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苏驰物流操作指南及网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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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苏驰物流操作指南及网络管理制度 为树立品牌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理念,规范操作模式,减少纠纷和客户投诉做到有章可依、违规必究,使网络朝着一个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运单填写规定及处罚条例1. 不论门对门和自提货物发件人栏必须填写二要素:发件人姓名、手机号码和电话号码(不得写揽货方自己电话,违者罚款50元/票。);便于送货过程中出现问题好联系。2.“门到门”货物其运单“收货人”栏要求填写下列三要素:收货人名称(人名、公司名、公司某部门);详细地址(某城市重点建筑物或某知名商场,XX小区也可,但必须写清楚楼层或XX专柜或某个标志性建筑物,如只写XXX公司XXX人收,算违规)手

2、机号码和电话号码必须填写(号码不对不罚款)。 3.如发现网点内部自己补填乱填送货方式(门对门、自提),付款方式(现金、月结、到付)等产生错误一经查出罚款100元/票。4.“自提”的货物其运单“收货人”栏要求填写下列二要素收货人名称(人名、公司名或公司某部门)手机号码和电话号码。5.运单上“保价费”栏是保险费金额而不是货物价值金额,需特别注意。6.运单“件数”栏必须填写阿拉伯数字,不得写中文字,也不能写“件”或“+”多少件。 7.运单所有填写栏不得涂改(修正液和其他遮盖或掩盖方式算涂改),如涂改、挖洞罚款10元/项,但罚款不超过50元/票。8.运单重量、体积未填(罚款500元/项)9.其他任何一

3、项(包括日期、签全名)未填写的罚款10元/项,可累计计算,但罚款不超过50元/票,补填填错罚款50元/票。10.运费必须在运单上真实填写价格(便于统计各网点营业额和避免退货价格的争议,合作网点的转运)。如果运单上填写的价格与实际揽收的总价格不符,一经发现按照1000元/票处罚。第二条货物标贴填写、粘贴规定及处罚条例1.标贴始发站栏必须印刷名称或加盖方章并注明XX分部和电话号码。2.标贴上的“单号(单号必须填写八位防止重复)、总件数、始发站及到达站、日期栏必须填写,未填、涂改,一经发现将处以发货网点20元/项的罚款。3.编织袋、木箱等标贴不易粘贴的货物,粘上标贴后应用透明胶带将标贴固定在货物上,

4、同时在货物上用记号笔写清发货日期、发件地、到达地、单号、件数。漏写或发现货物上没有用记号笔注明的,将处以揽收网点20元/项的罚款。4.每件货物只允许有一张标贴,如发现单件货物上有2张或2张以上本苏驰标贴将对始发站20元/件的罚款。5.标贴应贴在货物两侧,便于货物查找。6.写错标贴罚款100元/票,产生投诉和损失由揽收方负责。7.报关单证粘贴在货物上,并在运单上注明:“报关单证粘贴在货物上”,也可以用信封附在运单后注明单号。8.100件货以下必须贴标贴并在标贴上写清所有内容,否则按10元/件罚款,最高500元。 9.100件货以上可以贴空白标贴但必须写清楚到达站和件数,客户同一天发几票100件以

5、上且型号不一样必须写好完整的标贴,否则造成错货派送方不承担责任并罚揽收方10元/件,最高500元。10.凡发现货物标贴有上述错误的,由派送和中转网点将标贴,用相机或手机连同货物拍摄下来,传至网管中心投诉部邮箱(如揽收方无争议可不发)或投诉由网管中心来确定。11.实行扫描后所有货物必须贴标贴。第三条公函的规范填写及处罚规定1.到达站填xx名称发件栏填xx苏驰xx营业部或xx人(盖章)收件栏填xx苏驰xx营业部或xx人(盖章)货物名称填“公函”件数栏填“0” 如有信封件数栏填“1”送货方式:在“自提”栏打“”付款方式:没有到付款的在“总计”栏内写“免”,有到付款的,在到付款栏打“”,金额写在总计栏

6、内。2.公函要求经办人在“经办人”栏填上全名和日期。3.所有公函,必须在运单备注栏注明清楚每票费用明细(发货日期、单号、什么费用、与谁确认等)。 4.公函不得涂改,如涂改按照运单填写涂改处理,遗漏及不规范填写每项扣款10元。最高50元第四条到达站写错的解决办法及处罚规定1.操作中会出现一些到达站不统一的现象,如到达站写的是杭州实际货物是到萧山的,到达站是宁波实际是到奉化,或写的到达站是地级市实际地址是到县级市,派送网点不能私自改交接单影响结算,违者罚款200元/次。2.未开通网点如货急不能等到第二天转运的,由派送网点通知揽收网点确认费用给予直送,费用打反到付,如揽收网点不确认费用则通知客户自提

