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太平戴维斯:安全与健康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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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编制说明22使用说明23编制目标24适用范围25编制目的36责任范围37职责要求38指导与支持49定义及概念诠释410执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611雇佣安全健康专员812提供及使用办公设备913危险物质的处理及使用1014对北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场所的管理1215提供个人保护用品1516意外及附加事件的管理1617监管与评审安全健康工作1818有关安全健康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191 编制说明1.1 本手册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制定。1.2 本手册详细阐述了第一太平戴维斯集团公司对于安全健康政策的要求。1.3 本手册对于中国境内物业行业有关涉

2、及安全健康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进行了摘录。1.4 为确保全体雇员及其他在北京公司所运营的场所直接受到影响的相关人士的安全,预防在工作或工作相关病痛产生的可能,因此要求各在管项目按以下内容合理操作。2 使用说明2.1 本手册须与北京公司下发的员工手册、工程运行管理操作规范手册、应急预案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使用。2.2 本手册作为北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顾问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3 各分支机构须在本手册的基础上编制各项目安全与健康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实施。要求以红色/橙色区分安全健康事件的严重程度,其中:2.3.1 红色事件为严重性特别事件,须由项目经理级主导负责工作,并上

3、报区域经理。2.3.2 橙色事件为一般性特别事件,须由部门经理级主导负责工作,并上报项目经理。3 编制目标实现安全健康运营的目标并制定对所属分支机构对此应负之相应责任起到指导性作用。4 适用范围4.1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公司及其范围内所有的分支机构;4.2 分支机构在具体实施时应从自身实际需要出发并整体考虑以下列举之规定;4.3 支持本手册关于安全健康运营的一系列标准的应用;4.4 北京公司总部拥有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5 编制目的5.1 确保北京公司下属所有分支机构都能为其雇员、访客,客户或分包单位成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5.2 最低程度满足北京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有关安全健康的各项法律

4、、法规的要求;5.3 确保北京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名誉不会因未能妥善操作安全健康条例而受损;5.4 最大程度降低受伤或因工作场合引起病痛的可能。6 责任范围6.1 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管理在公司董事长的要求下,由公司级安全健康监管员负责;6.2 各分支机构安全健康事宜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监管负责,务须建立安全健康专员及管理体系以最终实现上述目的;6.3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安全健康运营的执行与实施负责,并负责制定相应实施标准;6.4 公司级安全健康监管员负责制定相应标准,修改及完善北京公司关于安全健康的制度,并对北京公司安全健康体系的执行进行监管;6.5 各分支机构负责人须确保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

5、知晓所有相关事件。7 职责要求7.1 公司级安全健康监管员7.1.1 定期评估本手册的适宜性及可行性,并负责对本手册进行维护及更新。7.1.2 定期组织各分支机构安全健康专员召开安全健康专题会议。7.1.3 每月收集各分支机构的安全健康专题报告,并进行汇总整理。7.1.4 定期到各分支机构进行专项安全健康检查,并出具专题检查报告。7.2 各分支机构安全健康专员7.2.1 认真阅读并熟练掌握本手册涉及的有关内容,并定期对分支机构人员进行安全健康培训。7.2.2 定期对各分支机构运营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安全健康的事件进行评估。7.2.3 每月/发生安全事件时编制安全健康事件报告,并上报至公司级安全健康

6、监管员。8 指导与支持如在执行本手册过程中需要更多指导,请联络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9 定义及概念诠释9.1 “其他人士”:分包商、来访者、客户、普通市民及其他自由职业者。9.2 “商业运营”:涉及所有提供服务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物业管理及项目管理工作。9.3 “工伤及由工作引起的病痛事宜”:9.3.1 “意外”被定义为“无法预计的事件,造成人员(雇员及其他人员)受伤或病痛,导致物业项目、场所、物料或环境的损坏或损伤”。9.3.2 “工作相关健康及病痛”被定义为任何由于暴露在有害环境或物质下(如:颗粒灰尘及石棉等)所造成的病痛及疾病(包含:哮喘、癌症、大叶性肺炎等疾病)。9.4 “意外

