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745544 上传时间:2023-03-1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服务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移动办公助理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使用乙方移动办公助理平台时,不得向非甲方企业员工发送短消息;并且甲方保证不在夜间(晚上21:00-凌晨08:00)对非甲方企业员工发布信息。2、甲方发送的信息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用户发送妨碍社会治安、破坏民族团结、污辱他人及淫秽色情等信息,并承担由于内容传播所引起的全部责任。3、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移动办公助理发送

2、不利于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竞争对手产品的宣传广告信息)。4、甲方承诺不利用网络从事破坏乙方网络系统的活动。5、甲方可随时根据需要改变自己的帐户密码。甲方应对维护其帐户和密码的保密性、安全性及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6、甲方必须填写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并有义务教育甲方所有使用网络的人员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及使用人员自行负责。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移动办公助理业务产生的相关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使用移动办公助理业务的帐户(操作系统用户名)。2、乙方保证移动办公助理平

3、台运行稳定,使短消息能及时发送到接收用户的手机, 由于现有的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延迟的情况除外。3、乙方保证不将甲方登录在移动办公助理平台中的用户资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4、乙方负责接受用户投诉,同时将有关甲方的投诉转交甲方处理,乙方负责将甲方的处理结果向用户进行解释;若甲方的处理结果无法令用户满意,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的责任。5、乙方仅就用户对移动办公助理平台运行稳定性的投诉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6、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移动办公助理业务相关的使用培训。7、不可抗力(如地震、山洪、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导致甲方通信中断,或因现有网络不可避免的技术上的缺陷导致甲方通信短暂中断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8、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依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乙方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资费标准或其他重要事宜进行调整,但须以挂号信函或直接与甲方联络人联系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对变更有异议,须在乙方发出通知 5个 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甲方接受变更事项。三、计费与结算:1、短消息资费标准采用下列资费标准。(1) 发送给中国移动的短消息资费按条计费方式,短信费率 0.1 元/条。(2)发送给中国联通、小灵通的短消息资费按条计费方式,短信费率 0.15 元/条。2、计费周期:按自然月计费。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甲方需在每月月末最后一日前缴纳上月应付款项,否则从次月1日起视为

5、逾期,乙方有权按每日3收取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时间超过 30天,乙方还有权终止本协议。四、本协议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双方未在协议有效期满前 _20_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无异议则协议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延续生效,之后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需提前_20_天书面告知对方,即可终止本协议。五、违约责任: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六、其他: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附件,且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

6、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双方承诺本协议内容不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日期:集团移动办公助理业务登记单开通 变更 注销集团(单位)名称*集团资料单位详细地址*单位电话*单位传真E-mail集团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集团经办人有效证件名称*证件编码*集团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络员*联系电话*手机付费类型*集团统一付费,集团付费号码: 集团编号*移

7、动办公助理帐号(手机号)*初始密码(请妥善保管)*信息来源名称*资费短消息资费标准采用下列资费标准。(1) 发送给中国移动的短消息资费按条计费方式,短信费率 0.1 元/条。(2)发送给中国联通、小灵通的短消息资费按条计费方式,短信费率 0.15 元/条。协议期限*生效时间: 年 月 日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注意:其中标有红色“*”部分是要求客户一定要填写的,标有蓝色“*”部分业务受理人员一定要填写的。甲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业务受理: 业务稽核: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中国移

8、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二、 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信网关(含短消息资讯平台IOD、短信中心)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1. 反

9、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三、 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四、 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五、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同时,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且终止与责任单位的合作。此责任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责任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