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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容院新员工须知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诚实守信 热情待客 微笑服务仪态端庄 服装整洁 举止文雅 不讲粗话钻研业务 提高技能 虚心学习 开拓进取关心同事 团结协作 忠于职守 爱院如家爱护公物 勤俭节约 讲究公德 维护环境一、 仪表1、 头发:短发短碎发;长发束发,使用公司统一的发夹,刘海以不影响工作为准;不得染彩发。要求:头发平整、伏贴不得凌乱无章。发卡只能使用黑色。2、 指甲:不得留指甲和染指甲。3、 化妆:工作时化淡妆,略施粉底、口红,不容许浓妆。4、 手饰:工作时不得配戴手镯、手链、手表、耳环以耳丁为主。5、 服装:工作服、鞋、袜要保持整洁,破损或染渍不允许上岗。要求:美容师 衣服左片压在右片
2、上并整理整齐。 内套衣为白色或淡粉色。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鞋。前台人员 必须穿中跟传统黑色皮鞋,禁止穿休闲鞋、凉鞋、拖鞋。6、袜子:为肉色或公司统一发放的袜子。要求:冬季服饰配冬季长袜子;夏季服饰配夏季短袜子;7、 工号:工号牌挂在左胸,不得用或被衣服盖住。要求:员工必需佩带工号牌方可上岗且工号牌必须挂端正,不得斜挂或歪挂。8、 皮肤:护理好自己的皮肤,做好日常个人清洁卫生。注:每年由公司统一通知更换制服的时间,无公司通知不得随意更换制服。二、 礼仪1、 姿态:站姿挺胸、收腹、两腿稍分开(丁字型)。严禁双手插在衣袋内在大厅走动或等待顾客。坐姿上身保持挺直,两腿并拢。走路小步、轻捷。开门、关门、
3、提放东西尽量不发出声音。表情:与顾客视线交汇及与顾客交谈时做到面带微笑。2、 言辞:礼貌、轻柔。规范用语:美容前:你好/请跟我来/这个房间可以吗?/这张床可以吗?/请躺下/请稍候美容中:每个步骤开始时简洁地向顾客说明,在美容过程中与顾客交流美容知识。美容后:感觉怎么样谢谢/请慢走。对顾客称呼:小姐、太太、阿姨或职称(医生、教师等)禁止用语:讲别的美容院坏话论别的客人和美容师长短谈自己和美容院经济状况向顾客抱怨对公司的不满用命令的口气讲话如:躺下、头低下来、眼镜拿下来等。 其他影响美容院形象和声誉的言谈。3、 行为:为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1) 笑脸相迎,主动为顾客提供服务,“请、谢谢、对不起”等
4、礼貌用语不离口。2) 起立接待顾客,顾客在场时不允许坐下。顾客出门时送至门口。3) 美容师要带顾客去更衣室,并叮嘱其贵重物品自行保管。没有时间时由前台统一安排。4) 操作前洗好手、戴好口罩,并要替顾客盖好被子、包好头。要求:口罩要罩住鼻孔5) 操作中七分服务、三分沟通,正确推卡、推产品,不得强行推销。6) 操作后要帮助顾客做起背动作并揉敲背部。7) 对顾客抱怨耐心解释,绝不能和顾客发生争执、口角。8) 不得私自收小费。9) 不论是否已到下班时间,在最后一位顾客未离开之前,不得先行换下工作服。三、 职业道德1、 忠于公司,热爱本职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2、 向顾客宣传正确的美容知识,指导顾客进
5、行合理皮肤护理。3、 同事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协调。4、 不诽谤他人,不抢卡、不抢产品。5、 不讲其他美容院和其他分院的坏话。操作规范一、 工作规范1、 美容师要与前台共同订配料方案。2、 服从前台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地点、时间的调整和安排。严禁在已安排的情况下当面拒绝顾客,若有实际困难,应先安排好顾客后再与前台协商。绝不能对规定时间内的较迟预约采取拒绝、搪塞、躲避或敷衍的态度。3、 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不得超时、短时,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告知前台。要求:除特殊原因,经理批准外。4、 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报或擅自处理。5、 积极、主动、即使收集顾客意见,向公司反馈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
6、建议。6、 建立及时、准确、详实的个人顾客档案,关心顾客的流向,并在空闲时做好反预约。7、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 劳动纪律1、分院员工工作分早晚班:早班工作时间9:0019:00,到岗时间为8:30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做好规定的岗位卫生,并接受经理的检查;晚班工作时间12:0021:00,到岗时间为11:40;星期六、日晚班提前至10:00上班。上班考勤以到岗时间为准。2、办公室及后勤职员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由办公室负责考勤。3、公司各分院职员每星期休息一天;办公室及后勤职员实行单休制(每周休星期日),其它时间调休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报备。4、工作是严
7、禁聊天、嬉戏、高声喧哗。5、工作时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6、 工作是无故不得挂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电话。操作时不得接听电话。要求:接听或回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7、 工作、操作时或在大厅不得与客人过分亲热或长时间的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8、 工作时一律不允许睡觉。9、 工作时间内请假、外出必须经理批准。10、 上班时间内请假4个小时以内者,视为休假半天;请假4个小时以上者,视为休假一天。11、 上班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12、 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者,视为旷工一天。13、 累计旷工达3天者,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平分奖、年终奖。14、 累计旷工达6天者,予开除处理。15、 其它事项按人事管理规范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