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入住交房统一说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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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 一 说 辞1、什么是业主? 答: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2、物业管理是做什么的?小区为什么要物业管理?答;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或契约,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周围环境实施专业化,综合性的经营管理,并向人们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原因:(1)房屋产权多元化。(2)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增强。(3)物业项目建设规模大,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要求专业性程度高。(4)有利于物业的增值保值。(5)有助于改

2、善人居工作环境。(6)有助于增加社会财富积累。(7)有助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8)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9)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10)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增长。(11)有助于推进社会建设。3、物管费包括哪些项目?答: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管理费用;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办公费;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其它有关本小区管理公约订立的支出费用等等。4、物管公司提供了哪些服务?答:日常保洁、秩序维护、日常公区维修、日常绿化养护、特约服务等5、物业代办服务是如何收费?答:业主如果有什么需要什么代办业务,物业可以帮忙通

3、讯代办,收费视情况而定。6、节假日物业组织活动吗?答:我们会根据情况适当的开展一些活动来丰富业主的文化生活,具体请多关注小区告示栏。7、我们小区的业主就学有特殊照顾吗?答:目前情况下是没有的。8、小区有没有内设的紧急医疗站?答:没有。但我们的小区手册里面为业主提供了日常的联系方式,可以具体咨询。9、小区里水这么多会不会有很多蚊子?将来打算怎么解决?答:小区的景观池都是活水,加上我们绿化和保洁的频率高,且同时会对其进行消杀,不会出现蚊子多的现象。10、小区有哪些安防措施?答:我们小区目前采取了三种防范措施:人防、物防、技防。主要是小区设有门岗执勤,其他地方设立巡逻岗;修筑了小区围墙,设置密码单元

4、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小区门禁系统,物业语音连网(对讲机)等。11、小区出现失窃或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物业如何处理?答:小区的智能化防盗设施以及秩序维护人员将会竭尽全力避免物件丢失现象的发生,我们将利用人防技术进行弥补。另外业主一定要树立防盗意识,要做好自防工作,而一旦发生了,物业公司会积极配合有关治安管理部门来处理。12、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吗?答:住宅部分地块小区实施全封闭式物业管理服务,能更好的确保小区内良好的居住环境。13、这边的治安不好,周边有派出所吗?答:有。就目前整体治安问题,政府也高度重视,加大了整改力度,加大了公安部门执法力度。我们会和公安局、派出所联合建立治安防范措施。14

5、、办理入住手续需要哪些资料?答:需要入伙通知书、入伙须知、身份证(委托人办理必须携带委托书)、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发票(房款发票、代办费发票)。15、业主出差代办入住手续需要哪些资料?答:业主出差可由业主授权人代办,但要业主的授权书。资料同上。16、业主不在本地,能否延期办理收房手续?答:可委托他人办理,如不是房屋质量问题不能延期办理收放手续。购房合同里面约定超过一个月办理,将收取一定的违约金。17、办理入住手续有哪些流程?答:由验证组工作人员查验客户相关资料缴费签订物管相关文件领钥匙、物品、资料验房。(具体详见现场公示)18、为什么你们公司要先缴费后验房?答:我们小区具备了交房条件,为了方便业

6、主,在缴纳大修基金的同时收取。此部分一般不讲:一个楼盘交房最基本的硬件条件是,“水、电、气、路、邮”五通必须达到(因南涧本身没有气必须撇开不谈)且要取得两书表(证)。不管是哪个程序,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全就是属于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的,就不能正常交房,那你就可以拒绝收房直到手续完善为止,这段期间不但不用交什么费用,甚至造成的延期交房都可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赔偿。19、关于业主说未达到交房标准的回复要看竣工验收备案表。答:房屋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相关证书正在办理当中(因资料多,相关部门不能马上就做出来)并会提供 “两书”即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符合国家交房标准,如您个人认为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

7、聘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检测。20、业主临时规约是什么?签了有什么好处?答:业主临时规约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遵守,能起到规范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行为,维护全体业主整体权益的作用。例如,业主临时公约规定不允许在小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就是为了保证小区全体住户的安全;又如业主临时公约规定对欠缴费用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公布欠费名单催缴,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欠费业主的约束。21、业主临时公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企业

