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试行稿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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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 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01月01日,城乡用地性质分类,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 2 大类、8 中类、17 小类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 8大类、35 中类、44 小类,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城乡用地性质分类,注:为了方便对比,原标准中的用地性质代

2、码用大写字母,新标准中的用地性质代码用小写字母,E1 e1E2+E3+E4+E5 e2E6 h14E7 e32E8 h5,城乡用地性质分类,规划区比城市规划用地范围要大,还包括在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以外的“需要纳入城市规划管理范围”的用地,包括周围的“需要”纳入的乡或镇或村庄等,因为他们与城市关系非常非常密切包括周边的很多非建设用地,只要你觉得与城 市关系非常密切,都可以纳入规划区的范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的范畴,如果城市要搞一些什么开发的话,可以把 离城市很远的地方,甚至是“飞地”纳入规划区.。城市规划用地范围这个好理解,没什么太大功能意义,就是规划师的“作图”范围.大城市好多不用这个概念了,一般

3、用“中 心城区用地范围”、“某某新城用地范围”等这是组团式的大城市的做法。但若是小城市,一般不会有什 么中心城区,什么新区,即使有,也一般都合起来叫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总之三个概念,三个关键词规划区“需要”城市规划用地范围“作图”城市建设用地计算指标,城乡用地性质分类,R-中学-小学-R4=r-保障性住宅用地新标准强调了居住环境的交通便捷性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用地,城乡用地性质分类,C34 A21C36 A22,C11+

4、C12 A21,C61+C63 A31 C62 A32C64 A34C65 C35,A33,原规范中RI2R22R32里中小学用地,城乡用地性质分类,C41 A41C42 A42,城乡用地性质分类,原“休疗养用地”纳入本方案的“旅馆用地”。,城乡用地性质分类,总的来说,有三部分一是市政的办公类,放到B2类商务里面 了二是市政的营业网点部分放到B4三是市政的专业设施部分还是U,城乡用地性质分类,城乡用地性质分类,城乡用地性质分类,属于强制性条文。交通设施用地分为城市道路用地、轨道交通线路用地、综合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四个中类。城市道路用地根据路网密度与红线宽度的乘积计算

5、出道路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再乘以人均城市用地面积,得出人均城市道路用地标准。一般而言,快速路、主干路的道路网间距为 8001200m,因此可以计算出快速路、主干路合计的道路网密度在 1.72.5km/km2,按照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长度比为 1:2:3:6;中等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长度比为 1:1.2:3 来计算,得出道路网密度(km/km2)如下:,城乡用地指标,第4.3.2条 大城市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规定的下限;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其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25%,但不宜超过30%。第4.3.3条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IV级的小

6、城市,其道路广场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取下限。第4.3.4条 风景旅游城市及绿化条件较好的城市,其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大于15%。第4.3.5条 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和绿地四大类用地总和占建设用地比例宜为6075%。第4.3.6条 其它各大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可根据城市具体情况确定。,4.4.1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 4.4.1的规定。4.4.2 工矿城市、风景旅游城市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城乡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4.2.1 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 85.1 105.0 m2/人内确定。4.2.2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 105.1 115.0 m2/人内确定。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2/人。,城乡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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