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百货店、购物中心经营户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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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广场经营户手册xxx广场购物乐园2009年8月1日目 录一、 总 则 第2页二、 我们共同的服务承诺第2页三、 我们共同的目标第2页管理规章一、 营运管理第3页二、 商品管理第6页三、 商品标价管理第6页四、 人员管理第8页五、 营运服务第10页六、 促销推广活动管理第10页七、 公共事务管理第11页八、 公共安全管理第12页九、 收取证照资料第13页十、 处 罚第13页十一、 增订及修改第16页一、总则 1. 本规章为承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之租赁契约之一部分,本规章自承租人签收时起生效,其修正增订时亦同。2. 本规章依公平诚信互惠原则订之。二、我们共同的服务承诺价格诚信 服务诚信 质量

2、诚信 行为诚信 合约诚信1. 价格诚信:严格执行商品三色标价牌制,保证全部商品真材实价,绝无 虚价。2. 服务诚信:用真情主动接待、耐心周全地服务顾客、服务厂商、服务租 户、服务员工。3. 质量诚信:商品标示标注的厂名、厂址、产地、材质、计量、保质期明确真实。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投诉处理约期不误,件件落实并跟踪回访。4. 行为诚信:以真心提供超越顾客满意度的服务。决不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合约诚信:广场与厂商租户依签定的合约条款,达成100%的履约率。对社会、对顾客的承诺,达成100%的履行率。三、我们共同的目标以“欢乐、健康、活力、时尚”引领都会生活,成为具有休闲、娱乐、美食、购物、活动

3、、健康全机能,建成第一流的生活休闲购物乐园。 管 理 规 章1 营运管理1.1 广场营业时间为每日上午9:30至晚上9:30(特殊行业除外),各经营户应在营业时间段内开门营业,不得迟到、早退、中间关门停业,特殊情况与管理公司另行协商书面约定,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经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广场管理部门依据客观状况对营业时间调整的安排,以全年无休为原则。1.2 各经营户的营业项目、品牌,以合约书列明者为限,不得任意变更。如有新增营业项目、商品种类及品牌须先以书面申请,经广场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陈列销售。各经营户保证在同一经营期内,在其他商场销售同一商品的售价应不低于在我广场之价格,若有降价等促销活动

4、,应事先通知广场免其利益造成损害。1.3 各经营户进行商品销售时,必须依照政府规定开立统一发票,各经营户之营业税、所得税等各项税款须依政府法规办理。1.4 为了便于结算,各经营户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帐户,各经营户以该帐户为广场各项扣款的结算户,在扣款后须列附明细表单给各经营户。1.5 各经营户(餐饮等特殊行业除外)须使用广场的POS收银系统及收银单据,并接受广场的协助,监督及管理,按月支付POS系统的使用费(暂定每台POS终端500元/月)。1.6 对联营合作的经营户,每日销售货款及收银单据一律在次日中午12:00之前送交至广场财务部门。如有经营户拒开、漏开、短开收银单据或私下接受货款,广场管

5、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于零售额5-10倍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广场有权终止合同。1.7 如有经营户拒开、漏开、短开收银单据或私下接受货款,广场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处于零售额5-10倍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广场有权终止合同。1.8 各经营户应按时缴纳水、电、煤气及各项经营费用,广场对电费收取采用预充值方式,各经营户预先至广场财务部门充值,再由广场物业开通方可使用(电费暂定每月1元/度)。1.9 凡顾客在广场消费使用信用卡购物其银行手续费由该各经营户承担,顾客在使用广场购物储值卡购物时各经营户应按约定承担手续费。1.10 各经营户必须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与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卫生许

6、可证、环保等证照),并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予管理公司营运部,以做存档。1.11 各经营户保证所售商品的著作权、注册商标权、肖像权、专利权已经拥有或得到有关公司或个人授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代理权服务标识等,如管理公司需要,各经营户必须出示有关享有上述权利的各种证明文件。如因此产生诉讼,该各经营户应立即停止陈列销售,并承担广场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广场有权终止其合同。1.12 各经营户应亮证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服从广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商、税务、产品质量监督、卫生防疫、环保、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遵守本广场的管理规定;依法缴纳税款、工商管理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1