7、,中转网点没转运不承担责任。3.货不急的且此票货物到达的地点网络已经公布的必须在通过当晚班车转运,在交接单注明清楚原因,转运费按系统正常收费标准打到付给发货方,当天未转运产生的后果由中转网点负责。第五条 货物包装费收取的规定1.客户需要纸箱、编织袋、布匹等包装且不提供原材料,按运费30收取包装费用,最低收费标准20元/票。2.客户需要纸箱、编织袋、布匹等包装但提供原材料,按运费15收取包装费用,最低收费标准10元/票。3.客户需要木料、木板、木条、托盘等包装货物且不提供原材料的,按运费40收取包装费用,最低收费标准40元/票。4.客户需要木料、木板、木条、托盘等包装货物但提供原材料的,按运费2

8、0收取包装费用,最低收费标准30元/票。第六条货物的外包装规定1.畸形物品的包装:畸形物品必须要用木条、木板钉成木箱或木条箱进行包装:箱体必须是正方体或长方体,且木箱的承受压力要大于货物重量的20%,且不能外露菱角、尖角、拉手、摇把、灯铃、锁等;如液压车、假山、圆型卷闸门、窗户挂钩、家具桌椅、不规则的机械等,否则损坏不予赔偿。不派送。2. A揽货人员要向客户要求把箱内货物摆齐装满,重货用的箱子包装一定要打“#”型包装带,要多用一些封箱胶带。否则不派送出现破损派送方不承担责任。B服装及一些装箱易开裂的物品尽量加用编织带,并用打包带打“#”型,不得用手提袋等简单包装,否则不中转不派送,出现货物短少

9、中转网点及派送方不承担责任。C广告纸、宣传页必须要用牛皮纸或纸箱包装好,并用封箱带扎实封严,或用打包带打“+”字型,否则不中转不派送,出现散漏派送方不承担责任。D电脑显示器、液晶电视及有显示屏的家电等不能重压的货物必须要在纸箱内塞满防护物。如未按规定包装,不中转不派送,损坏将不予赔偿。3袋类物品的包装:A袋口必须缝线,要严密结实,要先扎角、折边再用棉麻线封口,以不见内货的包装为准,易碎的塑料制品等不允许用袋包装,如违规不中转不派送,发生货物缺损派送方不承担责任。B使用塑料袋或布袋运粉状和颗粒等容易撒落的货物时,应有坚韧的内包装,并将其封口先行折叠密封再装入塑料袋、布袋或外包内,杜绝缝口不严、捆

10、扎不紧。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C使用麻包、席包、纸包装运货物,缝口要严密不漏,缝线不能过细,外部捆绳要耐力,要打“#”字型,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D袋装电线,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超过20公斤必须要用木框包装,否则不中转不派送,损坏不赔。4五金机械类包装:A五金机械一般情况都用木箱包装:木箱两端要用铁线和铁钉捆紧箍牢,箱内货物必须固定牢靠,做到不摇晃不滚动,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B用纸箱和编织袋装小五金时要用双层包装,以免货物外漏,而且货物重量不宜超过包装承受压力,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C容易散落丢失的应使用密封木箱,重量较大较长的货物应增加横带和箱板的厚度,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

11、损不赔。5笨重物品的包装:首先要用质量好的木条和木板钉好木箱,中间用铁皮加固,并固定好货物位置,不得摇晃、滚动、偏位,木箱四角要用铁皮条加固,装好货后并在木箱上写“重心向上”和“由此吊起”等指示标志,注明货物的重量、运单号、到达站、收货单位。钉箱子的时候最好预留铲车插孔位置,如:机柜、发动机、电动机、方形铁箱、方形铁块、长形铁条、电焊机、机床、冰箱等一些中小型设备。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6桶类物品的包装:在揽收桶类物品时,首先要看一看它的封口是否拧紧,倒置是否渗漏,桶的承受能力,是否标有相关的提醒标志等。如不符合上述标准禁止揽收。7托盘货的包装:A托盘货物必须用缠绕膜包装。否则不中转不派送

