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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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一、目标任务着力解决社区“三公里”内困难群体就业不充分、区域范围内劳动用工信息不对称等突出问题。在尊重劳动者自主择业意愿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府促进、市场调节的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服务。(一)促进社区居民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社区为载体,聚焦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意愿的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减少失业人数,缩短失业时间,推动更加充分就业。以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持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更多就业机会,2022年力争40%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20

2、25年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二)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聚焦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不对称、技术工人紧缺等难题,发挥组织就业、技能就业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年均新增技能人才2000人;举办招聘活动年均120场次以上,达成就业意向年均2000人次以上。(三)贯彻实施省“XX”拓岗行动。募集开发一批就业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因疫情失业人员等就业群体。2022年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50个、短期就业见习岗位260个、公益性岗位450个、临时性专项岗位170个。二、工作措施(一)以社区服务为载体,助力“家门口”就业1 .推广

3、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帮助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目标,促进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对运营机构通过“三公里”就业圈组织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和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

4、工负责)2 .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加强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需求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鼓励各乡镇和新桥办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50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2022年,为缓解当前阶段性就业压力,在乡镇(新桥办)、社区(行政村)等开发疫情防控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170个以上,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

5、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由区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省级财政根据安置人数给予岗位所在地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3 .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探索建立公益性岗位稳就业响应机制,鼓励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积极开发、储备更多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

6、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以扩容提质为关键,促进重点群体就业4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近就业。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回铜留铜就业创业为导向,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落实大学生购租房补贴、人才房票、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等政策,逐步降低高校毕业生购房落户门槛。就业服务进一步向高校延伸、向“线上”转型。支持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50个左右,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开发260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配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科技特派员、

7、“三支一扶”、“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5 .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加强在乡农民工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就业帮扶,即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IoOo人次以上。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从沪苏浙等地返乡农民工情况,通过本地消化和市

8、内协作,引导尽快实现就业。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激励更多XX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区退役军人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三)以供需匹配为抓手,强化企业用工服务7 .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用工包保责任制。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和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组牵头抓总作用,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组成的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在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用工服务,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用工环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

10、职责分工负责)8 .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加强与XX北等人力资源丰富地区的交流合作,通过设立工作站、发展劳务经纪人等方式,建立区域对接、县区对接、乡企对接机制,发展若干个劳动力资源协作联盟,常态化开展省内外劳务对接。围绕九大产业链坚持招商与招才、招工同步,构建“产才工”一体化生态圈。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新途径,在对接中帮助XX北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按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融入就业地生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9 .打造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健全XX公共招聘网(XX区)运行机制,提高岗位供需匹配的有效性。加强企业岗位招聘信息

11、、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通过后台大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动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网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推广求职用工APP小程序,让劳动者求职更加方便快捷、企业用工更加精准高效。积极推进XX公共招聘网(XX区)与高校网站数据互通共享。通过政府购买信息化、精细化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注册企业与注册求职者精准对接的功能,根据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10 .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2、,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开展补贴性培训0.4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稳步扩大系统培养技术工人规模,提高高级工培养比例,每年稳定向社会输送200名合格技术工人。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推进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2022年新增技能人才10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00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以提升质量为支撑,深化多元服务机制11

13、.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聚焦主业、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省级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参选XX省服务业百强企业。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XX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强化人力资源行业监管,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积极作用,依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内部治理,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12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14、积极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和“创业项目大赛”,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结合稳就业需求,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20

15、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达7日以上,可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和留工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制度保障。各乡镇政府和新桥办要把“就业促进”行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中之重,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由发展改革、教体、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财政、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统计、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区政府将“三公里”充分就业社

16、区创建、“三公里”就业圈建设、重点群体就业、企业用工服务等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就业促进暖民心工程的支持力度,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保障各项政策落实。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工业园区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个人和吸纳重点群体较多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三)强化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要全面梳理就业政策,分级分类创建就业政策库,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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