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履行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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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合同法与公约,合同及合同法公约买卖合同,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 1 吨药材,乙公司付款 100 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 3 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 120 万元。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效力待定 B 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 有效 D 无效,1.C。(考查合同的效力要件);,2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A 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 1 个月的租金,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 9

2、0 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 1 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C.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2.ACD。(考查合同的生效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一物二卖、买卖不破租赁)。,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定义英美法:法律为之提供救济的诺言大陆法:合意,即合同各方的意思一致中国法:协议,合同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契约自由意思自由和形式自由契约公正

3、(三)合同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四)合同的类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1,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1.诺成合同2.实践合同:赠与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12,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具备一定的形式为要件:1.要式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2.不要式合同,13,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1.双务合同 2.单务合同,14,根据合同是否可以独立存在:1.主合同 2.从合同,15,根据

4、法律上有无一定的名称:1.有名合同 2.无名合同,16,英美法把合同的条款依其重要性分为条件和保证两种。条件,即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保证,即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条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保证,对方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例:国际墙面装饰公司诉市场营销公司案,17,例:国际墙面装饰公司诉市场营销公司案原告与被告订立独家代理合同,由被告代理原告销售原告生产的陶质瓦合同规定每次交货后天内被告应付款被告总是推迟天付款后陶质瓦销路很好,原告想再设代理销售点,但鉴于同被告订立的独家代理合同所以想以被告迟延付款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为被告只违反保证故原告只

5、能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8,免责条款,即合同中规定赦免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侵权所应负责任的条款。英美法规定免责条款成立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免责条款必须进入合同才能有效,在合同签定后加入的免责条款无效例:克蒂斯诉化学洗染有限公司案 免责条款进入合同的方式必须合乎常人思维只有写在合同正面或口头特别强调的免责条款才算是合乎常人思维的,写在反面或挂在墙上等都不算 例:切佩顿诉佩雷案,19,例:克蒂斯诉化学洗染有限公司案原告去洗染公司洗衣服,洗染公司规定对所洗衣服受损、受污不负责。但雇员对原告只说衣服受损不负责,后来衣服受污,洗染公司想以免责条款为由推脱责任。法院认为洗染公司虽规定包括受损、受污的免责条款

6、,但进入合同的只有受损免责条款,受污免责条款未进入合同,故不能免责,被告败诉,20,例:切佩顿诉佩雷案原告租了被告一张桌子,后桌子塌了。原告因此受伤。被告认为出租的地方挂了注意事项(其中含有免责条款),原告付钱后得到的收据上也有免责条款,但原告没有注意,所以出租方不负责任。法院认为,免责条款进入合同的方式必须是合乎正常人思维的,挂在墙上的注意事项没有人强调一定要看则是可看可不看的,收据是收款的凭证,不是合同正文,出租人没有强调。故此案的免责条款无效。,(五)合同的格式约首本文约尾,二、合同的成立(一)要约1、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要约须由要约人向

7、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2)要约须是受相对人承诺拘束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旦承诺,合同即告成立;(3)要约须具备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2、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4,吉布逊诉曼彻斯特议会案,1970年,保守党占多数议席的英国曼彻斯特议会决定出让议会的房子.就写信给原告吉布逊“市议会有可能出让房子,价格约有2725英镑,如你想买的话,请正式写信申请.”原告写好了申请并回了信.但这时市议会重新选举,工党占了上风,决定不出让该房子了.原告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信中“如你想买的

8、话,请正式写份申请”属于要约邀请.即请原告向议会提出要约,市议会后来未接受要约,所以合同没有成立,原告败诉。,25,交错的要约 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拟以1万美金将一部汽车卖给乙,乙在受到甲的要约前,动去信表示愿意以1万美金购买其汽车,尽管此信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相同,但也不能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只能视为“交错的要约”双方没有成立合同关系,3、要约的效力(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是要约生效

