

21、。e. 专用测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以及固定指示点使用的测量器具。 类测量器具a. 设备仪器上固定安装仅作指示用,不易(或不宜)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且性能长期稳定的测量器具。b. 国家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测量器具。c. 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测量器具。d. 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测量器具。e. 国家没有检定和校验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校验方法的测量器具。5.2.1.2 分类管理要求 类测量器具a. 凡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器具按国家测量行政部门和国防工业系统测量管理机构的规定办法执行。b.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规程与检定周期。c. 测量器具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

22、管维护,并建立严格的使用保管、检定调修等原始档案。d. 周期受检率应达到100。 类测量器具a. 按照国家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特殊情况周期需延长,使用单位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安质部批准。b. 对连续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测量器具,可以根据检定规程和可靠性数据资料,按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必须严格监督。c. 对使用不频繁,性能稳定,准确度要求不高的测量器具,检定周期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的长短应以保证测量器具可靠性数据为依据。d. 周期受检率应不低于98. C类测量器具a. 除国家规定的可进行一次性检定的测量器具外,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

23、能不易变化,且低值易耗的测量器具,可以进行一次检定。b. 对非生产关键部位的指示用和在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表盘测量器具进行有效期管理。5.3测量器具质量控制5.3.1 控制原则5.3.1.1测量器具检定应按照国家测量检定系统表和测量检定规程进行。5.3.1.2未经检定的测量器具,视为不合格的测量器具,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管理。5.3.1.3测量标准器具的周期受检率为100%。5.3.1.4工作用测量器具的周期受检率为100%,一次合格率为98%。5.3.2 首次检定或校准5.3.2.1公司最高测量标准器具应及时由计量管理员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测量技术部门检定或由上级测量技术部门来厂进行检定,检定

24、周期为12个月或由上级测量技术部门另行规定。5.3.2.2测量标准器具周期检定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修正值表等以及该器具的其他有关原始资料应随时归入设备档案进行保存。5.3.3 周期检定或校准5.3.3.1检定周期控制原则a. 国家强制检定、使用频繁、准确度要求高的测量器具规定其周期为三个月;b. 使用不频繁、性能较稳定、准确度要求高的测量器具规定其周期为六个月;c. 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仅作指示或校对用的测量器具规定其周期为十二个月。5.3.3.2测量器具的检定周期一般定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十二个月,其检定周期的长短,由测量室根据检定规程,使用环境、使用频繁程度和测量器具本

25、身质量情况等确定,保证送检一次合格率为98。送检合格率公式:合格率=(实际周检一次合格数/实际周检数)100%。5.3.3.3各种测量器具送检时,应清洁干净,并保持测量器具的完整性和具有上一个周期的测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或检定证书,对不能满足送检条件的(如外观严重锈蚀损坏、应有包装盒而无者等),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及责任者,由安质部按规定予以处理5.3.3.4 检修人员应根据检定结论逐项修理,非测量器具检修人员严禁拆卸、调修测量器具。5.3.3.5检修人员对测量器具修理时,应在相应的登记表上详细填写修理内容、修理结果,并签字以示负责。5.3.3. 6对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测量器具,由测量检修人员填

26、写测量器具报废审批单,说明报废原因,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废,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同时,物理室及使用单位应注销各自的台帐。凡批准报废的测量器具应严格隔离,严防混入生产现场误用。5.3.3.7对不熟悉的测量器具,特别是精密复杂的测量器具,不应盲目拆卸,须先拟定修理方案,经主管审定,安质部领导批准后通知相关技术人员来厂修理。修理时计量管理员应作好原始记录。5.3.3.8 单位使用的各种测力、硬度、化学及光学测量器具由江门市计量所负责每年检定一次,检定合格应发给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应存入仪器设备档案。5.3.3.9生产单位使用的洛氏硬度计除按国家测量检定规程规定每年检定一次外,还应由物理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准

27、,并填写“硬度计校准记录”。测量人员应不定期用硬度标准块对硬度计进行示值检查,发现硬度计示值异常,测量检定人员应按测量检定规程要求逐项进行检定和调整。5.3.3.10 物理室使用的贵重仪器,如光谱仪,三坐标,拉力机及盐雾机等,操作人员都须定期做保养,并把保养数据记录在仪器的日常保养卡上。5.3.3.11 丢失、损坏测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及标准或配件,由管理人员填写测量器具丢失、损坏处理单或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具体按本年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5.3.3.17 测量检定应按国家测量检定系统表和测量检定规程进行。无国家测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测量检定规程的,按下述办法进行。a.按国防科工委组

