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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坊镇二一二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落实镇村及相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形成全镇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我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第二章 考核对象第二条:考核对象包括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镇长、计生站长;包村领导、包村专干;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计生专干、中心户长;镇属事企业单位负责人。第三章 考核原则第三条: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程序,严明考核标准,科学评估考核结果。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管理与考核
2、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不断提高考核的真实程度,打假求实,努力降低统计误差。三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考核和县、市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结合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最后评判标准。第四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即计划生育各项质量指标,“三查”,“四术”,流动人口管理,优惠政策兑现,“双创”工作,省、市、县抽查、检查,各村支书、主任计划生育履职情况,村计生专干业务开展情况,计生工作队按全镇计划生育业务开展和日常考勤等方面考核。以村为单位,总分100分。第五条:无计划外生育(20分,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不得分,计划外生育2例及以上每例倒扣10分以此类推,若按规定时间收清社会抚养费的酌情加分
3、)。第六条:按规定时间开展“B超”三查活动,三查率100%(20分,每低1%扣1分,每季度月底考核)。第七条:“四术”落实(20分,四术未在及时时限范围内落实者,上环扣2分,结扎扣4分,未落实补救措施扣5分,有县级证明者除外)。第八条:准确上报流动人口报表,流动人口办验证及时(5分,每降低1%扣1分)。第九条:优惠政策兑现,(5分,在发放保健费中每缺一人扣1分,在奖励扶助对象调查摸底中有错登、漏登每一人扣1分)。第十条:村上有固定性长效标语35条,村两室齐全,卫生整洁,真正发挥作用,版面更换及时准确。(5分)第十一条:月、季报各种表册上报及时准确,符合逻辑关系,做到帐、卡、单相符,无错报、漏报
4、现象。(10分,错报、漏报一例扣2分)。第十二条:优生优育(5分,每少做一例优生监测扣1分)。第十三条:社会抚养率征收(10分,凡在10月份前未完成者,每下降1%扣1分)。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年终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村组及干部个人评优资格。第五章 考核办法一、镇级考核第十五条: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计生站长是主要责任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第十六条:镇包村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对本村计划生育负责,镇驻村干部配合镇村计生专干搞好本村计生工作,特别是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协同打击,以及完成计生集中整治活动中分配
5、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定的党政纪处分。第十七条:镇计生专干负责对所联系指导村专干的管理,指导村干部开展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引导他们带头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婚育新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相关优惠政策等知识,定期督促检查活动室和服务室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第十八条:计划生育“三查”实行“按季考核、年终兑现”的原则,在每季度“三查”中,每一例未查扣罚镇计生专干10元,村计生专干5元,并责令其限期完成,对四个季度“三查”全面完成的,年终奖镇村计生专干各100元。第十九条:因“三查”不到位造成计划外出生而影响全镇计生工作的,包村计生专干待岗。镇计生专干“四术
6、”的落实以及时率考核为依据。超过考核期限,尾欠一例扣镇计生专干50元。对确实有病或其它原因暂不能或长期不能施术的出具县站证明为有效。第二十条:统计台帐实行月会审、季分析、年评比的办法,对在当年和年终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且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年终作为评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对统计台帐不整洁,有逻辑性错误,统计数字不准、有水分,且对全镇计生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取消年终评选资格。第二十一条:在省、市、县各项检查和抽查中,对分管工作检查无误,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且为镇赢得荣誉的一次性奖励镇计生专干200元,对因工作不认真,分管业务工作做的不到位,影响全镇计生整体工作的处罚300元,并做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直至
7、给予党政纪处分。第二十二条:镇计生专干日常考勤按照隆坊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二 、村级考核第二十三条:各村支书、村主任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是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计生专干、中心户长是直接责任人。第二十四条:村计生专干具体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基本情况的摸底上报,掌握第一手资料,定期向村委会汇报本村计划生育情况,为村主要负责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积极争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支持,为全面开展好本村工作奠定基础。第二十五条:村中心户长负责及时搜集掌握所包区域内的人口信息,如流出重点“三查”对象的详细地址及婚育状况,外出务工的18岁至49岁流动人口的详细情况,及时向镇村计生专干反馈情
8、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第二十六条:村级计生专干负责本村计生活动室、服务室、人口学校的日常管理,做到牌子数字更换及时、室内卫生整洁干净,经常性活动开展有序、记录资料齐全。第二十七条:村级计生专干、中心户长应带头学习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即计划生育法、省条例、优惠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自觉担当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等任务,及时准确解答群众疑难点问题。同时应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执行政策。第二十八条:村级计生专干应学习计划生育业务统计知识,确保统计数据定期上报,做到村级统计台帐规范齐全。第二十九条:考核聘为村级计生专干后,要认真履行职责,克服畏难情绪,大胆
9、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能胜任本职工作,职责履行好,作用发挥到位,村计生情况清、无计划外生育,且在省、市、县抽查及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考核标准,评为优秀计生专干,一次性奖励200元,连续三次评为优秀计生专干,推荐为县计生先进工作者。第三十条:由于本村重点对象“三查”率不到位,且不能提供详细外出地址,导致计划外生育,坚决实行任务与年终工资兑现挂钩,每出现一例计外出生年度扣除村计生专干全年工资,出现两例撤换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第三十一条:在聘期的村级计生专干由于工作不负责,消极应付,有意推诿、贻误工作造成计划外生育,且在上级检查有否决指标的村,除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进行
10、责任追究外,坚决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村计生专干自动解聘,所在村组年终取消评奖资格。三、镇属事企业单位考核第三十二条:镇属事企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和存在问题,并落实一名专人具体抓好本单位日常的计生工作。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落实的计生工作负责人按时通知本单位的“三查”对象按时接受“三查”,上报当月计生变动情况,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和优生监测,健全本单位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对本单位的职工实行档案管理,同时监管好外出、请长假职工的生育、节育情况。第三十四条:对“三查”不到位,节育措施不按时落实,计生统计台帐管理不规范,计生工作滞后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
11、究,并上报主管部门,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第三十五条:对本单位出现计划外怀孕、生育等现象不按时上报或有意隐瞒,造成较大影响的,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第六章 考核组织第三十六条:成立隆坊镇计划生育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佩军 副组长:席国营 杨军军成员:吴新平 杨 峰 段晓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海龙兼任,王洋为办公室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考核镇、村及相关单位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七章 考核结果应用第三十七条:镇、村、站所考核结果与年终全镇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包村计生专干及村计生专干、中心户长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结果应用,其它联村干部、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接,占相应比例。第三十八条:按百分制考核的结果与年终奖金挂勾,每少一分扣奖金10元。第三十九条:对考核靠前的镇、村、站所干部予以奖励,对考核靠后的实施“三问”或纪律处分。对出现重大失误的,正式干部待岗,临时干部解聘。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条:本考核办法由隆坊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