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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十个超实用煤矿技术管理制度目录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2巷道维修管理制度5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资源、能源管理制度10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1供用电管理制度12矿井提升运输管理规定17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18采掘设备管理制度48备品备件管理制度51电气防爆管理制度53特种设备强检管理制度55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1矿井瓦斯管理制度63矿井防突管理制度70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74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76火工品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82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97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1、矿井地测部门要及时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掘进进度情况,一般巷道要相距贯通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负责汇报矿总
2、工程师、并通知通风部门。2、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贯通时,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3、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4、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紊乱。5、每次贯通前,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须制定严密的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
3、批复后,认真组织落实。6、采、掘技术员制定出采、掘技术措施,通风技术负责人制定瓦斯排放及通风安全措施,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复后执行。7、贯通时,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安全贯通。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通管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巷道维修管理制度1、井巷维修的标准,主要运输巷净高不得低于2.0米,其它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米,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主要运输巷和倾斜井巷维修时应停止通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3、平巷维修要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4、严禁上、下段同时进行
4、维修作业。5、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6、独立井巷维修要先撤出里侧全部人员,且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7、要及时挑顶,做到随扩、随挑,严禁大撒手作业方式。8、巷修作业必须由支护队有经验的木匠师傅担任,且小班不能少于3人,其中有一人监视顶板,禁止单人作业。9、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且只允许施工结束一架,撤掉一架,禁止超前拆除支架。10、所给支架必须架设牢固,构件齐全,帮顶接严封实,严禁留有空帮空顶。11、施工中,要注意风筒、电缆及管线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2、施工后要将作业地点内的环境清扫干净,同
5、时将风筒、电缆等管线吊挂整齐,否则不许下班。13、其它未及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各项有关规定执行。巷道维修管理制度1、井巷维修的标准,主要运输巷净高不得低于2.0米,其它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米,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2、主要运输巷和倾斜井巷维修时应停止通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3、平巷维修要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进行,倾斜巷道维修要按照由上到下的顺序进行。4、严禁上、下段同时进行维修作业。5、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6、独立井巷维修要先撤出里侧全部人员,且严禁人员进入
6、维修地点以里。7、要及时挑顶,做到随扩、随挑,严禁大撒手作业方式。8、巷修作业必须由支护队有经验的木匠师傅担任,且小班不能少于3人,其中有一人监视顶板,禁止单人作业。9、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且只允许施工结束一架,撤掉一架,禁止超前拆除支架。技术图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以及保密性,为了加强管理并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本公司员工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一、技术文件的定义1.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
7、纸,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以及商务合同、客户资源、财务报表等等;技术文件还包括未打印出图的尚在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 二、技术文件的形成与发放2.任何一份技术文件的形成都是公司员工辛勤劳动的成果和员工智慧的结晶,但其中还饱含了公司巨大的前期投入、过程控制和后期经营等因素,显而易见是公司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为每位员工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员工与公司在这个平台上共同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种种技术文件。3.技术文件、技术标准及图纸资料的形成应严格执行设计(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4. 技术文件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
8、批准等栏中应签署齐全,签署不全的技术文件不得投放到生产车间。5.图纸投入生产,即投放到生产厂(生产车间)之前,必须加盖“生产用图”、“受控文件”章,由专人签字凭部门经理批准的领条在资料员处领出。6.纸质技术文件或光盘技术文件等由资料员收存到资料柜内保管,资料柜钥匙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员工借阅技术文件应凭部门经理批准的借阅申请单向资料员借阅,用完后及时归还,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7.技术文件的修改必须按级、按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分管范围执行;技术文件修改前,负责修改部门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体内容,交有关领导审批。 8. 修改后的技术文件必须重新履行会审、会签及批准手续,填发更改通知书。 三、技术文件的管
9、理与存档9.技术文件是公司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必须加强管理,各部门应指定一名专职或者兼职资料员负责各种技术文件的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归档和保密工作,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清晰、统一等。若暂时未指定资料员,则由部门经理暂行代理。部门经理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技术文件的保密、发放与归档。 10. 制造项目完工验收后,签字领出技术文件人应负责将领出的文件收回,交资料员存档。11. 每一项目完工后,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半月内完成技术资料整理,并交资料员刻制光盘,备份、存档。 四、技术文件的保密12.技术文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式在网上传递或者
