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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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源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作 者 崔庆银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权责明确、严格督查、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处罚和责任落实,夯实顺源煤矿安全施工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顺源煤矿有限公司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矿井建设安全施工检查管理规定 一、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处罚目标的实现,公司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吴锋同志任组长,各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办公室设在安全科。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3.当煤矿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

2、相应修订该规定并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及下列险情之一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施工区域或整个施工区域立即停止施工,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 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机电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3、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施工正常供风的;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掘进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处理并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工单位1000-5000元罚款,处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0元的罚款。 1、现场文明施工严重滑坡,工程质量低劣且没有安全感的; 2、限期内拒不整改安全部门或公司查处安全质量问题的; 3、拒绝、阻碍检查人员检查的,对检查人员

4、打击报复的; 4、因迟报、隐瞒事故(隐患)造成问题扩大的; 5、轨道铺设质量低劣,运输轨道拐急弯,曲率半径低于 3.85m; 6、施工地点无区队干部带班的或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不是管理人员的; 7、带电检修、移动、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的; 8、井下掘进施工地点,无区队跟班干部、无安监员的; 9、掘进工作面发生重大侥幸事故的; 10.掘进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1. 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施工或条件发生变化,作业规程无法指导现场安全施工,没有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 12、工作面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安全性能未经过论证、检验

5、、鉴定和未制定安全措施的; 13、掘进工作面不具备通讯条件的; 14、机电设备严重失爆的; 15、掘进工作面主要设备不完好,安全保护装臵不全,危及安全的; 16、排放瓦斯无措施或不执行措施的; 17、采用不合理的通风方式或局扇吸循环风的; 18、瓦斯积聚不及时处理,超限作业的; 19、瓦斯异常区或高瓦斯区没有按规定编制瓦斯专项治理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20、掘进工作面供水系统不完善,防尘措施未落实的; 21、掘进工作面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有串联通风、扩散通风、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的; 22、工作面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涌出、防风流短路等措施,

6、或措施不落实; 23、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的; 2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5、有断层构造,顶板有冒顶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6、煤层有自燃发火现象,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28、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掘进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掘整改,处罚施工单位500-3000元,处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5000元: 1、锚网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没有备足5架与本巷道断面相适应的架棚支护材料的; 2、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或放炮派人站岗不全有漏岗现象的情况; 3、架棚巷道未按要求加固门口或防倒设施不全; 4

7、、扒装机与迎头施工人员平行作业; 5、掘进工作面没有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护不起作用的; 6、巷道积矸、积煤堵塞巷道断面 1/3 以上的,停掘整改; 7、掘进工作面上下山掘进,运输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的; 8、掘进工作面运输路线范围内巷道局部变形严重,影响安全使用的; 9、迎头空顶作业或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10、迎头 10米范围内防倒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支护质量低劣的; 11、架棚巷道多处背顶、背帮不实或松动的; 12、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扩修分段平行作业的,扩修巷道临时支护不齐全、不完善、不可靠的; 13、掘进工作面过断层、地质构造带,施工三岔门、四岔门无专项措施的; 14、掘进巷道即将

8、贯通未下达预通通知书,贯通巷道两头作业的; 15、锚杆安装无专用工具的; 16、 上、下山掘进扒装机无防跑装臵、防跑装臵不全或失效、回头轮固定不符合要求,责令停止使用; 17、掘进工作面局扇不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使用双风机、双回路供电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18、巷道施工自然通风长度超过 6m 或微风作业的,责令立即作业撤人; 19、掘进工作面煤粉量超过 2.6 m 时,立即停止掘进,进行解危处理。超过 3.5 m 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0、掘进工作面过去断层带20-30米时,若煤粉量超过 2.6 m 时,应立即停止掘进,进行解危处理。 超过 3.5 m 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