7、事件导致雇员、来访者以及普通市民及分包商成员遭受的安全健康伤害”:9.4.1 死亡;9.4.2 骨折,非手指、大拇指及脚趾骨折;9.4.3 肢体切除;9.4.4 肩膀、臀骨、膝盖和脊骨错位;9.4.5 失明(暂时性或永久性);9.4.6 化学或热金属灼伤眼睛或其他对眼睛的穿透性伤害;9.4.7 由电击、电流灼伤导致的失去意识、或需要进行复苏术,或住院接受24小时救护;9.4.8 其他伤害:导致低体温症、热诱发疾病或无意识等;或需要进行复苏手术,或住院接受24小时救护治疗;9.4.9 由于昏厥或暴露在有害物质环境或生化药品等导致的无意识;9.4.10 需要治疗的隐性疾病,或由吸入、摄取、或通过皮

8、肤等吸收而导致的失去意识;9.4.11 需要治疗的隐性疾病,这些疾病来源于暴露在生化药品、毒素或其它可传染物质;9.4.12 超过3天的受伤事件也需报告。虽然事件性质并不特别严重,但是会直接导致受伤人士离开工作岗位;9.4.13 职业性皮炎、皮肤癌、铬毒性溃疡、油性毛囊炎及油性粉刺;9.4.14 肺病包括:职业性哮喘、霉尘肺(突发性肺病)、肺尘症、石棉沉滞症以及间皮瘤;9.4.15 其他状况:例如:职业性癌症、某种肌肉或骨骼错位、减压病以及手臂震动病。9.5 “其它危险事件的发生,从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9.5.1 吊起的物品或电梯承重配件的倒塌、翻转及失灵导致的;9.5.2 任何封闭的容器或

9、管道爆炸、倒塌或突然崩裂;9.5.3 货物包装箱承重零件损坏导致的;9.5.4 设备设施与架空电线接触导致的;9.5.5 电流短路或负荷过多造成的火灾及爆炸;9.5.6 任何无意识的爆炸、失火、拆除失败等造成的倒塌、其它物质发射在预定范围以外,或是由爆炸造成的人身伤害;9.5.7 可能会严重造成人体疾病或伤痛的突发性生化物品泄漏;9.5.8 超过5米高的脚手架全部或部分倒塌造成的,或是靠近水域搭建,一旦倒塌将会造成人员淹死的可能;9.5.9 火车与其它交通工具的碰撞;9.5.10 管道的危险事件;9.5.11 露天市场承重设备的失灵、或是汽车及火车脱轨及撞车事件;9.5.12 爆炸或火灾造成正

10、常工作耽搁24小时以上;9.5.13 可能损害身体的任何物质泄漏。10 执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日常商业运营中,所有因雇员及其他人士暴露在可能导致死亡、受伤或疾病的危险环境中,必须执行安全健康风险的评估工作。10.1 责任10.1.1 雇主10.1.1.1 有责任确保在商业运营场所当中适当及足够的安全健康风险评估得以有效实施,确保减少人身伤害的可能,并为此提供预防性措施;10.1.1.2 需为保护措施提供足够资源;10.1.1.3 一旦有重要发现,书面记录必须留存作为依据;10.1.1.4 一旦安全健康风险变化,必须重新对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10.1.2 雇员配合及遵守雇主提供的管控手段。10.