7、.13 各经营户必须按签约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并保证全责解决顾客因商品质量或食品卫生问题而提出的索赔要求。如顾客有正当理由要求赔偿而各经营户拒解决的,或因情况紧急而必须有管理公司解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公司有权先从各经营户保证金中支付。如果保证金不够或引起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各经营户承担。1.14 各经营户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和真实性,必须向消费者负责。各商铺内陈列商品必须完好无缺,严禁以次充好。各经营户出售商品时应当明码标价,如实标示商品的商标、产地、生产厂家、用途、性能、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现,管理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

8、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该经营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索赔而产生的所用费用。1.15 本广场各经营户应公买、公卖禁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和不正当竞争。如果违反而引起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各经营户之间产生纠纷造成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管理方有权收取破坏经营秩序处理保证金,并停业整改,直至事件处理完毕方可重新营业。1.16 各联营合作经营户必须按合同约定努力达成销售目标,对于持续完不成目标销售额的经营户,广场将实行末位淘汰制或调整经营场地。1.17 各经营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对于整个广场的业态规划和安排以及各经营户的布局和调整,不得任意变更其经营范围,否则管理公司有权调整各经营户经营的商铺。1.

9、18 各经营户对专柜的物品,如有投保火险,偷盗险等之需要时由各经营户自行办理,对各经营户单元内商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有危险物品或违禁品。1.19 各经营户的进出货品需循一定之路径,除手提商品外,大件商品及道具进出广场均应事先申请征得广场管理部门同意后,依照我公司货品进出制度在指定货梯和通道搬运。1.20 各经营户人员应确实遵守广场管理公司之进场、离场作业管制规定,不得于营业时间内任令空柜,擅自打烊离开或于营业时间外无故滞留,留宿于广场内。1.21 各经营户安装广告招贴及户外广告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同意后方可安装张贴,制作需按公司统一规格和质材制作。 1.22 开业后各经营户如须停业装修,

10、必须事先填写装修申请单,向广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由广场管理部门协调物管处,安排装修工程的各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在装修施工期间,广场管理部将协助督导管理。1.23 各经营户应遵守管理公司依法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装修商铺之前应到管理公司理装修报批手续。商铺装修设计、施工材料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各经营户须与管理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消防安全责任。每个经营户必须配备2具灭火器,各经营户面积每增加50m2,加配1具灭火器。1.24 入驻经营以后,如果发现经营户长时间只有挂板,没有出货,或者经营户经营商铺内堆放滞销商品,影响整体广场形象的,管理公司予以劝告,劝告无效的,管理公司有权将

11、该商铺另行安排,各经营户不得有异议。1.25 各经营户如委托管理公司对商铺自用部分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应支付相应服务费用。1.26 各经营户对于相邻商铺的装修和维修有容忍义务,应予以配合,不得人为阻挠,否则,造成相邻各经营户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7 广场各项设施的例行性维修均安排于非营业时间,如有进入各经营户之需要时,各经营户应配合派员开启店门供维修人员进出,并负责店内财物看管及安全。1.28 除餐饮业外,严禁在商铺内使用电炉,煤气炉、电饭煲等在广场做饭。1.29 各经营户在营业结束后,必须检查全部电器开关是否关闭,试衣室或仓库内有无烟蒂,电熨斗从插座中拔出,安全检查

12、完毕后方可锁门打烊。2 商品管理2.1 各经营户在哥伦布广场上柜销售的商品应符合政府有关商品及质量的法律规定,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违者,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对我公司形象受到伤害的,我公司有权追索赔偿。2.2 各经营户销售之商品应维持优良之品质水准,商品如有瑕疵,应主动更换,如因此导致顾客之损失或侵害第三人之权益时,应自行负担赔偿及履行必要之责任。2.3 对顾客投诉事项,各经营户必须按照消费者保护条例及政府对商品 “三包” 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商品的退换及顾客投诉事宜,广场管理部门有权协助经营户派驻之营业人员共同处理,并以广场管理部门的意见为最终的处理决定。2.4 各经营户所销售之商品,应

13、提供完善之售后服务,如维修、零件更换等,并应依行业惯例提供一定的保证期。2.5 各经营户应提供最新之主力商品,并应确保货源充裕,种类齐全,不得陈列贩售陈旧、包装破损、过期、变质、已换季、污渍的商品或劣质次级品。2.6 各经营户所销售之商品,应提供明确之产品说明标示,例如成分、产地等资料。全部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卡制,并严格执行政府三色标价签的有关规定。2.7 广场管理部门有权督导各经营户上柜商品的物价质量之管理,商品 陈列及出样之更换,柜内商品及陈列道具整洁和维持等。3 商品标价管理3.1 经营户使用的标价签(牌)必须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规的要求。3.2 特价商品必须悬挂特价商品物价签,柜台同