9、出人员; .21 、钻孔卸压或爆破卸压后要采用“钻屑法”进行解危检验,只有在煤粉量小于2.6 m 时,方可进行掘进施工。 五、施工单位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 1、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跟班管理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跟班作业,否则每发现缺一次处罚施工单位2000元,单位主要领导处罚3000元; 2、施工单位值班、跟班管理人员下井不在井口签字、不执行汇报、交接班制度,每次处罚200元; 3、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下井跟班进行处理,否则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 元,单位主要领导挂罚2000元; 4、现场施工质量低劣或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提出后,不按要求整改的,按工

10、程质量不合格品处理,每次处罚施工单位2000-5000元,单位主要领导处罚3000元;5、因工程质量低劣、现场问题多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管理人员停止作业的,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5000 元,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跟班人员、各处罚500元,对施工单位质量验收员、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各处罚1000元;6、公司及监理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需按要求时间进行处理整改,并及时填写反馈联,送达处理安全隐患通知书的部门;不按要求时间反馈的,每拖一天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 7、公司及监理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问题落实表必须有施工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单位领导拒绝签字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对监督检查的

11、问题落实表有异议,可以拿问题落实表与部门、监理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核查,如核查不合理,将对检查人员处罚500元。 10、有严重“三违”的或违章指挥一起,对施工单位考处罚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者各处罚2000元,责任安全管理员处罚200元; 11、在上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因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问题多或存在安全隐患,被提出批评或停止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0-10000元;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各处罚 500元, 对质量验收员、责任安全管理员各处罚300元,对其他有关人员处罚300元。 12、各级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因正确履行职责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责任

12、单位处罚5000-10000 元,责任者处罚2000元,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1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按行业规定配备不足的,每差一人处罚10000元;或者是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滥竽充数与专业不对口、或者是与工作岗位能力不相匹配,不能胜任相关工作岗位的一人处罚10000元。六、监理公司管理处罚规定及监理公司违反以下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1、监理公司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合同及工程造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监理公司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评估、技术管理、竣工验收、移交资

13、料及工程档案等实行全面管理; 3、监理公司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及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及规范要求; 4、监理公司在实施监察过程中,实行旁站督察,发现工程质量低下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 5、监理人员发现井巷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及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变更符合相关工程设计及安全质量标准要求; 6、监理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检查不到位、不执行旁站督察的,致使工程质量低下存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处罚

14、规定为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强化各项指标运行程序,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如下: (一)凡是下井、带班、安全检查的管理人员出井后,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安全检查落实表,并按要求进行登记。不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人次罚处罚人员 50 元。 (二)监督检查处罚规定 1、安全科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下井进行安全检查隐患和制止“三违”,每少下一次井处罚100元。2、公司每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当班带班人员不能正常带班的,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由主要负责人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不得空班。 带班人员上井后及时进行交接班登记。 10 对带班作业人员

15、实行月度处罚,每少一次带班作业对个人处罚 200 元17 带班作业期间不按规定汇报或不和工人同上同下的,每 次处罚 100 元17 带班作业期间,现场有严重违章行为,不及时发现 制止的,对现场带班作业人员处罚 50-100 元17 4. 管理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带班指标,完不成带班指标的, 每少一个的处罚 50 元。陪处级领导带班的以月份处级领导带班盯班表为依据,陪同人员若出现空班或问题落实表及交接班记录填写不及时的,每人次处罚 100 元。 5.严格执行检查、处罚、落实、整改、复查等管理制度。各 类检查人员及时填写问题检查落实表,如实反映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查隐患、 “四违”情况,到施

16、工队签字落实,对拒签者处罚 100 元,并对所查问题加倍处罚,问题严重的挂罚单位主要领导和当日值班干部。问题落实表及时送交安监处信息办 一份,否则每少一次,对检查人员扣罚 50 元。 6.中级职称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党政工团大检查和专业检查、 薄弱时间检查; 无故不参加者, 一次处罚 50 元,出公差、请假者处罚 20 元。 7参加井下薄弱时间查岗人员、季度专业达标及上级检查 陪检人员严格按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按要求参加的,每一次处罚 50 元。 11 8各专业组具体负责相应专业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要求每天组织专业检查,专业人员要同施工单位的经理、副经理 或队长、副队长同下

