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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副总以下全体员工。3. 职责:3.1本规定管辖范围的全体员工按规定中的要求进行考勤。3.2全体员工需按规定执行打卡制度外,各部门需按实际情况做一份公开的手工考勤,手工考勤表需按行政部发放的格式为标准,由部门领班或主管负责每天确认核对,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核确认。3.3行政部负责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监控、考核及月统计,以打卡考勤为主,公开手工考勤为辅为考核标准。4管理规定:4.1工作时间 4.1.1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表1人 员工 作 时 间产线人员、领班、QC白班
2、8:00-11:3012:30-17:3018:00-20:00夜班20:00-23:3024:30-05:3006:00-08:00办公室人员白班8:00-11:3013:00-17:30销售员白班8:00-17:30 4.1.2公司因生产、业务需要,或配合季节作息需要而变更前述工作时间时,另发文公布。 4.1.3员工上下班交接,应提前10分钟办理。 4.1.4员工因出差、实习等需在外执行任务时,除有特别的规定外,应按正常的出勤时间出勤。 4.1.5员工因生产或业务需要,或在其它必要的情况下,非上班时间仍应照常执行职务。4.1.6周末生产线员工/QC/领班下班时间为18:00,有特殊情况除外
3、由各部门主管安排。4.2打卡次数规定:表2各岗位人员上午 上班上午 下班下午 上班下午 下班晚上 上班晚上 下班夜班第一次上班夜班第二次下班销售员司机计件人员其它非计件人员、领班夜班人员办公室人员4.3出勤 4.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进入公司出勤:a身带酒气或醉酒者。b带非生产或业务所必要的易爆、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者。4.3.2员工除休假或请假外,均应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上班时间内外出者,须开具由直属上司批准的放行条或到行政部进行外出登记,打卡后方可外出。4.3.3如持非本人厂牌上班者,一经查实,双方均乐捐50元/人;如给外来人员厂牌进入厂区的,一经查实,责任人乐捐
4、200元/次,屡次再犯重罚。4.3.4当考勤机损坏或停电的情况下,以部门的手工考勤为出勤为准,由行政部统一核实并作为月度考勤统计的依据。4.3.5对于损坏考勤机者处以经济赔偿并按严重违返规章制度处罚。4.3.6员工因出差两日以上无法打卡的,需于回公司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公差申请单,直属上司签字证明交行政部备案,超期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4.3.7正常出勤人员上下班忘打卡的,核对考勤记录确认有上班的,可填写补卡申请表,由直属主管签名确认,主管或经理审批后交到行政部每人每月给予1次补卡机会,第二次开始乐捐50元/次。注:员工每月忘记打上下班卡次数超出2次(不含2次),员工所在部门的直属主管需乐捐该员
5、工当月未打卡次数全部乐捐、经理需承担整个部门乐捐的30%,总经理乐捐整个部门乐捐30%。4.4迟到、早退4.4.1员工迟到、早退,按表3所示处理:表3:类 别迟 到 / 早 退10分钟以内1120分钟2130分钟31分2.5小时内经理乐捐20元乐捐30元乐捐50元乐捐100元月薪所有人员乐捐10元乐捐20元乐捐30元乐捐50元生产线计件员工/生产线非计件人员乐捐10元乐捐20元乐捐30元乐捐50元业务员乐捐20元乐捐30元乐捐50元乐捐100元表3补充说明:1、销售部人员出勤迟到3次以上(不含3次)的按3倍乐捐处理 2、员工每月迟到或早退2次(含2次)以上的,员工所在部门的直属主管需乐捐该员工
6、迟到次数的全部乐捐,经理需承担整个部门乐捐的30%,总经理乐捐整个部门乐捐30%。4.5旷工:4.5.1除休假或请假外,其它未经核准而无故缺勤者,视为旷工。4.5.2旷工者,扣罚见表4。4.5.3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累计旷工六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凡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以通知形式告知,未按指定时间回公司的工资按充工处理。4.5.4假期已满未经同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作旷工处理。表4:类别旷工半天(2.5H5.5H)一天(5.5H8H)经理扣罚200元扣罚500元业务员扣罚100元扣罚200元月薪所有人员扣罚100元扣罚200元生产线计件员工/生产线非计件人员全天工资1.5倍全天工资3倍4.6请假4.6.
7、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故不能到职者应请假,请假以小时为单位,最低请假时间为半小时,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公假七种。4.6.2事假:a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请事假,全年不得超过20天。b 假期内不计薪。c 新员工未满1个月者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除外)。4.6.3病假:a 员工因病非经治疗或休养而无法康复者,可申请病假。b 病假全年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除外需经总经理批准,但必须示三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c 病假期间不计薪。4.6.4婚假:a员工结婚,可请婚假7天(包含除法定以外的节假日)。b婚假有薪假期7天。4.6.5产假:a 凡本公司女性员工属国家计划内生育分娩
8、者,可允许请假45天。b 产假有薪假期为1月。c 产假期满而复职者,其职务及薪资由部门主管重新核定。4.6.6丧假:a直系亲属丧亡,去除来回路程所用时间可请丧假3天(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B丧假有薪假3天4.6.7工伤假:a 员工因工受伤或因工致伤或因工致病不能工作时,经市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及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证明,属实者,在医疗终结期内,可申请工伤假。b 工伤假期内待遇按顺德最低标准工资规定施行。4.6.8公假: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给予公假,其期限依实际需要约定。a 参加政府召集的集会或其它活动。b 奉派进修。c 应国内外机关团体邀请参加与职务有关的各项活动并经有关
9、负责人核准者。d 其它需以公假论处者。e 公假期间薪资照发。4.7请假程序核准权限:4.7.1请假程序:a产线人员请假:申请人事先向经理填写书面请假单,请假时间7天以内的由经理直接审批,请假时间7天以上的由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b 月薪所有人员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直属上司批准; 3天以上的由直属上司审核,副总经理批准。c 请假单经批准后交行政部处备案,方可离开公司。否则按旷工处理。4.7.2请假理由不充足或有碍于工作时,主管人员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假期,给予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请假。4.7.3员工请假,除因急病或不得己的原因不能先行申请批准而需事后补准外,其余未经批准的不可先行离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5.相关记录5.1补卡申请单FR-AD-0145.2请假单FR-AD-0055.3公差申请单FR-AD-0255.4放行条FR-AD-0165.5外出登记表FR-AD-0356.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制,经总经办、各部门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从2014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