14、时保留该商品前30天的销售小票存档以备核实。3.3 标价签填写制作的要求:3.4 标价签价目齐全;3.5 标价准确;3.6 字迹清楚(标价签的书写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在标价签上随意涂改或添加多余文字);3.7 货卡对应;3.8 一货一卡(品名、产地、价格、材质、等级、包装、花色、商标、陈列点不同均要有相应的标价签);3.9 标示醒目。3.10 标价签规范制作的八要素:3.11 品名:必须确切标注商品的名称及材质或原料。例如全棉男T恤、硬中华香烟等;3.12 产地:必须清楚地标注二级产地(省、市,除直辖市以外),进口商品标明产地国名或地区名,所标必须与商品上的标识地名相同;3.13 规格:必须

15、标明商品的尺寸、容积、重量、形式,采用法定计量单位;3.14 等级:必须标注商品的质量等级,例如:正品,一级、等;特例:卷烟、糕点类等级采用:合格;3.15 货(牌)号:必须标明厂商的商品货号或商品型号,并标明商品品牌。3.16 计价单位:标明计算单价的基本单位例如:套、条、件等;3.17 零售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3.18 核价章:由物价核价员审核盖章后标价签方能上柜;3.19 部分商品对应法定计量单位:法定单位商 品米(M)墙纸、窗帘装饰布等厘米(CM)服装、鞋帽、电视机、电风扇、床上用品、卫生洁具、书画、餐桌、沙发、百货器皿、胶卷、箱包袋、日用五金、体育用品、地挂毯、钢琴、橱

16、柜、水斗毫米(MM)照相机、眼镜架、卷烟升(L)(I)冰箱、煤气淋浴器等保温瓶类、酒类毫升(ML)食品、滋补品、酒类千克(KG)洗衣机、鸭绒被等克(G)化妆品、食品、滋补品、茶叶瓦特(W)空调器、音响、音箱、电饭煲、微波炉、吸尘器、稳压器、灯具、灯泡、油烟机、饮水机、电熨斗、食品加工机、按摩器、洗碗机等伏特(V)接插件、灯泡、电动剃须刀等欧姆()话筒、音箱安培(A)接插件等4 人员管理4.1 为促进各经营户的经营绩效,各经营户除派任具备商品专业知识、技能、品貌均优的服务人员担任营业工作外,应同时指定负责人督导业务并配合广场管理工作。4.2 各经营户应事先造册提报派驻营业人员的姓名、职位、住所、

17、电话等资料,提交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报名照片一张,广场人事部门依此制作并发给哥伦布广场购物乐园工作证,全部营业人员必须凭此证在营业前进入广场,无证者,不得提前进入。4.3 各经营户派驻之营业人员必须在规定营业时间前20分钟准时到岗,并到指定的地方签到,广场管理部门每月会将各营业人员出勤情况反馈告知,以协助经营户的人员管理。4.4 各经营户营业员 因故不能上班或须早退者,应由该经营户自派代理人员代理之,此代理人仍须遵守各项广场管理规章之规定。各经营户负责人应于每月二十五至月底前将排班表交至营运管理部,换班需提前两天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得到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调换。4.5 营业中,各经营户营业人

18、员须轮流用餐及处理个人事项,不允许有空柜。不得在柜台内用餐、吃各种食物。4.6 各经营户营业员必须在广场指定地点用餐,餐费6元/人/餐。4.7 各经营户须自行规定其营业员穿着统一制服。4.8 各经营户营业人员在销售接待过程中要本着超越顾客满意之心态,热情接待、耐心如实地介绍商品,让顾客在买与卖的交易中充分享受亲切温馨的服务。主动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及提供购物方便。4.9 营业员须接受广场管理部门的营业指导及行为管理,广场管理人员有权督导营 业人员的仪容、仪表、站姿、规范服务、礼貌用语等,并给予示范指导及纠正。4.10 各经营户营业员应遵守广场的管理规章及广场服务人员守则,如有违规行为, 愿接受罚款