17、、同上,同时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安排标准、 措施,安排整改时间,到时要进行复查,达不到要求严格处罚, 同上继续安排整改、复查、处罚、落实,直到问题解决。 9.当月有特殊情况者,出据由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报请生 产班子同意后不予处罚。 10未涉及条款或事项,由公司研究酌情处理。(三)安全履职行为处罚标准 1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下井、带班、查隐患、反 “四违”各项指标的规定;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措施三到位;深入实际、深入现场、真抓实管,敢于动真碰硬, 使安全管理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2各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沿途的工 程质量、安全隐患、违章行为等进行检查、现

18、场评估,对发现的 问题及时安排督促整改。 3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每月由安监处信息办进行 统计、汇总、通报。 公司班子成员安全履职行为处罚标准 12 表一 职务 月度下井次数月度 带 班 次 数 安全重点 部位检查 履职要求 月度 制止“四 违” 下井时 间 下井履 职 带班履职调度值班履职处长 10 5 不少于 6 次, 其中, 中、夜班 不少于 2 次不少于 6 次, 其中, 中、夜班 不少于 2 次重点检查副总师以 上人员履 职情况。 副总师以上人员和党工团、 安全培训 部门人员 履职情况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

19、或 违责行为 党委书 记 10 5 副处长 (生 产) 18 8 重点检查 不少于 9 生产班子 次, 其中, 副总工区 中、夜班 队生产科 不少于 3 室管理人 次 员履职情 况。 不少于 9 次, 其中, 中、夜班 不少于 3 次 除井下现 场外重点 检查从事 机电运输 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 不少于 4 起,其中 2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副处长 (机 电) 18 8 不少于 4 起,其中 2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总工程 师 18 8 除井下现 场外重点 不少于 9 检查专业 次, 其中, 技术人员 中、夜班 履职情况 不少于 3 及规程措 次 施落实情 况。 不少于 4 起,

20、其中 2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按照上 级及集 团公司 有关规 定、标 准检查 在井下 以下内 检查时 容:1. 间不得 对沿途 少于 3 及现场 小时; 文明生 中、夜 产;2. 班下井 安全质 次数不 量标准 少于下 化管 井总数 理;3. 的 50%。 安全设 下井带 施、员 班坚持 工现场 井下交 正规操 接班, 作;4. 与员工 作业规 同上同 程及安 下,坚 全技术 持8 小 措施落 时带 实 5. 班。 管理人 员盯值 班情 况、现 场管理 人员履 1.带班地点 不少于 2 处, 其中 1 处为现 场重点或边 远地点;2.向 调度室汇报 现场有关情 况;3.加强对 重点部位

21、、关 键环节的检 查巡视,全面 掌握当班井 下的安全生 产状况;4.在 关键时期、关 键环节必须 到现场指导、 盯岗带班;5. 对带班所经 过沿途及现 场的文明生 产、安全质量 标准化、安全 设施、员工正 规操作进行 检查;6.检查 安全技术 措 施落实、井下 各级安全管 理人员履职 情况、特种作 业人员持证 1.负责 当日安 全生产 调度值 班工作; 传达落 实当日 接收的 上级有 关安全 生产的 指示、 指 令;2. 了解当 日全矿 安全生 产情况; 掌握现 场安全 管理重 点情况; 3.主持 召开调 度值班 人员会 议, 布臵 安全生 产工作, 协调处 理有关 安全生 产事项; 13 安