10、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拷贝出。因工作需要必须打印或复制时,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通过资料员打印、复印、拷贝。13.为了保证技术资料的保密性,除按正常程序(员工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人转让和借出技术资料,一经发现要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14.员工用于工作的计算机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拆开,计算机硬盘中的资料属公司机密,硬盘不准任何人私自带出公司。若计算机出现故障,需部门经理指定专人送修,并保证硬盘中资料的保密性。15.计算机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用作工作工具,不允许安装能够传送文件资料的软件程序,如:QQ、UC、MSN、Manager、网务通等,本
11、制度公布实施之日起,请每位员工将原安装的此类程序删除并不得再安装。公司将有责任不定期抽查员工计算机中安装的软件程序,不经批准私自安装以上程序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16.公司部门经理以上领导使用的计算机作为部门唯一的一个可以收发电子文档的窗口,允许安装QQ、网务通等软件程序用于对外联系和收发电子邮件,其余员工的计算机除可以收取邮件以外不得外发Email,如需外发Email,需按正常程序办理,即员工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批准后,从部门经理的计算机中外发。 17.若不负责任的遗失技术文件或者因为种种原因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
12、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 技术文件的销毁 18.由于新技术的日新月异,越积越多的技术文件会占据不必要的资源,故有的技术文件需要销毁和清除。 19.需要销毁的技术文件由资料员提出,部门经理会同有关技术人员一起仔细校对核实,然后将销毁理由与销毁文件清单上报总公司,由公司法人签署“同意”后,方可销毁。 20.销毁的纸质文件必须经过碎纸机或者烧掉,光盘等文件必须锤击粉碎。资源、能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源、能源的方针、政策和法令,进一步规范公司资源、能源管理, 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资源、能源是指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13、的燃料(原煤、焦炭、焦沫、燃料煤、焦油、汽油、柴油、空气煤气、半水煤气)及水、电、蒸汽、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第三条 本制度中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四条 节能降耗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其管理范围应包括从采购(或加工转换)、计量、储存、输送、消耗、回收利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及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节能义务。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临泉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各单位及与公司总部资源、能源相关联的各子公司。公司总部外的其它单位应参照
14、编制制度,报送公司节能领导小组审察、备案后执行。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测量工作必须按部颁地质测量规程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测量。2、地测人员要严格遵守各自岗位责任制,对图纸、资料、仪器等未经批准不得外借走失。3、重大地测工程,要编制设计方案,并按规定报批技术负责批准。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4、地测人员要及时向技术人员提供地质资料,以便及时调整采掘规划。供用电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划分1、生产办机电组是全矿供用电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用电的计划统计、上报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电力部门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全矿的用电分配、计量、收费、避峰调荷,制定节电措施、制定供电技术的培训计划及
15、用电管理制度。同时还兼有对本矿用电及转供电用户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责任。2、矿内(包括井下与地面)主要供电干线(电缆)、大巷及顺槽高压电缆的日常维护管理由机电队负责,各单位责任区的供电缆线和日常管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变电所内的电缆由巡检组负责。地面配电点均由两井机电队负责,两井办公室及矿附属建筑物供配电有驻矿服务部或相应责任单位负责。3、外委工队的责任区是:从矿方提供电源的馈电开关至各自的用电设备。(包括馈电开关)4、大井1V、6KV无人值班变电所、活井主要变电所的日常维护巡视检查和标准化管理工作由信息组专人负责。5、变电所内有关胶带机、中央水泵房控制系统和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与停送电管理,
16、信息组协助。6、井下各顺槽口高压配电点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队负责(大井归机电一队负责,活井归机电二队负责,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从顺槽口至各连采面的高压电缆有个使用单位负责敷设及维修,两井机电队协助。综采顺槽停送电由相应的两井运转队负责,相应的两井机电队负责维修。7、其它高低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停送电权归管辖单位。8、外委施工队停送电由两井相应的接电单位负责。二、供用电管理一般规定1、各区队如需增加负荷或系统调整等的供电系统变动,需提前出设计图,并报机电组及矿主管领导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的图纸进行作业,否则罚款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及队长各3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责任单位1000至500
17、0元。2、停送电执行如下管理规定:1)正常情况下高压停、送电未办理工作票,每次罚款500至5000元;2)低压停、送电未挂牌闭锁的每次罚款500至5000元;3)没有按照规定验电、放电、安装接地线进行操作的每次罚款500至5000元,造成事故的5000至10000元;4)无计划随意停电每次罚款500至5000元;3、井下外委队用电需提交用电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申请原因、用电地点、用电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负荷明细、所用电缆的规格型号和长度,同时附供电系统图一份,提前一天到生产办机电组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接电,并交100元的接电费用给接电单位。未办理用电手续随意接电的每次罚款500元,造成事故或影响生
18、产的罚款1000元至10000元。4、对本矿无关的转供电单位执行以下规定1)无论是生产、施工、生活、照明、长期或临时用电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接电之前向矿生产办机电组提交用电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申请原因、用电地点、用电设备的规格型号和负荷明细、所用电缆的规格型号和长度,同时附用电系统图一份,并经矿长签字或矿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生产办机电组方予以办理接电手续。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地面私自乱接电,否则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责任区域单位,由此引起的后果一切自负。3)各用电单位的负荷增减或电气设备搬迁需要重新接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电组提交申请。4)各用电单位新安装的线路和电气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电