19、处分,该项罚款自承租保证金或缴存营业租金中扣除, 如有重大违规行为,经广场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即撤换该等人员,倘因此影响广场信誉,应 负赔偿责任。4.11 广场营业服务人员守则:4.12 准时出勤,并于广场开始营业前完成商品整理,店面清洁等工作。4.13 遵守广场之管理规定,经由指定之出入口及路径顺序进出广场。4.14 严禁在广场的楼梯,通道、公用区域、消防区域堆放商品,广告品、杂物、危险品等。不得在柜台内放置危险品和违禁品。4.15 不得在广场或各经营户对顾客开放之空间内抽烟、嚼口香糖、酗酒或聚赌。不可擅离岗位、聊天;不可空柜无人;不可吃零食;不可大声喧哗;不可打瞌睡;不可与顾客争吵、顶嘴;不

20、可骂人、打人或口出秽言;不可顶撞主管;不可处理私事。4.16 使用各项公共设施,应礼让顾客优先使用。4.17 营业时应经常精神饱满,仪容端庄,卫生清洁,维持适度化妆,女生须淡妆上岗,不可浓妆艳抹或不适宜之装扮。4.18 于广场内应随时注意仪态,随时保持端庄之坐、立姿势。4.19 不得于店面、柜台等营业场所内化装、梳理头发、修剪指甲。4.20 头发以整齐干净为原则,如留长发者,应以适当之发饰扎束,不可任其披散,前面发长不得遮盖眼睛。男、女生不得理染怪发。4.21 男生不得蓄发、扎发、胡子亦每日修刮保持整齐清洁。4.22 指甲应适度修剪不可过长,蔻丹颜色应适当配合不可过分夸张。4.23 如有需要佩

21、带发饰、首饰,需与制服颜色搭配不可过于华丽炫目。4.24 依规定穿着各经营户提供之制服以求整齐,不得私自另行增加配件搭配或穿着便服。4.25 广场中不得大声喧哗或聊天嬉戏。4.26 对待顾客应温文有理,服务亲切自然,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不得怠慢轻蔑或任何不礼貌的言行,不用服务忌语,做到买与不买一个样,大小生意一个样,本地顾客与外地顾客一个样,买与退调一个样。4.27 介绍商品不夸大、不隐瞒、不误导,耐心做好顾客参谋。4.28 于广场工作时,人员彼此间应和谐相处互相帮助,不得有任何争执叫骂或互相攻讦之行为。4.29 对于各项设备器材或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不得任意毁损。4.304.314.32 待

22、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未经广场管理人员之核准不得于广场内聚众集会或摄影。4.33 未经广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得任意于商店外观或广场其它场所张贴,任何文字图案或散发宣传物品。5 营运服务5.1 广场应尽一切努力配合经营户销售活动并为其提供方便,保证广场的正常营运。5.2 广场提供对经营户派驻营业员的岗前培训,协助厂商对其日常工作的监督监管,并对考评结果每月给予反馈。5.3 帮助厂商推出名、特、优、新品作为当月推荐商品以拉动销售。帮助有需要的厂商,应时应季推出特卖活动,品牌推广活动。5.4 定期考评,对表现出色的经营户营业员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6 促销推广活动管理6.1 各经营户之门面、展示橱柜,均应

23、经常维持整洁明亮,并利用道具作适当的陈列布置,以美化店面。6.2 各经营户之门面,除已装修设计中核准的招牌、号志外,不得任意增加设置、张贴或悬挂任何其他之广告、海报、宣传物品,以维持店面的高尚形象及整体一致性。6.3 各经营户的商品陈列及物品摆设,应经常整理保持整体清洁,装潢、家具、照明等如有破损、老旧、应立即修复、更换或委托物业管理处代为处理。6.4 为维护顾客之安全,所有陈列货架之锐角均应作适当的修边处理。6.5 各经营户不得自行在本广场之公共空间张贴各种海报及宣传文字。本广场的大楼外观,不作任何私人广告行为之用途。6.6 各经营户的各类促销推广活动及广告物的悬挂,必须报请广场管理部门的审

24、核批准,方可进行。6.7 各经营户不得将其商品陈列物件置放于公共走道或该各经营户以外的公共场所,以维持广场整体的动线流畅。6.8 针对由广场管理部门统一筹办的各项活动,各经营户应全力配合,并积极参与。6.9 各项活动节庆之广场公共区域气氛布置,由广场管理部门统一筹划制作,各经营户应同时配合作必要的视觉陈列,不得任意提前或迟延其作业。6.10 各经营户应全力配合广场管理部门节令促销活动之陈列整体规划,接受广场视觉陈列规划人员之协助,并负责保管维护广场管理部门陈列布置。6.11 有关本广场之各项讯息,由广场管理部门统一设计、安排并选择媒体,对外发布,各经营户应密切提供所需之资料以配合作业。6.12