9、后,在其期间不得变更或撤回的效力。(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效力。受要约人于要约生效时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合同法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

10、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30,B.要约的撤销,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把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生效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销,各国存在较大的分歧 英美法、德国法、法国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合同成立之前,要约可以撤销,但下列例外,A 在要约中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它是不可撤销的 B 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这种信赖行事,32,英美法认为:要约人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任何时候都可以撤销或更改要约这一原则对受要约人缺

11、乏应有的保障,33,德国法认为:要约人依通常情形在可望得到答复之前,不得撤销或更改要约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不受要约的约束,34,法国法认为:要约人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可以撤销要约,但要承担赔偿责任,5、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合同法第20条:要约失效的事由有以下几种:(1)受要约人拒绝要约;(2)要约人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36,6要约的消灭()要约因期限已过而终止 要约规定了承诺的期限的,在此期限内为作承诺,要约即告终止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期限,则要约经过一定的合理时间终止()要约因撤回而终止()要

12、约因撤销终止()要约因被受要约人拒绝而终止()要约因当事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终止,37,练习,被告是一种名为石炭酸烟丸的药品的制造商,曾刊登一则广告,声称任何人根据指定方法和在特定的的期间内服用一颗药丸后,如果仍染上流行性感冒,可获被告赔付英镑,被告在广告里还声称已将英镑存入银行,以示诚意原告看到这则广告后,信以为真,购买被告的药丸,并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服用,但结果仍染上流行性感冒于是向被告追讨英镑,问:()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几项?()该广告是否是一项要约?()原告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6、特殊要约:(1)反要约: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要约的内容扩张、限制或变更后所作的“承诺”。由于承诺须与要

13、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始能成立合同,故受要约人修改要约后所作的“承诺”,其性质属要约而不属对要约的承诺。合同法第30条: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案例,法国公司A给中国公司B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电复”。B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交叉要约交叉要约,是指人双方互为意思相同的要约。(3)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

14、的方式,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4)招标投标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公告,在诸多投标中选择自己认最优的人并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5)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二)承诺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并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2、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力表现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具体而言,在诺成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在实践合同,若交付标的物先于承诺生效,承诺同样使合同成立,若交付标的物后于承诺生效,则合同自

15、交付标的物时成立。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采到达主义,即承诺的意思表示于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生效。,45,承诺的生效时间,(1)投邮生效原则(2)到达生效原则(3)了解生效原则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7条规定:a.对要约的承诺应于同意要约的表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b.按要约的要求或惯例,可以用某种行为表示承诺的,承诺于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该行为 时生效。,46,豪威尔诉证券公司案 1971年10月,被告答应卖给原告一庄财产,并说原告须在6个月内以书面方式把通知送达,在6个月内,原告写了封回信表示同意,但信件遗失了。被告把财产卖给了别人,双方在法庭上争议的焦点是邮政规则是否在此案适用,法院认为,被告在要约

16、中注明原告应把通知送达,因此邮政规则在此案不适用,原告败诉。,3、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其作出的承诺生效之前将其撤回的行为。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迟到和迟延承诺的迟到,指受要约人逾承诺期间所发出的承诺。承诺的迟延,即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于承诺期间发出并按通常情形可适时到达要约人,因传达障碍或其他原因而逾承诺期间到达要约人的承诺。对于承诺迟延,因承诺人不知其迟到,按诚信原则,要约人负有通知义务。,案例,1、我方10日电传出售货物,限15日复到有效。13日收到对方答复:“价格太

17、高。”15日我方又收到对方来电:“你10日发盘我接受。”此时,市价上浮,我方复电拒绝。问:我方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2、我C公司于1993年7月16日收到法国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D公司当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问:合同是否成立,我方有无失误

18、,并且说明理由。,3、香港A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22日上午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送达香港A商行。此期间,因木板价格上涨,香港A商行于10月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A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问:1、A商行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为什么?2、A商行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3,蒙特夫诉斯考特案 被告答应以1英镑的价