12、缺损不赔。B货物要符合打托盘的标准(货物大小均匀、盛装严实)。C畸形托盘必须用方形木柜包装,否则禁运。D货物要与托盘捆扎严实,不能脱离,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8筐体物品的包装:筐体内放的货物要与筐体大小相适宜,不宜多、不宜少,筐体货物要用铁丝和包装带将筐口封好、紧固,不能随便伸手就能拿到货物或机械配件,不得露尖露角,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9家具及展柜、门板类的包装:A家具托运前必须要用纸箱、编织带、废布、木板及木板条、草绳、封箱带进行正规打包,以确保边角、玻璃、腿脚等破损;其他小件物品要多层加固,确保不折断、不破损、不坏角和脚,畸形家具要用木板加固钉成方形木框架包装,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

13、损不赔。B木门、木板及一些装饰家具,虽然出厂时已进行纸箱包装,但托运前还必须要用木条钉成牢固框架,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10.布卷、布料的包装:塑料薄膜包装的布匹和布料一律再用蛇皮编织袋重新包装,中间捆两道、两头扎好,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弄脏不予赔偿。11.不能重压货物(铝合金条、轨道、画框等)必须要用木条、木板钉成木箱或木条箱进行包装或用硬纸板和编织袋密封包装;否则不中转不派送缺损不赔。12;塑料薄膜包装(托盘货物除外)视为裸装。13.VIP和项目客户,货物包装情况可申报网管中心批准。第七条封签的保管及处罚规定1.网点必须领购封签且 一律要有专人专柜管理,认真办理领购手续,上货网点一定

14、要有封签号码记录,装封签时一定要注意把齿轮向内装好后试一试看是否能打开,装好后由押车人员签字(对方网点封签记录本上必须要有主管签字),违者罚款200元/次。2.班车到达网点后一律由下货网点专管封签人员在场由押货人员开封,对清号码,记录好号码后由押车人员签字,如发现押车人员私自打开封签应立即同上游网点和运营总监联系,不得丝毫马虎,所有折过的封签用大信封包好并详细备注,保管满两个月。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经检查发现号码不对、封签丢失、违规操作,罚款500元/次,并严重警告。3.自发车的网点,必须配备监控并将摄像头对准下货部位,网管中心通过监控检查,执行标准同本条1、2相同,网点不得以无监控和监控记录

15、未保存为由,否则出现丢货少货由该网点承担。第八条禁运货品的规定及处罚规定1.国家明令禁止物品,如硫酸、橡胶水、油漆、汽油、柴油、香烟、打火机、炸药、农药、烟花、电瓶、乙醇、液化气、染料、有毒化工原料及一些易腐蚀、易燃、易爆、易碎、强酸钾性和放射性物品。2.反动报刊、书籍、淫秽物品、黄色书籍、黄色碟片等。3.货物包装上有防火防毒标志的物品。4.没有方形木框包装的电瓶车、助动车、自行车、畸形车辆、电焊机、鼓风机、风叶等。5.有木框包装但机体内有油的机器、摩托车、油泵、发动机、压缩机、机动发动机机体、齿轮机。6.不明液体、大理石、瓷砖,玻璃、玻璃瓶盛装的液体(药品、腌制品、化妆品、酒等)。7;油墨、

16、鲜活、冷冻品。8.子母包(从外表看一大一小,长短或大小不等的货物,没有整体包装)。9.没有木框、木箱和纸箱外包装保护的裸体货物。10.没包装且不规则的铁条、铁块、铁框、铁架、铁板、铁桶、铁丝网、铁圈。11.没有方形木框包装的各种畸形货品(如汽车配件、展柜、展架、隔断、搬家物品及散装家具等)。12.没有正规包装且不规则的装饰材料。13.不规则的托盘货物及其他物品。14.编织袋装的墨碳、粉剂。15.棱角超过包装的货品。16.散装(没有编织袋,只有一层薄膜或没有薄膜的)布匹、布卷、电线等。17.单件货物长和宽都超过1.5米(VIP客户除外)。18.违反本条1、2、3款视情节罚款1000-2000元/

17、票,不派送、不转运。负责人到总部学习二天 写整改报告, 扣押物品另行处理。19.如违反本条4-17款罚款200元/票,中转站不予转运、派送方不予派送,通知客户自提。20.禁运物品被主管部门查封或破损、溢液等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揽收方负责。 第九条限制运输物品的规定及处罚条例1.化工产品必须提供地、市级化工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证实相关物品属非危险化工产品方可运输,相关鉴定部门必须对鉴定结果负责。2.国家规定的有相关资质的或证明才可以运输的商品(如:香烟、相关投影液、液体添加剂、色拉油、机油、粉剂香料等)。3. 外包装牢固的无毒、无染、无腐蚀性的液体。4.发运上述物品造成其它物品受潮、腐蚀或被主