25、 各经营户除就其品牌行销之一般性广告外,凡与本广场有关之广告活动、新闻稿等,均应事先征得广场管理部门之同意。6.13 各经营户不得对外发布任何不利于广场声誉之言词或未经广场管理部门同意之广场相关资讯。7 公共事务管理7.1 各经营户应将其店内之废弃物以塑胶袋密封,于广场指定之时段内,收集放置于指定地点,以便清理,不得任意弃置,严禁在营业未结束时将垃圾扫入主通道。7.2 柜台内外、公共区域及通道严禁堆物。私人物品必须放在隐蔽处。7.3 各时段内应共同维护公共走道之清洁及公共设施之完善。如因使用人或使用单位之使用或疏忽而造成之污渍、损伤或故障,使用人或使用单位应负清洁、赔偿或负担修护费用之责任。7

26、.4 载客电梯及电扶梯严禁载货使用,亦不得于电梯中抽烟、吐痰、丢弃杂物,及任意张贴宣传文字。7.5 各经营户不得存放或贩售任何散发异味或足以污染环境之物品,不得携带宠物至工作场所。7.6 除日常清洁外,各经营户应配合广场,定期实施大扫除及消毒。放置废弃物之垃圾桶,应时常清洗保持干净。7.7 个店铺播放的背景音乐音量必须适中,内容必须健康。8 公共安全管理8.1 各经营户位不得私自于营业场所内外私自配线、装设插座、电线、灯管、煤气管及违规之电器设备,如有必要新设、增设时,需经广场管理公司同意及电机单位审核通过确定安全无误后,方可装设。8.2 各项电器使用,不得任意变更用途或迁移,以免因电线负荷量

27、之差异,而发生危险。8.3 不得私自操作各种公共电器设备、设施。不得私自装设电视、炊煮设备或设置高压电器设备及霓虹灯管,必要时需经广场管理部门会同物管处审查同意。8.4 各经营户位内经同意装设之电器设备,如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即修复或委托广场管理部门会同物管处处理,否则因此造成损害时由该店位负责赔偿。8.5 严禁于卖场燃烧任何物品,非经广场管理部门之同意,不得有祭祀祈求之行为。8.6 各经营户人员均应参加由广场管理会同物管处举办或协办之防火、防盗等安全讲习,并应参与消防任务编组。8.7 本广场之餐饮业者或有炊煮设备者,所用之煤气器具均应自行定期保养检查,以确保安全。8.8 各餐饮业者之炊煮场所

28、应每日擦拭清洗,不得有油烟污垢积存,以免引发意外,如因此而造成灾害,其责任自行承担。8.9 炊事人员于每日工作完毕后,应封熄所有明火,凡有炊煮设备者,应自行负责检查妥善后方得离开。8.10 各种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或任意破坏,非因必要不得动用。8.11 各种通路、楼梯安全门、消防栓、电梯附近不得放置或造成任何足以妨碍消防机能或成为逃生障碍之器具或物品。8.12 如发生断电、抢劫、偷窃、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各经营户人员应听从广场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的指挥,尽力保护顾客、他人和公司财物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确保广场的正常营运。8.13 遇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应变,同时通知广场管理部门或物管处保安

29、人员处理,并协助疏导顾客离开现场,不可慌张呼叫,以免引起恐慌混乱而造成意外。严禁搬运物品以免影响疏散通路及防止不良份子乘机打劫。8.14 火警发生时,应即关熄电源或煤气火种,协助顾客由安全楼梯快速离去,并制止人员搭乘电梯。8.15 应保持警觉,随时注意煤气是否漏气、电线是否脱落或走火等问题,并随时向广场管理部门报告。8.16 不得使用本广场卖场作违反政府禁令之各种活动或违反善良风俗之行为。8.17 为维持良好公共秩序,严禁于广场内聚赌、酗酒、高声喧哗及其他有碍公共秩序之行为。8.18 如发现可疑人物,无故进入本广场藏匿逗留或发现被弃置之可疑物品,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广场管理部门。8.19 如遇

30、台风、暴雨或其他天然灾害发生时,应听从广场管理部门及保安人员之指挥行动,且须互相合作,采取防止灾害之措施。8.20 各经营户如有自聘之安全警卫人员,其勤务之执行,限于该商店范围内,同时应注意有关法令之限制,不得有侵犯人身、财产之行为,该商店并应对其行为负完全责任。9 收取证照资料(百货部)根据国家政府的相关规定及我公司一贯倡导合法经营之要求,各经营户签约时必须提供如下证照资料。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 注册商标的证明,经营他人品牌的代理证书;(复印件)4) 法人代表委托书5) 经营进口商品的完税证明及销售许可证;(复印件)6) 商品(材质)检验合格证书;(复印

