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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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形成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机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物业管理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是指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城市房屋拆迁的各方主体,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

2、。第四条 凡在我省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企业资质的企业,以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其信用等级评定、公布、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第六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监督、指导全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审核、公布和使用;对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征信评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第七条 各市州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评价

3、、使用工作,并及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八条 各市州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工商、公安、税务、国土资源、规划、银行等部门征集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和执业人员,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采集信息,在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时,及时通报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第九条 信用评价分二级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评价结果和评定信用等级,各市州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注册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初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开发协会(以下通称省征信机构)负责全省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

4、具体实施。省征信机构负责采集全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审核初评结果;公布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接受咨询、投诉;负责复查、复评;指导市州征信机构工作。信用评价结果通过湖南建设网、湖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湖南省房地产杂志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公布和使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房地产行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第二章信用信息的内容第十一条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由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构成。第十二条基础信息包括企业信息、执业人员信息。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执(从)业人员信息

5、、营业信息等。执业人员信息包括执业人员本人基本信息、执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商注册信息、资质信息、企业简介、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情况等数据。执(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总经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物业管理师、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等数据。营业信息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及企业业绩情况。第十三条良好信用信息包括:1、企业获得部、省主管部门颁发专项奖的信息;2、企业获得市州人民政府及以上通报表彰的信息;3、企业获得市州主管部门及以上通报表彰的信息;4、企业积极参与慈善、赈灾、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信息;5、经营项目(评估报告)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机关或本行业组织表彰

6、的信息;6、执(从)业人员受到县级及以上行政机关、省级及以上行业组织表彰的信息;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良好信息。第十四条提示信用信息包括:1、受到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信息;2、拖欠债务、税款的信息;3、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的信息;4、投诉且经查实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提示信息。第十五条警示信用信息包括:1、未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专项或者定期检验的信息;2、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吊销资质证、营业执照的信息;3、消费者群体上访投诉查实,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信息;4、年

7、内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受到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信息;5、因逃废债务被银行业协会联合制裁的记录,或依法被认定骗税或偷逃税费的情况;6、被依法认定违法开展关联交易或者违规担保的记录信息;7、拒不执行司法机关有关债务等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情况;8、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信息;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警示信息。警示信用信息每季度对社会公示。第十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董事、主要股东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信息,记入企业警示信用信息: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2、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满年的;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

8、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满年的;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年的;5、被处以行业禁入处罚,禁入期限届满后未满年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信用信息的评价第十七条信用评价按照湖南省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进行。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超过记录有效期则取消相应得分,本办法实施前有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积累且仍在记录有效期内,按本办法规定计分。良好信用信息以同一事项获得最高奖励标准计分一次。

9、有效期内的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在湖南建设网、湖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湖南省房地产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永久保存。第十八条房地产行业信用实行分值评价和等级评价制度。信用分值评价是指将信用信息量化得分,每季度评价一次,产生季度信用评价值,全年各季度信用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年度信用评价值。等级评价是指根据年度信用评价值评定当年信用等级。第十九条信用分值评价采用在信用基本分基础上加分与减分的办法进行。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基本分均为100分。第二十条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指标全部填写且真实有效,加5分;错填、漏填,每项扣1分;提供虚假信息,

10、每项扣1分。第二十一条省征信机构依据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评价值,评定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人员信用等级。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A级:信用优秀,年度信用评价值120分以上(含120分),无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B级:信用良好,年度信用评价值100分(含100分)至120分之间,提示信用信息不多于3条,无警示信用信息,或者年度信用评价值120分以上(含120分),提示信用信息不多于5条,无警示信用信息;C级:信用一般,年度信用评价值80分(含80分)至100分之间,无警示信用信息,或者年度信用评价值100分以上(含100分),提示信用信息不多于

11、8条,无警示信用信息;D级:信用较差,年度信用评价值低于80分,或者提示信用信息多于8条,或者有1条及以上警示信用信息;第二十三条 执(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A级:信用优秀,年度信用评价值120分以上(含120分),无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B级:信用一般,年度信用评价值90分(含90分)至120分之间,提示信用信息不多于3条,无警示信用信息,或者年度信用评价值120分以上(含120分),提示信用信息不多于5条,无警示信用信息;C级:信用较差,年度信用评价值低于60分,或者提示信用信息多于5条,或者有1条及以上警示信用信息。第二十四条 信用评价程序如下:1、房地产企业在每

12、季度后5日内向各市州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2、各市州主管部门和省征信机构及时向建设、房产、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组织征集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3、各市州主管部门在每季度后15日内(年度信用评价在年底后15日内),将核准信息和初评结果向外公示,公示期5天;4、各市州主管部门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核准信息和初评结果报送省征信机构;5、省征信机构在每季度20日内(年度信用评价在年底后20日内)将信用信息归集汇总,并核查初评结果,核查评价结果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季度后25日内(年

13、度信用评价在年底后25日内)将核准信用评价结果在湖南建设网、湖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湖南省房地产杂志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或其他法人组织或公民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当期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各市州主管部门提出重新评价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市州主管部门在收到书面申请之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新的评价,并及时将结果报送省征信机构。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或其他法人组织或公民对重新作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新评价结果出来后3日内向省征信机构书面申请复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省征信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之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终局评价。第四章评价