19、格把房子卖给原告,但后来被告反悔了,声称1英镑是 个不充分的对价,法院认为,对价并不要对等或充分,合同能够执行取决于有没有对价而不是对价是否充分,被告败诉。,54,英美法的规定 英美法规定,未成年人、精神病者、酗酒者都属于缺乏订约能力的人,对他们订立的合同,根据不同情况可能产生三种结果:具有约束力、可以撤销、无效()未成年人。原则上未成年人没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未成年人对其订立的合同,在其成年后可以予以追认,也可以要求撤销。但属于必需品的合同除外。,()精神病人。A.精神病人在被宣告神经错乱以后订立的合 同一律无效 B.精神病人在被宣告神经错乱之前订立的合 同可以要 求撤销。()酗酒的人。酗酒者

20、订立的合同原则上有强制力,但如果酗酒者 在 订立合同时,由于酗酒而失去行为能力,则可以要求 撤销合同。,56,英美法把合同分为签字腊封合同和简式合同两类1签字腊封合同。签字腊封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特定的形式,主要是合同必须以书面作成,有当事人的签名,加盖印戳,并须把它交给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现在只需在合同上加一条Seal”或”LS“字样的标签,然后由允诺人把合同文本交给对方当事人即告完成 按照英国的判例法以下合同必须采用 签字腊封形式简式合同.简式合同是指必须有对价的合同。一般是不要式的,但也有一些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否则合同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这样的简式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57,按照英国的判例

21、法以下合同必须采用 签字腊封形式:(1).转让船舶的合同(2).转让地产权益的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超过三年的合同(3).抵押合同,58,这样的简式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1)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合同。(2)要求以书面文件或备忘录作为证据的合同。该类合同若没有书面文件或备忘录,合同依 然有效,但一般得不到强制执行。除非原告 证明自己确已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以此证明 合同的存在,法院可视情发布强制执行命令。,59,(1)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合同。英国法规定下列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A 汇票、本票和支票 B 海上保险合同 C 债务承认 D 转让公司股份 E 消费者信

22、贷合同,60,要求以书面文件或备忘录作为证据的合同,英国法规定下列合同须有书面证据:A 保证合同B 有关地产买卖或处分土地权益的合同美国法规定下列合同需有书面证据:A不动产买卖合同B从订约时起不能在一年内履行的合同 C为他人担保债务的合同 D价金超过500美金的货物买卖合同,(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

23、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书面合同成立的地点: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指已订立完成的合同的有效性。从效力上说可以把合同分

24、为三类: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有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一方不履约时,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自合同成立 时起对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当事人也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得有效。,可撤销的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这种权力;该方可以依其选择承认或否认合同对对约束力。导致合同效力瑕疵的因素主要有:合同当事人能力上的缺陷、合同形式上的瑕疵、合同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错误、欺诈、胁迫和显失公平。,1、效力待定合同的三个类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过其行为能力的合同无权代理行为所订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所订的合同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重大误解、

25、显失公平、一般的欺诈、一般的胁迫、乘人之危。,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8,合同的成立要件(一)当事人之间必须通过要约和承诺方式达成协议。(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三)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四)合同的标的物和内容必须合法。(五)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六)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案例二,1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 7 点你家屋顶上

26、来了喜鹊,我就出 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 7 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 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A 合同尚未成立 B 合同无效 C 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 乙应当履行该合同,2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

27、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3 甲公司于 6 月 5 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 月 10 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 6 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 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单选),A 买卖合同于 6 月 5 日成立 B 买卖合同于 6 月 10 日成立 C 买卖合同于 6 月1

28、5日成立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 1 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 1000 套,3 月10日交货,乙公司 3 月15日支付余款 9 万元。3 月 10 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 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 900 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5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 200