8、制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不能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22、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怎么处理?答:业主违反临时公约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个别业主不按照公约的规定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是对其他业主的利益侵害,应该赔偿损失。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督促其改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报告有关部门。23、开发企业制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的内容,购房人为什么不能随意修改,是不是霸王条款?答:由于物业管理服务具有公共性的特点,绿化、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对入住的每个业主都是一样的,同类型物业

9、支付的费用也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与每个业主约定的公共性服务内容不一样,没有可操作性;如果约定的费用不一样,一样的服务水平,有的费用高,有的费用低,对多付费的业主不公平。(备注:回复别墅业主时要说明之所以物管费比别人的高,是因为在房屋维保的难度大一些,并且每一户有自己独立使用的私家花园,配备了一个独立车位,所以物管费相对高一些。如果对这个收费标准有疑问,待业主委员会决定)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公共性物业服务的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等条款应由开发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开发企业在售房时要将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等明示给买房人并进行约定,但不能由个别购房人与开发单位单

10、独协商确定。这是由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应理解为霸王条款。24、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什么?签了有什么好处。答: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相互制约的服务性合同约定,有利的保障了业主的利益。里面涵盖了物业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标准,服务的费用,服务的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2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何签订,包含哪些主要内容?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包含主要内容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然后再由物管企业和业主签订。26、接房时可不可以不

11、签业主临时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答: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凡新建住宅必须签订相关规定和协议以便确保其他业主的公共利益。27、物业管理企业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是否有权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答:是。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授权,有权要求业主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授权采取其他处理措施。28、什么是业主大会?答: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对应物业管理区域成立的,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12、。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29、什么时候应成立业主大会?答: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可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30、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答:物业管理区域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31、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答:不能。因为按照规定,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业主应当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

13、32、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单个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交费?答:不能。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必须履行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33、新建住宅是否必须进行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答:不一定。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新建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强制规定说必须实行招投标,开发商可以委托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34、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决定续聘原

14、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应进行招标?答:不需要。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不再进行招标,直接授权业主委员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35、业主觉得物管公司管理不到位,决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权利更换?是否应当告知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答:是的。作为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事项,过半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有权作出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决议后,应当及时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36、住宅是否可以办公?答:原则上非商住两用住宅是不可以办公使用的,办公须符合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经物业同意,具有工商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文。37、办公的物管费怎么收?答:办公的物管

15、费一般为住宅的两倍以上。38、对住宅办公有何特殊要求?答:杜绝扰民、严禁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39、申请装修需要哪些资料?答:装修图纸(包括平面、吊顶、管线等图纸);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0、申请装修的流程是怎样的?答:装修审批1)业主与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填写装修申报表,2)管理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缴纳相关费用,发放证件。(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管理1) 装修施工队进场施工,2)管理中心人员每日协助业主对现场进行监管;完工登记:工程完工后,由业主、装修队负责人、管理中心三方填写装修工

16、程完工时间登记表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装修押金。41、什么是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特约性物业管理服务?答: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指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环境保洁和公共秩序等多种内容的综合服务。一般提到的物业管理服务主要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特约性服务指受个别业主的单独委托提供的服务。比如户内自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室内保洁、代订机票、报纸等。43、物管费从什么时候开始记收?答:业主/使用人自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或者交房通知约定之日起承担其所拥有物业的全额服务费用。44、物管费为什么按照建筑面积记收?答: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十四条

17、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购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者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我们的收费面积是以实测面积计算的)物业服务收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自物业交房通知约定之日开始计收,以月、季、半年或一年为交费时限。45、你们有物业收费文件没有?答:我公司收取的物管费采取市场调节价的定价形式。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按房屋买卖合同(或物业管理公约、房屋使用维护管理公约)约定的价格收取费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定价。如果对价格有争议,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规定,只能等到业主委员会

18、成立以后再进行调整。46、物管费以后是否会涨?答:物管费用涨价是由政府和物价局来决定的,后期会不会涨价要看当地的收入水平及物价涨幅,开发商、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随意调价的。47、你们的物业管理费用还是比较高的?答:物管费的制定是在物业管理条例的制约下,根据物业服务的项目和标准由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而制定的。相比南涧其他没有物管公司而言,价格不会太高。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物价局会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确定物管费,我们会让您享受到性价比最高的服务。48、 办理入住手续要收哪些费用?答:大修基金,各项契税,装修押金,装修除渣费,一次性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等。49、为什么要一次性交一年的物管费?答:根据云南省物

