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评选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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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评选实施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尊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是指在我市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对促进XX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市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 第三条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宗旨是: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才生成机制,加速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化进程,在

2、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XX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评选范围:在XX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中,具备评选资格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第五条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的评选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原则; 鼓励创新、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 客观、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德、能、勤、绩并重的原则; 推荐条件 第六条参加评选的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必须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甘于奉献,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大学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3、称,连续三年以上在XX市辖区内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在推动工业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人选。 2015年度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实现利润2500万元以上,纳税1500万元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利税、资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三年以上有较快增长,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严格遵守节能减排和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管理措施,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推广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技术,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安全生产指标达到全国先

4、进水平; 重视科技创新和项目开发,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有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知名商标及获得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的高新技术产品;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连续三年以上居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管理人员; 被评为省级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或优秀企业家的。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以其近三年的工作成绩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标准,全面衡量,优中选优。 第七条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经营者不能参加选拔: 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

5、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评选程序 第八条评选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工作在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具体实施。 第九条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的选拔,采取个人申报,企业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县委组织部或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人选。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增加选拔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第十条企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的评审。 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查上报人选的情况和有关材料,按照推荐条件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初选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德才表现和业绩及遵纪守法情况。根据考察结果,进一步筛选;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筛选出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提交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后,对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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