11、2 定义10.2.1 危险的定义危险是指能够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一个物体、物质、环境或活动),例如:10.2.1.1 楼梯上的水是危险的,因为有可能你会滑倒并摔伤自己;10.2.1.2 噪音也是一种危险,因为可能会导致听力受损;10.2.1.3 吸入石棉灰尘是危险的,因为会造成癌症。10.2.2 安全健康风险的定义安全健康风险是一种可能,是指有害物质会导致负面影响,往往影响是潜在的,可能通常被表达为可能性,例如:1, 或频率,例如:1,000例案件每年,或以定性形式出现,例如:受忽略的、重要的等等。10.3 范围10.3.1 如何对安全健康风险评估进行操作10.3.1.1 识别处于危险的人们是如

12、何受伤的,通过:A 对日常运营或其它工作等活动进行视觉检测;B 询问雇员或其他代表的意见;C 与当地政府安全健康机构进行交流并取得建议;D 对化学产品或设备的生产商的指导手册或数据进行评估;E 对意外事件及健康等进行记录;并探讨对健康有长期影响的危险品,如:高分贝噪音或长期暴露在有害物质环境中以及涉及安全的危险。10.3.1.2 明确哪些人可能受到伤害,以及如何受伤确定有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包含雇员或其他人士、尤其应该考虑残疾、孕妇、年轻或经验欠缺的人士。10.3.1.3 评估现有管控手段明确现有管控危险的手段,例如:防止发生,以及对仍存在的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10.3.1.4 评估其它安全

13、健康风险一旦安全健康风险得到确认,需制定风险发生时其潜在危险的影响性及处理办法。这种处理办法或评估是对此项风险反复发生及潜在影响的确认。10.3.1.5 对其它行为或管控方式的评估,考虑:A 是否此项危险可以避免或完全清除;B 如果不行,如何才能使安全健康风险得到管控使得其可能成为无害;C 管控风险时需遵守下列条款,如有可能按顺序:a 采用相对风险较低的方案(例如:换用危害较少的化学物品);b 避免接触有害物质;c 合理组织工作以减少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如:在行人与车辆之间设立隔栏);d 提供人身安全设备及用品,(如:服装、鞋盒护目镜等);并且提供福利设施(如:急救包和冲洗污染物的洗刷设备)。

14、10.3.1.6 提供安全健康方面的培训最常用的管控措施就是提供安全健康培训,尤其是针对那些新入职及经验欠缺的雇员。对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需在确认风险评估后进行。11 雇佣安全健康专员11.1 责任11.1.1 雇主负责确定安全健康专员的需求及发现问题后提供相应资源支持。11.2 定义本制度中所提及的安全健康专员是指能力突出,责任心强且经验丰富的个人或团体,有能力提供安全健康相关的建议及支持。11.3 范围北京公司之雇员(能力突出或经过授权者除外)禁止向客户或其它人士提供安全健康方面的建议,所有相关问题经由安全健康专员提供建议及支持。11.3.1 安全健康专员的目的安全健康专员可以是兼职性质的,

15、所提供之建议范围包含:11.3.1.1 提供分支机构所在地关于安全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11.3.1.2 提供专业的安全健康建议;11.3.1.3 起草及完善安全健康制度;11.3.1.4 执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11.3.1.5 执行审计及检查;11.3.1.6 执行意外事件的调查;及统筹管理及实施安全健康管理体系。11.3.2 甄选合适的专员所雇佣的安全健康专员需能力突出且善于使用语言,需至少充分了解所在行业(设备设施管理、建筑、办公室等)以及相应的经验。11.3.3 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北京公司总部安全健康团队位于双子座大厦,其责任范围包括:11.3.3.1 完善公司级安全健康政策、标

16、准及流程;11.3.3.2 完成北京公司安全健康风险评估登记的准备工作;11.3.3.3 联络与协助各分支机构相关人员;11.3.3.4 提供专业建议;11.3.3.5 根据安全健康工作进行评审并向北京公司董事长汇报;11.3.3.6 独立开展特别事件的调查工作;11.3.3.7 在北京公司内支持安全健康角色的工作;且收集行之有效的安全健康管控流程及实施方法,并通过北京公司进行下发。12 提供及使用办公设备12.1 责任12.1.1 雇主需提供、维护及随时检测办公设备之安全性,保存所有相关记录。12.1.2 雇员需按照操作说明,安全、负责地使用所提供的办公设备,出现状况随时汇报。12.2 定义