29、 吨,约定交货期限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付款期限为 2007 年 10 月 31日。9 月底,煤矿交付 200 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多选),A 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解除合同,6 某市 A 乡农户甲于 2006 年 3 月 1 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 1万只,乙公司应在3 月 21 日前支付 5 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 4 月 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 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 B 乡发现了鸡瘟,即致

30、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 B 乡临近 A 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 月 25 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2006 年 3 月 10 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 4 月 10 日至 20 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 3 月 26 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不定项)A 乙公司虽在 3 月 21 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31、B 甲 3 月 20 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 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答案)1.C(附条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根据 合同法 第 44、45、52 条作答);2.D(结合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与格式条款合同综合考查根据 民法通则 第 55 条与(合同法 第 40 条作答);3.D(合同的成立);4.C(合同的履行抗辩权);5.ABD(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合同法 第 67、68、94、107 条);6.CD(不安抗辩权及先履行抗辩权)。,案例三,1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A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 承揽合同

32、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2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 A 和 B 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A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 B 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3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33、变更或撤销?(单选)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答案)1.C(不同类型合同中当事人的解除权);2.A(合同的解除条件及法律后果);3.A(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88,合同的履行,一、合同的履行 二、违约 三、情势变迁、合同落空与不可抗力,(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

34、责任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无免责事由(1)违约行为的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2)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3)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和不适当履行。,2、违约的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35、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93,违约的构成,关于违约的构成,大陆法和英美法存在重大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关于过失责任原则 2关于催告,94,1关于过失责任原则 大陆法规定,合同债务人只有当存在着可以归责于他的过失时才承担违约的责任。即如果仅仅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还不足以构成违约,必须同时证明或推定债务人的行为有某种可以归责于他的过失时,才能使其承担违约的责任。英美法认为,只要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纵使他没有

36、任何过失,只要他没有法定的理由,也构成违约。2.过错推定原则:不能证明没有过错,则推定为有过错,95,英国的合同受挫 1、标的物灭失:音乐厅被烧 2、合同目的落空:1902年6.26英王爱德 华加冕典礼案 3、当事人死亡:钢琴家意外死亡 4、法律变化:波兰被德军占领后成为对 敌贸易 5、其他情况:如政府临时征用等,96,2关于催告 催告是大陆法上的一种制度,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的一种通知。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履行日期时,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作出催告,然后才能使债务人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催告的作用主要有三点:*法国法要求催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并由法警送达当事人。*德国法则不要求任何方式

37、,书面方式、口头方式都可以,唯一的要求是把催告送达当事人。*英美法没有催告这个概念,英美法认为,如果合同规定有履行期限,债务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的期限,则应于合理的期间内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97,催告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三点:(1)自催告生效之日起,不履约的风险完全由违约一方承担。(2)债权人有权就不履行合同请求法律救济。(3)从送达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损害赔偿及其利息。,98,案例:一个人在明知自己的牛有病的情况下把这头牛卖给一农民,日后,这头牛的病传染给了这个农民其他牛,引起了其他牛的死亡,并使他租赁的土地的耕作被延误,粮食歉收,无力支付租金,被出租方收回

38、。1、卖方是否应就这些死去的牛的价值作出赔偿?2.是否应就粮食的歉收做出赔偿?3.是否应就土地被收回及其与之相关的损失做出赔偿?,99,禁令,禁令是英美法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救济方法,它是指由法院作出禁令,强制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某种消极义务,即由法院判令被告不许做某种行为在涉及商标权、专利权时常用。禁令只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采用一般损害赔偿的方法不足以补偿债权人所受的损失.如演员同时在两个剧院演出()禁令必须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100,情势变迁、合同落空与不可抗力,(1)情势变迁: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以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势,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到的变化。如果