18、管部门查封,产生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揽收方负责。第十条贵重物品及投保货物的相关规定1.单件物品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属于贵重物品。2贵重物品必须要求客户保价交纳保险费,否则丢失、破损按普通货物赔偿(如保价金额低于索赔金额,按保价金额赔偿、如保价金额高于普货最高赔偿金额,按普货最高赔偿金额赔偿)。客户要求赔偿价格的差价由揽收方承担。3.没交保险费的货物不允许在贵重物品栏打勾,否则出现货物丢失、短缺、损坏一律按照普通货物处理。4货物如保价,在运单贵重物品栏打勾,又做了贵重物品交接,一旦丢失按保价金额全额赔偿。如货物保价的价值低于此票货物的总价值,赔款时按货物保价的价值赔偿。如1票多件中少1件,赔款时按

19、保价的价值占总价值的百分比少货价值。5.网点及营业部同客户签约交定额保费的,必须把合同复印件上缴到理赔部审核批准,保险费交到网管中心财务部后货物出现异常理赔才会生效。否则一律按照普货赔偿。为了避免虚假,保险签约客户每月保费不得低于1000元。不是签约客户按照正常保险税率3交纳。6.货物投保需在运单“保价费”一栏填写保险费金额(不得填写货物价值),保费按货物价值3收取,单票货物投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0元,超过须由运营总监批准,否则出现问题由揽收方承担一切责任。7.禁运和限制运输的物品禁止投保,违反红色警告,后果自负,负责人到总部学习三天 写整改报告。8.投保货物必须在交接单注明,实行单独交

20、接。第十一条 货物破损、丢失定责及赔偿的相关规定1丢货定责:A. 交接单数字分为三类:交接单件数、押车员收货件数、目的地签收件数。每个责任人将对自己签收数字负全部责任。B.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网点不签数字或数字签收不齐全的(如有3辆车到达只签收2辆车的数量),将认为网点收到的数字和押车员在发货地签收数字一致。C. 当天货物与交接单不符,发现多货、少货、错货,到达站(中转网点)必须在当天下午2点之前用传真或邮件形式(注明日期、始发站、到达站、单号、件数)发给网管中心理赔员作为备案,并及时处理多货、错货,该转发的转发,该退回揽收网点(中转网点)的退(交接单上必须注明日期、始发站、到达站、单号、件数)。

21、当天不报发生丢货及索赔报告超时将由到达站(中转网点)负责。如到理赔时告知有1件多货(错货)将不予认可。2破损的定责:A肉眼能看到的纸箱破了或明显凹进去了、纸箱通了、编织带破了有货物漏出或少的痕迹或货物外包装潮了等,可以签破损。其它情况不得乱签破损。B.货物由揽收方在分拨中心直接上车的且押车员在收货表上和交接单都签收了破损,损失由揽货方承担,押车员如在交接单上签破损没在收货表上签破损责任由押车人员承担。货物上车时押车员没签破损,到了终点站后签了破损,责任由押车人员承担。没有营业部的网点跟押车人员交接按照交接单签收为准。C. 目的地发现破损,要同押车人员共同清点内件数,双方确认后根据实情在交接单签

22、收缺损,还必须要拍照,照片必须要有单号(如无法照出单号需由其它能证明是此破损物品)照片要保存好3个月,如没有拍照或照片遗失将视为此货未缺损。D派送员送货时客户发现破损必须当场和客户清点箱内货物,在运单备注栏填写短缺数量,并称一下货物重量,而且送货人要签名。E如客户先已正常签收,后又给客户重新签收破损、少货、送错货等,责任由派送方负责,赔偿金额将不受最高金额的限制。F.货物破损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揽收方和网管中心理赔员。限运物品损坏不赔,但丢失必须赔偿。G客户签收破损后,派送方必须把客户签收的运单复印件带到网管中心理赔部作为备案。如不带造成索赔过期将由派送方负责。H货物破损客户拒收,派送方须同发货

23、方和揽收网点确认责任决定是否退回,派送方不得私自退回;如退货时没有按照第三十四条规定进行货物保护导致破损严重,一旦客户要求赔偿,将由第一次派送方承担责任。3.所有货物理赔依据是以双方交货记录表、交接单签字为准,必须注明实收多少件,到达站如未签件数只签名字,按押车人在始发站签字的数字为准,如果押车员在始发站签字正确,到卸货点签字正确而发生该少的没少,不该少的少了,责任由派送方负责。4理赔部可以将责任裁定延伸到网点、营业部、押车人员,但理赔款如不能兑现,由相关上游的直属管理结构负责,如营业部由主管分拨中心负责。5网点如无法提供有效的单据,责任将自行承担。6网点补货时不能在交换单上只写总数,必须还要