17、“工作设备”是指,以工作为目的而使用的所有厂房、机器设备及车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设备及厂房的员工或在此商业活动下受到影响的其它人士。 所有北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购买之设备或与需承担责任的设备等均需遵照这一标准。12.3 范围12.3.1 适用性工作设备需与其使用目的相一致,并被给以相应的维护与保养,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所有相关记录需进行留存。12.3.2 安全健康风险评估所有工作设备均需进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如在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任何涉及安全健康之具体风险,雇主需确保严格控制人员进行相关操作。12.3.3 法律法规及制造商要求需遵从当地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及制

18、造商指导对设备进行使用及维护。12.3.4 环境因素需定期对所有长期暴露在危险环境中并导致设备损坏的工作设备进行检查。12.3.5 信息、指导及培训12.3.5.1 需提供所有涉及使用相关工作设备的人员足够的安全健康信息,适当时,需提供此项设备的书面指导文件并配发给相关工作人员。12.3.5.2 所有雇主需确保使用相关办公设备的员工收讫安全健康相关的培训,包含采取何种方式使用设备、以及使用设备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健康风险及预防措施。12.3.6 危险零配件对机器设备上危险零配件的使用必须采取有效的管控方式,并确保在适当时随时可以实行1至2种紧急停止设备运转的措施,除非所存在危险的性质不足以采取此

19、项紧急措施。12.3.7 管控方式所有办公设备的管控方式需清晰并可识别,包括在必要时制作标记。12.3.8 维护在维修工作进行过程中,必须切断电源或绝缘设备材料必须配备到位,务必采用安全健康管控流程。12.3.9 个人因素在工作用品使用过程中,发现额外涉及健康或安全等风险问题(如:年轻、缺乏经验或视力障碍或残疾),需进一步进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同时禁止使用相关涉及之工作用品十分必要。12.3.10 个人保护用品需提供足够的个人劳保用品,必要时明确适用人群。13 危险物质的处理及使用13.1 简介13.1.1 北京公司致力于消除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并在可能情况下将之取代为无危害物质。13.1.

20、2 若不能将危险物质取代,必须按照此规定实施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可行的管控措施。13.1.3 暴露于石棉的工作环境务须杜绝。13.2 责任13.2.1 雇主13.2.1.1 负责提供、维护及支持安全使用、发现及处理有害物质;13.2.1.2 负责实施本标准的要求。13.2.2 雇员遵照所提供的指导说明,对有害物质安全、负责地使用,正确使用所提供的必要个人保护用品,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13.3 定义危险物质包括:13.3.1 直接在工作中使用的物质(如:粘性物质、油漆或清洗剂等);13.3.2 工作活动中产生的物质(如:电焊等产生的气体);13.3.3 易燃、易腐、易爆的固体或液体(如:气罐、丙

21、酮、酸);13.3.4 自然产生其它物质(如:粮食粉尘);13.3.5 如细菌或其它微生物在内的生化物质;及建筑结构中发现的物质(如:石棉或石棉纤维)。13.4 范围13.4.1 安全健康风险评估所有危险物质的使用、储存必须经过安全健康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以下几点:13.4.1.1 受影响的人群及如何受到影响(如:使用者、靠近使用的、存储及处理此类物质的人员);13.4.1.2 需解决的个人及环境因素;13.4.1.3 防止产生疾病、意外事件所必要的管控手段及预防措施(如:通风、个人保护用品、接触控制、培训、流程及制度);13.4.1.4 处理泄漏所必须的步骤;及监控泄漏的安排等。13.4.2

