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782488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12年6月修订)一、总 则第一条 “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由湖南大学杰出校友、北京阿科普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智勇先生于2002年捐资设立。2012年继续设立并调整奖项设置。第二条 “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旨在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伟业、勇担学术创新重任,大力弘扬“敬业爱生、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第三条 “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共设立“智勇恩师奖”和“智勇杰出教师奖”两个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智勇恩师奖”每年奖励名额为2人,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人;“智勇杰出教师奖”每年奖励名额为2人,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人。第四条 成立“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黄

2、智勇先生任主任,主管校友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其成员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科处、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联络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分别由校友工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处牵头组织。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第六条 评选范围(一)“智勇恩师奖”候选人为我校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应在影响和关爱学生、指导学生成长和成材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感人事迹。(二)“智勇杰出教师奖”候选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工作的教师,且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第七条 评选条件(一)“智勇恩师奖”候选人须具备的条件

3、: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爱校敬业,为人师表;2.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能够以高尚的品格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3.真心关爱、公正对待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在学生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影响深远、成效显著。 (二)“智勇杰出教师奖”候选人须具备的条件: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爱校敬业,为人师表;2.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和改革成绩显著;3.弘扬科学精神、勇于创新突破,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领先地位、同行公认成就; 4.热心公益,勇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方面有杰出贡献

4、,或在推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效突出。(三)“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奖项候选人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不得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三、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九条 “智勇恩师奖”的评选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总会秘书处)负责组织,邀请“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校友总会理事会成员组成评审工作组,按以下程序实施评选工作:(一)各地校友会根据校友总会发布的组织评选通知,组织校友推荐“智勇恩师奖”候选人,当地校友会核实相关材料并集体研究后,按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向校友总会秘书处(校友工

5、作办公室)报送相关推荐材料;(二)校友工作办公室对各地校友会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后,评审工作组经集体研究,择优推选5名左右候选人,向管理委员会主任汇报推选情况并征求意见;(三)在湖大人杂志、湖南大学校友总会网站等公布候选人情况,组织广大校友参与投票;(四)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根据候选人得票率审定获奖对象;(五)公示投票和审定结果,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后报黄智勇先生确认。第十条 “智勇杰出教师奖”的评选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邀请“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按以下程序实施评选工作:(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申请人填写“智勇杰出教师奖”申请书,学院核实相关材料

6、,院务会议集体研究并按限额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处;(二)人力资源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管理委员会主任汇报候选人情况并征求意见;(三)召开评审工作组会议,评议和选定获奖对象;(四)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三天,无异议后报黄智勇先生确认。第十一条 黄智勇先生可特别提名推荐候选人,特别提名候选人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四、 附 则第十二条 奖项的评选工作在每年的四月份开始启动、七月份完成评审并公示,教师节期间颁奖表彰。学校将在湖南大学报、湖大人杂志、学校网站等公布获奖人名单、获奖人事迹、相关采访报道等。第十三条 奖项评选确定后,如当年评选结果人数少于奖励指标数,剩余名额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 获“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奖励的教师,其获奖荣誉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 获奖者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以后不得再申报该项奖励。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起施行,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总会秘书处)、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原湖南大学黄智勇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湖大人字200615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