22、监处 长 18 8 不少于 10 次, 其 中,中、 夜班不少 于4 次 重点检查 现场跟值 班管理人 员、安监 员履职情 况。 不少于 4 起,其中 2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党委 副书记 (纪委 书记) 12 8 除井下现 场外重点 检查安全 教育开展 不少于 8 情况及效 次, 其中, 果,党工 中夜班不 团安全培 少于 2 训部门人 次。 员履职和 青岗员作 用发挥情 况。 除井下现 场外重点 不少于 8 检查安全 次, 其中, 教育情 中夜班不 况,工会 少于 2 管理人 次。 员、群监 员作用发 挥情况。 除井下现 场外重点 不少于 8 检查地面 次, 其中, 安全生 中夜班

23、不 产、成本 少于 2 管控管理 次。 人员履职 情况。 除井下现 不少于 8 场外重点 次, 其中, 检查现场 中夜班不 生产成本 少于 2 次 管控情况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职尽责 情况; 6.特种 作业人 员持证 上岗情 况等进 行检 查;7. 及时发 现和制 止“四 违”行 为。 工会主 席 12 8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上岗等进行 4.对发 监督检查;及 生的生 时制止“四 产安全 违”行为;7. 事故及 遇到险情时, 其它突 立即下达停 发事件 产撤人命令, 行使紧 组织涉险区 急处臵 域人员及时、 权利; 5.

24、有序撤离到 组织并 安全地点。 参加中、 夜班的 下井安 全检查, 查处安 全隐患 及“四 违”行 为;6. 组织对 现场严 重问题 的分析、 处理 副处长 (经 营) 12 8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财务总 监 12 8 不少于 2 起,其中 1 起是违 章指挥或 违责行为 14 扣分标 准 下 井 次 数 比 规 定 每 少 一 次 扣5 分。 带 班 次 数 每 少 一 个 扣 5 分 检查次数 比规定次 数每少一 次扣 5 分。 每次检查 应有相应 问题,对 违责行为 进行追 究,达不 到要求 的,扣 2 分 制止“四 违”数比 规定每少 一起,扣 4

25、分;不 符合定性 要求,每 起扣 3 分。 下井时 间不足 每次扣 3 分; 中、夜 班下井 数比规 定次数 每少一 次, 5 扣 分。 每有一 项违反 规定, 扣2 分。 每有一项违 反规定,扣 3 分 每有一 项违反 规定, 扣 3 分。 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处罚标准 职务 月度 下井 次数 履职要求 除井下现场 外, 重点检查 专业技术人 员履职情况 及规程措施 落实情况。 除井下现场 外, 重点检查 现场生产成 本管控情况 除井下现场 外, 重点检查 专业技术人 员履职情况。 排查现场隐 患追究现场 管理责任。 除井下现场 外, 重点检查 规程措施执 安全重点 部位检查 月度制止“

26、四 违” 下井时间 表二 下井履职 副总工程师 20 不少于 9 次,其中, 中、 夜班不 少于 3 次。 不少于 6 次,其中, 中、 夜班不 少于 2 次。 不少于 3 起, 其 中 2 起是违章 指挥或违责行 为。 不少于 3 起, 其 中 1 起属于违 章指挥或违责 行为 副总经济师 副总会计师 12 生产科室主 要负责人 20 不少于 9 次,其中, 中、 夜班不 少于 3 次。 不少于 3 起, 其 中 1 起是违章 指挥或违责行 为。 生产科室副 科级及中级 职称以上管 22 不少于 12 不少于 3 起, 其 次,其中, 中 1 起是违章 中、 夜班不 指挥或违责行 按照上级及

27、集 团公司有关规 定、标准检查 以下内容:1. 对沿途及现场 文明生产;2. 在井下检 安全质量标准 查时间不 化;3.安全设 得少于 3 施、现场正规 小时;中、 操作; 4.作业 夜班下井 规程及安全技 次数不少 术措施落实 5. 于下井总 管理人员盯值 数的 50%。 班情况、现场 管理人员履职 尽责情况;6. 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 等进行检查; 7.及时发现和 15 理人员 行情况, 追究 现场管理责 任 帮助区队现 场管理人员 排查现场隐 患, 做好专业 管理技术指 导。 检查现场安 全教育情况, 检查青岗员、 群监员作用 发挥情况。 做好现场安 全教育, 检查 青岗员、 群监

