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785820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2: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2 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实施细则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9 002-20132013/07/29印发封面2013/07/29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制度编号Q/CSG-GPG 2 19 002-2013对应文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祁福财、周欣、易晓丽、彭云、于晓霞初审会签、赵恒、审核严伟贤 屈利 李于达 批准2013/07/29印发制度信息2013/07/29实施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中国南

2、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2011年版)要求,扎实推进广东电网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依据广东电网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直属各单位及县级供电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2.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发200317号)2.4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2011年版)(Q/CSG 219008-201

3、1)2.6广东电网公司章程3 术语和定义“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4 职责4.1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落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4.2经董事会授权,由经理班子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本细则执行。4.3各级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自查及相关检查工作。4.4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5 决策主要事项5.1省公司决策主要事

4、项5.1.1董事会决策主要事项:5.1.1.1重大决策事项内容:5.1.1.1.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须向南方电网公司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事项。5.1.1.1.2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职能规划、中长期电网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安排、业绩目标、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调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5.1.1.1.3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5.1.1.1.4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和资产损失核销:(1)直属各单位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等。(2)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单项资产评估价

5、值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转让和收购。(3)公司本部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单项账面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损失核销。5.1.1.1.5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1)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向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无偿划转国有产权。(2)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单位之间发生的单项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5.1.1.1.6国有产权的转让:(1)公司本部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国有产权。(2)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的产权转让。(3)公司所属各单位以进场交易方式实施的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产权转让。5.1.1.1.7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5.1.1.2重大项

6、目安排事项内容:5.1.1.2.1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5.1.1.2.2对外投资:(1)公司本部对外投资。(2)公司所属各单位实施的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和单项出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主业投资。5.1.1.2.3公司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5.1.1.2.4应向上级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5.1.1.3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内容:5.1.1.3.1公司本部单笔(或因同一事项)账面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预算内对外捐赠、赞助事项。5.1.1.3.2公司所属各单位单笔(或因同一事项)账面价值20万元及以上的预算内对外捐赠、赞助事项。5.1.1.3.3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年度融资预算

7、。5.1.1.3.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担保事项。5.1.1.3.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委托贷款。5.1.2党委会决策主要事项:5.1.2.1重大决策事项内容:5.1.2.1.1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5.1.2.1.2公司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成员分工及调整。5.1.2.1.3公司生产经营方针。5.1.2.1.4公司业绩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1.2.1.5公司本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8、中的重要问题。5.1.2.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内容:5.1.2.2.1公司管理的处级干部的推荐、选聘、任免、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5.1.2.2.2按照管理权限,属公司管理的干部、职工的违纪处分和处理。5.1.2.2.3公司一、二、三级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的聘用事项。5.1.3总经理会议决策主要事项:5.1.3.1重大决策事项内容: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安排、业绩目标、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调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5.1.3.2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内容:5.1.3.2.1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项目的组织实施。5.1.3.2.2对

9、外投资的组织实施,包括:公司本部对外投资;公司所属各单位实施的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和单项出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境内主业投资。5.1.3.2.3公司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的组织实施。5.1.3.2.4公司单项合同估价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5.1.3.3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会议研究的其他“三重一大”事项。5.2直属各单位决策主要事项5.2.1重大决策事项内容:5.2.1.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5.2.1.2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成员分工及调整。5.2.1.3直属各单位中长期电网规划、年度综合计

10、划安排、业绩目标、工作报告、财务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5.2.1.4直属各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5.2.1.5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和资产损失核销:(1)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等。(2)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3)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转让和收购。(4)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单项账面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损失核销。5.2.1.6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

11、司无偿划转国有产权事项。5.2.1.7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国有产权。5.2.1.8直属各单位业绩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2.1.9直属各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2.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内容:5.2.2.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单位管理干部的推荐、选聘、任免、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5.2.2.2按照管理权限,本单位管理的干部、职工的违纪处分和处理。5.2.2.3公司一、二、三级助理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的聘用事项。5.2.3重大项目安排事

12、项内容:5.2.3.1直属各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5.2.3.2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对外投资。5.2.3.3直属各单位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5.2.3.4应向上级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5.2.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内容:5.2.4.1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预算内对外捐赠、赞助事项。5.2.4.2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融资事项。5.2.4.3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担保事项。5.2.4.4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对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委托贷款。5.3县级供电企业(分、子公司)决策主要事项5.3.1重大决策事项内容:5.3.1.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