39、仍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效力作相应的变更的一项法律原则。(德国)(2)合同落空(英美法的概念)(3)不可抗力,101,(2)合同落空:指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以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以免除责任。按英国法的解释,必须是情事已经完全改变,以至在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看来,合同当事人倘若事先知道会发生这种变化的话,他们就不会签定合同或会把合同订得不一样,只有达到 这种程度,才能按合同落空处理。具体在实践中,下列情况往往可以作为合同落

40、空处理。A.标的物灭失。B.违法。(旧衣服进口)C.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D.政府实行禁运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102,案例:英皇爱德华士七世登基典礼的案例,某甲有房屋一座,位于英王爱德华七世登基典礼的游行必经之路旁,乙向甲租用房屋一天,目的是为了观看登基典礼,但这目的并未载入合同。后来,登基典礼宣告取消,乙拒绝支付房租。甲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某甲的请求,认为该合同的目的已告落空,乙无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虽然没有载明租房的目的,是为了观看登基,但从有关背景可以发现这是合同的基础,103,苏伊士运河停止通航的案例双方当事人在1956年10月4日订立买卖合同,卖方出售300公吨,苏丹花生,价格

41、条件是汉堡到岸价(CIF Hambarg)每公吨单价为50英磅,卖方应于1956年11月至12月装船。1956年11月2日因爆发战争,苏伊士运河被封闭,不能通航,尽管卖方仍能取道好望角把货物运至汉堡,但因绕道好望角航程要比经由苏伊士运河长得多,运费每吨为15英磅,如经苏伊士运河只需7英磅。因此,卖方拒绝装船。宣告合同终止。买方提起仲裁。,104,仲裁裁决认为卖方负违约责任,须赔偿买方损失5600英磅。在上诉中,英国上诉法院维持原仲裁裁决。法院认为:卖方承担了这样一项义务,即当习惯的航线(指经由苏伊士运河)不能使用时,应采取合理,和切实可行的航线来运关货物,而好望角就是这样一条航线。由些可见,当

42、事人要援引合同落空的原则来摆脱自己的责任,是很不容易取得成功的,司考真题,1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 100 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 3 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 120 万元。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1/03/86),A 效力待定 B 为甲公司设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C 有效 D 无效,2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2011/03/58)A 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1个月的租金 B 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43、,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 90 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 1 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C 甲与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 D 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3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 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 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 7 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 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

44、6,单选),A 合同尚未成立 B 合同无效 C 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 乙应当履行该合同,4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7,单选),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5甲公司于 6 月 5 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

45、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 月 10 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 6 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 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5/3/11,单选),A 买卖合同于 6 月 5 日成立 B 买卖合同于 6 月 10 日成立 C 买卖合同于 6 月15日成立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 1,000 套,3 月 10 日交货,乙公司 3 月15日支付余款 9 万元。3 月 10

46、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 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3/l0),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 900 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 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7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 200 吨,约定交货期限为 2007 年 9 月 30 日,付款期限为 2007 年10月 31日。9 月底,煤矿交付 200 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

47、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依据?(2008/3/57,多选),A 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 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解除合同,8某市 A 乡农户甲于 2006 年 3 月 1 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 月 21 日前支付 5 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 4 月 1 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3 月20 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 B 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甲称,尽管 B 乡临近 A 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3 月 25 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

48、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2006 年 3 月 10 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 4 月 10 日至 20 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甲在 3 月 26 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2007/3/91,不定项),A 乙公司虽在 3 月 21 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甲 3 月 20 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 C 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9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49、的?(2009/3/11,单选)A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10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 A 和 B 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3/5,单选),A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 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 B 技术的收费额 C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 王某无权请求医院

50、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11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2003/3/6,单选)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答案,1.C。(考查合同的效力要件);2.ACD。(考查合同的生效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一物二卖、买卖不破租赁)。2005 一 2010 年真题精选答案及考点)3.C(附条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根据 合同法 第 44、45、52 条作答);4.D(结合法律为的效力类型与格式条款合同综合考查根据 民法通则 第 5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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