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制度.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3777630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奖惩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医院奖惩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医院奖惩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医院奖惩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医院奖惩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院奖惩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奖惩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医院奖惩制度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安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经院务会讨论特制定本奖惩制度:一、 奖励制度1. 每半年医疗文书质量检查前三名者给予奖励;每一年医疗文书质量检查前三名者给予奖励。2. 业务学习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给予奖励;对组织科内学习好的科室(前两名)及院级学习表现好的前三名给予奖励。3. 代表医院参加市级医、护竞赛,未取得名次者给予纪念奖,取得名次者给予嘉奖。4. 依据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各科室年终医疗质量的排名次序,将作为评先进科室及优秀科室带头人重要条件之一。5. 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的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者。6. 为医院或科室质量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

2、生一定效果的给予奖励。7. 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给予奖励。二、 惩罚制度1. 不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或因漏岗延误抢救和治疗;急诊急救5分钟内未到位,如无经济损失依情节罚款50元。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2. 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罚款1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给予形成撤职、待岗或下岗处理。3. 按照黑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及黑龙江省门(急)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对科室病历进行量化评分。每发现一份乙级病案扣100元,并责令24小时内改正,丙级病案扣200元,并责令2小时内改正,直接责任人扣50%,科室负责人及质量医另扣5

3、0%。其他情况扣分按每分2元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在院病案点评会上公开全院通报批评,年终将各科室病案质量评分汇总排名,排名次序将作评先进科室及科室负责人评聘的主要依据。4. 擅自修改病历、出具假诊断书、假医疗文书证明、伪造辅助检查报告单,给予1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责任自负。门诊诊断书开具休息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周,并同时附有门诊病历,否则不予审核,并罚开具诊断医生20元。5. 医嘱与重症记录时间不准确,病情变化与医嘱不相符,起始与停止时间未书写,缺必要的辅助检查及报告单,手术器械、辅料清点单、麻醉记录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记录、特检特治未交代及签字,每项扣款10元。6. 在病历运行期间出现遗

4、失或被违规复印情况的,由直接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承担责任,并给予200元罚款。7. 医生交接班记录不及时或有明显纰漏者,每人次罚款10元,并要求24小时内改正,如查处24小时内未改正,加罚10元。8. 凡请外援会诊或三天内未确诊,或病情复杂,或罕见病历均视为疑难病历,必须有讨论记录。除入院不足24小时外,每份死亡病历必须有死亡讨论,缺少讨论一次扣50元。9. 质量小组定期抽查科内“医疗文书讲评记录本”,对不按要求认真完成的科室,罚科内50元。10. 对不合格处方正常投药的,给予药剂科相关人员及书写处方医生各5元罚款,药剂科人员划价准确,如随意涂改导致处方不合格,每张处方罚款5元。11. 发现药剂

5、科有过期、失效、发霉、变质药品,罚款10-100元。12. 凡截留药品,私自调换药品,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如因此发生医疗纠纷给予下岗处理。13. 医务科定期参与院内随时抽查科内查房,对无故不按计划实施的科室,予以科室50元罚款。14. 对无故不参加院里组织的业务学习人员,每人给予20元罚款;对无故不参加业务考试人员,每人予以30元罚款,以后仍不参加者,每次在此基础上递增20元,将不得继续教育学分。15. 医院对科室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及笔记进行抽查,如未完成,分别对科室、个人罚款20元、50元。16. 医技科室各项检查分类登记齐全,各项登记结果报告准确、及时、不得涂改,否则罚款10元。因结果有

6、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17. 未按规定做室内、室间质控及记录、填写质控报告者,分别给予当班人员及科室罚款10元、50元。18. 实验室人员因工作不认真,导致标本与检验单混淆、检验结果错误的,视情节给予当班人员罚款20元,造成纠纷等不良后果的,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科室200元罚款。19. 危急结果未及时报告临床科室及记录者,分别给予当事人及科室罚款10元、50元。20. 发现或检出甲、乙类传染病未按规定登记、报告者,分别给予当事人及科室20元、200元罚款。21. 实验室人员编造、更改检验结果及登记者,分别给予当事人及科室罚款50元、300元。22. 由于人为问题致使急诊报告未在规定时间

7、内发出者,视情节分别给予当事人及科室罚款10元、50元。23. 检验结果异常时,未按规定重复监测即发出报告者,一经核实,给予当班人员罚款10元,科室罚款100元,并承担全部责任。24. 检验科交接班必须有记录,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做好血液、血样、仪器、设备、备品及相关单据交接的,科室承担全部责任,给予科室罚款100元,同时未交班的扣交班人员30元,未接班的给予接班人员30元罚款。25. 血样销毁记录不详细的,分别给予当班人员及科室10元及50元罚款。26. 未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者,分别给予经治医生及科室10元及50元罚款。27. 输血患者未按规定检查ALT、HBsAg、抗HCV、抗HIV、梅毒项目

8、的,临床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分别给予经治医生及科室罚款50元、300元。28. 需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输血成分,未按规定进行交叉配血试验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分别给予经治医生、临床科室、输血科罚款50元、200元、200元。29. 未按规定对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进行核对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分别给予当班人员及科室罚款20元、200元。30. 因输血发生并发症及其他疾病,临床科室未及时与输血科联系把事件逐级上报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给予科室罚款300元。31. 输血科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核对血液项目即发出血液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值班人员及科室50元、200元罚款。32. 影像室医生未按规定

9、操作及核对病人信息,导致病人诊断错误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分别给予值班医生及科室罚款30元、100元。33. 诊断医生出具虚假诊断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分别给予诊断医生及科室罚款100元、200元。34. 住院期间病历被涂改、损坏甚至丢失的,病案室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病案室管理人员50-100元罚款。35. 出院病历在病案室发生被涂改、损坏甚至丢失的,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分别给予经治医生、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罚款50元、100元、100元及300元。36. 病案未按规定日期返到病案室的,经核实分别给予经治医生及科室罚款10元、50元(病案管理人员可直接下罚单交给财务科)。病案管理人员未

10、按规定完成此期病案的整理、上架等工作的,给予10元罚款。37. 病案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回收的病历做好登记,导致病历信息不详、混乱的,给予病案管理人员罚款10元。38. 无科主任签字医务人员即从病案室借出其他科室病历者,分别给予借阅病历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罚款10元。39. 一般情况下借阅病历超过2周不归还者,分别给予借阅人及其科室罚款10元、50元;特殊情况需延长归还期限的,须与病案室协商。否则病案室可直接按规定罚款。40. 借阅、归还病历无登记手续的,给予病案管理人员罚款10元。41. 借阅人不得将病历转借他人,否则借阅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给予借阅人罚款20元。42. 原出院科室借阅的病历未经病案室允许、登记即转借其他科室时,原借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给以上除病案室以外的两个科室各罚款100元。43. 住院期间病人或家属自行携带病历去复印的,临床科室不知情时,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处方;科室将病历给患者或家属,且无医务人员陪同去病案室复印者,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分别给予当事人及科室罚款50元、200元,到院外复印者加倍罚款。注:相关工作记录、设备操作、消毒灭菌等制度分别参照办公室、设备科、感染科制度执行。Xx医院Xxxxxx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