28、织制订的国防测量器具等级图和国防测量检定规程,或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的部门测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b.由物理室编制公司测量检定规程或暂行检定办法,经安质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测量技术机构备案,按批准后的检定规程或暂行检定方法检定。c.由物理室编制公司校准规程或校准方法,经安质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按批准后的校准规程或校准方法进行校准。5.3.4 专用量具和量规控制5.3.4.1 入库保管的质量要求a.公司自制的专用量具和量规应由承制部门的检验室出具工艺装备检定合格证,如办有超差手续的应附一份超差单在合格证内,凭合格证入库。b.外购的专用量具和量规(含校对规)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入库前

29、送物理室检定,凭入库检定合格证入库。检定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处理。5.3.4.2首次检定或校准a.物理室使用的校对规由检测室指定专人检定或校准,并作好量具检定原始台帐。b.各部门新领用的专用量具和量规在使用前应送测量室进行投用前的检定或校准。专用量具和量规首次送检,应携带制造单位检验开出的工艺装备检定合格证或测量器具入库合格证及工艺装备的设计图纸资料及必要的供检定用的二级工具,并启封清洁干净。专用量具和量规经检定合格后,由物理室换发量具使用记录卡随同流转,纳入正常周期检定, 5.3.4.3 周期检定或校准a. 校对规的检定周期由物理室根据使用情况、磨损情况等确定。b. 专用量具和量规的检定周

30、期(或确认间隔) 应根据专用量具和量规的使用条件、磨损情况以及被测零件的材质等因素,由物理室确定,一般按检测产品的次数决定送检周期,具体见附表。c. 检定或校准时, 应由工装检定人员填写量具检定原始台帐和量具使用记录卡,并在量具使用记录卡上给出允许使用的周期次数。d. 各使用部门应依据给定的使用周期次数按时送检,送检时应将专用量具和量规启封清洁干净,并带有关设计图纸资料、量具使用记录卡和必要的二级工具等。e. 使用部门操作者,检验人员和工装检定人员都应按要求正确填写量具使用记录卡并签章。使用单位的保管员应对借出(或收回)的专用量具(或量规)和量具使用记录卡进行检查核对,禁止超期使用。f. 对专

31、用量具和量规进行检定或校准,必须根据有关设计图纸资料、技术标准、手册给出的尺寸、角度及其公差和形位公差、技术条件等项目进行。超差使用专用量具和量规应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办理超差使用手续,测量检定员必须在量具使用记录卡上盖“不合格尺寸已办超差”字样,其他人员无权在其合格证或量具使用记录卡上签署同意使用与否的意见。5.3.4.4 使用部门或非制造修理单位,严禁拆卸或修理专用量具和量规。5.3.4.5 检定专用量具和量规时,应合理选用测量器具和正确的检测方法,其使用的测量标准器具和工作测量器具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5.3.4.6 各部门检验室,对于公差小于或等于0.003mm 和需上仪器检

32、定的专用量具和量规应由使用部门工具室送物理室进行检定或校准。在物理室内检定或校准专用量具和量规,应有适宜的环境条件,在物理室内进行专用量具和量规检定或校准时,应将专用量具和量规与测量标准器具或工作测量器具在室内一同进行等温,其等温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5.3.4.7 量具检定原始台帐作为检定专用量具和量规的原始记录,按质量原始记录与归档办法保存。量具使用记录卡随专用量具和量规一同流转和报废,使用期间不应丢失,使用期间丢失量具使用记录卡按丢失质量原始记录处理。5.3.4.8 量具使用记录卡的填写a. 主要尺寸检验记录栏:由测量人员填写,其他人无权填写。b. 周期次数栏:由物理室根据量具和量规的使用

33、情况、磨损情况、被测产品的材质情况确定其周期次数。其他人无权填写或涂改。c. 使用次数栏:由操作者(使用者)如实填入使用次数。d. 操作者栏:由操作者(使用者)签字以证明量具或量规使用的次数。e. 产品检验栏:由产品检验人员盖章,以证明使用者使用的次数属实。f. 量具检定栏:由物理室检定员盖章,对给定的周期次数负责。g. 操作者填写时,应另起一行填写(即在检测室填写后的下一行)。5.3.5 测量器具的使用、保管和维护5.3.5.1测量器具的使用要求a. 各使用部门的使用者应熟悉测量器具的基本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及保养知识。b. 一切测量器具不应超量程、负荷、周期进行使用。c. 使用前应检查、确

