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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代理合同协议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民事诉讼代理合同1委托人名称/姓名:签订时间:承办律师:甲方:邮编:电话:传真:电邮:乙方:邮编:电话:传真:电邮:甲方因与纠纷诉讼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下述诉讼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
2、,“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第一审诉讼;第二审诉讼;再审诉讼;执行。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代为申请证据保全;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起诉/撤回起诉;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代为申请回避;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代为提出答辩;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诉讼请求;代为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撤回反诉;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收取执行标的;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第三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
3、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但甲方因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
4、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诉讼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
5、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第五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1)收费方式(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
6、;“”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风险收费方式;非风险收费方式;(2)双方约定采用风险收费方式的,按如下约定计付律师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按胜诉的诉讼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甲方为原告的,以甲方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甲方为被告的,以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的诉讼标的额为计算基数;实际律师费均以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的数额为准进行结算;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标的额的百分之(%)计付律师费,暂计金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3)双方约定采用非风险收费方式的,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
7、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4)支付期限:双方选择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乙方将生效裁判文书送达甲方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或者自甲方收到执行财产之日起日内支付律师费(甲方委托乙方代收执行财产的,乙方可直接从执行财产中扣除律师费)。双方选择非风险收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
8、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3、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乙方户名:¥乙方开户行:#乙方账号:#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
9、金。第六条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的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3)违反第四条第68
10、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七日仍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其他工作费用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代理的;(2)本
11、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
12、成委托代理事项: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案件其他当事人达成和解的;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法院就案件的和解做出生效的裁定、调解的;3、本合同生效后,原告撤诉、上诉人撤回上诉、申诉人撤回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
13、书为准)止。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的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第十四条其他特别约定:1、略2、略(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人:承办律师:日期:日期:民事诉讼代理合同
14、2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因与_ 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 _ _ _律师(承办律师)为甲方所涉_ _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工作为下列第 项(可多选):1.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案件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2.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案件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4. 其他委托事项: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权限为(在所选项的序号上划):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2.代写诉讼法律文书;3.根据案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4.代为参加诉讼
15、,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答辩和辩论;5.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6.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7.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8.经甲方另行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授权,提起上诉(限在本合同第二条中选择一并委托一、二审诉讼代理业务);9.代为申请执行和(或)代理执行程序的相关工作;10.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并签订执行代收合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限委托代理执行业务)。第四条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规定,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
16、署之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元,本合同在甲方缴纳费用后生效;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 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元本合同生效;其余代理费于 之前缴清,共计人民币 元;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元,本合同生效。如 ,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元;4.其他特别规定:_。 乙方收取甲方律师代理费用,必须提交正式的收费凭证。第五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乙方所在地以外(成都市五城区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下列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1.司法、行
17、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合理的复印费、翻译费、制作费等 ;3.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第五条 乙方律师应当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履行律师职务;并应当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案件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书面保密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代理的需要外,不得披露在履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第七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
18、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资料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持有的证据原物、原件应当自行保管(律师调取的证据除外),如需要委托乙方保管,应当与乙方签订书面证据保管协议。第九条 除非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授权范围以外指派承办律师工作,不得委托律师进行财物、货币收支的工作,甲方与承办律师私下订立的协议无效。第十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
19、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没有依据本合同约定交纳代理费,合同未生效的,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合同已经生效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待甲方按约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没有依据本合同约定交纳代理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交纳全部代理费。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成立后,如乙方律师为保障甲方利益,在甲方未按约交纳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部分或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或执行
20、终止)。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任何补充,需以书面形式确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注:本合同除填写事项、选项外,不得涂改、删改。涂改删除的部分无效)甲 方: 乙 方:代 表 人: 代 表 人:地 址: 地 址:邮 编: 邮 编: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 真: 传 真:年 月 日民事诉讼代理合同3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因与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锦双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北京泽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诉
21、讼代理人。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项代理工作。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
22、额代理费人民币3000元; 诉讼费400元(多退少补)将于本协议双方签署确认之10日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费10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元,其余代理费于 之日缴足,共计人民币 元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元,如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元4.其他特别规定:_。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
23、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甲 方:伍昊献 乙 方:北京市力行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受托律师:地 址:湖南长沙五一中路351号西区2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花路西里9号楼 邮 编: 410011 邮 编:10010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注:石锦双 律师 建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民事诉讼代理合同协议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