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776782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最新版) .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公安局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议管理,改进机关会风,提高会议质量,促进工作作风改变,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管理,人人都要按规定参加会议。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公安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专项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市局紧急会议,各单位组织的全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局性会议。 不包括本局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

2、的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局及各单位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尽量控制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合理组织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性,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局各种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市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专项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市局紧急会议、临时组织的会议)的组织均按照XX市公安局会务工作规范(附

3、后)中规定的分工进行安排会议(会务的组织分为会议承办部门和会议协办部门),涉及本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七条 本局各部门组织的全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2天报送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 第八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人、议题、议程、与会时间、地点安排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九条 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1天报送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条 凡需要局领导参加的会议

4、,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领导,并报局办公室,按分管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一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局办公室应提出合并召开建议。 第十二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局会议同期召开,应坚持局部服从整体、部门会议服从全局会议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三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参会部门应按要求及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填写会议请假单。 第十四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党局委会议、局长办公室会议由局党委秘书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专业会议由

5、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五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以及全局民警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六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章 会议室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确保会议室的规范有效、合理使用,避免出现交叉使用影响工作的情况。会议室使用需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先通知办公室,立即开启会议室先行使用。 第十八条 局内的会议室有二楼礼堂、六楼东侧电视电话会议室、二楼西侧无烟会

6、议室、四楼东侧党委会议室、五楼东侧电教室、三楼东侧小会议室。以上会议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未经局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物品等。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会议室如工作需要,局里可随时调用。六楼东侧电视电话会议室、五楼东侧电教室由局信息中心负责日常性的维护(保证视频会议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网络线路的畅通、进行视频设备的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视频软硬件的使用指导等)。 第十九条 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使用会议室须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会议室使用申请表附后),相关部门(人员)使用会议室需提前说明使用事由、会议人数、使用时间,经登

7、记批准后方可使用。避免出现会议室交叉使用影响工作的现象。会议因故取消,会议室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二十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会议结束后会议使用部门要自行关闭电器、关闭门窗,要自行对会议室进行清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会议实行通报制度。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督察、办公室部门适时对各种会议进行检查、通报。对没有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三次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无故不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人员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停止执行职务。三次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5日起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