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季度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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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季度绩效考核办法为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渭南高新区季度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个人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由局个人季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负责人。二、考核对象为管委会规定应纳入考核范围的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考核工作采取月考核、季评比的方式进行。每季度初根据管委会下达的部门季度工作任务,结合个人工作岗位情况,制定个人季度工作任务,月初根据个人季度工作任务制定个人月工作任务。每月对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工作纪律情况等进行考核,季度末对本季度

2、内三个月的个人总体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选优秀。五、月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奖惩情况得出月总分值;季度总评分值为本季度三个月的平均分值加上优秀等次奖励分(即:(本季度第一个月总分值+第二个月总分值+第三个月总分值)/3+优秀奖励分)。六、评分标准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管理奖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确定依据如下:1、个人月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得100分,如月工作任务中有某项工作未完成则该项工作不得分,确因客观因素未按时完成本月工作任务的,应做出书面说明,视情况可酌情给分。2、本月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在考核总分值的基础上每项加1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性工作除外

3、)。3、为了做好全局各项工作的宣传,鼓励各科室、个人积极向高新区新闻中心、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等媒体投稿,在高新报道上发表一篇稿件加1分,在渭南日报或渭南电视台发表一篇稿件加3分,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一篇稿件加5分(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外)。4、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5、因违规违纪被上级相关部门给予处分的扣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扣5分。6、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打卡(因公务不能正常打卡的,需出示领导签字的公差单)一次扣0.5分。7、请事假一天扣0.5分,一个月内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的一天扣1分;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产假、婚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旷工一天扣2分,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

4、的一天扣3分。8、工作期间不按管委会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0.5分(一天不按规定着装记一次)。9、季度末根据本季度三个月个人工作量大小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优秀推选,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季度平均分值的基础上加3分。七、绩效考核流程1、确定季度工作任务。每季度末,由个人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下季度工作计划,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管委会年度工作任务,季度工作任务、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等进行审核后,确定个人季度工作任务。2、确定月工作任务。每月初,根据本人季度工作计划,拟定可量化打分的月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下发个人。3、月考核。召开全体干部工作例会,个人对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局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点评,

5、考核领导小组对月工作完成情况评分,办公室对每个人的奖惩情况进行汇报,并按规定对个人得分进行汇总,作为本月总分值。4、评选优秀。季度总结考评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出2名同志为优秀等次,由办公室负责对评选结果进行汇总、排名,得票在前2名的确定为本季度优秀等次。5、季评比。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总结考评会,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作例会并开,每个人汇报完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后,局长对本季度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办公室对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得出个人季度总评分值,经局季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予以公示。八、考核成绩作为季度绩效奖发放的依据,并纳入年终考核和末位淘汰的评定范围。绩效奖发放公式:个人实发绩效奖=单位季度绩效奖总和/全体人员季度总评分值总和*个人季度总评分值。若季度绩效奖上浮,则上浮部分按人均全部予以发放。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渭南高新区规划土地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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