28、 员作用发挥 情况 少于 3 次。 为。 制止“四违” 行为。 生产科室有 安全生产考 核指标的其 他管理人员 22 不少于 12 次,其中, 中、 夜班不 少于 3 次。 不少于 2 起, 其 中 1 起是严重 违章、 违章指挥 或违责行为。 党工团部门 科级管理人 员 党工团科室 有安全生产 处罚指标的 其他管理人 员 6 不少于 3 不少于 2 起, 其 次,其中, 中 1 起是地面 中、 夜班不 单位“四违”。 少于 1 次。 不少于 2 不少于 2 起, 其 次,其中, 中 1 起是地面 中、 夜班不 单位“四违”。 少于 1 次。 4 区队管理人 员 22 掘进区队 必须到本 除井

29、下现场 单位作业 安全管理外, 地点, 辅助 重点检查班 区队对主 组长履职情 要零星岗 况。 位进行巡 回检查。 每次检查应 有相应问题, 对违责行为 进行追究, 达 不到要求的, 扣 2 分。 不少于 4 起, 其 中 1 起是动态 违章作业。 扣分标准 下井 次数 比规 定次 数每 少一 次,扣 5 分 检查次数 比规定每 少一次扣 5 分。 制止“四违”数 比规定每少一起,扣 4 分;制 止的“四违”不 符合定性要求, 每少一起扣 3 分 下井时间 不足每次 扣 3 分; 中、 夜班下 井数比规 定每少一 次, 5 分 扣 16 (四)专业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的管理规定 1.专业人员包保区

30、队范围:党群行政科室中级职称以上人 员;生产部室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 2.为进一步强化部室人员联保区队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公 司各级联保人员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专 业特长,协助区队抓好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和检查工作,提 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使区队干部管理规范化,员工操作 正规化;减少或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公司安全奋 斗目标。 3.各包保区队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参加所包保区队班前会,并 在所包保区队记录上签字,否则每人/次罚款 50 元。 4.每月党群行政、生产部室联保区队成员如有调离、输入等 变动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底 26 日前及时通 知安

31、监处等相关部门,以保证各类处罚项目的准确性,如失职失 察,通知不及时,影响公司处罚工作的,将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考 核 100 元/每次。 17 管理人员包保区队人员分工表 专 区 业 队 分管 领导 专业 负责人 生产部室 包区队人员 党群行政部室 包区队人员 18 第二章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罚规定 一、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规定 (一)责任分工 1.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负责对人身事故、非人 身事故、影响生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明事故发生 原因、 过程和人员伤情、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进行定性(责任 事故、客观问题) ;确定事故责任者、责任大小;按规定提出处 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

32、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做好事故分析的 记录、统计和及时上报工作。组长:筹建处处长、党务书记;副 组长: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成员:安监处及各专业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安监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2.需指挥部、集团公司调查分析鉴定的各类事故。由公司事 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申报,经指挥部、集团公司组织分析鉴定分 析后,再由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负责执行经济扣罚。 3.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工伤,由事故分析处理小组负责及 时会同指挥部、集团公司指定医院对伤者伤情进行鉴定,并及时 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及安监局。 4.职工在非工作场所内发生人身事故的,由本人或其亲属立 即向职工所在单位及安监处地

33、面检查科、 生产部 (调度室) 报告, 由职工所在单位配合安监处地面检查科在 48 小时内完成事故调 查、取证、核实及工伤上报工作。19 (二)操作程序 1.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单位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 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控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 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按 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的调查以及对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4