19、力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5)转供电用户必须安装计量电表,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否则双方应签订供用电协议,协议应写明供电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及收费方式等事项。 5、外转供电的计量和收费1)用户变更表位,转移用电地址,停止用电等均应到机电科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将按最大负荷24小时计算用电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对外委队的用电计费以电表计量为基本数据,再加上各种损耗的分摊电量,按月收费。3)对于未装设电表的单位,以用电协议的数据为基本数据,参照当月的工作量,再加上各种损耗的分摊电量,按月进行收费。4)电费单价执行公司收费标准。三、停送电操作及管理严格按照停送电操作规程及工作
20、票制度执行四、电力检修现场的保安措施1、电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规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执行。2、在线路移变或开关设备停电检修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确保工作现场的保安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必须进行验放电和在线路来电方向上挂一个三相短路接地线。以免因误送电发生意外。3、复杂的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4、所有命令及复述均要进行电话录音(包括工作负责人和调度员,调度员和停送电操作人员通话录音)5、电力检修及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五、凡需在各变电所电源进线电缆头、母线上或其他须上一级变电所停电才能进行的检修、检查工作,必须到公司供电处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具体执行如下程序:
21、1、由工作单位或外委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向矿机电组提出停送电工作书面申请,申请必须写清工作地点(场所)、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姓名。2、机电组主管供电负责人根据施工单位的工作申请到公司供电处供电科办理停送电工作票。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凭工作票到相应的上一级变电所按照相关程序履行停送电操作程序。具体的操作程序由上一级变电所值班人员按照本变电所的有关制度执行。4、对于突发故障需要上一级变电所立即停电的情况,必须由矿调度联系供电处电力调度执行紧急事故情况下的停送电操作程序。(具体的操作程序由上一级变电所值班人员按照本变电所的有关制度执行)矿井提升运输管理规定提升运转必须
2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坚持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做好提升运转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和轨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4、拉放车时,必须先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完好。5、拉放车时,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6、人力推车时,推车工必须按照规定距离保持车距,听看并用,防止推车伤人或被人伤,同向推车时,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7、车推出石门或交叉口时,推车人必须控制车速并发出警号。8、下山掘进作业过程中,拉放车时,下方人员必须全部进入防身峒或上到平台后,方可
23、拉放车。车斗下放到位后,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下方作业人员还应用可靠的物器将车辆稳住后,方可作业。9、拉放车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在上下平台逗留。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煤矿使用的涉及安
24、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08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
25、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
26、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6、大型设备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7、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风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8、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电控、风机风叶、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井筒装备、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等)的更新改造和选型,要先进行充分调研,选用鉴定合格的产品,产品性能符合有关技术
27、要求和设备的设计参数,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二章 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9、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修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禁止拆套使用。10、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应由业主单位施工。如需外委安装,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业主单位必须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备案。11、设备安装前,安装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大型工程(主提
28、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12、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13、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14、各矿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重安措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29、,其它由矿负责组织验收。15、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第三章 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16、大型固定设备运行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检修制、管技人员上岗制等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矿组织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审查,成文后执行。当设备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应及时修改有关规章制度。(1)操作规程:大型固定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作业规范。(2)岗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岗位特点,制定岗位责任制。岗位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规定持
30、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作质量及设备的安全运行。(3)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岗位现场进行,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接班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双方签字完成交接。提升机司机不得在提升过程中进行交接。(4)巡回检查制:包括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图表两部分,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巡回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17、检修制度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各矿要完善设备检修制度,。(1)日常维护保养:是指有计划地做好设备的润滑、保养、检查、清洁等工作。各矿要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周期、定人员,明确设
