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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1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3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4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需要优秀的带头核心人物及继承人,一批好的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能够凝聚整个科室的力量,能够以他们敏锐的观察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带领整个医疗科室不断自我完善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医疗质量及医疗技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为了加强医院专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医疗水平和专科实力,特制订本方案。一、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选
2、拔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身体健康。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具有副主任中医师(或具有中医学历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主任中医师(或具有中医学历的副主任医师)的临床实践中成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术造诣较深,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操作能力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富有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注重学术梯队建设。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
3、出,具有下列四项的一项者优先: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教材一部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本人排名为前三名近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二)重点专科(学科)继承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严谨,对医学知识及医学发展具有很强学习兴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中医师专业(或具有
4、中医学历主治医师)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较为娴熟。(二)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重点专科可适当增加名额)(三)选拔程序1. “重点专科带头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2.候选人填写高淳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提供近3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3.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
5、。 第九条 医院医务科将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4.采取个人答辩,专家评议和表决,医院最后审定、公示、正式发文。二、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1、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2、.带头人及继承人优先享有外出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同时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享有优先政策。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公费去国内外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外各类学术活动。3、根据医院中长期规划的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费投入(3-5万元),经考核优秀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及
6、继承人医院予以低职高聘。4、对“重点专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5、“重点专科带头人”培养期限为5年采用分段培养方法首期为3年。3年期满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医教研工作及专科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期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资助。6、“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院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及考核,对考核合格及业绩特别突出、对医院医疗水平做出较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和表彰。7、“重点专科带头人”所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支持优秀专科带头人顺利开展医、教、研等工作。8、对发生下列情况
7、之一的“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格,终止资助。 首期考核不合格者。 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调离医院系统者。 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医、教、研工作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培训等。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作出预测和规划。2.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3.对三个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
8、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4.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二、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有助于学科带头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他们完成博士后、博士或硕士学业,或安排国内外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秘书等,使他们在实践中
9、长知识,长才干。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兼职秘书。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4.在选派出国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安排住房、晋升职称等方面
10、予以优先考虑。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四、学科带头人的考核1.应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组织安排学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
11、)和计量法(定量)两种。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4.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涵义界定: 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
12、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 选拔条件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5、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三、选拔程序: 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提交申请书; 2、资格审核: 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
13、医院专家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3、 评审和聘任: 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并报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四、职责和达标任务 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医院确立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 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 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
14、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五、考核和管理 医院专家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的重点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任务未能完全实现的,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务科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 六、 学科带头人奖励机制 1、学科带头人享受学科带头人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月,按月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追回当年已发放津贴。 2、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公费去国内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内外各类学术活动。 3、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聘期期中评估和聘期届满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学科带头人。既肯定取得成绩,也指出存在的不足,明确后期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