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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程优化专案小组管理暂行规定 一、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99年管理要点,围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而持续开展流程优化工作,使流程不断趋向合理并达到整体最优,同时激励业务骨干参与流程优化并在优化活动中不断发现和培养干部,特制定本规定对流程优化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针对跨系统或系统内跨部门的流程专案问题而成立的流程优化专案小组的管理。三、专案立项3.1 专案的提出 1) 业务重整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与其它流程的接口问题可作专案提出,勿需评议。 2) 流程总监指令的流程中接口问题的专案优化任务,勿需评议。 3) 部门各级人员对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流程中接口问题应作专案提出
2、。 4) 流程审计中发现的、部门难以解决的流程中接口问题应作专案提出; 5) 非跨系统、跨部门的流程问题一般不作为专案提出,可以通过成立QCC小组对流程进行优化。3.2 评议 提出专案立项须填写“专案立项申请表”向各流程优化管理处申请立项。流程优化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跨部门专案问题作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议。 流程优化管理部受理并组织相关系统对跨系统专案问题作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议,流程优化管理处协助。 3.3 批准 跨系统专案立项经相关系统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会签后由流程优化管理部总监批准;系统内跨部门专案立项由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批准。 四、组建专案小组4.1 专案小组分类: 1)
3、跨系统专案小组(以下简称跨系统小组):解决跨系统的专案问题; 2) 跨部门专案小组(以下简称跨部门小组):解决本系统内跨部门的专案问题。4.2 专案小组组建 4.2.1 流程优化管理部协调组建跨系统小组; 流程优化管理处组建跨部门小组。 4.2.2 组长人选可以通过自荐、流程优化管理机构推荐、相关领导指定或推荐等方式产生,一般由业务部门主管担任;组员由相关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主管推荐,组长认可),每个小组不超过8人。 4.2.3 业务部门需为小组成员参与优化工作提供时间保证,并作出承诺。4.3 专案小组注册 所有专案小组在向流程优化管理部注册后正式成立。流程优化管理部签发流程优化专案小组成立通
4、知。五、专案小组的运作5.1 工作计划报批: 5.1.1 调研后组长制定工作目标(含测评要素)和工作计划报流程优化管理处审批;跨系统小组的工作目标和计划由相关系统流程优化管理处会签、流程优化管理部批准。批准后报送流程总监。 5.1.2 专案任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工作计划批准后小组正式启动。当计划完成出现较大延迟时,组长向计划批准部门作出书面解释。5.2 过程管理 5.2.1 流程优化管理部管理跨系统小组,流程优化管理处管理跨部门小组。小组工作采取组长负责制。 5.2.2 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所辖小组的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小组运作情况, 每季度发布一次优化工作简报。 5.2.3 专案组提出的优化
5、措施必须经相关部门评议并试运行(试运行文件须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批准)。小组和相关部门主管负责推行并监控试行情况 ,及时调整不完善之处。 5.2.4 专案组必须对试运行的每一优化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并取得相关业务部门的验证意见,验证结论经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将有效的成果标准化,并按ISO9000文控管理规定纳入相关文件。 5.2.5 专案组活动过程应有文档证据并自行做好归档工作(如:工作计划、会议纪要、工作联络单、优化方案、试运行文件、验证结论等)。 5.2.6 专案组负责优化成果的培训。5.3 专案小组解散 5.3.1 小组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专案成果评估后自动解散,如有新专案问题提出可重新组建
6、小组。 5.3.2 对于经过一定时间没有取得明显成效的小组,原组建部门有权责成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解散该小组,如有必要可重新成立新的专案小组。 5.3.3 小组解散时所有文档移交归口管理部门归档。六、专案成果评估6.1 各专案小组完成优化工作后必须填写“专案成果评估表”(见附件二)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评估申请。6.2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业务专家等对专案优化成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是否按计划完成。2)与所涉流程总体目标的一致性,与周边流程的协调性;3)目标达成情况和问题解决的彻底性(是否消除了产生问题的原因);4)优化成果的大小;5)文档情况和优化成果的标准化;6.3 评估结果报送流程总监并在
7、流程优化管理部(处)备案。对于存在的问题责成小组整改并重新评估。七、宣传及培训7.1 流程优化管理部负责开展公司的专案优化宣传,组织跨系统优秀经验交流,提供流程优化方法论培训。7.2 流程优化管理处负责在所属系统开展专案优化宣传、流程优化知识普及培训和经验总结。八、活动经费及奖励8.1 活动经费: 流程优化管理部对注册的专案小组按2000元/组核定活动经费, 小组活动时先自行垫付,活动后以费用报销形式领取。小组正式启动后可先报销经费总额的50,计划完成过半时报销剩余50,也可以在成果评估后一次性报销。8.2 奖励: 流程优化管理部每半年一次组织流程总监(或系统主管)和流程优化管理处对已取得的优化成果进行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优秀管理书籍和其它奖品,不发奖金。 评奖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荣誉部、小组成员所在干部部备案,作为今后干部提拔必须考虑的依据之一。九、附件 附件一 专案立项申请表 附件二 专案成果评估表十、附则 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文件的解释权归管理工程部流程优化管理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