22、 法律法规及制造商的要求所有有害物质均需符合当地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及制造商要求的使用、处理或储存方式。13.4.3 环境因素可能给使用者或使用区域造成伤害或危险影响情况下,不能使用有害物质(如:受限区域、火源、大风天气)。13.4.4 个人因素需严格限制或禁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额外涉及安全健康风险问题的工作(如:怀孕妇女、有呼吸病症人士)。13.4.5 信息、指导及培训所有雇主需确保使用相关办公设备的员工收讫安全健康相关的培训,包含采取何种方式使用设备、以及使用设备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健康风险及预防措施。13.4.6 通知及标识需张贴足够的信息标识,提示所有人员危险物质的存放地点以及防止人员接触的

23、具体步骤(如:警告柜橱存放危险物质等)。13.4.7 个人保护用品需提供长期暴露在危险物质下工作的员工充足的个人保护用品。13.4.8 石棉避免直接暴露在石棉的环境下工作。调查或石棉管理计划需建立指出类型、地点及采取何种管控方式。采取的管控方式包括将石棉封装、移除及监管。石棉移除及封装工作只有授权分包商才可操作。14 对北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工作场所的管理14.1 定义工作场所是指在大多数正常工作日内所有北京公司全职或兼职员工被指定的工作地点,包括(办公室、商店、工厂或包括隔断在内的临时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北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所使用的大厦或其它物业。14.2 范围14.2.1 安全健康

24、风险评估在所有工作场所内须定期进行安全健康风险评估已确定与工作相关的安全健康风险,任何发现的相关问题需与具体管控办法一起知会受影响人群。14.2.2 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工作场所均需满足当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之要求。14.2.3 石棉需确认所有石棉的存储地点,并采取相应管理。14.2.4 维护需保证工作场所及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定期设备保养记录及计划。14.2.5 通风工作场所需按政府相关规定具备通风或干净空气。14.2.6 温度在工作期间需确保室内温度适宜,提供温度计以备员工参考。14.2.7 光线提供适宜充足的光源,尽可能的使用自然光。出现状况时提供应急灯。14.2.8 清洁确保工作场所及设

25、备保持清洁,不准屯放垃圾(存放在适当容器内除外)。14.2.9 空间室内需提供足够的楼层,高度及空置区域,以确保员工的福利及安全健康。14.2.10 工作台适合员工工作使用,并能使用其顺利完成工作。14.2.11 座椅需要坐下完成的工作就必须提供相应符合人体设计的座椅。14.2.12 地面地面需平整,无洞及防滑。确保路面无障碍或可能导致摔倒的情况,消防楼梯需敷设扶手护栏。14.2.13 交通路线设计必须确保人、车安全分流,并且竖立清晰明确的交通标识。14.2.14 门门必须设置合理,转门的设计需确保其沿着其轨道转动,避免门反转伤人,确保电动门的安全操作。同时确保可以从门的一侧清晰看到另一侧,不

26、得有阻碍视线的障碍物。14.2.15 电梯及电动走道确保使用安全,装配必要的安全保障装置,包括紧急制动控制装置。14.2.16 卫生设施在方便出入的位置设置数量充足的卫生间。 务必保证通风状况良好,且保持干净。14.2.17 盥洗设施提供的盥洗设施应有冷、热水,肥皂或其它干净的烘干装置,在必要时亦可提供包括冲浴在内的设备及场地。14.2.18 饮用水在明显位置为员工提供饮用水。14.2.19 其它建筑物相关问题14.2.19.1 需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人员坠落或因坠落物体情况受伤的可能性。14.2.19.2 水箱或深坑需用隔离物分离人群。14.2.19.3 窗户、透明或半透明的门或墙务须使用安全

27、材料,或采用防止破碎的措施,例如用明显标志清晰标明使人易于识别。14.2.19.4 可开启的窗户必须安全,所有窗户及天窗必须设计合理并确保安全。14.2.19.5 易碎屋顶必须标明严禁通行。14.2.19.6 有一定高度的锋利物体需进行保护并限制通行。14.2.20 其它人员相关问题提供员工更换、储存自身衣物的场所,杜绝工作期间穿着非工作服装。工服需存放在工作场所内。14.2.21 休息及餐饮14.2.21.1 在方便到达区域设置合理的休息设施。14.2.21.2 为保护非吸烟人士的利益,需确保在休息区域内非吸烟人士免遭因吸烟带来的滋扰。所有休息区域坚决杜绝吸烟行为。14.2.21.3 需为孕