24、注明此货的发货日期、始发站、到达站、单号、件数,否则将不予认可。7客户打了索赔报告后,网点找到货物。但收、发货客户都不要货(原因是因为定做,超过销售时间或使用时间),责任由过失方承担,如有2个或2个以上的过失方将按责任的大小比例承担。最高赔偿500元。并将此货发到网管中心。8发货时客户付了特殊服务要求的费用(如:打包费、专车发运费等)揽收网点投机取巧没有提供特殊服务或没告知分拨中心或相关部门造成赔偿将由揽货方承担全部赔偿。9派送网点在送货过程中保管不善造成货物丢失,而用数字不对或一开始就没有这件货等理由推卸责任,或采取补签货物破损,用其他无关的货物进行充抵一经查实,罚款2000元/次。开除该网

25、点和负责人。10网点之间有时因为始发站标贴写错或贴错,或因为到达站员工带错或送错货物导致客户收到货物不相符,造成赔偿由责任方承担,查不出责任方,双方对其经济损失各承担50%。客户收到货后发现货物不是他的。(如20件货有1件不是,此货标贴与其它标贴不一样)。由派送方负责人到客户处把货物标贴重新拍照,拍照时和网管中心理赔员联系,便于当场确认。如标贴不一样,责任由派送方承担80%中转货物由中转方(不包括没隔夜中转)承担40%,送货方承担40%,揽货方承担20%(因为揽货方有时也有2个不同的标贴、字迹不一样)。如没有写标贴货物送错,责任由揽货方承担。11网络表不到的城市(以网站公布为准),中转网点不负

26、责转运,如转运出现货物丢失揽货方承担70,转运方承担30,或按照4:3:3(派送方)承担赔偿责任,同城派送货物出现问题,网管中心不予受理。12通过中转网点转到合作网点的货物,如果出现问题由该中转网点承担全部责任。13.凡是在交接单上未签破损,客户收货时发现内件缺少责任、损失都由派送方承担;外包装完好,内件缺少,派送方不承担责任。14客户收到货后发现外包装被白色胶带加一次封,如查不出原因无法定责,直达线路责任由揽收方和派送方各承担50%,如中转的货物责任由发货方、中转方(不包括没隔夜中转)、派送方三方共同承担。如揽收方在交接单上注明外包装被白色胶带加封,并有照片,责任由揽收方和中转方承担。15无

27、论谁是责任方,公司不承担客户的间接损失,多件中少1件也按此规定执行。16普货网络之间最高赔偿2000元/票(运单契约条款上赔偿运费5倍只针对客户)。17货物破损最高赔偿500元/票。索赔方必须提供破损的货物,并将此货物带到网管中心理赔部。内件少货按丢货处理(最高赔偿1000元/票)。18.货物丢失一旦责任确定后,为了维护网络整体信誉和控制丢货率,减少人为不负责任的因素,不论丢货的货值是多少,一律对丢货责任网点罚款1000元/次,并承担丢失该票货物的所有费用(运费、差旅费),网点负责人必须要到网管中心作深刻检查,写出改进方案。19.对于破损货物里面少货的情况,将给予责任网点罚款500元/次。网管

28、中心将根据丢货方赔款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20.对每季度丢货率最高及丢货次数最多的网点负责人必须在网络会议上作检查。21.客户索赔金额经调查谎报(必须有证据)将不予理赔。22.在理赔时,如客户或其他相关人员能够提供某网点野蛮装卸而导致货物损坏的确实证据和证明人,不论什么理由都由该网点承担全部责任。23如客户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要求赔偿,不论是否符合网络规则,调解或失败诉后,仍将由责任方全部承担。第十二条 货物理赔程序1.发生丢货后,只要有揽收方和派送方及客户任何一方提出理赔都必须受理解决。2.发生丢货首先由索赔方从发货日期开始1个月内写出理赔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必须说明事情经过、注明发货日期

29、、单号、件数、货物名称、索赔金额的价值证明、客户签名或盖章)、发货运单、货物明细清单(此票货物的总清单及丢失货物的清单,清单必须注明货物的型号、数量、价格)交于揽货网点(营业部),由揽货网点(营业部)将以上资料汇同交货明细表(收货人签字)、交接单(收货网点签收过)交到理赔部。资料不全、索赔过期不予受理。3.理赔部收到理赔报告后,根据各种相关证据(包括交接单签收数字、交货记录、目的地的签收记录、照片等)认真调查,一周内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定责。4.定责后由理赔员把相关资料及定责意见发给责任方。5.责任方在接到定责事故报告后,如有疑义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写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必须有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