31、件)7) 一切与经营商品有关法规所规定的证件(特许商品经营许可证、进口食品类及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等)。8) 派驻营业人员的个人资料,一寸彩色报名照片一张,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10 处罚各经营户铺如有违反广场经营管理规章,违规轻重者以此表进行处罚。具体详情请参照处罚明细表。xxx广场人员违规处罚标准营业人员服务规范项目内 容罚款连带处理1未穿统一制服10元2未戴好工号牌或未佩戴于左胸上方10元3私自为顾客保管任何物品造成损失50-100元照价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4未经公司同意,私自调高售价20-100元5私自折扣销售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0元6未经正常流程私自收款50-100元严重者通知厂商

32、撤换人员7无故未营业或提前终止营业50-100元8禁止强买强卖和不正当竞争30-100元9在非吸烟区吸烟50元屡禁不止劝其离场10换班没有事先征得营运管理部同意20元三次违规作旷职处理11上下班未打卡10元12代他人打卡(双方)20元13工作时间内长时间会友(5分钟)10-50元14离岗串岗聊天10-50元15在柜台里看书,在广场内吃/喝/蹲/坐或干其他私事10-50元16大声喧哗、打骂、嬉笑;擅自使用柜台内商品;10-50元17广场营业员工擅用顾客电梯、通道、办公楼电梯10-50元18迟到、早退关门停业1-5小时100-500元19未经同意停业1-3天1000-3000元有权勒令限期整改20

33、无故不参加晨会10元21工作区域内使用手机或利用柜内电话聊天10-50元22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20-50元23因个人行为不负责任以至影响本广场声誉的30-100元24对主管或业务执行人员公然实行暴力30-100元25损坏公司财产无意:按原价赔偿;恶意:按原价加倍赔偿并撤换26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广场;散布谣言,意图不良;盗用或侵占公司资产,图利自己,不正当之交易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经治安机关处罚撤换并负法律责任27不按退货流程实施退货或拒绝顾客合理退货,刁难顾客退货撤换并负法律责任柜容柜貌项目内 容罚款连带处理1开票台上乱堆物品或放私人物品10-50元2广场内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34、杂物10-50元3乱堆包装箱及其他杂物10-50员4柜台、场地、货架及有关营业用具脏10-50元5在广场墙面、立柱未经许可乱张贴(包括公司墙面)10-50元6模特儿破损,有积灰10-50元7标价牌错误填写,货品混淆摆放,POP不标准10-50元收银规定项目内 容罚款连带处理1收银机钱柜钥匙丢失20-50元2收银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同步100元3POS机因不正常使用而损坏20-50元承担因维修产生的费用4未依规定正常程序关机10-50元5漏开或多开,短开发票于零售额5-10倍罚款6顾客报账时以不正当手法套现或谋取差价100-500元严重者撤换人员7未缴纳规定的收银机使用费100-500元如实缴清欠款

35、8发票遗失或遗失整本发票100-500元承担相应责任装修违章处罚项目内 容罚款连带处理1改变装修方案200-20002改动承重梁柱墙结构(采取补救恢复措施除外)5000-200003擅自改动公共设施(采取补救恢复措施除外)500-20004未对装修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进行保护而施工200-10005擅自破坏地板地砖200/处并按原样补贴6占用通道或消防设施(采取补救恢复措施除外)100-200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100屡劝不止者劝其离场8私自明火作业5009施工人员场内乱窜,随地大小便,留宿10010施工人员使用市场扶梯或电梯10011施工人员不佩戴装修出入证50/人12无证施工100/人13丢失或未张贴装修许可证10014改动电器线路未做记录损失由商铺自行承担15装修垃圾未清运不于签字验收16装修队未登记补办手续11 增订及修改本项广场经营管理规章,得由广场管理部门依实际需要随时检讨修订,并另行通告各经营户遵循之。以上管理内容,我公司广场管理人员及物管处相关人员有权检查督导,依据管理规章提出改善意见,各经营户所属公司接报后须及时整改完成。另我公司保留调整及增加广场管理规章内容之权利。xxx市xxxxx管理有限公司xxxx广场购物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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