28、妇及在哺乳期内的母亲提供相关设施。14.2.21.4 需为工作性质要求而必须就餐的员工提供相应就餐设施。14.2.22 火灾探测及灭火系统在整个物业建筑内,需安装探测火灾和烟雾(如:烟感/热感器)、警示楼内租户或其它使用人(如:警报音、警报点及警报钟)及灭火(如:灭火器、喷淋装置)等系统。15 提供个人保护用品15.1 责任15.1.1 雇主必须提供,适当充足的个人劳保用品,定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但不能将成本分摊给员工个人,确保正确使用PPE。15.1.2 雇员必须使用PPE作为指导,并向雇主汇报损失或明显的缺陷。15.2 定义PPE是指“所有设备(包括抵抗恶劣气候的服装等),其作用是在工

29、作期间使用使员工得以受到相应保护,避免受到人身伤害”,例如:安全头盔、手套、护目镜、荧光衣、安全鞋及安全带等。15.3 范围15.3.1 安全健康风险评估采用安全健康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指出通常通过其它方式不能控制的安全健康风险项目,确保PPE在安全健康风险中得以有效控制及实施。15.3.2 PPE示例:15.3.2.1 安全帽15.3.2.2 钢头安全靴15.3.2.3 个人报警器15.3.2.4 荧光衣15.3.2.5 防震耳套15.3.2.6 护目镜15.3.2.7 手套15.3.2.8 连体工服15.3.2.9 呼吸设备15.3.3 供给当安全健康风险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有效的控制时,

30、需免费为员工提供合适的个人(保护)劳保用品。 或者作为安全健康风险的一部分,如:在建筑工地提供安全头盔,不同的风险需提供不同的PPE。 同时需考虑人机因素,使用者健康状态,及是否所提供的PPE适合使用人。务必请注意,必须符合各地区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5.3.4 兼容性同时必须穿戴1件以上PPE时,需确保他们之间是否兼容,能够发挥每一产品应有的功能。15.3.5 维护需定期对PPE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使用状态。15.3.6 仓库需提供仓库,以备部分不再使用的保护设备得以保存。15.3.7 信息、指导和培训雇主有责任向员工提供足够的安全健康风险相关的信息、指导及培训。PPE的使用,雇员维

31、护PPE所需的步骤等。16 意外及附加事件的管理16.1 责任16.1.1 雇主对建立意外及附带事件进行汇报及调查体制负责。16.1.2 雇员负责向雇主提交有关意外及附带事件的报告。16.2 定义16.2.1 这里的意外事件是指:员工或其它人士因工作导致,并持续在工作活动中受伤或病痛,例如:滑倒、失足、跌落以及被移动物体撞击、长期暴露于有害物质下工作等。16.2.2 这里的附带事件是指:并非直接对人体立刻造成伤害,但通常随后引发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受伤,如:大楼倒塌、火灾及搅拌石棉等。16.3 范围16.3.1 记录意外及附带事件所有意外及附带事件均需书面记录在事件报告或日志中,其中细节需包括:

32、16.3.1.2 受伤人员姓名;16.3.1.3 受伤人员联络方式及细节;16.3.1.4 事发地点;16.3.1.5 事发日期及时间;16.3.1.6 受伤类型;16.3.1.7 处理细节及事件或受伤原因。16.3.2 意外及附带事件记录所有事件均需妥善存档,按季度提交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评审,同时知会分支机构安全健康专员。16.3.3 年度意外及附带事件比例及统计:16.3.3.1 每年均需对意外及附带事件进行整理,并将分析结果分发给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在每一财政年所有分支机构意外及附带事件比例将提交给公司总部。16.3.3.2 通过下列公式计算附带事件比例:年度意外及

