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提醒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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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政策培训 郑州市管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政法制科,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2023/3/2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纳税风险。,2023/3/21,采取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1、齐全性(报表

2、是否该报未报)申报端2、正确性(年报申报表内表间关系校验)申报端3、合规、合法性(主要包括申报表表间、申报表与财务报表、申报表与优惠备案数据的校验),2023/3/2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一)纳税人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很短时间内将风险提示信息推送给纳税人;(二)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是否修正,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三)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

3、,查看是否已经处理风险提示问题,也可以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2023/3/2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说明,(一)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纳税服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三)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2023/3/21,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与更正申

4、报,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2023/3/21,2,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17新政策,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衔接期需等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执行,不适用2016年度

5、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16,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怎么办?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也只有到汇算清缴时才能最终判断。对于企业季度、月份预缴时预先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时,需要按照税法标准进行判断。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设计了“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栏次,方便纳税人申报,也便于征管软件

6、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对于预缴环节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年度汇算清缴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需要补缴税款。,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报A类,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报A类,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报B类,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

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政策新变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1、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每年都需要审核相关指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第五条的规定: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8、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备案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6.研发人员花名册;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

9、策需要注意的问题,2、核定征收企业是否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3、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如何处理?根据认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在接到认定机构通知后,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4、被认定为高企,税收优惠政

10、策需要在什么时候备案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2015年第76号公告第八条,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不属于“定期减免税”,每年均应履行备案

11、手续。,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5、某单位是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该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适用小型微利20%的税率,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的“总收入”应该如何计算?答: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2、(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第29行“减免税金额”:填报按照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减征10%企业所得税金额。,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基本政策变化,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比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1、关于研发项目鉴定问题。2、预缴是否

13、享受问题;3、纳税申报明细需求及校验规则;4、事后核查问题。(扩大核查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的填报以及“归集表”的校验规则如下:1.“明细表”的“研发项目明细”可以不再填报;2.“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3.“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4、(A类,2014年版)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时,仅填写第10行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数据来源为情况归集表序号11“十一、当期实际加计扣除总额”行次填写的“发生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时,仅填写第10行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数据来源为情况归集表序号11“十一、当期实际加计扣除总额”行次填写的“发生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要求及管理,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

15、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留存备查,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3.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

16、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此政策不适用2016年度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7、:(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5,技术先进性企业优惠政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18、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增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8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

19、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执行 关注重点:省内仅郑州适用。,6,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20、局公告2016年第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496号),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优惠内容:(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21、。(三)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征管问题:(一)选择适用通知中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当为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以技术成果所有权投资。(二)企业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应在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将相关内容填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见2016年62号公告附件5)。(三)企业接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技术成果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主管税

22、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7,2016年汇算新政策提醒,汇算清缴新政提醒,关于企业差旅费中包含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汇算清缴新政提醒,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

23、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汇算清缴新政提醒,公益股权捐赠扣除办法明确 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汇算清缴新政提醒,国家主席令第64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24、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预缴环节不能享受的优惠,温馨提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预缴环节不能享受的优惠(8项),9,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提醒,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提醒,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凡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据此进行纳税调整,并按中华人

25、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提醒,开发产品完工的条件 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一)开发产品峻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三)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并就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出具专项报告,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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