30、相关证据交公司理赔部(注:不得私自退回,否则视为认可事故报告的定责。)。申诉报告被驳回后,申诉方又以别的理由再次提出申诉将不予受理。6.理赔部在接到申诉报告后重新审议,一周内做出决定。如申诉证据可以推翻原来的定论则重新定责,如不能推翻则按原有的处理结果返回。7.责任方收到的赔款决定书后如需二次上诉,一周内以文字材料上诉至网管中心总经理;一周内进行终裁。终裁后一旦定责则无条件服从。8.接受裁定后(赔款金额确定),由理赔部通知索赔方在3个工作日内打到付(必须附客户收据)到责任方。9.整个理赔程序从理赔部收到理赔报告到赔款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3个月。第十三条计重量方的规定及处罚条例1;揽货必须按照

31、实际重量称重,填写运单时应注意重量的计算单位为“公斤”,在重量栏内只能写阿拉伯数字,如70公斤在重量栏内就写“70”,不得写“70公斤”或“70kg”,更不能把重量写成吨,如1.5吨货物在重量栏内应写成“1500”公斤,避免输单错误影响结算,违反罚款10元/项次2.揽货必须按实际体积测量,测量过的体积数在运单“体积”栏填写,体积的计算单位为立方米,在“体积”栏里只能写阿拉伯数字,如105立方,在体积栏就写“105”,不得写“105立方米”或“105m”,避免输单错误,违反罚款10元/项/次。3.货物重量一律按毛重计算(有的货物在发运时客户是按净重计算的)。4.不规则的物品一律按长、方形木框进行

32、包装,体积按外围最大长度、宽度、高度测量计算和收费。5.为了控制恶意虚假,货物重量和体积不得少写,每票误差在5(重量0.5公斤、体积0.03立方)以内免于罚款,超过5按总误差值进行处罚(重量按10元/公斤、体积按200元/立方),起步50元。如果重量和体积都少可累计处罚,但最高罚款1000元/票。多写不罚。6.派送方和抽查员在核实重量和体积时应把货物码放整齐,把电子秤的显示数字连同箱体上的单号,用尺量的长宽高的数字一并用照相机或手机拍摄下来,便于确认核对和网上上传。7.货物实际重量和体积与单证不符,抽查员发现后应及时告知揽收方,揽收方须在30分钟内(发短信或邮件、传真)确认。如既不核实又不确认

33、,坚决不予送货、不予退货、也不能让客户自提。超过一天不确认,除正常罚款外另外罚款200元/票,超过3天另加仓储费,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揽收方负责。8,检查人员和检举人员在核查体积和重量时一定要准确,如虚报数据,网管中心进行核实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检查人个人承担并罚款200元/次,全网通报,揽收方货物重量和体积只要有误差同样按照本款第5条处罚。9.检举投诉被网管中心受理后不得撤诉。否则按58条第47条处理第十四条信息系统的操作规定及处罚条例1.到外地网点的货物包括公函,必须电脑输单、打印交接单,不允许有手工抄写、修改、添加及删除(如停电、系统本身原因、网速慢告知网管中心外),违规将罚款200元/次,第二

34、天12点前必须补输。 2.网点在输单时一定要按各自的用户名,把运单抬头分清,避免结算错误。 3.系统如需修改必须第二天上午十点前填写系统修改申请表和相关网点确定后由结算中心人员修改。结算中心收取10元/票的改单手续费。4.揽货网点不用系统输单禁止转运,派送,违反规定罚转运方和派送方各200元/次。5.网点和营业部、分拨中心输完交接单须等班车发完后进行打印、发送(这样可避免拉货和单证不符的现象),未按时发送,罚款5元/票。6.网点、营业部、分拨中心每天把外地过来的(交接单、运单、系统)三项到付款、月结、现金进行核对后进行接收,如第二天中午12点不接收,罚款5元/票(班车延误除外)。8.系统输入的

35、重量和体积如大于运单上的体积和重量罚款10元/票。9.系统输入的重量和体积小于运单的重量和体积,按照误差率10倍进行处罚。例如运单重量为100公斤,系统输成80公斤,误差率为20,罚款200元,如运单体积为21立方,系统输成12立方,误差9立方,误差率为42,罚款420元。如一票中系统重量和体积都少输了,按两项累计罚款。最高罚款2000元。10.门对门输成自提,按0.5元/公斤罚款(最低10元)。11;自提输成门对门罚款10元/票。12.月结、现金输成到付,按到付金额的3倍罚款(因分辨不出是有意还是无意),13;到付输成月结、现金罚款10元/项。14;系统上输的到付款比运单金额大按照差价3倍罚

