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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为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请全院遵照执行。一、“危急值”处置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危急值”结果。 2、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
2、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3、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签字,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二、危急值报告流程:医技科室在工作过程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一)检验科:1、 重复检测标本,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2、 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验结果及检验者姓名,并询问登记接受报告人员的姓名。3、 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姓名、科室、门诊
3、号(或住院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检结果、报告接收人员姓名和检验人员姓名等。4、 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二)影像科、功能科1、门诊病人及时与门诊接诊医师联系;住院患者与主管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报告。2、遇重危患者,就地立即抢救,并请急诊科医师和主管医生协助抢救。3、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酌情启动院内急救预案。三、如病人检验或影像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范围,计算机系统应提示。四、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1、 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2、 医技科室按临床要求进行修改,并将申请保留。3、 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相关部门核实并协调后执行。五、工作要求1、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2、各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应及时填写危急值报告登记本,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3、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一切以患者为中心,保证医疗各环节顺畅。4、“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各级医疗质量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