13、指示的意见和措施。5.3.1.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成员分工及调整。5.3.1.3县级供电企业中长期电网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安排、业绩目标、工作报告,财务年度预算和预算调整、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5.3.1.4县级供电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5.3.1.5资产重组、转让、收购和资产损失核销:(1)县级供电企业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2)县级供电企业单项资产评估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转让和收购。(3)县级供电企业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单项账面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损失核销。5.3.1.6县级供电企业无偿划转国有产权

14、事项。5.3.1.7县级供电企业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国有产权。5.3.1.8县级供电企业业绩考核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5.3.1.9县级供电企业自身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3.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内容:5.3.2.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干部的推荐、选聘、任免、交流、奖惩、考核和使用意见,以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5.3.2.2按照管理权限,属县级供电企业管理的干部、职工的违纪处分和处理。5.3.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内容:5.3.3.1县级供电企业本单位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5.3.3.

15、2县级供电企业本单位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和项目。5.3.3.3县级供电企业的对外投资。5.3.3.4应向上级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5.3.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内容:5.3.4.1县级供电企业预算内对外捐赠、赞助事项。5.3.4.2县级供电企业融资事项。5.3.4.3县级供电企业担保事项。5.3.4.4县级供电企业对广东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委托贷款。6 决策形式6.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通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南网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及重大工作部署

16、的贯彻落实。6.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采取党委会议、董事会议、总经理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经集体研究后,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票决等方式作出决策。7 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主要管理流程见附件A。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应当通过以下程序:7.1议题确定7.1.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题由单位领导直接提出或由相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按有关程序报党政负责人同意列为议题,议题审批表见附件B。由分管领导落实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7、7.1.2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须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领导成员酝酿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任免应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履行程序。7.1.3凡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项目,均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方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先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然后提交决策会议决定。凡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决策,需咨询法律部门意见或提交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按照有关程序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7.1.4决策会议召开前,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准备好会议材料,履行议题审批手续后,于会议前2个工作日送办公室审

18、查材料格式,确定材料完备后,由办公室统一送达给与会成员。7.2议题讨论7.2.1决策会议召开前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专题会等适当形式对议题进行准备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或影响班子集体决定。7.2.2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领导班子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7.2.3研究讨论议题时,提出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全面、客观、真实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2.4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分管领导可临时决定,但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

19、当对决策情况负责,领导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7.3会议决定7.3.1凡属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表决。7.3.2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7.3.3由行政负责人主持的决策会议,遇有较大意见分歧且又有时限要求的决策事项,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行政负责人有权依法作出最后决定,并应将决策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7.3.4在会议集体讨论之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依法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者暂缓实施的决定。7.3.5决策事项需上级审批或备案的,要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20、手续。超越本单位决策权限,需经上级单位审批的决策事项,必须报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执行。7.3.6在讨论与本人及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必须主动回避。7.4备案备查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参与决策人员审阅,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策档案,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7.4.1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7.4.2决策事项以及主要议题。7.4.3审议过程、参与决策人员本人意见和表态。7.4.4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7.4.5主要分歧意见。7.4.6会议最

21、终决定。7.5决策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7.6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的事项、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准泄露。如违反保密纪律,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8 决策执行8.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8.2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策。8.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执行决策的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负责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或单位及完成时限,并对决策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办,督促

22、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决策执行任务。涉及重要人事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负责落实。8.4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效率。8.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职能部门或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8.6因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决策目标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实现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但在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调整或者中止决策的执行。9 决策监督9.1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涉及内部秘密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应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听

23、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9.2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党委要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9.3各级领导班子每年应当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把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廉议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同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9.4纪委、监察、审计、人事、政工、工会等部门应当通过巡视、干部考察、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内部审计、职代会等方式进行监督。10 责任追究10.1出席决策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对会议的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人,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

24、进行责任追究。10.2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参与决议的人员经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录的,可免除相应责任。10.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10.3.1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独断专行的。10.3.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10.3.3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

25、报告的。10.3.4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10.3.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错改正的。10.3.6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10.3.7其它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10.4对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及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11 附则11.1本细则由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11.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12 附件附件A:广东电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流程图附件B:议题审批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