19、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自物业交付业主之日开始计收,以月、季、半年或一年为交费时限。考虑到入伙后业主不是很快入住,为避免业主每季度往物业公司跑的麻烦,我们实行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入住按照每季度缴纳一次的方式来收取,逾期未缴纳的我们会按千分之三每日收取滞纳金。50、为什么装修要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答:根据云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了业主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约束业主在装修期间不破坏主体结构、不违反装修协议规定而收取。如果不收取这笔费用,物业公司也没有办法去约定业主,这样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这笔装修押金当业

20、主装修完毕三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垃圾清运费是由几部分组成的,主要有装修垃圾转运费,垃圾处置费,业主清运到指定地点期间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保洁费。(一般不讲:如果业主自行清运,必须到环保部门开具一个自行处理的证明,我们就只收取日常管理费)51、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可以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答:可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比如保洁、绿化、电梯维护等)委托给保洁公司、绿化公司、电梯公司等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以并委托给他人。52、车辆停放时停车人享有什么权利?应遵守什么规定?答:车辆停放时停车

21、人有权按照停车管理协议的约定享受停车管理服务。同时停车人应遵守停车管理制度,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在指定的区域停放车辆,停放车辆不能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53、小区收停车费吗?如收取在停车管理中应承担何种责任?答:物管公司暂时未收取停车费,具体收取时间,方式确定以后另行通知。如收取需根据停车项目来确定各自的责任,目前所缴纳的物管费中不含停车费,物管也不负保全责任。54、出租房屋时,物业服务费用由谁来交纳?答:出租房屋时,物业服务费用的交费义务为业主,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55、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是否应交纳物业服

22、务费用?答:开发企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56、电梯费用如何交纳?答:我公司对于电梯房物管费的收取是采取包干的形式57、首层要交电梯费吗?答:1楼住户不交纳电梯费用,从二楼开始收取电梯费,因为从二楼开始业主有机会坐电梯,而一楼呢不坐电梯。业主大会另有决议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8、业主或业主大会是否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费用进行审计?答: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包干制的,业主大会主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对物业服务费用进行审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物业服务支出或成本进行审计。审计机构由

23、双方共同委托,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审计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59、为什么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法律依据是什么。答: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60、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答: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即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以外的中修、大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61、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怎么办?答: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不

24、予办理其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公司也不予交房处理。62、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什么?答:商品住宅(异产毗连型)的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买卖合同中表明的购房款的2%交纳(实测面积后有变化的以结算价款为准)。63、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用在交大中修费吗?答:交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不再交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费用。但是以后大修基金用完以后就需要续交,但是这个时间是比较长的,短时间内不会出现。64、业主买房时是归集起来的维修资金由谁代为管理?答: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属于业主所有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交由房管所代管,并存入市财政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保证专户存储、专款专

25、用。根据国家规定,维修资金在代管期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65、专项维修资金何时能划回到小区进行管理与使用?答:业委会成立后,应将维修资金划转给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在指定银行系统(以下简称经办行)开户存储。经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应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并由业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维修资金委托代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帐,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66、维修资金的支取使用程序是什么?答:总体来说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年度普算-制定维修计划-编制工程预算-批准预算-委托施工-工程验收-分摊费用与支取资金-公布账目”的程序。

26、67、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答: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资金。其他按照受益人(业主)原则分摊使用维修资金。68、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答:原则上按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具体以政府规定为准。69、申请装修要交哪些费用?答:装修保证金(业主接房时交纳):2000元/户(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垃圾除渣费2元/平米;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押金20元/证(无丢失退证还押金)。70、装修保证金为什么是业主交,其他地方都是装修公司交的。答:我们收取的装修保证金是针对业主的,从法律意义上讲我无权对装修施工单位

27、进行处罚,只能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约定。71、物业管理费里不是已有垃圾费了吗?答:物业管理费里含的是生活垃圾,而这里的垃圾清运费是指的装修垃圾的清运。72、装修押金多长时间才能退?答:在一般情况下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息退还。73、装修押金什么情况下不退或扣钱?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拆改,扣钱也只是暂扣,待业主将违规情况恢复原状后即可退还。74、因开发遗留问题可以拒交物业服务费吗?答: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法律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

28、单位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纠纷。77、为什么要规范房屋装修装修行为?答:我国住宅房屋多数属于集合式楼房。在住宅小区中,住宅单体间存在共用部位,如主体结构承重部位;单幢楼或小区内有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照明、消防等设施设备。不当的装饰装修会导致结构安全和装修人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到整幢楼、整个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为进行规范,因此,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78、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吗?答: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力的行使应以

