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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 工 管 理 规 定一、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物业公司发放的施工出入证,从指定的出入口出入工地,进出要自觉接受安防员的检查,凡无证人员,安防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地。2、施工人员不按规定通道出入的,安防员有权制止,严重者公司将处以50200元的罚款。3、施工队材料必须分类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点保存并且不得堆放于电源及火源附近。4、施工队不得破坏楼宇结构,施工期间要对楼宇的设施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凡因施工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5、在工地范围内,请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工地,施工人员在工地内不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6、各施工单位要努力配合本司工作,
2、服从本司人员管理,对不服从本司管理之人员,将没收施工出入证,并清理出场。7、各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明火,凡有违规使用明火者,将没收动火人员施工出入证并清理出场,且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500元。8、各施工单位每日必须清理垃圾以保持通道畅通、地方清洁及减低火警发生的可能性。9、施工场地禁止烟,如有违反,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50元。10、敬请文明施工,禁止在工地内大小便,如有违反,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除现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在施工队范围内有大小便处罚相应的施工队。11、任何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内居
3、信、煮食、烧水,如有违反,将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其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12、禁止高空抛物,如有违反,将没收施工出入证,人员清理出场,并对所在施工单位罚款200元。13、施工水、电按要求使用,不得乱拉电线,乱接水龙头,动用消防水。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0元。14、装修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材料和垃圾,不得在非本施工范围内作工场等。15、施工队沙石、水泥及装修材料、垃圾,特殊情况须堆放在公共地方的,须取得本公司同意,并用编织袋包装且当日清走。二、 物品出入放行规定1、凡贵重、大件货物一律凭施工单位指定负责人签发的物品放行条放行。2、如不作登记或无放行条,安防部一律不予放行。3、
4、放行条不得涂改,、复印,并且所放行物品必须与放行条相符合。4、进入的材料必须配合安防员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违法物品原则上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取得本公司同意。三、临电分箱及电气施工管理规定1、 临电分箱及电缆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拉设。2、 每栋每层设12个临电分箱,提供380V、220V供电,三相五线电缆敷设。3、 每个临电分箱均提供三相、单相带漏电开关、零线及地线端子排,不能用闸刀开关。开关配置应结合负载要求、不宜过大或过小。4、 有临电箱及活动插座必须用电缆架空拉设,不能用花线及单支电线 拉设,不能随地乱拉设。5、 所有电缆、电线不能用钩搭、缠绕的方式接线,电箱安装要可靠固定。6、 所有
5、用插座取电的用电器必须用插头取电,所有外带插座均应带接地 线,不得并线或驳线拉设。7、 所有临电电缆电线必须无破损,接驳处应做好绝缘保护。8、 施工队不得使用漏电、短路电动工具。9、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或上岗证。10、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停(断)临电总电源后方可离开。11、商场用电线必须是ZR-BVV国标双塑阻燃电线。12、用电隐闭工程在隐闭前必须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13、所有电气工程的材料配置必须保留产品资料说明,合格证交甲方认证存档。四、 施工余泥清运管理规定1、 本司临时指定施工人员通道出入口左侧围墙边角内为装修余泥临时堆放处。2、 各施工单位的装修余泥、垃圾必须运至本司指定垃
6、圾堆放处,且保证日产日清。3、 所有余泥、垃圾在运至指定堆放处前,必须用先用编织袋装好,否则每次罚款200元。4、 为保障安全,大宗垃圾或易燃、易爆垃圾(如纸皮、木屑、油漆、涂料等)产生后必须马上运至垃圾堆放处,不能存在放在施工地点,如有发现,处以罚款200元。5、 少量的沙石、碎砖类装修余泥、垃圾平时可存放在施工场地,但不能堆放在公共区域,并且每天必须要在18:00之前清运至指定堆放处。6、 xx步行街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不能堆放任何装修余泥、垃圾。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各自施工区域内的走廊、楼梯无装修余泥、垃圾堆放,如有发现,每处罚款100元。7、 本司每天将不少2次对装修现场余泥清运状况进行检查,凡有违反本规定,必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