33、附带事件数量(1至12月份) X 100,000 每年平均雇员人数16.3.3.3 本公式计算出每10万名员工所发生意外及附带事件的比例,同时也是北京公司运行安全健康举措是否成功的主要绩效指标。16.3.4 暂未发生事件建议所有分支机构将暂未发生事件进行存档并如需进行分析,以预防可能发生的人员伤害或疾病。16.3.5 紧急救助安排在工作场所内需建立一套适当并充足的处理意外事件机制,其中包括提供适合及足够的紧急救援人员(训练有素,且能力突出,并有效使用给以的急救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 北京公司并不承诺给以任何药品或药膏,例如:扑热息痛(醋氨酚),及salon等。16.3.6 调查必

34、须对意外及附带事件进行调查,通常对事件的调查要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公司总部安全健康监管员。为协助调查,可能会安排安全健康专员或意外/附带事件调查小组。调查人员到事发现场,对相关物品进行拍照,收集证据,与目击者进行谈话并进行记录,采集录像或录音设备等内容。调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导致事件的根源,以及通过分析找出避免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而应该采取的步骤。 这些带有预防性措施或步骤通常可能包含,更换设备、重新进行培训等。17 监管与评审安全健康工作17.1 雇主负责确保定期监管及评估的体制,来评定安全健康工作的情况。17.2 范围17.2.1 意外事件及附带事件以最切实可行的方式对意外及附带事件进行评估,从

35、而检验安全健康工作的成功与否。事件在数量、频度及严重程度上的减少就意味着安全健康体制的成功。 若相反,则意味着必须对现有安全健康体系进行改进。17.2.2 季度事件评估:事件的统计工作必须按季度进行准备及评审,并指出发展趋势以分析:17.2.2.1 事件的类型;17.2.2.2 受伤人士的分类(雇员或其他人士);17.2.2.3 发生意外事件/附带事件的商业场所或部门;17.2.2.4 耗费时间之事件的数量(超过3天)及应报告事件的数量。17.2.3 年度事件评估:北京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须在每年年底编制北京公司年度事件评估报告,在年度报告中,意外事件及附带事件的比例需明确,并将结果上报至董事长

36、,并下发给各分支机构负责人。17.2.4 安全健康机构的汇报安全健康专员需向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至少每季度汇报一次安全健康工作,报告需同时提交北京公司对接的安全健康监管员。安全健康专员对意外及附带事件、独立保障或安慰情况评审后完成一份报告。17.2.5 北京公司安全健康机构通过邀请和定期抽检形式,公司安全健康监管员将在各分支机构内针对安全健康体系展开独立的安全健康评估工作。 随后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安全健康专员及公司董事将分别得到一份评估报告。18 有关安全健康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18.1 安全生产(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8.1.1 总则18.1.1.1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

37、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8.1.1.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8.1.1.3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8.1.1.4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8.1.1.5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18.1.1.6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18.1.1.7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8、,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18.1.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18.1.2.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8.1.2.2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A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9、18.1.2.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8.1.2.4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8.1.2.5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8.1.2.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

40、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8.1.2.7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8.1.2.8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8.1.2.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8.1.2.10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18.1

41、.2.1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18.1.2.1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18.1.2.13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

42、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18.1.2.14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18.1.2.15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8.1.2.1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18.

43、1.2.17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8.1.2.18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8.1.2.1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18.1.2.20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

44、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8.1.2.2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8.1.2.2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18.1.2.2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5、。18.1.3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8.1.3.1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18.1.3.2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18.1.3.3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8.1.3.4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

46、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8.1.3.5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18.1.4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8.1.4.1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18.1.4.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18.2 进入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18.2.1 安全帽18.2.1.1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A 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B 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C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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