29、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在一个存在多业主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行为有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如装修噪音影响相邻业主生活和休息、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会对其他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等。同时,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而对物业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结构、功能、使用等情况的了解是完成这一义务的前提。因此,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79、业主装饰装修房屋,需要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吗?答:业主应当在装饰装修房屋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住宅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装

30、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80、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禁止行为有哪些?答:按照建设部第110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

31、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81、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能否进行入户检查?答: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直至装修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8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施工时间如何规定?答:具体可以看业主手册。小区自交房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在8:00至19:00施工,当有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为:(冬季: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 时;夏季: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

32、4:00时至19:00 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及其他时间不得噪音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83、应如何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垃圾?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所形成的装修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建筑垃圾(如隔墙的清楚)的清运需另行支付清运费用。84、住宅各部位的保修情况是怎样的?(需鲁总核实)答:具体详见“两书”。商品房包修范围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

33、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85、小院里能加一些防护设施吗?答:所有外檐部分都不可以改变包括小院。小院理论上属于公共区域,赠送的含义是业主仅有使用权,是没有产权的,所以不允许改变。86、一楼护栏业主可以拆吗?答:为了保持外檐统一,原则上不可以。另外,如果拆除,将会给秩序维护工作带来困难,业主一旦发生什么损失,责任难以界定。(外檐未经政府关部门验收,这会影响业主产权证的下发)87、垃圾是什么时候清理的?是定时清理吗?答:垃圾桶设在单元门口或显眼位置,保证每个角落清洁;垃圾集中每天上午清理。88、后期施工会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答:基本上不会有影响,因为我们的地块都是在金龙路沿线,是一个地块全部完工了才

34、交付。89、雨水积水是否会倒流户内?答:由于露台与户内有一道反梁坎且阳台与户内有内外高差,所以雨水不会倒流户内。90、下水管道排水是否对下层住户造成影响?答:我们采取的是同层排水,上层的污水排放不会对下层造成影响。91、厨、卫的防水如何处理?答:厕所采用丙纶防水处理。天盖用SBS改性沥青处理。92、装修是否可以拆改?如想拆改怎么办?答:具体情况视图纸而定和通过政府审批即可。93、阳台、露台能封闭起来吗?答:为保证小区的整体环境不受影响,物业不允许封小院、露台等,在不影响整体环境和邻居使用的情况下,可做装饰性的花架和用玻璃制作阳光棚。(限别墅个别位置)9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能否

35、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如何办理?答: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是满足业主正常的生活、工作需求所必须的,不得擅自改变用途。95、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和场地怎么办答: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或其他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和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和场地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或者按照事先制定的预案进行处理。96、业主、物业公司能否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和物业公司都不能擅自占用。如需占用物业共用部位、

36、共用设施设备,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97、业主、物业管理企业能否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答: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如需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若收取了使用人的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将其代收的使用费用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98、能否在房屋楼顶架设广告牌?答:一幢楼内有多个产权人的,如无特殊约定,楼顶是共用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需在小区楼顶上架设广告牌,应征得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手

37、续。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用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99、业主能否不按规定或约定封闭阳台、安装防护栏或搭建阳光棚?答:封闭阳台、安装防护栏或搭建阳光棚等行为看似是业主自家的事,但是会影响小区的环境和整体外观。一个环境整洁优美的小区不仅使居住其中的业主感到舒适,而且能起到提升物业品质、使其保值增值的作用。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业主封闭阳台、安装防护栏或搭建阳光棚时,都应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小区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100、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怎么办?答: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

38、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101、物业区域内通讯、有线电视管线和设施设备由谁负责维护?答:物业区域内的通讯、有线电视管线和设施设备属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服务单位所有并维护。102、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入户维修,业主是否应该配合?答:小区内房屋结构相连,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物业具有系统性等特点,致使物业局部安全隐患不仅会业主、使用人,还会影响到相邻的业主,甚至整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即物业安全隐患往往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物业管理企业需要进行入户维修时,业主应当配合。103、业主不履行维修责任,造成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答:由于业主不履行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设施安全及公共安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赔偿。104、小区内的共用设施损坏,维修费用该由谁承担?答:如果是人为造成小区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担。105:是否可以申请动力电答:可以申请,须提供营业执照、书面申请、所需容量等,公司根据所需材料,人工等计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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