31、备的润滑加油方式、润滑剂牌号、加油量、加油周期等;设备保养包括运行设备保养和备用设备保养,保证设备防腐性能良好,做到“五不漏”;明确检查部位、检查周期、检查方法等;清洁内容包括环境、设备、电气设施等。提升机制动盘要根据情况用干净棉纱经常擦拭,不得有油污。(2)定期检修:各矿要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每台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工作条件、维修经验,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检修的详细内容,内容要具体、全面,可操作性要强,内容应有检修部位、检修方法、检修标准等;要通过对设备认真地检查、检修,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32、检修要有责任人,并挂牌留名。18、各种保护装置要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计算、整定、试验;仪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19、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一项涉及矿井生产、安全及原煤外运、入洗的重要工作;各矿要加强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协调有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1)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要求,全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以及对主要系统设备进行改造等,能平时检修的项目要在平时进行。(2)各矿每年11底要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下年度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全矿井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及主要提升系统停产3日以上的年度停产检修申报计划报
33、集团公司;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形成文件下达各矿;各矿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提前上报,说明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明确答复后,方可更改检修计划。(3)各矿要提前一个月编制本单位下一个季度的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由机电处平衡各矿的停产检修季度申报计划,安排指导各矿的停产检修计划的实施。(4)各矿应提前半个月编制本单位的停产检修实施计划,上报机电处、局调度室、经营管理部、运销处等。(5)除集团公司下达的停产检修计划外,各矿可根据设备情况自行安排本单位各系统设备的停产检修,主要运转系统设备停产4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应每季度末
34、总结,上报机电处;各矿每年停产检修总时间不应少于12天。(6)矿井停产检修时,要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停产检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停产检修工作,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审查、贯彻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供应、安全、煤炭销售等与检修工作的衔接;检查检修的进度与质量;负责设备试运转及竣工验收;保证检修任务的落实和检修期间的安全。(7)每个检修项目都应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较大工程或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15日报机电处。(8)矿井停产检修实施前24小时,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检修准备情况、开工准确时间。开工后每小班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主要项目的进度。(9)施工完后,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符
35、合要求才能投入运行;检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验收记录,试运转情况记录由检修单位整理归档。 (10)停产检修结束后15天内将检修总结、矿井停产检修项目验收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20、大中型设备检修项目以及对矿井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突发事故的抢修必须由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有应急预案。21、大型固定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设备大修理要根据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制定修理方案,明确修理部位和技术要求;修理后要进行验收,检验修理效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
36、的主要设备(主提升机、主扇风机等)的大修理,大修理前要全面、认真地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对症下药,制定详细、完善的修理方案,修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如需外委修理,要审查承揽单位的资质,并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修理完成后,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22、每次检修时,检修人员须经司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首先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再进行空、轻、重载试运行;试车正常,经司机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23、在线备用的固定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轮换运行,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维修,完好备用。 24、设备或系统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37、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各矿的重大安措、技术改造及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可行性论证后才能列资金计划。计划下达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各矿要积极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25、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司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并及时向机电科(保运一区)、调度所报告。机电值班人员接到汇报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积极组织抢修,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2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升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其它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
38、矿四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27、记录要齐全,要有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管技人员上岗记录、事故记录等;岗位操作工、检修工要按各岗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记录,记录填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内容要真实;记录保存期一年。28、各矿要制定各级管技人员上岗制度,管技人员要及时掌握现场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1)机电分管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2)机电科长、机电技术主管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