34、.参与事故分析的人员要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 情、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性质进行定性;确定事故责任单位、 责任人、责任大小;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 调查报告。 二、事故界定 (一)重大侥幸事故 1透水淹井;2.瓦斯爆炸;3.煤尘爆炸;4.矿井火灾;5. 立井断绳;6.造成全公司停产 8 小时以上事故;7.提升设备断轴 等;8.地面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事故。 20 (二)较大(性质严重)侥幸事故 1.顶板事故:冒顶埋(堵)人;工作面局部垮面;采 煤工作面冒顶面积 10m2 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 5m 及以 上的;巷道冒顶长度

35、10m 及以上的。 2.机电事故:电灼伤一人;误停、送电或触电;全矿 井停电,主扇风机停风。 3.运输事故: 运煤的钢缆皮带机、 强力皮带机断绳、 断带; 井筒坠物; 主要上下山(水平、采区上下山)跑车;地面矸 石山断绳跑车;(5)电机车追尾或碰头。 4. 通风、瓦斯、发火事故:井下自燃明火;一氧化碳超限; 盲巷缺氧窒息、中毒;生产区域内、密闭前瓦斯超限。 5.水害事故: 老空透水; 不按公司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如 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留足各类防水煤柱、人工放顶等)或 达不到标准要求导致底板出水,出水量 61-100m3/h 的。 6.放炮事故:放炮打人、拒爆、残爆伤人。 (三)严重重伤事

36、故 1. 截瘫;2.肢体断离;3.双目失明;4.颅骨骨折造成严重脑 挫伤;5.需经大手术才能拯救生命的;6.其它伤势严重损失工作 日 1000 及以上的。 三、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层级追究处罚规定 21 (一)非人身事故 1.一般侥幸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5000 元,责任单位 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200 元;(2)监理公司处罚 500 元;(3)公 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100 元。 2.较大(性质严重)侥幸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10000 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500 元;(2)监理公司处罚 1000 元;(3)公司生产部室正职处罚 200 元,副职及分管管理人员处罚

37、 160 元;(4)公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400 元。 3.重大侥幸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10 万元,责任单位 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1000 元; (2)监理公司处罚 10000 元; (3) 公司生产部室正职处罚 500 元, 副职及分管管理人员处罚 400 元; (4)公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1000 元。 (二)人身事故 1.轻伤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10000 元, 责任单位负责 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500 元;(2)监理公司处罚 1000 元;(3)公司 生产部室正职处罚 200 元, 副职及分管管理人员处罚 160 元; (4) 公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400 元。 2.重伤

38、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50000 元, 责任单位负责 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2000 元;(2)监理公司处罚 5000 元;(3)公司 生产部室正职处罚 500 元, 副职及分管管理人员处罚 400 元; (4) 22 公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1000 元。 3.严重重伤事故:(1)事故责任单位处罚 20 万元,责任单位 负责人及分管副职处罚 5000 元; (2)监理公司处罚 20000 元; (3) 公司生产部室正职处罚 1000 元,副职及分管管理人员处罚 800 元。(4)公司当班安监员处罚 2000 元。 4.严重重伤以上事故 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四、公司

39、安全事故层级追究处罚规定 (一)非人身事故 1、一般侥幸事故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5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100 元。 (3)对造成一般侥幸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罚款 1000 元。 (4)对事故单位正职和当班副职每人罚款 300 元。 (5)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班组长 每人罚款 200 元。 (6)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罚款 200 元, 副职每人罚款 160 元, 对专业人员正职每人罚款 200 元, (工 副职 程师)每人罚款 16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100 元。 (7)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

40、人罚款 100 元,副职每人 23 罚款 8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50 元。 (8)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的抵押金。 2、较大(性质严重)侥幸事故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10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200 元。 (3)对造成较大(性质严重)侥幸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 要责任者罚款 2000 元。 (4)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400 元,对 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组长)每人 处罚 300 元。 (5)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300 元, 副职每人处罚 200 元, 包