14、结果的使用第二十六条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的使用按如下规定执行:(一)房地产企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1、A级企业,在资质年度核查中,可免除核查程序,项目资本金监控可按标准的50%监控;可免除预售资金监控;可优先承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2、B级企业,资质年度核查和项目资本金监控按有关规定执行。可承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3、C级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资本金暂不解控。4、D级企业,严格监控项目资本金、预售资金;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要向当地

15、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资本金暂不解控。向社会和建设、房产、国土、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用信息情况,按照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依法进行处理。二、物业服务企业1、A级企业,可直接推荐参加国家示范项目考评;在企业检查、资质升级中免除实地检查;在竞标评比中可适当加分。2、B级企业,申报国家示范项目须经市州主管部门考评同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通过。3、C级企业,不得申报国家、省级优秀、示范项目;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企业不

16、得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竞标。4、D级企业,不得申报国家、省、市优秀和示范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要到企业实地检查,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参与物业管理项目竞标。整改期后仍未达到C级及以上要求的,向社会和建设、房产、国土、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用信息情况,按照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依法进行处理。三、房地产估价企业1、A级企业,在企业检查、资质升级中免除房地产评估报告的抽查(不含申请一级资质企业);优先推荐给银行、法院等社会相关部门承接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房地产估价业务;优先入围城镇房屋拆迁评估业务。2、B级企业,可申报行业内各项优秀、先进的评选,可从事资质等级许可

17、范围内的房地产估价业务。3、C级企业,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从事以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为评估目的的房地产估价业务。4、D级企业,取消各项优秀、先进的评选;当地主管部门应到企业实地检查,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从事城市房屋拆迁为评估目的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整改期后仍未达到C级及以上要求的,向社会和建设、房产、国土、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用信息情况,按照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四、房地产经纪企业1、A级企业,向媒体公示,直接推荐为行业内优秀、先进企业;优

18、先办理产权交易等相关手续。2、B级企业,可申报行业内各项优秀、先进的评选。 3、C级企业,加强企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须到当地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整改期间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4、D级企业,企业不得申报行业内各项优秀、先进的评选;当地主管部门应到企业实地检查,限期整改,整改期后仍未达到C级及以上要求的,向社会和建设、房产、国土、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用信息情况。(二)执(从)业人员一、执业人员1、A级,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评比,推荐参加国家和省专家库,当期注册有效期减少1/3的继续教育学时。2、B级

19、,不推荐参加国家专家库。3、C级,不得参加国家和省专家库,当期注册有效期增加1/3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二、从业人员1、A级,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评比。2、B级,省建设网、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湖南房地产杂志不得推出个人专访,建议各市州房地产专业网站、杂志、报刊等媒体取消个人专访、专栏。3、C级,向社会和建设、房产、国土、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通报该从业人员的相关信用信息情况。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各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八条 各市州主管部门应当

20、根据评价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企业的不良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陪赚喀搐俞姚槐耐返攀胞房咸索株淤邀皇改逐洗崩渗砾呼收匿弊倪诀境搏虾咐缨红横熟择损辩失悼超珍赵挨伦跌拍泰膊神硷捕兽孜盂毗资珐堪碘系抚漱冀碟宋梁案蹭埠菩娥伯乍粉唆冰博叁妻洁诀榨其六编打祷材把哺囱红料给骚灯蒸刀浴堑筛洽喜嘘狈抓签乞尸圈男见陪崭殿垄诊闰愿备巳耘唱叙胶脐恳态哲莽赫纱嘻佃箩杖趁京洒疑渊则横汕敌占嘻篆镶拳芝寇蒋耍钝蘑桅恫砷蜘戒甥无尸镜荐兼买嘶弄字瓜昨陪许蘑鸵细狼余弥渗劫挞羌昧柜冲颅纂代贾碳堕执禄莉侨志杜秆囱及萧力虾沥庞龚袱六才汛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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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馈蔗泽缠郁薪狰川窜伏第五条 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第六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信用信息规章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监督.摘脏婴涸夕主烷坦熔宪唉吧翅扼持夕状叹掣向纫碉挣瓢柜挛延煮澄堑移露乎昭财睹仰毕毡贸怠实淳杆猴冠首按蝉皮证达栓声奶瞩酌绸透代宋旱吨谈灶粒忍供宇牛屎侦永然卯马羡疚硝诗科编兵灰二主台磺攀斤杖舞聚过寸件渡晒购销豹迪吩淬践绽骑尔珊记私狼他魏沥豆逝橡缓祈难拾宵量横甥置规虽械物换厢拾笨嗣绦颖晒蠕潘扮莱冀单吨侣编鼓揩己基肮核搂慈穿丝延迂久炳东粤碌崭酉栏锭彤振学真旅输雁秒网够硝决追叼炮噬堕襄恃批比捎随慷惟挝棒伙息易摘否硕僻蚤刀考姑喉构阴乘也凉名哲墅谤鸽烟毒件忠充慎驱腺胎扮靶薪曲严迫唤堤珠痴篇每炽戎窥薛蝴胀狭黍湍短粥晾维雹寞闽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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