34、认测量器具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进行操作。d. 在使用测量器具时如出现异常或失准,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交本单位量具保管员或仪表人员送交或通知物理室处理。对于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还须向安质部有关领导报告,由安质部负责处理 。e. 从事测量器具检修或测试,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仪器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非测量器具调修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测量器具。对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应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5.3.5.2测量标准器具的保管与使用a. 每台(套、组)测量标准器具应由测量室指定专人保管和精心维护。b. 测量标准器具的本体或盒子均应作出明显标识,符合5.2.1条规定。c 公司各级

35、测量标准器具只能用于量值传递,严禁作为工作测量器具使用。d 测量标准器具使用完毕,应擦拭干净,涂油入盒,或存放于干燥缸,或罩上防尘罩等。5.3.5.3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的保管与维护a.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应严格按说明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操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才能独立操作。b.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定、调修等均应作好详细记录,存入仪器设备档案。c. 各使用单位存放的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不许外借和随意搬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借出,不论借出时间长短,返回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损坏和故障,由借出单位负责查清原因,找出责

36、任者和索赔。d.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分类管理,具体要求按5.2.1条规定。e. 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擦拭干净、罩好防护罩。每周对其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并在裸露的金属表面涂防锈油,保持其良好润滑。5.3.5.4 工作用测量器具的保管和维护a. 各使用单位和物理室应分别建立管理台帐或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b. 各使用单位的测量器具应由本单位指定专人(工具保管员、仪表员或机修人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处室也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按周期送检。c. 各单位测量器具使用者应保持测量器具清洁干净,附件完整,不与其他工具和用品混放。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测量器具是否具有测量器具检定合格

37、证或测量彩色合格标志。d. 使用者不得在机床运转时使用量具测量加工的产品,不得用量具当工具使用,不得将量具放在机床刀架可移动导轨面上。e. 各单位使用的测量器具应进行分类管理,具体作法按5.2.1条进行。f. 测量器具使用完毕后,应擦拭干净,放入盒内或存放干燥处,必要时涂上防锈油或罩好防尘罩等。5.3.5.5 测量器具的保管或存放应有适宜的环境条件,对测量标准器具和精密贵重测量仪器设备存放的环境条件要求符合6条理规定。5.3.5.6 各单位工具室发放或借出的测量器具,应带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检定证书或测量彩色标志,使用者在领用或借用测量器具时,发现无检定合格证或合格证超期的测量器具应不予接收

38、。丢失测量器具的检定合格证视为丢失质量原始记录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5.3.5.7各使用部门在送检测量器具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振、防雨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5.3.5.8 检测技术人员和测量检定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现使用无检定合格证和超期的测量器具,应立即制止,实行测量监督,直至没收在用的测量器具。安质部测量室应经常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和测量室严格按周期进度送检和检定测量器具。5.3.5.9 在物理室内检定或校准测量器具,应有适宜的环境条件,应将测量器具与测量标准器具或工作测量器具在室内一同进行等温,其等温时间不少于一小时。5.3.5.10测量标准器具和公司内未开展检定项目的测量器具检

39、定周期应按上级测量技术机构确定的检定周期由物理室按时送检。5.3.5.12 根据生产任务安排,有的用作试验的测量器具长时间不用,仅试验时用,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及清单一式三份,经安质部批准后,允许试验前送有关物理室检定,不作周期检定。5.4 测量器具故障和事故分析、报告5.4.1 测量器具故障的处理5.4.1.1测量器具故障是指测量器具在检定(校准)周期内不能正常运行或工作。5.4.1.2 一般测量器具出现故障,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交本单位量具保管员或仪表管理人员,量具保管员或仪表管理人员应及时送交或通知物理室处理。5.4.1.3精密贵重测量器具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本单

40、位领导和安质部领导报告,安质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物理室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及安排重新检定或校准。5.4.1.4测量标准器具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安质部领导报告,安质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安排联系上级测量技术机构来厂排故或送出检修。5.4.1.5对出现故障但又不能及时修复的精密贵重测量器具和测量标准器具,应由测量室在器具的明显位置上粘贴测量彩色“禁用”标志。5.4.1.6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测量器具故障,应视为测量事故,按本文件5.4.4.2处理。5.4.2 测量事故的处理5.4.2.1因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造成测量器具损坏或因测量计算、对技术文件理解错误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导致产品

