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748482 上传时间:2023-03-1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市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和服务效率,根据江西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暂行)(赣财社200911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不得将个人收入与开单提成相结合,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保底封顶、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

2、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一)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内容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参考附件1制定; (二)医务人员的考核内容参考附件2制定。乡镇卫生院与防保站分开单独运行的,由县卫生局参照上述内容分别制定。 三、考核方法 1、县(区)卫生局设立两个中心,即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业务管理中心,分别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卫生院由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业务管理中心于每年年初分别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

3、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3、会计核算中心于每年年初综合各卫生院的财政补助、上年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和收支结余等因素,确定卫生院当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补助的资金分月预拨到卫生院,年终考核统一进行结算。 乡镇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业务收入结余的可分配部分(为剔除以下6项之后的结余:预留事业基金、计提修购基金、社会保障支出、固定工资支出、专项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支出。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结余方可作为绩效

4、工资进行分配,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绩效工资开始从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但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120。个人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150(兼职人员每另兼一职绩效工资最高限额可提高58个百分点)。 4、业务管理中心对卫生院考核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一次,确定考核等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兑付财政补助资金。卫生院院委会对职工的绩效考核按月进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业务管理中心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四、考核方式 (一)对卫生院的考核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

5、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方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 1、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标准服务量折合值*工作数量折算后工作数量)。 2、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3、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 1、实行

6、千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850分以上的优秀,700849分为良好,600699分以为合格,6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分别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减其当年20的财政补助经费,且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80,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解聘)院长职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的100;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对院长予以适当的绩效工资奖励。 (二)对卫生院职工的考核 1、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

7、个等次,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以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5。 3、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个人绩效工资卫生院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个人考核工作量/全院职工考核工作总量 。 个人考核工作量个人岗位系数 *个人折算后工作量*个人考核系数 六、监督管理 (一)县(区)卫生局每年年初要制定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报县(区)卫生局审核、备案。 (二)县(区)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要加强对卫生院预算安排和费用支出的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挤乱摊费用,对计提的发展基金使用要计划、有监管。业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绩效考核方案、结果、大额费用支出等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的监督。 (四)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县区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附件: 1、市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表 2、市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评价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