36、款,最高罚2000元(因分辨不出是有意还是无意)。15;系统上输的到付款比运单金额小,罚款10元/项。16;系统上输的月结、现金同运单月结、现金金额不一致罚款10元/项17.单号、到达站、始发站、件数,门对门、自提未输或输错的,罚款10元/项。18.运单有体积、重量而系统未输体积重量,按照干线收费价格表上的价格的3倍处罚,最高罚款1000元。19;数字输错项目(如重量、体积、件数输到月结、现金、到付、代收款等)按照数字的3倍罚款,最低50元/项,最高1000元/项。20.交接单有但系统没有此票,按照运单重量和体积处以2元/公斤,200元/方的罚款(重量和体积以大者计算)最高罚款1000元。21

37、.系统上有某票但交接单上没有此票,罚款100元/票。最高罚款500元。22.有五联单但未上系统交接单的,按照运单上重量和体积处以2元/公斤,200元/方的罚款(重量和体积以大者计算)最高罚款1000元。23.交接单和系统上有此票,但到中转方和派送方无货,罚款100元/件。最高罚款500元。24.运单注明签单返回和代收款而系统未输罚款10元/项,造成的损失自负。25.签收人必须在次日晚24点前输入系统,否则罚款10元/票。最高罚款200元。2.网点更改运营线路必须报备运营总监,由运营总监通知IT人员,及时更改系统,确定日期后方可操作第十五条货物超重有关规定1. 单件货物重量超过250公斤为超重(

38、重量按毛重)。2,直线单件251-300公斤通知客户自提、另加收30元/件卸货费。如需派送由揽收和派送双方商量另加费用、超远费另计。3.直线单件货物超过300公斤的禁止揽收。如违规罚违规方100元/件,另收卸货费50元/件,自提。4;中转货物超过250公斤禁止揽收。中转网点禁止中转、如违规罚违规方100元/件。第十六条货物超大超高有关规定(按外围体积计算)1.单件体积超过1.5立方的为超大。2.单件货物达到1.5立方到2立方之间货物通知客户自提,另加收卸货费30元/件,如需派送揽收和派送方协商加收费用,超远费另计,禁止中转。3.单件货物超过2立方禁止揽收,禁止中转、如违规罚违规方100元/件,

39、另各加收卸货费50元/件,自提。4.普通货物高度超过2米、不能倾斜的物品(如冰箱、精密仪器、高档设备)高度超过1.8米禁止揽收、禁止中转、如违规罚违规方100元/件、另各加收卸货费50元/件、自提。第十七条货物超长有关规定1.货物长度(按包装长度测量)超过3米为超长。 2.超过2米,禁区一律不送。 3.直线超过3米通知客户自提、如需派送揽货和派送方协商加收费用、超远费另计。4.转运货物长度超过3米禁止揽收、禁止中转、如违规罚违规方100元/次。另各加收卸货费30元/件、自提。 第十八条 预付款结算方案规定及处罚规定1.预付款方式结算;即每个网点和营业部按照系统结算标准存入一定数额的现金,及时补

40、充和支取;金额不足系统输单自动停止,必须充足预备金方可出货。2.网点由于欠款系统锁定后,没及时充值,网管中心可根据网点的平时诚信度和实际情况打开系统,但为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收取100元/次账务处理费。担保人承担此次的风险责任。3.网点因欠费停止营业后,派送由网管中心和分拨中心解决,充值后如再营业须承担在停业期间产生派送差价的损失,否则不予营业。4.网点与网点之间退返货月结财务联必须在次月5日前返给对方,如过期不返,结账方网点不予承认。第十九条 货物及运单扫描的规定及处罚条例1;网点及押车员漏扫货物按照50元/件处罚,最高罚款500元2;码托盘时必须把标贴朝外,便于提高扫描速度。3;标贴应尽量

41、贴在货物两侧平面,避免条形码损坏,标贴用记号笔写。第二十条进仓货物处理办法及规定1.进仓货物不提供12:00前限时服务,如客户需求,揽收方和派送方协商好后可揽收。派送要求同普通货物,但不得迟于下午5:00,同时投诉不按第二十一条第7款处理,不承担客户的任何间接责任。2.进仓服务费80元/票,超远另算、其它费用(除超远费外)凭发票实报实销,否则揽收方不予确认,虚假罚款500元/次。3.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军事管理区的货物禁止揽收,违规责任自负。4.节假日的进仓货物揽收及派送价格由网管中心另行临时规定。第二十一条普通货物派送规定及处罚条一;B类货物(揽货时必须告知客户直线没有特殊情况1天到达,有异