41、产品成批报废或超差,称为测量事故。5.4.2.2发生测量事故,应由事故单位及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责任者及处理意见,交安质部审查处理,损失重大者,应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因测量事故造成测量器具损坏的损失按5.3.3.16条处理。5.4.2.3发生测量事故,应根据事故的大小程度决定召开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的范围,事故分析会应做到“三不放过”(没有查明原因不放过,未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5.4.2.4对隐满事故,有意拖延上报者,应加重处理。5.5测试设备控制5.5.1 定义a. 检测设备:包含测量用检测设备、产品用在线检测设备两种。b. 在线检测设备:指公司生产线

42、上使用的测量设备。c. 试验设备:指用于产品试验的设备。d. 自制试验设备:指用于产品试验的设备。e. 漂移:测量仪器测量特性随时间的慢变化。f. 测量特性:指测量范围、准确度、灵敏度、稳定度以及用于动态测量器具的动态特性等。5.5.2购置5.5.2.1外购测试设备的申购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安质部、综合管理部等单位审核,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批准(必要时组织技术论证),设备采购供应部进行采购。5.5.2.2委托、制造的测试设备由使用单位向承制单位提出所需设备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包括所测产品名称及委托、制造的设备外型草图,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5.5.3验收5.5.3.1外购测试

43、设备到公司后,应通知安质部物理室、使用单位一同开箱验收,并将测试设备附件和所带技术文件登记在“检测设备开箱检查表”上,其使用说明书、原理图等有关资料由物理室收回建档保存,使用单位可借阅或发复印件。测试设备验收合格后,粘挂“合格证”或“准用证”。5.5.3.2委托、制造测试设备完工后,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使用单位、承制单位、安质部)按技术条件和要求验收测试设备,符合技术条件和要求则粘挂“合格证”或“准用证”。5.5.4周期校准5.5.4.1根据测试设备校准计划,安质部对测试设备进行确认或校准。5.5.4.2测量用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由上级测量技术机构来公司进行检定(校准),具体按检验、测量试

44、验设备控制程序规定办理。5.5.4.3测试设备(含自制)按安质部编制的校准办法进行校准、确认。5.5.4.4在线检测设备的质量控制按使用单位编制的定检工艺规程进行。5.5.4.5当以“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作为检验手段时,应加以校验。a. 安质部对“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进行封样,制定复验周期,并由安质部及使用单位各存放一份。b. 使用单位在开工前用存放在本单位的封好的“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对设备进行校验,并按周期送至物理室。c. 安质部按周期对封好的“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进行校验,同时用存放在安质部物理室的“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对设备进行一次校验。d. 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

45、若“试验软件”或“比较样件”及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安质部。5.5.4.6校准或确认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的非标准试验设备、在线检测设备应出具校准证书,也可在设备明显部位粘挂“合格”标签。5.5.4.7校准或确认不符合各项指标要求的,由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修复,修复后再由安质部进行校准或确认。如果仍然不符合某项要求,但又不影响使用的设备,检安质部具校准(确认)报告或在设备明显部位粘挂“准用”标签。5.5.4.8对暂时不用或性能不稳定的及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设备,经安质部确认后,在设备明显部位粘挂“禁用证”。再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或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单,报主管部门和领导审

46、批。5.5.4.9保存校准(确认)结果的记录,要求详细、清晰、整洁、无涂改现象,如确需更改必须杠改,且有更改人签章方可有效。5.5.4.10机械、动力试验设备的控制按生产设备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仪器仪表按5.2.1条理进行控制。5.5.4.11安质部建立测试设备档案,其档案内容包括:a 检测设备开箱表(除非标准测试设备外);b 测试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原理图;c 测试设备定检工艺规程(指非标试验设备和在线检测设备);d 进行维护保养的详细说明(指试验设备);e 检测设备管理档案卡。f 测试设备校准(确认)记录单。5.5.4.12测试设备档案的保存期到设备报废为止,其中c条的保存期为五年。6 环境控制6.1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6.1.1 实验室环境条件基本要求6.1.1.1 实验室的标准温度为20,一般检测间及试验间的温度应在205。6.1.1.2 实验室内的相对湿度一般应保持在5070。6.1.1.3 实验室的噪音、防震、防尘、防腐蚀、防磁与屏蔽等方面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在室内开展的检定项目之检定规程和测量标准器具及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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