39、期上岗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3)机电分管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及队长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4)上岗管技人员要认真填写上岗记录,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处理意见。 29、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四大件技术档案工作(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四大件设备运行情况月报等报表要认真填写,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第一节 主提升机30、罐笼、箕斗要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罐笼、箕斗、连接装置及罐笼的防坠器出厂时要有MA标志和关键部位的探伤报告,罐笼、箕斗的顶部应设置保护伞和栏杆;罐笼、箕斗的装载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装载量。罐笼侧面必须封严;罐笼门应有闭锁装置,
40、防止因受摇动或振动而自行打开;罐笼阻车器、罐挡、扶手齐全可靠,罐笼设计和附件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31、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最大载重差和提升容器的乘人数,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已安装定重装载的设备必须投入正常使用。定量斗闸门关闭及上口箕斗卸空,方可发信号进行提升;接箕斗到位信号及可装载信号,方可打开定量斗闸门装载,避免二次装载。箕斗、罐笼提升上下口要求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并正常使用。32、提升信号要清晰可靠,并必须与罐位、安全门、阻车器、摇台、罐座等相闭锁,信号闭锁与设计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3、提升机必须装设过卷、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
41、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二级制动、紧急停车、油压、高压闭锁、满仓后不能开车、接受仓棚罐松绳后接受仓不能放煤、箕斗顺利通过卸载位置显示等安全保护装置,其中过卷、过速、限速、松绳、满仓、闸间隙、过电流和欠电压、深度指示器失效、减速功能九大保护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全回路做到软硬件双线制,并装设后备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过卷、松绳、紧停每班由司机检查试验一次;每周由检修人员将主要保护检查试验一次。34、主、副井上口必须装设防撞梁、托罐装置和防过卷的缓冲装置。更换提升容器后,应校验提升容器与托罐装置的配合关系是否符合
42、要求。必须装有防蹲罐的缓冲装置,严禁使用固定刚性托罐座、梁。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尾绳要有保险绳,装设尾绳环及分绳器监视保护装置。35、主、副井提升系统及主要生产系统的日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各矿要保证检修时间,不得随意挤占或取消;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制度的制定应合理、科学、不留死角。(1)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张力自动平衡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罐道绳)、阻车器、罐座、摇台、安全承接装置、装卸载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主减速器、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轴编码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
43、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 1 次;每月还必须由科(区)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 1 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2)单绳缠绕式提升机的制动绳、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尾绳、分绳器、井底每周至少检查、检修一次,检查尾绳是否锈蚀、断丝、扭曲变形、分绳器是否完好、井底与尾绳环间距,井底杂物情况等;每天要检查尾绳联接器转动是否灵活;每次检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主井装载设备、卸载设备每周至少全面检查检修二次。 (4)每周至少全面检验一次井筒装备,及时处理罐道的松动、锈蚀、变形、磨损等故障,检查容器与罐道梁、井壁的间隙;每年至少对主、副井井筒全部罐道磨损情况、罐道间距、接头及罐
44、耳间隙全面检查、测量一遍;对于井筒有地质破坏的矿井,在破坏活动期内(即六、七、八、九月份)要加强井筒装备检查,每旬对罐道间距以及容器与井壁、容器与井梁的间距测量不少于一遍。 (5)每月至少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重点为钢丝绳)、防撞托罐装置、井架、井筒压风管、排水管、洒水管、电缆、梯子间等检查一次;定期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防撞托罐装置进行动力试验和托罐试验。 (6)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平行轴减速器每年要揭盖检查,清洗换油,全面检修,测量轴瓦、齿轮间隙和轮齿的磨损情况;行星轮减速器要根据振动、温升、油质等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鉴定,每运行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修。行星轮减速器大
45、修要签订严格的协议,全面进行拆检、探伤、鉴定,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高速联轴器每季度拆检一次、低速联轴器每年拆检一次,进行清洗换油,测量轮齿的磨损情况,鉴定联轴器运行的技术状况;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或调整。(7)主轴装置及轴承、天轮及轴承(瓦)、主电机及轴瓦、游动滚筒轴瓦、调绳离合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如冷却风机及电机、测速发电机等,要根据设备状况定期加油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拆检或鉴定。(8)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每 6个月进行 1 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 1 次脱钩试验;脱钩
46、试验方法和步骤符合有关要求。(9)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如提升机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等每二年进行一次探伤,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每次换绳时也必须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36、对主提升机使用的钢丝绳、衬垫的管理、维修,要做到:(1)各种钢丝绳选型时,负荷计算要准确,选型应合理。(2)钢丝绳要妥善保管,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新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用提升钢丝绳经检验后,管技人员要及时计算安全系数,并鉴定能否继续使用。(3)提升机钢丝绳的检验、安全系数、检查、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7、(4)多绳摩擦式提升机主提升绳新挂绳或换绳时,钢丝绳油如果不能证明是合格的增摩脂,要进行除油;并且运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油甩到闸盘上,影响制动力。(5)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主导轮衬垫要选用可靠的产品,衬垫出厂时,要提供抽样取自同一副衬垫的摩擦系数试验报告;用于主导轮的摩擦衬垫,在现场提升绳帶油、水、煤粉等各种工况下的摩擦系数不低于.。37、主井井底、副井井底、清理斜巷要加强管理,定期清理,以确保主、副井、清理斜巷设备安全运行。(1)完善主井井底、副井井底、清理斜巷运行、检修管理制度,设备峒室要有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设备检查维修制、干部上岗制、设备设施技术特征等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配备适量人员。(2)斜巷绞车、井底清理、排水等设备,为矿井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