41、区队专业人员正职处罚 300 元, (工 副职 程师)每人罚款 20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160 元。 (6)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200 元,党群行政 科室包区队副职每人处罚 160 元,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专业人员 每人处罚 100 元。 (7)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8)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的抵押金。 24 3、重大侥幸事故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200 元; (2)单位责任班所有出勤人员每人处罚 400 元,减发安全 工资 100%。 (3)单位其他班所有出勤人员减发安全工资 5

42、0%。 (4)对造成重大侥幸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罚 40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600 元,取 消月度安 全工资 50%。 (6)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 组长)每人处罚 4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0%。 (7)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400 元; 副职每人处罚 300 元; 包区队专业人员正职处罚 400 元; (工 副职 程师)每人罚款 30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200 元;同时取消月 度安全工资 30%。 (8)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300 元;党群行政 科室包区队副职

43、每人处罚 200 元;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专业人员 每人处罚 160 元;同时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30%。 (9)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25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0)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的抵押金。 (一)人身事故 1、轻伤事故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10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200 元。 (3) 对造成轻伤事故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罚 2000 元。 (3)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500 元; (4)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 组长)每人处罚 400 元。

44、 (5)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罚款 400 元, 副职每人罚款 300 元, 对专业人员正职每人罚款 400 元, (工 副职 程师)每人罚款 30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200 元。 (6)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300 元;党群行政 科室包区队副职每人处罚 200 元;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专业人员 每人处罚 100 元。 (9)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0)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26 的抵押金。 2、一般重伤事故 一般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 200 以上 1000 以下的人身伤害事 故。 (1)对事故单

45、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20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400 元,减发安全 工资 50%。 (3)单位其他班所有出勤人员减发安全工资 30%。 (4)对造成一般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罚 40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0%。 (5)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800 元,取 消月度安全工资 30%。 (6)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 组长)每人处罚 6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30%。 (7)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罚款 600 元, 副职每人罚款 500 元; 对专业人员正职每人罚款 600 元, (工 副

46、职 程师)每人罚款 50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300 元;同时取消月 度安全工资 30%。 (8)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400 元;党群行政 科室包区队副职每人处罚 300 元;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专业人员 27 每人处罚 200 元;同时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30%。 (9)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0)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1)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的抵押金。 3、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 1000 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发生在 职员工职业病,损失工作日 1

47、000 以下的。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30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600 元,减发安全 工资 100%。 (3)单位其他班所有出勤人员减发安全工资 50%。 (4)对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 核 60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100%。 (5)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1000 元,取 消月度安全工资 50%。 (6)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 组长)每人处罚 8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0%。 28 (7)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罚款 800 元, 副职每人罚款 600 元; 对专

48、业人员正职每人罚款 800 元, (工 副职 程师)每人罚款 600 元,一般科员每人罚款 400 元;同时取消月 度安全工资 50%。 (8)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正职每人处罚 600 元;党群行政 科室包区队副职每人处罚 400 元;党群行政科室包区队专业人员 每人处罚 300 元;同时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0%。 (9)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0)对分管专业副总及公司分管领导的处罚,按签定的安 全责任书规定执行。 (11)同时,根据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扣除相应 的抵押金。 4、严重重伤事故 截瘫、肢体断离、双目失明、颅骨骨折造成严重脑挫伤

49、、需 经大手术才能拯救生命的,或发生在职员工职业病,损失工作日 1000 天以上的。 (1)对事故单位处罚:事故单位上月实出勤人数400 元。 (2)对责任班组所有出勤人员每人罚款 1000 元,取消月度 安全工资。 29 (3)单位其他班所有出勤人员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4)对造成严重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处罚 100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5)对事故单位党政正职和跟班副职每人处罚 1200 元,取 消月度安全工资。 (6)对事故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当班安监员、当班工长(班 组长)每人处罚 1000 元,取消月度安全工资。 (7)对发生事故的生产部室包区队正职每人罚款 1000 元, 副职每人罚款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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