42、常情况2天到达,中转时效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1天.如没提醒好告知客户,网管中心受理网络内部延迟派送和延迟中转时将定揽收方违规不予处理,如客户确认在揽收时已告知,网管中心在处理派送和转运时效投诉时按照58条规定酌情处理)。1.班车在8:00(县级市及县城11点前)之前(以班车到达网点时间)到达终点站,所有货物必须在当日下午5点之前派送完毕(虚假重量和体积未确认的除外)。2. 班车在8:00(县级市及县城11点前)以后,加班车9:00以后到达终点站可以不派单,但派送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全力派送,揽收方如有急送的货物,派送方当天必须派送(县城和县级市按50元/票,地级市按80元/票,上海按120元/票、超

43、远费另算)加收送货费用,此费用由责任车辆和责任网点承担,派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派送或乱收费用,否则罚款500元/票。3;不可抗拒(大雾、修路、交通事故、堵车、超载被查)的车辆晚点,由运营总监核实后,应急送货费用由揽收及责任方承担,其余货物次日的下午1:00之前送达完毕。否则按照延迟处罚。4.送货前要同客户电话确认收货时间或是否上班,如未确认,送去无人收货不能算二次派送。5除运单上注明指定时间送货外,周六周日必须派送,如确认后送去又没人,在门上要留张条子,算二次派送。如确认客户不上班,周一中午12:00之前必须派送完毕。周六和周日客户上班和不上班的纠纷有运单上填写的收货人电话,在上午10点到下

44、午5点之间由投诉受理员跟客户直接确认。如违规罚款200元/票。6;由于派送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派送,必须重新约定时间再送,如跟客户约定好时间又未能及时送达,造成客户拒收或退货产生损失由派送方负责,并罚款200元/次,负责人到总部学习三天 写整改报告。7.今发明至是指到第二天下午5点之前送到并签收。延时派送罚款的时间从第三天上午8点钟计算,超过14小时的(含4小时)200元/票, 4小时以上8小时的(含8小时)400元/票,以后依次类推以4小时为1计算单位,每增加1计算单位加收200元/票,累计计算,罚款依据以运单签收时间和有效投诉为准,但最高罚款600元/票。8.货物超过一星期未送也未作任何

45、信息反馈(QQ、短信、发邮件给网管中心)罚款1000元/票,予以严重警告并承担相关损失9.运单备注栏如写等电话通知送货或某某时间送货,一定要凭发货单位或揽收网点的电话及传真件书面通知方可,不可提前送货。否则产生损失由派送方负责。10.门到门货物一律不得通知客户自提,收超远费以后不得通知客户自提,超远货物如客户自愿提货,不许收超远费。收过中转费(县城及乡镇)以后不得再向客户或网点收费,11;送货时产生停车费用由送货网点承担,不得向揽收方和双方客户收费,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次。12.门对门的货物收货人电话号码和地址写错导致送货延误。不承担延误责任,但不能超过1天时间。13.公司规定允许承运的

46、货物,派送方不得以车小、搬不动和送不到、禁区货物不能进、人手不够、此票货物派送不划算为由拒绝派送,否则一经投诉罚款200元/次,负责人到总部学习三天 写整改报告。14.网管中心临时关闭某网点或营业部,派送费用以网管中心临时发通知为准,延迟派送也按规定处罚。;第二十二条货物上楼处理办法及处罚规定1. 不论单件单票和一票多件单件重量超过150公斤,体积超过1.5立方,高度超过2米,宽度超过1.5米,长度超过3米的不提供上楼服务2. 货物到二楼不论数量和体积多少必须送货上楼(本条第1款规定除外),不得收任何费用3.有电梯直达的货物不论数量和体积多少无条件送货上楼(本条第1款规定除外),不得收任何费用

47、。4.如电梯到5楼,货物送到6楼可以收费。5.商场货物(本条第1款规定除外)不论几楼必须送货上楼、不得收取费用. 6.有电梯直达地下室的不论负几楼不得收取费用,无电梯的送到负二楼按一层规定收费(收费标准跟上楼相同)。7;单票总重量 在30公斤以下、总体积在0.5立方以下不论送到几楼不得收取费用。 8;单票总重量在30公斤以上300公斤以下、总体积在0.5立方以上2立方以下 送到二楼以上、每票每层收取10元 9.单票多件货物总重量超过300公斤或总体积超过2立方,如需送至二楼以上,按20元/票/层收取上楼费用。 10;单票单件货物重量50公斤以上100公斤以内(含100公斤)或体积0.6立方 以上1个立方以内(含1m)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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